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推动中国高质量发展问题思考

2020-01-16 20:57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0年5期
关键词:新基建城市群基础设施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新基建”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简称,是相对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而言的一个新概念。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六大领域:能源动力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给排水基础设施、邮政通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防减灾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包括5G、特高压、新能源充电桩、轨道交通、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七个领域。其中,前四个领域属于对传统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后三个领域属于与数字经济、智慧经济等现代经济体系相匹配的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新型基础设施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网络化的特征。新型基础设施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所必不可少的依托,我国从2018年开始布局和推进“新基建”。当前,在疫情的冲击下,“新基建”进一步被推向稳经济、保增长的最前沿,成为各方关注的新热点。2020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强调,要选好投资项目,加强用地、用能、资金等政策配套,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一、“新基建”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新机遇

虽然大规模“新基建”的投资效应是短期经济恢复的重要抓手,但就其内涵来说,“新基建”对于经济长期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是必须抓住的机遇。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期,利用前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的良好基础,抓住“新基建”黄金机遇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快速建设,能够最大化地发挥“新基建”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1.新增长点与新增长极的培育

国家政策和投资向“新基建”领域倾斜,首先将引起“新基建”行业的快速发展,并在产业关联作用下,带来以“新基建”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发展。由此将引致产业结构的调整,围绕“新基建”而存在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产品销售等行业将成为新的热点行业,并很可能孕育成为新的增长点。同时,“新基建”及其相关产业在个别区域的集聚发展,或者在“新基建”支撑下某些新兴业态在个别区域的集聚发展,都有助于形成新的增长极。新增长点与新增长极的产生不仅对于疫情后经济复苏具有强力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经济持续增长具有长期的支撑作用。

2.中国制造在世界产业链中的重新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在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下,我国基建领域的技术创新活动空前活跃,高速铁路、桥梁建设等领域的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与传统基础设施相比,“新基建”及其关联产业技术创新性更强,是中国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的肥沃土壤。大规模投资“新基建”一方面增强了该领域技术创新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该领域的技术创新投入,从而有利于“新基建”领域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新基建”作为现代经济体系的基础,其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其对现代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并且也可以通过技术溢出提升整个产业体系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从而为中国制造在全球产业链中地位的提升创造契机。

3.消费升级与新业态的发展

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着人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无接触式”消费作为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的表现形式,有效拓展了消费的内涵和外延,成为未来消费的主流。5G、大数据、云计算等等新型基础设施是支撑消费方式转变、实现升级的必备要件,同时也是推动消费方式转变的动力。未来,在“新基建”助力下,为满足更加个性化消费需求而产生的新的消费方式将更加丰富,由此带来了消费的不断升级。并且,在消费升级的带动下,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业态将随之产生,成为未来智慧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4.世界级城市群的建设

世界级城市群的建设一方面要求城市发展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则要求实现城市群的协同发展。在这两个方面,“新基建”都能够提供有效的支撑。从城市发展层面来看,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之一是智慧城市。大数据在此次抗击疫情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表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以“新基建”为基础构建信息化社会治理网络,是加速智能化、信息化、大数据等在未来城市治理中广泛应用的有效途径,对提升城市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从城市群整体发展来看,据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镇化率达71%,新增2亿城镇人口的80%将集中在19个城市群,60%将在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7个城市群。这些地区的轨道交通、城际铁路、教育、医疗、5G等基础设施将面临严重短缺状况。快速城镇化给城市群建设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创造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同时也对城市群的协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基建”的数字化、信息化、高科技等特征为城市群内部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了更为有效的途径,是推进城市群协同发展、提升城市群发展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新动力。从城市群整体出发,合理布局“新基建”,发挥区域协同效应,能够有效提高我国城镇化质量,迅速实现城市群转型升级。

二、“新基建”应遵循的原则

写好“新基建”这篇大文章,规划是关键。不仅要具备全力推进“新基建”发展的意识,还必须将“新基建”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框架中科学规划,遵循科学的发展原则,采取恰当的措施。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

在“新基建”的推进过程中,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很重要。市场与政府作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共同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其中,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基础,政府的作用是通过约束、规范、引导性政策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因此,尽管“新基建”作为刺激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常用的政策工具,但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能过度干预市场,导致市场机制扭曲,而是要通过政策调节和引导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达到利用“新基建”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

2.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原则

“新基建”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与结构相适应,避免因为强化短期刺激作用而出现过度建设和资源浪费,要同时满足经济刺激的短期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长期需求。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能过于保守,“新基建”的谋划布局要有前瞻性,要与转型升级后的新工业体系相匹配,与城镇化率的增长和城市扩容增效相匹配,与信息化建设相匹配,与农业现代化相匹配。

3.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原则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对于去除积压的过剩产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因此确保了经济的稳定增长而不是过快增长。可以预见,“新基建”的推进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但同时也存在形成新的结构性产能过剩的风险。如何避免短期刺激造成新的供求失衡,必须在“新基建”大规模推进的过程中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能只注重供给的量和速度,而更要重视供给的质量和效益。只有在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下推进“新基建”,才能保证这一战略举措切实发挥稳经济、促增长、强基础的作用。

