楚辞“香草”意象组合的语法结构及其作用探究*

2020-01-19 03:43尚志会何继恒
关键词:动宾楚辞香草

尚志会 何继恒

(南通大学 楚辞研究中心,江苏 南通 226019)

香草是楚辞中的一个重要意象,它的存在使得整个作品充满楚地风格。宋代黄伯思在《翼骚序》就说:“书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楚辞中的香草,是楚地自然环境与人文风俗的产物,是屈原匠心独运的心灵寄托。香草在楚辞中表现为大量植物的组合体,以意象群的方式构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载体。众多植物本为自然的物象,进入屈原的审美观照之后,它们被注入了作者的强烈情感意识,成为一种审美意象。楚辞中的植物,主要以服饰、饮食、种植、采摘、装饰、人事等形式构成具体意象群,周建忠在《〈离骚〉香草论》一文中指出,屈原利用香草意象主要表现了自身高洁的品质、楚国政治的黑暗、所树人材的变质与对于美好理想的追求等[1]116-139。围绕着香草意象,前人从实物辨证、义理考察、影响与接受等多角度进行过探讨与争论。

我们从语法角度对香草意象进行考察,通过对《离骚》《九歌》《九章》等篇章的梳理,发现香草与不同动词、名词之间,香草与香草之间构成了不同的语法组合结构。香草意象在词类上属于名词,其主要组合结构有动宾结构、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和并列结构四种类型。运用这一结构,能帮助我们对楚辞学上的一些讨论有更深刻或新角度的理解。楚辞的篇目众多,且具体说法纷繁复杂。本文主要以《离骚》和《九歌》为例,兼及《九章》《天问》《远游》《招魂》和《大招》等文。香草意象的4种组合方式,在具体使用中频次有多有少;不同篇章组合方式各有侧重。下面,依次对组合方式进行阐述,并举例说明。

一、楚辞“香草”意象组合的语法结构

(一)动宾结构:动词+香草名词

由动词与作为名词的香草进行组合构成的动宾结构,是楚辞中最多最常见的一种用法。动词主要起支配作用,表示行为动作;香草是受支配对象。在这一结构中,动词之后所接香草大多为实指,表示具体的物体。在含义上主要用这些香草作为装饰物突显主体的高洁性。比如:

例1纫秋兰以为佩

(《离骚》)

例2惟草木之零落兮

(《离骚》)

例3制芰荷以为衣兮

(《离骚》)

例4搴芙蓉兮木末

(《九歌·湘君》)

例5匊芳椒兮成堂

(《九歌·湘夫人》)

例6结桂枝兮延伫

(《九歌·大司命》)

例7被薜荔兮带女罗

(《九歌·山鬼》)

例8解萹薄与杂菜兮

(《九章·思美人》)

例1,“纫秋兰”,王逸《楚辞章句》注云:“纫,索也。兰,香草也。草秋而芳。……言己修身清洁,乃取江离、辟芷以为衣被,纫索秋兰以为配饰,博采众善,以自约束也。”[2]4即用“纫索秋兰”表现“修身清洁”。以上所举,香草在与动词进行组合时,皆为受事,与动词构成动宾结构。这种结构还有:扈江离、杂申椒、滋兰、树蕙、哀众芳、擥木根、结茝、贯薜荔、矫菌桂、纫蕙、揽茝、集芙蓉、揽茹蕙、折若木、折琼枝、揽椒兰、罔薜荔、结桂枝、被薜荔、被石兰、带杜衡、折芳馨、采三秀、传芭、播江离……

此外,这种组合方式,有时还有其他成分的插入。比如:

例9 朝搴阰之木兰,夕揽洲之宿莽。

(《离骚》)

阰,是古楚地山名;洲,即江中小岛。阰、洲作为地点状语,对香草进行修饰,插入在木兰、宿莽之前,表示二者生存的地理环境。这一组合方式简化后即“搴木兰”与“揽宿莽”。类似还有:“揽大薄之芳茝,搴长洲之宿莽”(《思美人》)。《九歌》中“搴汀洲兮杜若”,这一结构除了插入定语外,还多了语气词“兮”,廖序东先生在《楚辞语言研究》中指出此处“兮”字即处在“之”的位置上[3]42。因此该句结构亦可简化为“搴杜若”。

又如,“饮木兰之坠露,餐秋菊之落英”(《离骚》)。在这里木兰和秋菊则成为了坠露和落英的修饰语,香草即作为一种饮食形式出现。类似亦如《大司命》中“折疏麻兮瑶华”等。

(二)主谓结构:香草名词+动词

由香草作为名词与相关行为动词构成主谓结构,在《离骚》与《九歌》中用法相对固定单一。《离骚》中多以“荃”为主语,《九歌》中以“荪”为主语。主语表示行为主体,谓语用来说明主语是什么或者怎么样。比如:

例10荃不察余之中情兮

(《离骚》)

