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辰 高 挺 张 杰
(中共邯郸市委党校,河北 邯郸 056004)
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6年聚焦“三农”问题,其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大问题。现如今,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个体小农经营的劣势逐渐显现,而个体小农户又很难转变发展思路,适应社会化大市场。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主要劳动力逐渐离开农村,走向城市,投入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建设中,这就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形成了巨大威胁。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明确指出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现代农业发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多种形式发展,壮大现代农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合作社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基本概念,“农民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结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是服务内容,“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可以开展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产品产加销、农村民间工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在内的一项或多项业务。”此外,农民合作社在实际经营中还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是农民占全体社员的比例不得低于全体社员的80%,要成为合作社的主体;二是合作社要以服务社员、农户受益为宗旨和目的;三是农民入社、退社依据自愿原则;四是合作社各成员地位平等,民主管理。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合作社已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成为有效缓解“小农民”和“大市场”矛盾的桥梁,更是推进农业发展规模化和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本文以邯郸市丛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为例,通过调查发现,邯郸市丛台区农民合作社在取得一定发展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内部管理不规范、人才缺乏、服务带动能力弱等。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势必会制约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1.丛台区农民合作社取得成效
(1)入社农户收入增加
一方面,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能够以“集体”的形式为农民集中购买生产资料、开拓销售市场,社员既减少了不必要的生产投入,又省去了开拓市场的经费;在生产环节上,由于集中化规模化经营,社员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产出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合作社进行规模经营,生产效率提高,除去耕作土地的时间,农民有了更多的选择,或外出务工,或留在家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收入得到极大提高。
例如,丛台区黄粱梦镇西耒马台村东的“秋海笨鸡蛋养殖专业合作社”围绕技术培训、笨鸡养殖、产品包装、拓展销售等环节,带领全体社员走专业化、品牌化、产业化、规模化道路,增加了农户收入,带领农户共同致富。
(2)合作社层次提高
目前,丛台区农民合作社经营服务内容日渐丰富,服务范围逐渐从单一的农作物、果木种植向生产资料购买、仓储、加工、销售、文旅等环节延伸。部分合作社结合自身优势,减少化肥农药用量,积极培育种植绿色农产品,以质量信誉为保证,逐渐树立起“品牌意识”,积极申请“三品一标”等农产品认证。
例如,丛台区陈三陵村成立的“甘丹冬枣合作社”,获得了“省级农业合作社”“河北省省级观光采摘园”“中国果王甘丹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为提高知名度,甘丹冬枣积极搭建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了“互联网+农业”的深度融合,每年网上销售冬枣300多万斤,“甘丹冬枣”也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无公害果品、“果王”“枣王”。
(3)加快新品种技术推广
在农业生产方面,农民合作社已成为新品种、新技术推行普及的良好媒介。例如,丛台区黄粱梦的“龙沐果树种植合作社”计划引进适合太行山区果树栽培新技术、省力化栽培技术,该技术在北京果树研究所的生态试验园已成立了四年,山西省、山东省、河北省均刚刚起步。该项技术结合本土地域特点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出适合西部太行山区的具体管理模式,即免修剪、抗腐烂病、免深耕、机械作业、省肥省药省力化栽培管理技术。该项技术的应用与示范,将成为该合作社果树管理模式的一次大变革。
(4)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帮扶
最近几年,丛台区相关部门在农村中积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的好处,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农业技能培训、开通讲解服务等方式帮助农户规范组建合作社,尽可能地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帮助农户解决问题。例如,甘丹冬枣合作社依据丛台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与指导,现已发展成为具有3000亩优质冬枣的采摘基地。
此外,中央、省、市农业部门还设立、划拨专项资金来扶持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优秀示范合作社,以促进合作社良性、健康发展。
2.丛台区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内部管理欠规范
健全的管理制度既是合作社有序、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也是农民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有效手段。调查发现,丛台区一些合作社并未设立相关制度来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行;一些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规模较大的合作社也设立有理事会和监事会。但是,在合作社实际运营过程中,其规章制度大多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作为合作社的权力机构——成员大会,其应有的作用和职能也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例如,合作社的一些重大决策大多直接由理事会做出决定,而并未召开成员大会集体商议,这样就造成了小农户话语权缺失,主体地位被弱化。理事会成员通常是合作社的“大股东”,这就意味着合作社的决策主要体现的是少数“大股东”的意愿,小农户权益没有效保障。
