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研究

2020-01-17 07:04叶涔涔陈军义郭杰丹
黑龙江科学 2020年21期
关键词:委托贵州省项目管理

叶涔涔,刘 斌,陈军义,郭杰丹

(1.贵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贵阳 550004;2.贵州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贵阳 550004)

1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培育发展历程

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培育建设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起步阶段、过渡阶段、基本建成阶段。起步阶段即2014年及以前,主要是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科技项目管理工作。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科学技术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提出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改为专家评审确定,项目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交给第三方机构组织管理,我国开始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管理[1]。起步阶段期间,科技部启动了统一科技计划项目线上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建成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数据库、专家库、科技报告系统等项目线上管理平台,并将碎片化的科研项目进行整合,为项目管理职权的下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对现有的具备项目管理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改造成为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通过统一的项目管理平台承担项目管理工作,并在《改革方案》中将2015-2017年作为改革过渡期,至此,国家层面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工作进入改革过渡期。在这期间,国家层面印发了《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渡期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5]154号)《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遴选的原则及标准》等一系列的文件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帮助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快速成长为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为例,2015年,科技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423号),对重点专项的具体立项流程、资金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及评审专家的选择等方方面面均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明确提出各专业机构要依照通知制定相应的过渡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在改革过渡期顺利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改革过渡期间还遴选产生了我国首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2]。2016年,科技部正式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创〔2016〕70号),就专业机构的职责与任务、申请与受理、运行规范、保密管理、档案管理、监督和评估等职能职责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提供政策依据,同时为各省市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培育建设提供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并在文件中提出到2017年底,专业机构剥离与项目管理无关业务,全面完成改建任务。截至2017年,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基本建设完成,进入第三阶段。2017年以后,国家相继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等文件,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责任。

2 部分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培育发展历程

山西、广东、云南、青海等多个省份参照国家的管理制度,结合地方项目管理发展现状,搭建项目管理平台、出台相关制度规范,也逐渐依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201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晋政发〔2015〕35号)(以下简称《方案》),改革的一个主要制度就是科技厅等行政部门不再直接承担项目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而是由遴选产生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科技计划进行全过程管理[3],并在《方案》中提出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用2~3年的时间完成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改造,并且参照国家的管理模式,建立了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专家库,组建了厅际联席会议等决策咨询机构,同时将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为五类。并相继出台了《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遴选原则及标准》《山西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办法,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2017年,山西省通过遴选产生6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按照出台的相关管理规范以及委托协议,独立行使项目管理职权并对任务目标负责,接受联席会议和社会监督。经过2年的试运行,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基本实现了依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行管理[4]。2015年,广东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产生了包括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在内的11家单位作为广东省首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机构[5],以项目管理的阶段或者项目类别的不同划分职能,将项目日常管理事务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通过试点,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广东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科技资源分配以及监督评估等行政工作,逐渐减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简政放权,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出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按照签订的协议和相关制度规范承担项目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青海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体系中的一个科技计划类别为试点,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线上全过程管理,指南的发布仍然由青海省科技厅发布,但指南一经发布后,其余的审核、过程管理、验收等环节均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实施[6]。云南省科技厅以下属的两家事业单位为试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进行了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建设与培育,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从项目受理到验收以及后期的绩效评价全流程管理[7]。

3 贵州省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发展现状

目前,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主要由省科技厅等行政部门全面统筹管理,立项权掌握在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部分事务性工作。虽然贵州省尚未出台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相关管理办法,但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已经运行多年,基本形成了稳定且专业的工作队伍,制定了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搭建了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等线上项目管理平台,基本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2018年机构改革后,贵州省科技厅更加注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培育工作。一方面,成立科技项目管理处,全面统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为项目管理职权的下放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对其职责定位中明确提出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明确了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培育工作的牵头部门。从管理模式、项目实施的流程、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等方面看,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以下特点。