例11荃蕙化而为茅

(《离骚》)

例12荪独宜兮为民正

(《九歌·少司命》)

王逸注云:“荃,香草,以喻君也。”[3]7洪兴祖补注:“荃与荪同。”[4]7荪(荃)在组合中作主语,且具有人的特质。在这一用法中,作者明显地将其赋予人的品格而人格化。根据前人注释看出,荃或荪都为香草,为君王的象征。熊良智先生《试论楚辞“荃”、“荪”喻君的原始意象》一文认为,荪可以喻神,亦即可于君王。他说:“香草中保存着楚人的远古残留意识,作为先祖、先王的象征积淀在楚人的集体无意识中,构成原始意象。”[5]因此,本来作为客观植物的草木,得以有机会成为君王代称。

此外,以植物为主语构成的主谓结构在《离骚》中还有“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椒专佞以慢慆兮”“樧又欲充夫佩帏”。此处兰芷、荃蕙、椒、樧作为主语具有明显的人格化倾向,具有象征意义。如“荃蕙化而为茅”一句,王逸注:“荃、蕙,皆美香草也。言兰芷之草,变易其体而不复香,荃蕙化而为菅茅,失其本性也。以言君子变更为小人,忠信更为佞伪也。”这种象征意义的用法即李商隐《谢河东公和诗启》中所说的“为芳草以怨王孙”,作者对这些象征人才的香草给予了变质的批判。但不可以将“兰”与代指君、神的“荃”攀附,将其实指子兰;亦不可将“椒”“樧”二句坐实,当真有子椒、子樧?诚如周建忠所说:“如果椒兰有所指的话,那么蕙茝、留夷等又指哪些人呢?”[6]班固《离骚序》中说:“然责数怀王,怨恶椒兰。”将椒兰与怀王对举,过分坐实,而为人批评。

除了《离骚》《九歌》篇章外,在其他篇章中亦有主谓结构出现,但香草大多以客观实物的形态出现,较少含有譬喻。这些例句主要散见于《招魂》,有“芙蓉始发”“兰薄户树”“菉蘋齐叶兮”“白芷生”等。《招魂》中的植物主要用以表现环境的美好,这几个例句中植物作为主语,主要是指其自然状态下的生长。

(三)定中结构:香草名词+名词

偏正结构又可以细分为定中结构和状中结构,在楚辞中,香草意象组合方式主要以定中结构为主。由香草作为定语对另外一个名词进行修饰限定构成定中结构,亦是香草意象组合结构的一个常见用法。通过对文本梳理,这一结构集中在《九歌》篇章之中,而且这种结构是《九歌》中香草意象组合最为常用的手法。先举《九歌》中的例句:

例13蕙肴兮兰藉

(《东皇太一》)

例14 浴兰汤兮沐芳

(《云中君))

例15薜荔柏兮蕙绸

(《湘君》)

例16桂栋兮兰橑

(《湘夫人》)

例17荷衣兮蕙带

(《少司命》)

例18 援北斗兮酌桂浆

(《东君》)

例19 乘水兮荷盖

(《河伯》)

例20辛夷车兮结桂旗

(《山鬼》)

通过上述举例,可以发现该结构方式在《九歌》中运用的广泛性。这些香草都具有美好的品质,更带有神圣的色彩。在这一结构中,所修饰的中心语经过香草等物的修饰后即拥有了香草的性质。用香草对肴、酒、汤、衣等物进行修饰,意在赋予这些物品以美好的品质,展现其神圣独特的色彩。这犹如弗雷泽在《金枝》提出的“接触律”一样:“事物一旦互相接触过,它们之间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7]58这种结构在《九歌》中还有许多,比如桂酒、椒浆、荪桡、兰旌、辛夷楣、药房、桂舟、桂棹、兰栅、芳洲、荪壁、蕙櫋、芷葺、蕙带等。

反观《离骚》,这一结构则较为稀见。这一结构在《离骚》中仅有“既替余以蕙纕兮”“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怀椒糈而要之”等例。其结构基本无出《九歌》之用法。在《招魂》中亦有见到,如:兰膏明烛、紫茎屏风。

此外,《九章·惜诵》中“播江离与滋菊兮,愿春日以为糗芳”的“糗芳”,洪兴祖补注:“糗,干饭屑也。”这里是将芳草置于后作后置定语,“糗芳”即“芳糗”,芳香的干粮。类似的用法亦如《招魂》的“皋兰”,即“兰皋”。

关于定中结构,从更细微的角度考察香草的词汇组合发现,楚辞中还存在以香草意象作为中心,其他词语对其修饰限定构成定中结构。如“江离”“辟芷”“幽兰”“茹蕙”等,江、辟、幽、茹等字进一步加强香草的某些特质,具体表现了香草的内在品质以及作者所赋予的感情意义。

(四)并列结构:香草名词I+香草名词II

由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的香草互相组合,构成并列结构在楚辞中亦多出现。这一结构往往会有标志性连词“与”出现,大抵表示多个植物之间的并列关系。如:

