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郇 煊
在黑龙江省发布的“龙江好空气”排行榜中,鹤岗市多次名列前茅。鹤岗市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开展危险废物、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做好秸秆露天焚烧管控,保卫“碧水蓝天”。
合力攻坚,全面做好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近年来,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要求,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一是健全制度,先后出台了《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等4个专项文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能、构建了网格化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联合市委宣传部利用电视、网络、标语横幅等循环播放禁烧通知;三是强化督查,成立4个督查组,24小时不间断巡查。
今年9月15日至11月下旬,全市共出动15000台车辆,21000余人次,督查二级网格(县区)4个,三级网格(乡镇)29个,四级网格(村屯)243个,走访农户260余户。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自2018年至今鹤岗市未发现违规焚烧火点,全面实现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目标。
采取行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鹤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涉煤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共走访煤矿15户、煤炭经销网点7处,重点检查了企业金属质防风抑尘网建设情况、堆煤场地硬化情况以及物料露天堆放情况。
检查中发现,15户煤矿的金属质防风抑尘网以及堆煤场地硬化建设均已基本完成;露天堆放物料已实现全覆盖。但部分小型煤炭经销网点还存在煤炭露天堆放问题。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煤炭经销网点业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露天煤堆采取有效苫盖,杜绝扬尘现象,达到环保要求。
多措并举,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鹤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核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标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危险废物是否做到分类存放,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核实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检查组先后采取查阅资料、台账调阅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详查,并详细询问危险废物产生的环节、种类及产生量。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出入库台账未放置在暂存间内、未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