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云,马玉花,张明亮,吴冬青
(商丘师范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中小学校外辅导市场已经发展起来,但是行业现存问题很多,高收费、报名容易退款难、授课时间随意更改、教师更换频繁、退款遭拒等问题相对集中[1]。中国家长选择辅导目的在于提高成绩或者准备升学考试,调研发现,学生自愿是参与的主因,而学生不愿意、可寻求学校教师帮助、质疑辅导的实效是不参与的主因; 学生参与校外辅导,家长非常满意的仅有30.7%,主要担忧的就是校外辅导的实际效果、教师的责任心和教学水平。图1分别说明了家长对辅导机构的认可度和担忧情况[1]:
图1 中国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外辅导的认可度及担忧情况
校外辅导机构的主要目标首先要迎合家长和学生的教育需求,达到盈利的目的。大多数参加初中化学校外辅导机构的费用大约为每周200~500元不等,这个数字对于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这么大的额外的教育费用还是让相当部分的家长苦不堪言,但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又不得不这样选择。然而中小学校外辅导机构依靠虚假广告宣传,或与校内教师建立利益链,高利润吸引大批公职教师兼职,并与教师暗中交易,使在校教师出卖学生信息,甚至恶意诱导学生参加辅导机构。这不仅败坏了学校风气,同时也对受教育一代造成一定损害。上海市2017年对近7000多家校外辅导机构进行督查,发现约四分之三的机构办学不达标[2]。欺瞒学生家长,胡乱收费。与其他消费相比,教育消费是由家长结合孩子意愿进行消费,孩子来享受消费成果,这种分离性导致家长无法直接体验到辅导质量和辅导成效,只能凭借辅导机构和孩子的说法进行判断。辅导机构抓住家长急于求成的心理,使家长认同初中化学成绩提升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却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糊弄学生,照搬网上教材,一味进行初中化学知识灌输,并不注重学生的长远发展。即使家长上门讨要说法,辅导机构也有自己的一套说辞,将自身责任推卸干净,保证自己的不合法利益。
辅导结构的利益需求上涨,辅导初衷丧失原有道德。虽然创办者意图凭借自身能力,创办高质量、高收益的辅导机构,但现实市场的营利性意味着辅导初衷实现过程艰难,资金链短缺导致大多数中小型辅导机构轻易放弃初衷,忙于追求高利润。
追求利润而忽视初中化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当今市场,学生受互联网因素影响更多,不爱学习初中化学,化学成绩低的人比比皆是,而校外辅导需求日益上涨,然而愿意在辅导机构任职的化学教师大多是刚出学校的毕业生和在校教师。供不应求的市场,导致许多辅导机构选择刚出校或者愿意兼职的学校教师以及非师范的求职人士,真正有能力、经验丰富的、教学水平高的化学老师并不会把一般的辅导机构当做选择对象。时间和化学专业人才的紧缺告诉我们,虽然校外辅导机构的广告宣传中某某化学老师如何经验丰富,但也无法否认大多数的化学教师都是缺乏经验的新入职教师,师资质量成为该行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许多机构为了留住顾客,丧失主动性,经常给自己套上难以践行的枷锁,造成过度看重学生短期的化学成绩的虚假提升,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此外,参与初中化学辅导的学生身份多样,辅导机构每日都要迎接不同身份的家长,其中一些家长无法正确摆放自己的地位,对辅导机构颐指气使,孩子受父母影响在机构内作威作福,毁坏公物、破坏教学秩序现象严重。机构上至高层领导,下至纪律维护成员,缺乏管理能力,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身份,皆导致教学环境混乱。
校外辅导机构的化学教师分为专职老师和兼职老师,相对于兼职老师,专职老师的流动性更大,这不仅是小型辅导机构的常见现象,在大型机构也很普遍,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在于担任初中化学课程的教师福利待遇不完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即为领导对教师工资的自行设定,辅导机构作为营利性组织,上层领导对教师工资福利具有完全的决定权,多数领导会选择在教学环境上加大投资,部分领导会选择在教学资源上进行投资,很少一部分会选择全部归为私有,这种情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化学任课教师工资的缩减;其二,化学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过大,虽然外界普遍认为校外辅导机构的教师工资高,时间宽松,但实际情况是教师要践行学校要求的教案准备、讲课培训、以及不断研究教材、创新新题型,针对不同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同时还要接受学校凭借学生成绩对其资质的评估,而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日常琐事不断,许多专职化学教师的离职就在于不堪重负;其三辅导教师面临身份的困窘,作为校外辅导机构,大多数家长对其定位就是年轻资历浅,追求利润,辅导教师很难获得应有的尊重,也无伴随的附带资源;其四辅导教师自身利益很难受到法律维护,机构凭借一纸合同随意缩减"五险一金"和教师工资,教师随时都要面临新的就业选择。除以上因素外,缺乏职业归属感、能力提升不足、职业发展受阻等多重因素共同造成专职教师时常离职现象。
校外辅导机构提供的是非学历的中小学学科辅导,这本身属于教育活动范畴。新民办教育法将校外辅导机构归于民办学校,即他们可以自己选择辅导机构的性质,但是这项政策刚出台不久,仍旧需要很长的磨合期,除了之前遗留的一批志在营利却迫于法律登记身份为非营利性法人的校外辅导机构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外,也会牵扯出新的问题,任何制度的实施都必然要经过很长一段的实验验证。简而言之,新民办法虽然给创办者提供了新的便利,但是它并不成熟,仍旧需要校外辅导机构自行在市场摸索前行[3]。
辅导机构作为校外教育的重要角色,牵涉多方群体,就政府一方而言,它再度暴露了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无论是管理校外辅导机构开办的教育行政部门,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校外辅导法人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国情倡导依法治国,法律作为一把公正的标尺,承担着极其重要的责任,但在校外辅导一事上,问题层出不穷:机构违法办理,相关部门监督不严;政府制度不合理,阻碍市场良性有序发展;职责划分不明晰,问题暴露后,政府部门互相推诿责任。校外辅导机构作为推进市场经济的一方,同时还肩负推动全民受教育权的责任,政府在制定制度时一定要合适得体,促进良性发展,而不能过于严苛阻碍发展,也不能过度宽松,滋生违法现象,政府作为引导者,必然要于慎独之下保证公平公正的执法。
大范围的广告宣传和外界对初中化学校外辅导机构的片面理解,导致不少人士只为追求高额利润,仅仅通过一些渠道简单了解相关辅导机构的运营方式后便自行办理。这些人无论是亲朋介绍,还是被拉入伙,都看重营利性而忽视背后的公民责任,更严重的是玩票心态,不负责的创业取向,不仅仅给政府宏观调理市场增加难度,也危害了参加初中化学校外辅导的学生及家长的权益。
此外,一些大型的初中化学校外辅导机构为扩大自身市场份额,对中小型此类辅导机构实行经济打压政策,但中小型辅导机构的高度分散性,使其体量庞大,意味着各类初中化学校外辅导机构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这将会进一步促进校外辅导市场的逐利性。
父母在让孩子参加初中化学校外辅导上并不吝啬投资花钱,但是其收入的多少从根本上限制了这部分家长的选择。家长收入较高者,存在追求品牌机构现象,虽然达到知识诉求,但机构投其所好问题严重,孩子仍旧要受到家长严格控制,这仍旧有碍孩子的身心发展;而收入较低的人,需求与现实的矛盾导致家长追求高性价比,总是期望低投入高回报,她们给孩子选择低收费的辅导机构进行初中化学校外辅导,这些机构很多存在教学质量差、安全设施少、以及管理者自身的高度懈怠性,很大程度上起到的是相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