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怡帆
(合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安徽 合肥 230601)
长期以来,学界把社会形态理论普遍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进而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或者史学史的视域中阐发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理解和认识,鲜有学者关注到马克思“三大社会形式”与五种“生产方式”论说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支撑和思想视域。本文遵循马克思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再到古代社会史这一大体研究历程,以文本研究为基础,通过分析马克思在各阶段论述其社会形态理论的具体语境和基本意涵,阐明其考察这一问题的思想视域和逻辑演进,进而深化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多维性与整体性的理解。
在马克思之前,国民经济学家已经对分工展开过较为广泛的研究。在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分工”成为其建构整个国民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起始范畴。萨伊的《论政治经济学》、斯卡尔培克的《社会财富的理论》以及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都曾就分工问题发表过一系列观点。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他们的论点进行了摘录和分析,并发表了个人的见解。此时,马克思还只是从劳动异化的视角来理解分工。因而,在他看来,“分工是关于异化范围内的劳动社会性的国民经济学用语。”[1](p237)《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初步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他们于1845年秋至1846年5月,共同创作完成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系统地阐释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思想。在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阐述唯物史观的现实前提时,马克思指出分工对于理解一个社会的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的重要意义:一方面分工的发展程度反映着一个民族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另一方面“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了个人在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1](p521)进而,马克思把“分工”作为考察社会发展阶段的主线,阐明了所有制发展的历史阶段。
第一种是部落所有制形式。与这种所有制形式相适应的是生产的不发达阶段,人们主要靠狩猎、捕鱼、畜牧或部分耕作为生。此时分工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家庭内部自然形成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因而社会结构还只限于家庭内部的扩展。人口的增长和生活的需要是促使分工的重要因素,交往的发展还十分有限。第二种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相对于部落所有制而言,这一阶段的分工已经比较发达。一方面存在着部落联合形成的公社所有制,另一方面动产私有制和不动产私有制也随之发展起来。城乡之间的对立日渐产生,并且出现了分别代表城市和乡村利益的国家之间的对立。公民和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得到充分发展。此外,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私有财产的集中迅速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出现了平民小农向无产阶级转化,只是这种转化还处于过渡状态,无产阶级还处于“有产者公民和奴隶之间的中间地位,并未获得独立的发展。”[1](p522)第三种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封建时代的所有制形式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农村产生了私人占有和农奴劳动,形成了王公、贵族、僧侣、农民的等级结构;二是在城市产生了拥有少量资本并支配着帮工劳动的自身劳动,出现了师傅、帮工、学徒以及后来的平民短工的划分。“这两种所有制的结构都是由狭隘的生产关系——小规模的粗陋的土地耕作和手工业式的工业——决定的。”[1](p523)除了比较鲜明的等级结构,封建时期农业内部和工业内部的分工还是十分有限的,在不同城市工业与商业的分工程度也是不同的。在马克思看来,上述三种所有制形式,总体上都属于自然分工,这种分工的特点是各个人主要受自然界的支配,人们之间依靠家庭、部落、土地联系起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交往的不断扩大,分工日益突破自然界限,社会分工得以产生。资本主义所有制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而形成。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分工进一步加深,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分离和对立更加鲜明,城市在人口、生产工具、资本等各方面日益具有集中的特征。马克思指出:“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作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作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1](p557)进一步而言,社会分工阶段各个人受劳动产品的支配,人们之间的关系通过交换而建立,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典型表现。此外,城市之间的分工直接促进了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同时也预示着封建行会的衰落。而工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和集中促进了大工业的产生。一方面大工业实现了工场手工业所无法实现的大量生产力的要求,另一方面这种生产力的发展将受自身私有制的限制,换而言之“私有制成了它们发展的桎梏”。[1](p566)由此,马克思深刻地阐明了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也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矛盾的实质即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进而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已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另一种交往形式所代替。”[1](p575-576)
