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逸诗 惠州学院
我国正在积极面对时代发展所带来的种种挑战,将挑战转变成自己的机遇。以此发挥出自身对于执法监督、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和卫生等方面各项需要的公共服务职能。共享经济的出现及繁荣使我国经济有了更大的进步和发展,其增值经济的最大化正受着大众的关注。
共享经济的增值价值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共享经济的增值价值来源于商家盘活那些拥有使用价值但不具有价值的闲散资源;第二部分来源于共享成本中的“交易成本的降低”,共享经济只是共享使用权,那么其交易成本相对于传统的经济形式下的交易成本当然会降低。因此,共享经济是一种价值增量式的经济形式。共享经济的增值价值最主要的来源就是闲置物品的使用价值被塑造成全新的商品,其中凝结了新的劳动,那么这些新的劳动就会形成新的价值,即共享经济的经济效益。
共享经济想实现价值增值必须需要制度保障。那些被闲置的资源的使用价值转化为商品需要有两个极为重要的制度保证,分别是特殊的产权制度安排和独特的组织制度。
第一,共享经济拥有两权分离的产权制度保证。在共享经济当中,“两权分离”制度表现出商品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或者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这两种分离是根据商品不同的产权主体关系进行划分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产权划分是指产品的所有权和其使用权进行分离,而供给者与共享平台之间的产权划分是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权的分离使闲置资源具有了使用价值,使得某些劳动产品拥有了额外的“分享使用权”和“分享经营权”,这些转换为产权的分离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保护。
第二,共享经济拥有降低产品交易成本的组织制度上的保证。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大数据平台、云计算技术是我们日益繁荣的共享经济实现实际交换的组织制度保证。这种可以使同质量的商品降低其交易成本就是这种基于信息技术的扁平化组织结构优势。大数据共享平台为众多参与到共享经济的人们提供了相对公平、透明、对称的交易市场,因此,这就为我们降低了交易成本。
分享所有权能够提高社会的整体生产效率、消费水平,使我国经济市场增加活力。分享所有权对我国经济效应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
(1)对社会的闲散资源进行整合规划,提高社会生产资料的使用率
共享经济可以对社会中闲置分散的资源进行整合规划,使其成为有价值的产品。商家可以通过共享平台使其产品再次进入商品交换流通中,使得原本被闲置的死资本能够在共享平台上尽量得到效用最大化,降低产能过剩而对其产品所有者带来的风险,因而共享经济可以说是一种集约型的经济发展形态。
(2)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相符合,促进大众的消费水平
第一点,人民自身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得我们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意味着大众消费者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正在日益增加。而共享经济模式的出现,正好与这方面相契合。共享平台可以通过对大量的、分散的供应主体进行整合优化,作为中介,去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个性化供给需求;第二点,目前体验式的消费观念在我国日益盛行。从主观层面来看,我国的消费者更愿意去尝试新事物、新消费习惯。在客观因素方面,共享经济使“消费所有权”中的一部分可以转换成“消费使用权”,这种减物质式的消费理念就代表着消费成本的降低,使得消费者可以在自身预算限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更多的体验性共享消费。
降低交易成本可以帮助商家高效地提高商品流通环节的周转效率。共享经济就可以使交易成本在流通环节降低。基于大数据下的共享平台,当前的共享经济形成了从供给者通过大数据共享平台直接与需求者进行交易流通的扁平化关系,可以使双方获得关于商品的信息更加对称,从而使得消费者降低自身的搜寻成本、议价成本、决策成本及谈判成本等。再者,这种大数据共享平台可以促进信任机制的构建,消费者可以通过对商品所有者进行针对性评价,那么这种评价是更加有可信力的,信任机制就更易发挥其监督的作用,最终就可以使共享经济的周转速率加快,提高交易成功率。
(1)手机银行、网上消费等大数据共享消费业务的快速发展
传统的经济形式在经过互联网技术的冲击下逐渐开始推广出与自身业务相契合的创新型手机银行、电商等线上客户端。这些线上客户端可以帮助人们灵活及时地办理消费、交易等业务,参与线上分享、交易的人不会因为地域的局限而无法进行活动。而共享经济既利用了大数据共享平台的便利性,又是将大数据平台传送给了广大消费者,二者相互促进,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更上一步。
(2)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日益成熟
互联网金融改变了人们的支付形态。这就使得传统银行业务开始丢弃或是放弃一些基础性的银行业务,对自身的银行业务进行优化改革,特别是在服务银行中,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规模在不断地进行扩大。基于此,共享经济的业务也逐渐地从一些小型的消费平台逐渐转向了与支付宝、农业银行的合作上,我国的共享经济也逐在逐步发展。在2017 年,艾瑞网公布的第三方支付情况的年度数据研究报告表中,我国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高达120.3 万亿元,移动支付的规模已经远超商业银行的规模。传统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第三方平台进行合作,搭建一个桥梁来对用户体验进行升级,也可以更高效率地提高银行机构的资金配置效率,这就提高了人们对共享经济的接受度。除此之外,有的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对金融产品的多元化销售渠道进行深度挖掘,进而有效推动该商业银行的经济收益增长和共享经济的繁荣。
现如今我国的共享经济在日常的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与共享经济相关的法律条文目前还是比较少的,这就使共享经济平常的体制管理难以有着很强的法律条文的约束,大多停留在地方性的规章制度中,缺少综合性强、严谨科学、更加权威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工作人员进行高水准的监督管理工作。这就使一些心怀不轨、思想不正确之人游走在法律边缘,寻找法律漏洞来趁机谋私利,饱私欲。
共享经济作为全新的经济体制运行模式经常会由于各种规章制度不明确使工作人员出现疑惑,其相关方面的监督工作比较薄弱,特别是涉及大众层面的,不利于监督。那么,我们需要相关部门对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针对地方实情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制约中国共享经济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在于我们社会整体的诚信额度较低,这一社会性、思想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分享经济”在我国进行更加规模化的商业模式的发展。由于“分享经济”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陌生自然人之间的交易,交易的效率从根本上取决于社会的诚信水平,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程度越高,则交易成本越低,交易效率越高。
随着我国信息化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我们已身处高科技产品丰富、互联网技术成熟的时代,那么就应学会积极地运用大数据、云数据等智能技术为商业银行线上渠道助力。共享经济平台或是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聘请专业人员建设数据平台,使专业人员对各项共享经济业务数据进行实时收集整理,对违反规定有关社会诚信问题的交易活动进行及时制止并处理。共享经济的相关管理部门一定要做到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完善共享经济信息化的战略布局,力求将共享经济业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做到效益最大化,为我们的中国经济助力。
共享经济时代下的社会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捷,但也有着挑战。我们必须要做到与时俱进,及时转变思想理念,对高科技、智能化的新兴技术要有着不断的探索和钻研精神,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要对现在共享经济的市场变化、市场趋势进行深度研究,更好地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