从管理模式来看,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采用以行政部门管理为主,第三方机构为辅的管理模式。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为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分为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五个大的类别(以下简称“五大计划”)。“五大计划”分别由各处室根据自身职能的不同牵头承担且相互交叉,如重大专项处全面统筹协调科技重大专项,但其中某个小计划的具体实施可能是另外一个处室,未委托任何一家第三方机构对“五大计划”中的任何一个计划进行全流程管理,而是采取就项目管理中部分事务性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的模式,如:项目立项阶段的项目受理以及初审委托省科技信息中心承担,项目验收阶段的科技报告管理委托省科技情报研究所与省科技信息中心共同承担。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管理的方式比较多样,如公开招标、协议委托等。同样以省级科研项目管理为例,2020年,省科技厅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初查,对科技计划申报项目的新颖性进行初步判断,为项目是否立项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委托协议的方式委托省科技评估中心承办对2018年以来成功申报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进行奖励补助的工作。

从项目实施的流程来看,虽然“五大计划”的实施流程略有不同,但从项目组织申报到立项实施一般会经过如下环节:相关处室向科研院所、高校等科研机构征集本年度立项项目-指南发布-启动项目申报-评审(网评或会评)-处室联评会-厅长办公会立项审批-公示立项-相关处室与承担人签订课题(项目)任务书-项目拨款-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整个流程由省科技厅统筹实施,就部分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如在项目申报实施阶段,项目指南一经发布即项目启动申报,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受理项目申报并依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审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在线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提交审核通过的申报书纸质件到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由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统一梳理后提交给该计划的业务主管处室,由业务处室组织线下评审、立项、合同签订、拨款等工作。在项目验收阶段,由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开展对科技报告的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通过后,相关责任处室对研究报告、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复审,双方均审核通过后,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会评。验收完成后,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委托协议,将项目验收资料进行扫描入库管理。

从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来看,贵州省现有且长期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有3家,分别是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省科技信息中心、省科技评估中心,且职责分工明确。其中,省科技信息中心负责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搭建及日常维护、专家库管理、项目初审等工作,在项目提交验收时完成科技报告日常受理、形式审核、催报、培训工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主要负责在项目验收环节负责科技报告内容的实质审查,并负责科技报告的加工、收藏和管理工作,开展科技报告共享服务、产出分析等增值服务以及建立验收材料管理平台,对验收材料进行扫描归档入库。省科技评估中心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通过对贵州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发展现状的分析,贵州省现阶段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培育建设面临了一些主要问题。首先,贵州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虽然运行多年,但尚未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对专业管理机构的遴选标准、职责任务、监督评估等进行明确规定,缺乏完善的制度规范。其次,缺乏统一的数据管理平台,如项目的申报是一个平台,而对项目验收资料的管理的又是另一个平台,无法实现对于项目从指南发布,立项实施、验收、成果应用的全流程线上管理的动态监督评估。最后,项目管理重立项轻监督评估。无论是项目管理单位还是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立项、资金分配上积极性都非常高,但是项目立项后,对于项目实施期间以及研究成果应用的管理工作相对比较欠缺。

4 启示及建议

4.1 国家及省外建设经验启示

通过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业管理机构建设历程进行分析,给予贵州省建设培育项目专业管理机构启示,初期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培育可选择长期从事项目管理类事业单位,后期再通过改建的方式将其全面建设成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配套建设统一科技管理平台、科研项目数据库、专家库等线上管理平台,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改建打下基础。通过对省外部分省份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培育建设的分析,建议贵州省可采取先行试点的方式将“五大计划”中的一个计划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在实践中指导专业管理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确保放下去的管理职权专业管理机构能够接得住。

4.2 对策建议

通过对国家及部分省份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培育过程的研究,结合贵州省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亟须建立完善贵州省项目专业管理机构的政策文件,面向贵州“五大科技计划”,搭平台、出政策,推进贵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培育构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

制度先行,参照科技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兄弟省份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办法,并结合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发展现状,制定和完善贵州省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办法,确定专业机构遴选原则及标准、职责与任务、运行规范等。

建立高效联动专业管理机构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线上管理。依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五大计划”研发特点相适应的专业管理机构管理流程。全面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专业管理机构的组织管理情况、经费管理和执行情况、档案管理情况、主要产出和影响等。

专业机构应转变管理思维,既要注重项目立项又要注重对于已立项实施的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细化管理职责,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定期对管理的项目开展摸底调查,实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而行政部门应更加注重对专业管理机构的评估与监督及其成果的使用,建立健全对专业管理机构的监督评估机制。提升专业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水平与管理绩效,建立完善监督、评估结果反馈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收外部监督,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推动科研项目专业管理机构规范化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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