例21 杂申椒与菌桂兮

(《离骚》)

例22 畦留夷与揭车兮

(《离骚》)

例23 解萹薄与杂菜兮

(《九章·思美人》)

当然还有许多是不含有连词的,如:

例24 薋菉葹以盈室兮

(《离骚》)

例25兰芷变而不芳

(《离骚》)

例26露申辛夷

(《九章·涉江》)

例27茝兰桂树

(《大招》)

这一结构中植物与植物间互相并列,它们组合后又在句子中担任主语、宾语或其他成分。如例25,兰和芷两种植物构成并列后,在整个句子中又充当句子中的主语,与动词“变”构成主谓关系。

楚辞中的植物与植物之间能够构成并列,是因为二者存在相同的属性或特质。屈原将具有相同属性或特质的植物放置在一起,共同构成了逻辑清晰、组织明确的香草意象群。如上举例所说,江离、辟芷皆是美好的植物,他们都具有独特的生长环境,它们共同表现了作者采摘的美好,象征了作者内心的高洁。与香草相对的恶草或普通的草,譬如“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为此萧艾也”中的“萧艾”。萧与艾本是具有药效的本草,但作者将二者并列作为香草的对立面,其意大抵着眼在其象征意义。正如《王度记》云:“天子以鬯,诸侯以薰,大夫以兰芝,士以萧,庶人以艾。”[8]42古代举行祭祀献酒时,不同身份的人所用之物是不同的。屈原在这里认为萧与艾属于地位不高的人所用,代指平庸而品格低下的人,与芳草形成对比,故而二者得以构成并列关系。

二、分析楚辞“香草”意象组合语法结构的作用

一是考辨香草含义的作用。关于“薋菉葹以盈室兮”中的“薋菉葹”是几种植物,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三种都是恶草,如王逸注云:“薋,蒺藜也。菉,王刍也。葹,枲耳也。”洪兴祖、吴仁杰、钱杲之、汪媛、王夫之等人皆从此说。但也有反对意见,如胡文英《屈骚掌故》注云:“薋,聚也。”闻一多《楚辞校补》亦说:“薋,积也。”段玉裁、姜皋等人亦与此观点相同。前种观点则是将薋、菉、葹三种植物构成并列关系,认定为恶草共同以喻谗佞之人。但是,我们会发现这样组合在语法上实有不通之处。尽管“薋”在本草书中实有其物,但考察《离骚》全文,多“指九天以为正兮”“擥木根以结茝兮”“折若木以拂日兮”“济沅湘以南征兮”之类的句子,开头皆为动宾结构。正如前人所训释的一样,此句应当是“菉、葹”两种植物组合为并列结构,再与动词“薋”构成动宾结构,其义为“堆积普通的草来充满整间屋子”。

二是考察香草意象使用的发展与演进。我们可以从与《诗经》的对比和屈赋内部对比两个方面来看。首先,《诗经》中的草木意象的语法组合受四字句形式限制,用法相对固定,在一首诗中往往缺乏结构上的变化。如《芣苢》中六次咏叹“采采芣苢”,皆为动宾结构;《采蘩》与《采蘋》结构相似,亦为动宾结构。或者像《桃夭》中“桃之夭夭”与《葛覃》中“葛之覃兮”,均为主谓结构。《诗经》中草木意象组合的固定,主要是出于“起兴”手法的需要,草木意象的使用目的在于引起诗歌所抒发的内容,较为单一的意象体使《诗经》的草木意象缺乏更为深厚的内涵。《诗经》的“重章叠句”的特点,也成了楚辞在结构上发展的突破点。楚辞中香草意象的组合方式呈现出多而广的特点,组合结构多样,组合内容广阔,显示了楚辞在香草意象使用上的高度技法,也说明了意象的使用程度在文学发展中不断成熟与完善。其次,就屈赋内部而言,我们可以看出屈原个人对香草意象使用的发展与成熟。《九歌》中的香草结构以定中结构为主。香草作为一种祭祀用品,用以烘托他物,用自身的美好属性加强他物的某种特征。《九歌》的成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闻一多曾把《九歌》分为三个阶段,即原始九歌、楚地九歌、屈原九歌[9]。《九歌》是对南楚民间文学的继承发展与创造性加工,带有强烈的巫术意识。香草意象语法结构以定中结构为主是其必然结果,又是《九歌》溯源的重要佐证角度。《离骚》的香草意象在语法结构上则更为丰富,更为多元。在创作时间上,多认为《九歌》的创作时间要早于《离骚》。从《九歌》到《离骚》,香草意象逐步由原始意象向象征意象发展。《离骚》香草数量大于《九歌》体现了巫术发展的必然性[10],语法结构的变化也体现了《离骚》的创作技法在《九歌》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对文本进行语言结构分析,在楚辞义理上得到应用,正表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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