综上分析,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以分工为主线,分别考察了部落所有制形式、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所有制,从而经验地、历史地阐明了生产的发展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生、发展及其历史趋势。马克思的这一理论进程,反映了其社会发展阶段理论的思想视域:第一次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视域下,通过对分工和所有制形式的考察,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
斯密认为交换活动“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2](p11)然而,斯密却没有沿着这个正确的认识继续前进,而是把人们的交换倾向归结为人的利己心使然,把交换仅仅理解为分工产生的原因。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批判了斯密等人的观点,对“交换价值”这一范畴做出了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的全新理解和深入阐释。马克思不仅认识到交换在货币形成中的中介作用,还揭示了交换价值背后人与人之间现实的、历史发展着的关系,指出“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表现在交换价值上,因为对于每个个人来说,只有通过交换价值,他自己的活动或产品才成为他的活动或产品”。[3](p106)进而,马克思以人与物的依赖关系的发展为尺度,首次系统地阐述了我们广为熟知的三大社会形式理论:最初的社会形式——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3](p107-108)
在最初的社会形式下,人的能力即人支配和改造自然界的能力局限于狭小的范围内,起初是生存的需要使人们之间自发地结合起来,建立起了人与人之间全面的依赖关系,从而增强适应自然、应对自然的能力。也就是说,第一种社会形式下,主体和客体都处于较低的发展阶段,客体无法支配和主导主体,同时单个主体还不具备驾驭客体的能力。在第二大社会形式下,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主体对客体的依赖关系成为这一社会形式的基础。在这种社会形式下,主体和客体已经处于较高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主体间的关系得到了双重的发展:一是个人与自身的关系,个人能力的增强使个人成为独立的原子式个人而存在;二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需要和交换使人与人之间建立起全面的关系和联系。另一方面是客体的发展,物质交换成为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中介,并且进一步发展成为支配主体社会关系的力量,从而对物的依赖性成为人的独立性的前提和基础,人的社会关系从属于物的关系。由此,马克思指出:“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3](p107)第三大社会形式也就是个人全面发展,自由个性得以实现的社会形式。这一阶段建立在第二阶段一定程度的发展的基础上,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得到普遍的和全面的发展,同时又扬弃了人与物的颠倒关系。从而,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实现了真正的和谐统一,主体以自由自觉的积极样态而存在,客体服务于主体的共同需要,社会财富、社会生产能力既是人的自由个性实现的基础,同时又从属于人的自由发展。
总之,马克思在深入分析交换价值的基础上,阐发了三大社会形式理论,换而言之,1857—1858年间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思想进程成为其阐述三大社会形式的重要理论支撑和思想视域。具体而言:一是,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商品是二重性的存在即作为自然属性的存在和作为纯经济的存在,即作为生产关系的符号;认识到价值的一般属性及其与交换价值的关系,“作为价值,商品的可交换性的尺度决定于商品本身;交换价值所表现的正是这个商品换成其他商品的比例”;[3](p90)把握了货币的本质,“商品的交换价值,作为同商品本身并列的特殊存在,是货币;……是一般等价物”。[3](p90)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马克思深刻地阐明了交换价值的社会属性,把握了交换价值的实质,“全社会商品的交换价值体系表面上是物与物的关系的比值体系,但其在交换过程中转化为对全社会劳动总体的支配权力的体系。商品交换价值,实际上是其背后的全社会的经济权力关系的物质表现。”[4](p147)进而,马克思阐发了社会发展的三大形式理论。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论述道:“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5](p413)结合马克思阐述这一论断的具体语境和思想进展来看:
其一,在“两个决不会”论断的前提下,马克思把各种生产方式看作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并且进一步论证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在“序言”中,马克思首先回溯了其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历程,他把唯物主义历史观理解为指导其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并且得出社会形态更替的基本规律,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5](p413)在阐明这一基本规律的前提下,马克思指出,可以把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看作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各个时代,而资产阶级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5](p413)的最后一种社会形态。
其二,马克思从生产方式的角度阐发社会形态的演进,建之于其政治经济学研究进一步深入的基础上。随着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认识也更为深刻,从而明确了生产方式在经济社会形态中的意义。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资本章”中,马克思详尽地考察了资本的形成及其发展,阐明了“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6](p79)即资本和劳动的关系。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结合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的内在机制。马克思进而追溯了资本主义前史,深入研究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由此,更为清晰地理解了劳动者和劳动资料的统一和对立在社会形态中的表现。从而确定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关系成为理解某种生产方式的核心。在马克思看来,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到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也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从天然的共同体到彼此分离对立的过程。
