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新宁,李 川
(西安体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李因笃(1631-1692),字天生,又字子德,号中南山人,富平(今陕西富平县)人,是清初著名文人,亦是关中文学的领军人物。他性格豪爽重义气,同时又饱谙经史,文采斐然,因此也结交了不少文人名士,享有很高的文坛声誉。例如,清代大儒顾炎武在提到李因笃时,也是推崇备至,曾言:“今日文章之事,当推天生为宗主。”(《为李天生作十首》自注)[1]
李因笃不仕清廷,布衣终老,一生游历四方,结交好友并专心治学,著述宏富,流传至今的就有《受祺堂文集》、《受祺堂诗集》、《仪小经》、《汉诗音注》(又名《汉诗评》)、《古今韵考》等。其《杜律评语》是清初一部比较有影响的杜诗评点本。由于一些原因,该书当时并未刊印,只有稿本行世,因此流传不广。该书虽然至今未见传本,但其编撰情况,以及其中大量评语被其它一些诗文集和杜诗文献提及或征引而留存下来,搜集整理各书中的《杜律评语》资料,基本上可以还原该书的面貌。
清人对杜诗的评点,常常会利用现成的杜诗刻本,随文圈点、品评。如赵烈文批点过明代鲍松的《李杜全集》,吕留良与汪琬都曾批点过明刘世教的《杜工部诗分体全集》,韩洽评点明代许自昌校刻的《集千家注杜工部诗集》等。《杜律评语》也是在现成的杜诗刻本上进行的点评。这个刻本就是钱谦益的《钱注杜诗》,刊刻于康熙六年(1667)。洪业《杜诗引得序》云:“《笺注》撰刻,颇经波折,始则修怨于友生,终则拖成于族人,书未出而谤议已出,既出而己不及见,盛行百余年而遭禁毁,虽禁毁而犹暗行莫能废,古今著述史中鲜有之例也。”又云:“钱、朱二书既出,遂大启注杜之风。”[2]“朱”,指朱鹤龄的《杜工部诗集辑注》。可见,《钱注杜诗》从编撰到刊刻都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带动清代的注杜风气。因此,李因笃也足有机会看到此书,而且他当时36 岁,也有时间和精力评点杜诗。
李因笃评语多有针对《钱注杜诗》而发。以《诸名家评定本钱牧斋笺注杜诗》为例[3]:
卷九《杜位宅守岁》,李云:“《通鉴》此条注云:‘晋宋间多呼从弟为阿戎,至唐犹然,因引杜此诗证之。’钱以阿戎乃思远小字,不知何据?”
卷十《行次昭陵》李云:“‘松柏’下,正叙行次。钱笺引《会要》语何涉?结句感慨深矣,却难如此蕴藉。”
卷十二《有感五首》,李云:“此五首涉议论矣。以其关庙谟存之。虽涉议论,大段仍深浑不伤,故存也。论事余与钱笺颇合,其不合者另识之,惟“洛下”一首;其三(“洛下”),李云:“后四句合前半看,似欲留东都也。钱笺亦未畅。”
卷十四《八阵图》,李云:“‘失吞吴’”实是失于吞吴。钱笺去伪苏注而不异其解。”
卷十五《夔府书怀四十韵》,李云:“‘先帝’,公集中都指玄宗。钱笺曰肃宗犹可,而以辅国当宗臣则大谬。宗臣正谓郭、李辈切合也。言宗臣合受遗,而伤其不然。”
卷十五《云》,李云:“‘龙以’,钱笺作‘龙似’。”
卷十五《晨雨》,李云:“‘才有色’,钱笺作‘才洒地’。”
卷十八《归雁》,李云:“说雁如人,其词老朴。钱论事固确,以之说诗犹为隔一层也。”
以上李因笃评语都有明确的指代,是针对钱谦益《钱注杜诗》而发。此外,还有一些评语,虽未言明注者,但也可以考察出是针对《钱注杜诗》而发。
卷九《九日蓝田崔氏庄》,李云:“只如此二诗,气象雍容,岂陷贼时作?妄揣数百载上,如亲见而记之,穿凿可笑。”按:《钱注杜诗》卷九,诗题下笺云:自此以后诗十三首没贼时作。[4]
卷十《收京三首》,李云:“末篇乃深致喜意,谓有所讥则未也。”按:《钱注杜诗》卷十,诗末笺注云:“此言亦有讽也。”[5]
卷十一《少年行二首》,李云:“古本作‘注瓦’,《辩证》以为当从。然叠一‘瓦’字有何意味?‘倾银注玉’,正是诗中设色语,彼可谓知解不知诗也。‘竹根’,解作酒器,固有证据,然看其上下文意正自不必。”按:《钱注杜诗》卷十一,其一“倾银注瓦”句下,笺云:“‘瓦’,《英华》作‘玉’。《辩证》云:‘当依古本’。”诗末,笺注有云:“竹根,……盖以竹根为饮器也。”[6]
卷十五《覆舟二首》其二,李云:“‘姹女’,即丹砂,引河间无涉。”按:《钱注杜诗》卷十五,诗末,笺注云:“‘姹女’,桓帝时童谣:‘河间姹女工数钱’。”[7]
