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开蕊 新沂市水务局
当前我国正面临着经济体制改革,各个行业的管理模式都在发生变化,水利行业作为公益性产业在管理方式上也逐渐向企业化模式发展,政府针对水利行业的投资不断减少,水利行业需要通过自身获取投资主体。而水利行业属于微盈利企业,在投资主体方面的吸引难度大,使得水利行业的服务以及供给等方面的水平不断降低,所以必须要加强对水利行业税收工作的研究。
我国税收制度中,税收待遇与行业的盈利性以及公益职能等都具有直接的关系。水利行业作为一种准公益性的行业内容,盈利能力比较弱,所以必须要做好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从行业性质和特点来看,水利行业的定位处于较低的水平,需要利用轻税制度,提升原始积累能力,促进水利行业发展,同时也能够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公共品。
税收是国家对宏观与微观经济调整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可以利用税收的方式调控经济主体收益、企业发展和利润水平。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水利行业的投资周期比较长,需要的资金规模比较大,但是由于水利行业的特殊性,也能够保证收益的稳定性,投资的风险低。针对水利行业的特点,国家可以利用优惠税收政策的方式提升和保障水利企业的净收益率,以此为基础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对水利行业投资渠道进行扩展和改善。此外,通过优惠税收制度的支持,还有利于企业的自主创业,可以通过水力资源、设施等自主经营,不仅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水利产品与服务,实现对水资源的应用和经济效益的提升。此外,对水利行业人员分流也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为企业改革提供物质基础和环境。
从我国水利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整体上仍然属于公共品的提供产业,但是从水利工程维护和养护等方面的分工来看,仍然存在市场化的痕迹。所以水利行业会受到市场化发展的影响,加强内部专业化建设,对于一些传统工作中需要由事业单位开展的维护、养护工作都可以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这种水利分工模式能够实现服务的市场化,在水利税收方面也能够实现企业化、正常化的管理模式。
我国水利行业作为准公益性行业,当前主要的职能是提供公共品,负责对水资源公共品的调运。从行业的准公益性质来看,不属于税收调节行业范围,同时也不属于贡献财政收入行业范围。此外,水利行业从市场开放性来说属于垄断性行业,但是这种垄断性被没有为水利行业提供更高的营业收益,反而处于微盈利企业。从行业发展的客观情况来看,国家不需要利用税收对水利行业进行收入调整,而是应该通过轻税或者免税的方式为水利行业提供更大的利润空间。我国水利行业发展中,不同的水利企业和部门公益性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企业具有盈利性收入,一些企业则为完全公益性性质。针对水利行业不同的企业性质,为了提升企业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保证水利行业整体发展的公平性,可以对水利行业的财政拨款额度以及职能等进行合理的调整,通过差异性的税收方式促进水利行业整体有序发展。
我国水利行业中涉及的单位和部门比较多,不同单位和部门在公益性职能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国家税收制度制定中必须要结合水利行业发展特点和差异采取不同的税收制度政策,促进水利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对于完全公益性的水利单位来说可以实行税收全免制度,比如水利管理单位就是完全公益性单位,在管理工作开展中不存在向服务者收费的情况,没有外部收入来源,在税收制度中就可以完全免税。而且这种纯公益性的单位属于国家赋予职能的单位,不仅不需要向国家缴纳税务,同时还需要国家给予相应的财政拨款,保证公益性水利单位职能的发挥。其次,综合性水利管理单位和部门部分业务需要收费,但是收费的力度不大,单位获利少,这种情况下可以给这些单位提供一些的优惠税收政策。但是这部分单位还有一些业务不收费,微薄的利润难以支撑企业发展,国家除了税收优惠政策外,仍然需要提供一定的财政资金,促进这些企业的高效运行以及公益职能的有效发挥。对于利润比较低的经营型项目来说,低额的税收调节制度有利于促进水利行业的公平发展,在低税率方面可以利用增值税等流转费用进行调整。我国综合性水利管理部门由于既具有公益性管理业务和职能,又具有盈利性管理业务和职能,在成本划分方面难度比较大。因此如果综合性水利管理单位的整体盈利性不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免除所得税的方式进行调整,而如果综合性水利管理单位的盈利性比较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税收政策优惠的方式进行调整。对于盈利能力较弱,同时投入也比较少的综合性水利管理单位来说,也可以采取免税的方式,使水利单位能够通过收支平衡的方式解决公益支出方面的问题。最后,对于完全经营性的水利管理单位来说,可以采用正常的税收模式,这些水利单位所有的业务开展都具有营利性质,不存在公益性的职能,企业的盈利能力比较强,因此可以与其他企业征收同样的税务。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水利行业的税收政策方面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我国水利行业组成比较复杂,包括公益性企业、营利性企业以及公益和盈利性结合的企业形式,不同企业的盈利水平不同,工作模式也存在差异,因此需要结合水利企业的性质采取合理的税收制度模式,针对盈利水平比较强的企业可以采取正常的税收政策,对盈利水平比较弱的企业可以采取优惠税收制度,对于完全公益性企业则可以采取免税优惠税收制度模式,保证水利单位内部的有效运行以及水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