其三,在这一时期,马克思把亚细亚生产方式看作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初始形式。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关于“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节中,马克思对历史上各种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形式和以东方公社为基础的公共土地所有制形式展开了比较系统的分析,对亚细亚的形式有了深入的研究。他指出:“仔细研究一下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公有制形式,就会证明,从原始的公有制的不同形式中,怎样产生出它的解体的各种形式。”[5](p426)19世纪60年代末,马克思研究了格·毛勒关于德国领主庄园和乡村制度史的研究,了解到毛勒关于土地私有制只是后来才产生的观点和论证,与此同时,马克思致恩格斯的信中写道:“我说过,欧洲各地的亚细亚的或印度的所有制形式都是原始形式,这个观点在这里再次得到了证实。”[7](p281)直到19世纪70年代,古代社会史的资料丰富起来,马克思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广泛涉猎和深入研究,对原始形式的多种形态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关于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论述与苏联教科书中的“五种社会形态”学说存在着根本上的差异。传统的“五种社会形态”学说源于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所提出:“历史上生产关系有五大类型: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8](p222)而马克思关于经济社会形态演进的概述与其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推进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这还只是马克思现阶段关于经济社会形态的判断而非最终结论。
严谨而彻底的理论精神以及俄国革命的现实呼唤,共同促使马克思晚年转向对古代社会史和农业公社的研究。马克思晚年关于古代社会史和农业公社的研究,使他对经济社会形态的演进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形态演进的复杂性和发展道路的多样性。
其一,澄明《资本论》所探讨和揭示的规律,促使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关注和研究。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以后,很快便引起了俄国学者的关注。与此同时,他们对《资本论》的要义和观点也存在着错误的理解甚至是曲解,对马克思提出了批评。一是俄国批评家把《资本论》中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等同为“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6](p466)二是把马克思的只言片语等同为关于俄国革命道路的观点。马克思对此给予了正面的回应,集中体现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明确说道:“为了能够对当代俄国的经济发展做出准确的判断,我学习了俄文,后来又在许多年内研究了和这个问题有关的官方发表的和其他方面发表的资料。”[6](p464)同时,马克思也点明了把具体的历史哲学等同于一般历史哲学的倾向及其本质,“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6](p467)这也促使马克思在揭示了西欧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规律后,在其晚年花费大量精力来研究东方社会问题。
其二,严谨而彻底的科学追求,促使马克思晚年对古代社会史具有极大的兴趣。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在阐述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演进时,特意使用了“大体说来”这一前缀,表明他对人类社会发展阶段演进的判断是十分谨慎的,同时这也为他进一步的研究埋下了伏笔。马克思晚年认真阅读了欧美和俄国学者关于人类史前社会的最新研究成果,形成了一系列摘录笔记,如关于俄国学者马·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的摘录,美国学者路·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摘要,英国官员约翰·菲尔的《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社》的摘要等等,这使得马克思对亚、非以及美洲等各地区的古代史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全面的认识,从而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有了更为清晰的图像。
其三,俄国革命的现实之需,引发马克思对俄国公社制度及其历史的集中研究。19世纪80年代初,查苏利奇女士代表“劳动解放社”的同志们,请求马克思谈一谈俄国历史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命运的看法。马克思详细地研究了“农业公社”问题,对公社未来命运做出了十分谨慎的回答。马克思首先试图消除对他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论述的一切误解,他强调并指出从一种私有制向另一种私有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运动仅限于西欧,因为这种必然性是基于对西欧历史考察的结果,而俄国农民的情况和西欧不同,因而《资本论》中的分析,“既没有提供肯定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没有提供否定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6](p590)19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马克思对俄国社会尤为关注,对农村公社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其研究的成果和思想观点主要集中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