上述评语都是李因笃有感而发,其所评点的正是他认为《钱注杜诗》中不确切的笺注内容,并对其加以考辨。由此可知,李因笃《杜律评语》是以《钱注杜诗》为底本,批点而成。
康熙二十五年(1686),李因笃致信友人许孙荃,云:“杜诗五律排体绝句选本,俱友人持去四方,拟另事丹铅先成一种。如工竣,亦有肯付梓者。但应接既繁,又苦家贫口,栖遑为彭泽饥驱之计”。[8]可知,《杜律评语》在此年已经编成,而且被友人带往到各地。刘濬《杜诗集评》卷首自序中曰:“国初名辈若王氏士禄、士正、朱氏彝尊、李氏因笃、吴氏农祥、查氏慎行,以能诗鸣一世。诸先生皆有杜诗注本,当时不授梓,流传者少。嘉兴许晦堂先生淹博好学,酷爱藏书,乃钩求而尽得之。”[9]又,清端甫过录钱谦益《杜工部诗》卷首题识有曰:“后宦游宁夏,于翰林程君家,复得见李天生手阅本,较俞评愈希,南方从未有人得睹,真绝无仅有者。”[10]看来,《杜律评语》并未刊刻,只有稿本或者抄本流传。该书被成都杜甫草堂将列为1995年第二次《征集书目》,迄今未见。
李因笃《杜律评语》迄今未见传本,书中评语被其他一些杜诗学文献征引而留存下来。这些文献主要有四类:一是集评本杜诗文献,包括嘉庆九年(1804)刘濬《杜诗集评》、宣统三年(1911)袁康辑录《诸名家评定本钱牧斋笺注杜诗》;一是过录本杜诗文献,包括佚名过录钱谦益《杜工部诗》,清端甫过录钱谦益《杜工部诗》,清毛琛过录钱谦益《杜工部诗》,清赵香祖过录仇兆鳌《杜诗详注》、清吴郞过录浦起龙《读杜心解》,佚名过录浦起龙《读杜心解》,一是通行本杜诗文献,包括清顾廷纶选抄《少陵诗钞》,清朱彝尊《朱竹垞先生杜诗评本》,清仇兆鳌《杜诗详注》,清杨伦《读杜心解》,清沈德潜撰,诸家合评《杜诗诗评》;一是其他文献,包括乾隆御定《唐宋诗醇》、清朱彝尊《曝书亭集》等。
对比这些文献可以发现,刘濬《杜诗集评》与袁康《诸名家评定本钱牧斋笺注杜诗》所征引的李因笃评语最多,并且于引文前标明“李曰”或者“(李)天生曰”、“(李)子德曰”,因此方便查阅以及辨识其评语。而过录本则比较混乱,因为多不标注出笺注者姓名,而且过录时的字体也各不相同,所引很难辨认出注文所出,其中李因笃评语也要与刘濬《杜诗集评》及袁康《诸名家评定本钱牧斋笺注杜诗》相互对照才能确定,因而辑录相关佚文的工作比较困难。就《杜诗集评》、《诸名家评定本钱牧斋笺注杜诗》而言,其中所引用的李因笃评语也有出入,《杜诗集评》所征引的李氏评语,《诸名家评定本钱牧斋笺注杜诗》却标作他者,而且这种情况还多有出现,因此也要对这些内容进行比对、校勘,才能准确地辑录出相关的佚文。
可见,《杜律评语》并未刊刻成书,一直都是以稿本、抄本的形式流传于世,后来稿本、抄本亦亡佚不存,由于该书是清初颇有影响的一部注杜作品,因此其中评语也被后来诸家多次引用。现在所说到的《杜律评语》,其实是一部散佚之书,其书形式已经不存,书中部分内容散见于其他文献,尤其是杜诗学文献之中。但是,辑录各书中的李因笃评语亦能还原该书的整体面貌。
李因笃评点杜诗不为求名,也不为得利,而是出自对杜甫人格、诗才由衷的敬仰并自觉研习的结果。此外,作为陕西籍诗人,关中文学领袖,李因笃也将乡邦文学的振兴作为己任加以实践,而他对杜诗的学习与标榜正是将杜甫看作是“秦风”文学的继承者、发扬者以及前辈大家。从对“秦风”巨匠的追摹中,可以看出李因笃对“秦风”文学薪火相传的殷勤之情。李因笃对于杜诗的评点不仅精深透彻,而且往往有独到见解,因此得到了其他杜诗注家的高度肯定。例如,李因笃诗歌音韵角度入手,概括了杜诗“律细”中近体诗单数句尾字上用仄字,而且上、去、入这三个仄声是间隔相用,不会重复出现的特点。他的这个论断在清代很有影响力,被许多人所称道或征引。朱彝尊曾亲自考察杜甫七律,证实李因笃的论断,另外,他还认为李因笃的论断,也可用于考察杜甫五律,不仅可以考察杜甫律诗的声韵,还可以进行文字校勘,简直是“善不可没也”。[11]《杜诗详注》卷一《郑驸马宅宴洞中》中,仇兆鳌就引用了李因笃论杜甫“诗律细”的观点。后代一些学者,如当代学者王力、简明勇、刘重喜、邝健行、蒋寅等人,也都有相关的著述与文章,论述李因笃这一观点的优缺之处。这足以显示该观点的深远影响。
正是由于像李因笃这样正直有责任感文人的倡导,陕西学术与文学才保持着兴盛发展的态势,杜诗学不仅后继有人,“三秦诗派”的浩大声势更是影响一时。他是陕西文学发展历程中的功勋人物,应当被后人铭记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