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厚松
皖水招函〔2018〕1720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年版)〉等八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在安徽省内广泛使用,以此为范本编制水利水电项目招标文件,这些项目评审中由于评审专家水平不一、理解不一,评审结果差异较大,经常遇到各类问题,主要表现在:
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信用查询的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些查询要注意:一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大多招标文件指定在“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指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其他网址查询结果不作为评审依据;二是不需要延伸查询,若存在异常,不需要查询因为什么异常;三是投标公司正常,关联公司异常,比如分公司、子公司异常,应该如何界定争议最大,也是投诉较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异常,总公司就异常,独立子公司异常,总公司不受独立子公司影响;四是查询招标文件所列的查询项,未列的不查询,不作评审要求。
示范文本规定:“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以下现场人员。A 类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专职质检员;B 类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C 类项目:项目经理。”针对不同类别项目要查询不同人员是否有在建工程。查询时注意,一是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二是“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应将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三是查询到有在建项目,但确实已竣工,只是投标单位没有及时办理注销,对于此类情况,要视招标文件是否有规定,若规定项目法人提供完工证明或验收证明的视为完工或验收,否则视为在建项目。
从“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企业人员信息,由于该平台人员信息由企业自行录入,有在评标过程中或中标后临时录入的情况。新的示范文本规定“须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具体要求由招标人规定),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有效证明。”一般要求提供招标前6 个月的连续3 个月的社保证明,超过60 岁的提供退休前工资证明。
(1)A、B 类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界定
A 类项目:大型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工程(包括:大型枢纽、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Ⅰ~Ⅴ级船闸、大型渡槽等工程),基础处理(含防渗墙)、水工隧洞、挖泥船疏浚三类专业技术工程(含专业技术工程投资占标段合同估算价50%以上或其投资达800 万元以上的工程),二级以上(含)堤防(含穿堤建筑物)及相应的河道工程,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在5000 万元以上(含)的其他水利工程。
B 类项目:中型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工程(包括:中型枢纽、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Ⅵ级以下(含)船闸、中型渡槽等工程),三级堤防(含穿堤建筑物)及相应的河道工程,大型灌区干渠以上的渠下涵,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在5000 万元以下、1000 万元以上(含)的其他水利工程。
C 类项目:除A、B 类项目外的其他水利工程。
(2)工程业绩信息查询平台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同一工程业绩信息不一致时,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信息为准。
(3)业绩的时间认定
有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有的以合同时间为准,有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为准。
(4)业绩的原件
通常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原件。
评审时要注意业绩的原件、时间、合同标的等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也规定“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文件有瑕疵,主要表现在: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如设置最低限价;二是设置歧视性条款,要求在招标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本地企业加分等,排挤外地潜在投标人等;三是有明显的遗漏或错误,导致无法正常评审或评审结果明显不合理。对于这几类情况建议停止评审,重新招标。
评审过程中按照组长负责制,组长起到组织、协调等作用,组长应推选与招标内容有关联的、有丰富评审经验的、有敬业精神的同志担任,在评审时能合理分工,统筹安排,协调有力,这样评审的质量与效率都会很高。
发现问题后,要认真对待,全面分析,听取各位专家意见,找到意见分歧点。评审过程中应求同存异,取得共识。
确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采取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结论性意见,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保留意见,在评标报告中如实反映出来。
评审过程要依法依规,严格遵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各评委要独立评审,不能依附别的评委,更不能抄袭别人评审结果或由代理人员代评。评审专家既要对招标人负责,也要对自己负责。
目前对投标人、评审专家的处罚基本都能按照法律规定处罚到位。在此基础上,应对专家加强考核,加大处罚力度,不合格的专家及时清理出专家库。代理单位干扰、影响专家评审的情况时有发生,监管人员应及时制止,严厉打击代理单位与投标人勾结等违法行为。受到投诉的评标活动,应调取现场监控,认真严肃调查处理。
针对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开展评标工作,在招标时明确公平合理的评标标准和办法,不得随意增加、更改和删除;评审专家应严格从各级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标准一视同仁,不得区别对待。在评审过程中,要按照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水平、人力配备、技术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审查,确保评标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为顺利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