其四,对古代社会史和俄国农村公社的研究,马克思进一步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道路以及社会形态演进的认识。关于人类社会发展道路,对俄国农村公社历史命运的判断意味着对人类社会发展道路的探索和回答。马克思认为就理论层面而言,农业公社的发展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6](p574)就实践层面而言,一方面俄国天然规模的土地,长期形成的劳动组合关系等条件有助于农村公社的发展,而这种公社与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因而俄国有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可能。另一方面从俄国农村公社的软弱性、孤立性以及其遭遇的破坏性来看,也有可能导致公社的灭亡,从而重蹈西欧资本主义道路的阵痛。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看,俄国农村公社发展的道路都有两种选择。但历史究竟会选择哪一条道路,“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6](p574)关于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马克思认识到同一形态包含不同的形式或者类型。他具体阐述了古代社会形态包含的不同的公社形式及其内在结构。马克思通过对日耳曼的农村公社、东印度的农村公社以及俄国农村公社等具体类型的分析,抽象出“农业公社”,并把它们进一步理解为原始公社,同时他也认识到原始公社内部的层次性,指出不能把各种形式混为一谈,“从整体上看,它们是一系列社会组织,这些组织的类型、生产的年代彼此都不相同,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6](p584)同时,马克思指出在农业公社之前是较古的公社或者说是农业公社的古代原型,而农业公社是古代社会形态的最近形式,原始公社既包括较古的公社也包括农业公社的各种形式,马克思把它们统一概括为原生的社会形态,把建立在奴隶制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称之为次生形态。
通过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文本梳理,这一理论思想视域和逻辑演进便清晰可见:随着对唯心主义批判的深入和新世界观的形成,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以“分工”为依据探讨了历史上所存在的各种所有制形式。此时,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形成,为马克思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方法论基础。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在揭示货币的本质时认识到商品的二重性,与此同时,也洞察到交换价值背后人与人的关系的历史发展状态。因而,以“交换关系”为基础首次系统地阐发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形式理论,从而揭示了交换关系背后人的发展样态。随着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以及关于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种形式的探讨,马克思进一步深化了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认识和对人类社会的理解,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以“生产方式”为标尺阐述了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晚年对古代社会史和俄国农村公社道路问题的研究,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其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探索和认识,深刻地说明了社会形态的复杂性,同时揭示了这种客观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由此表明,一方面,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考察是多维性的,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思想视域,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思想视域,再到古代社会史的思想视域,反映了马克思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的多维视角。另一方面,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探讨是整体性的,是不断形成的过程中的整体,是由一个个具体的阶段性阐述构成的发展着的整体。因而,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是多维性与整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多维性与整体性的统一,对于科学理解和深入研究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具有重要启思:其一,注重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研究的文本基础和文献分析。文本研究是一切思想理论研究的基础。纵观国内外学界关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历程,不难发现在研究主题上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从对五形态的争论到对三形态的论析,从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到对古代史的探讨。一方面学界深化了对某一主题的认识,但同时在关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整体理解上也存在一定的偏颇,即把马克思某一时期的思想片面地理解为马克思思想的全部,把各个阶段的思想对立起来。客观地说,这种理解倾向与马克思相关文本的间断性发现和出版有一定的关系。而随着马克思著作包括笔记、手稿陆续出版完成,对现时代的研究者来说,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同时也对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是走进马克思的文本,理清马克思阐发其思想的具体语境和理论背景,在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行程中,阐明其社会形态理论的具体意涵。其二,注重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整体性研究。“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9]整体不是各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各部分内在的有机联系所形成的思想整体。从整体性上来把握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可以更为深入的理解唯物史观的形成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推进对这一理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马克思实现了对“分工”“交换价值”“生产方式”等一系列核心范畴的创造性理解,阐明了经济学术语背后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从而揭示了经济社会形态演进的基本趋势。以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推进为理论支撑,马克思对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从生产力层面的考察,到交往关系层面的分析,再到生产机制本身的探讨,一步步深入到经济社会运行的内核中来阐发社会形态的演进。此外,从整体性上来探讨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才能把握这一理论形成和发展的思想进程,从而理解马克思思想转变的必然性,理解各论述之间内在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