4.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原则

一是与现有的产业布局相适应,有助于提升产业系统协同性,在这一方面,天津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的,进一步谋划关联紧密的“新基建”行业发展,效率更高。二是满足高端制造业基地发展的需要,为实现高端制造业基地建设增添动力;三是有助于推动建立现代化的经济体系,要注重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体系的培育,避免个别产业环节过度发展而造成产业链扭曲。

5.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原则

世界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的建设,智慧、绿色、宜居城市的建设,都是以“新基建”为基础的。因此,城市“新基建”一要满足现代化城市治理的需求,有助于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公共服务对于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作用;二是要满足绿色发展的需求,形成低能耗、低排放的基础设施建设导向;三要满足智慧化生活的需求,为人工智能、大数据进入人们的生活创造条件。

6.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原则

传统基础设施仍是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最广泛的基础,也是新型基础设施的基础。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相结合、协同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但是在数字化、智能化时代,传统基础设施也必须适应新时代要求,进行数字化升级和改造。因此,“新基建”实际包含两个层次的需求:一是新建与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相匹配的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所依托的新型基础设施,二是对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在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不能盲目追捧“新基建”而忽视传统基建。在大规模开展“新基建”的同时,必须更加关注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的同时进行智能化、数字化改造,使之与“新基建”相协调,相匹配,共同发挥基础设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效能。

三、推动“新基建”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新基建”关联性强、涉及面广、对经济影响深远,必须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科学推动,才能保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1.明确重点领域和推进次序

作为当前恢复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推进“新基建”作为一项关键性的战略举措的顶层设计是明确的,但在具体的推动过程中,还必须解决发展的次序、速度等问题。“新基建”涉及多个领域,各领域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应综合考虑技术水平、经济发展需求等各方面因素,选择基础性作用强,当前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行业率先布局。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动各领域有序发展。5G是未来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的基础,也是大数据、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因此属于基础中的基础,必须筑牢根基,应尽早着手布局;新能源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功能升级、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息的关键性基础设施,也必须高度重视。大数据、工业物联网等是以5G网络为基础的设施,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与5G布局和建设相适应,不能盲目投资。

2.注重统筹规划

统筹协调“新基建”行业结构、区域结构是使“新基建”最大限度发挥促增长作用的关键。一是统筹协调“新基建”行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在向“新基建”倾斜的同时,也要要引导“新基建”关联产业和行业的发展,避免造成产业链扭曲;二是统筹协调“新基建”区域结构。“新基建”,特别是其中的大数据平台、云计算中心等设施的服务范围受空间限制较小,具有强大的跨区域服务能力。对于这类基础设施的建设要考虑合理服务半径,避免行政分割而导致不合理布局、重复建设等问题。统筹协调“新基建”区域布局,有助于节约建设成本、推动区域协同和城市群建设。因此,必须对区域性“新基建”项目进行整体规划,科学布局,坚持“需求导向、效率优先、成本节约”原则,进行区域一体化建设。

3.优化政策环境

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引领,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为“新基建”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发挥,实现要素合理优化配置,提高“新基建”发展质量和效益。一是建消除“新基建”项目地区准入壁垒,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二是建立区域性“新基建”项目地方政府协调机制,提升区域性“新基建”项目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效率;三是加快建立“新基建”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推动“新基建”项目跨行业、跨区域对接,以及与国际市场对接;四是建立和完善与“新基建”相关的市场管理和监管制度,避免投资过热导致行业不健康发展。

4.创新财政金融政策

“新基建”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仅凭政府投资或民间资本任何一方都很难满足建设需求,必须通过创新财政和金融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共同助力“新基建”。在财政政策方面,一是实施渐退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初期政府应提高对“新基建”的财政投入比重,一方面发挥资金支持作用,同时发出强烈的引导信号,增强民间资本投资信心,从而逐渐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新基建”领域。后期资金回报稳定后,政府投资逐渐退出至合理水平,民间资本投入增大,成为“新基建”投资主力。二是对“新基建”行业及其关联行业的鼓励政策,包括减税、降费、补贴等,目的是降低“新基建”及其相关行业成本,提高要素回报率,引导要素向“新基建”及其关联行业流动。三是适度扩大赤字率,但同时要考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能无限制扩大。为了控制地方政府的投资欲望,对地方政府债务加强监督,将相关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在金融政策方面,主要是创新融资方式。在采取政府专项债券融资、BOT、PPP等比较成熟的项目融资的基础上,探索PE、VC等新型融资方式在“新基建”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新基建”融资租赁。要充分发挥金融运营示范区的先行先试优势,率先进行新型融资方式的实践探索,总结经验教训,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应用。

5.加快科技创新

技术是“新基建”的灵魂,而创新是“新基建”的根本。因此,布局“新基建”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以创新引领“新基建”发展,不断提升“新基建”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在“新基建”起步阶段,关键是加大对“新基建”领域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对于“新基建”领域的共性核心技术,政府牵头组建技术协同创新体系,高效利用技术创新资源,实现快速攻关。二是对于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与“新基建”相关的科技研发活动给予定向的资金和人才支持。三是政府积极构建“新基建”相关技术的研发、试验和成果转化平台,推动“新基建”技术迅速实现产业化。三是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基建”相关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更为切实有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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