(2)人才资源缺乏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才的作用日益显现。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同样需要人才的支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丛台区农民合作社内,无论是主要经营者,还是入社农户,整体素质均有待提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合作社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水平有限。虽然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者一般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实践经验,但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造成一些经营者在带领合作社发展中墨守成规,创新意识不强,不能做到与时俱进,同时更重要的是缺乏对合作社发展的长远规划,这样就难以保障合作社的健康良性发展。其二,合作社成员专业技能水平较低、参与管理能力缺乏,合作社也没有举办相关的培训项目,来帮助社员提高专业技能和参与管理的能力,所以农民并不能有效地参与到合作社的运营管理中来。同时,由于农民的合作意识、法律意识都较为淡薄,容易被眼前利益诱惑,从而阻碍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其三,合作社面临“人才荒”,精通农业技能、营销管理以及品牌运营的相关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再加之社员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这就极大的限制了合作社的长效发展。所以,加强人才资源建设是丛台区农民合作社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3)服务带动能力弱
尽管丛台区已经发展形成了一批实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但其辐射带动能力还远远不够。大部分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仍集中于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较少涉及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多元化服务,这样就很难构建起完整的农业产业链,从而真正实现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此外,还有一些农民合作社由于产品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力,无法有效带动农户增收、农民致富。
1.完善制度构建,严格制度执行
农民合作社应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相关制度,明确理事长、监事长等相关人员职责,同时建立起相应的问责机制,倒逼“三会”(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认真履责、互相协调配合。同时,根据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及时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使合作社各项事务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例如,财务制度、选举制度等,设立的各项制度应及时做好公示和讲解。合作社的各项财务数据、社务信息要及时公开,公示内容要让社员一目了然、明白易懂,合作社主要经营者要主动接受社员和相关部门的监督,要让农户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优化管理队伍,多渠道引进人才
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可以加快合作社的发展步伐。一方面,合作社可以聘请专业的经营管理者或企业专家前来指导,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开阔农民视野、提升农民素质,通过长期观察,进行内部选拔任用。另一方面,可以邀请、聘用大学生村官加入合作社,由政府出面为大学生村官和合作社搭建桥梁,农民合作社出资聘请相关专业大学生,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中。此外,合作社还可以从待遇保障、职业发展、奖励激励等方面吸引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
3.提升创新能力,运用“互联网+”思维
现今,技术创新成为农民合作社快速成长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仅能为合作社高质高效地发展提供助力,同时还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一方面,合作社可以和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制定有针对性的合作项目,科研团队将合作社在生产、运营等各环节出现的突出问题作为技术攻关或者重点研究对象,这在帮助合作社解决发展困境的同时,也提高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水平与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合作社成员的创新动力。
在互联网大潮之下,农民合作应积极探索“互联网+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寻找电商合作平台,借助淘宝、京东、网易、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减少销售环节,缩短农产品销售循环周期,实现产销无缝对接。
4.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产品附加值
在以往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经营者一般只注重农产品生产与种植,农产品品牌开发与品牌建设能力普遍不足。因此如何提高品牌开发能力与建设能力,如何利用品牌效应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力成为当前合作社发展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合作社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帮其建立起专属品牌,合作社在选择创建品牌农产品时,要秉承产品有当地特色、有工艺创新等标准;品牌注册成功后,后续宣传要及时跟进,在宣传上要积极与主流媒体接洽,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直播平台等互联网进行宣传,从而扩大产品知名度,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
例如,最典型的就是丛台区“甘丹冬枣合作社”,除了在技术培训和品种改良上下功夫外,还注重产品品牌的包装、宣传和推广。从2008年起,“甘丹冬枣”连续三届蝉联了“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果王”的称号,100多户村民从中受益。
5.运用营销策略,实行“农超”对接
“农超”对接是当前比较热门的营销模式,丛台区农民合作社可以通过“农超”对接的方式,提升合作社销售能力。进行“农超”对接,首先需要引导农产品品牌效应好、质量优良的农民合作社与超市直接对接,比如,邯郸美食林超市、阳光超市等,这些超市产品采购量大、定金尾款支付及时。通过与这些大型商超的合作,极大保障了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上的稳定运行,同时还可以减轻合作社在市场开发与产品销售等环节投入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
主管农业的相关部门还可以联系其他各县(市、区),适时组织农产品展销会、农业合作交易会等,例如每年的“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动合作社设立柜台宣传推广自己的农产品,同时,邀请超市、卖场相关负责人前来了解观摩,为双方下一步对接与合作提供便利和渠道。
6.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政府扶持
农民合作社是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致富增收、推进农业向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的重要组织。为了不断提升合作社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做出了极大的努力。
当前,邯郸市农民合作社普遍面临发展规模较小、人才资源缺乏、辐射带动能力弱等问题。这些问题仅仅依靠合作社自身力量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社会从政策扶持、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多方面加大对其扶持力度,多措并举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