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炜 吴书培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洪保安、水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础,而保证施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合理进行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这就要求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提高物质保障和思想认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第二十二条中又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概算的安全生产费用,要保证用于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经费支出,并专款专用。同时,水利部结合水利工程特点,组织修订、制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对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如何规范、标准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和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这一系列条例是指导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与应用要按照“以项目为基础,企业统筹规划,满足基本需要,合理有效使用”的原则进行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保障要以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造价为计提依据,不低于2%。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规范中明确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技术工程设施建设、危险源辨识管理等六大类来提取使用。其中,施工单位应重点关注资金在安全生产教育、危险源辨识与风险防控、安全问题排查及隐患查找、现场安全封闭防护等方面的使用,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水利工程各参建方在施工合同签订、工程款结算、安全生产费用认证与计量等阶段存在对工程承包费用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审计、认证不规范现象,这导致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及时性和保障性。
投标报价文件措施费中明确规定了可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但个别项目部施工时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存在费用投入少、账目不清、实际落实漏洞大等现象。个别施工单位内部管理落后,在项目开工时未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管理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使用进行监理,及时记录并通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效果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等。但个别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未及时准确地监管安全资金使用,事中和事后的监控能力较低,对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监管缺乏力度。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要求,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书面通知参建单位,并结合工程情况将安全生产费用按合理的额度预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确保实施单位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应用办法》,文件要根据本单位情况明确安全资金的提取流程、应用范围、管理程序等内容。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安全费用应用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和施工进度,依据安全投入计划申请提取安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可以分为几个部分,如基本费、现场费、评价费以及奖励费等。相关费用比例及额度并非固定不变,费用的使用情况要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施工管理水平相关联,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工人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而且可以保障制度中安全生产各方面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施工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的独立性,根据工程(单位)特点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对应落实,按规范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计划。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核并登记台账;施工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做好建档立志工作,开展的安全检查均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并形成检查记录;财务管理部门要对年度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安全费用保障、费用计划落实等情况;施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检查与考核,并以合适的方式对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对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企业,不但会面临企业财务风险,还会面临政府单位、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的处理、处罚。
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是项目实施的生命,顺利施工的根基。安全生产费用的规范应用对于巩固水利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施工企业建设发展命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各层级管理单位必须加大重视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更加规范完善,使项目管理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