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艾米莉·狄金森
喜悦让他的声音衰老——
让她的语言颠颠倒倒
爱的讯息必得非常古老
才使双唇岁痕深凿
一时咕咕哝哝因为狂喜——
是快乐或悲伤——
或恐惧——装饰
这铅灰苍白的相会——
荐诗丨 史义伟
这首诗理解困难的地方是缺乏背景,无法确定诗里的“他”指的是谁,而“她”又是谁。不过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认为,这首诗描写的是诗人狄金森与洛德法官之间的黄昏之恋。
诗开头说“喜悦让他的声音衰老”,听起来很奇怪。通常人在喜悦中会感到轻盈,变年轻,因此声音听起来有活力,但诗里的“他”却因喜悦导致声音衰老。是否因为人生路迢迢,喜悦稀少,当来到发苍苍、鬓如霜之年,却又猛然遇见极大喜悦,因而反射出老年之躯无法扛起这极大的喜悦,而更显得衰老?且古老的愛的讯息从远古一路传来,双唇的岁痕因此加深,于是发出来的声音变得衰老。
若这真是有关晚年的爱情,那么对汹涌而来的喜悦,一方面是惊、喜,一方面是忧、恐。既忧且恐是因为害怕在死亡逼临之龄,来不及尽享这丰盛的喜悦,想要慢慢品尝,但喜悦却是喷涌而出!不过,喷涌而出的喜悦也可能立即消失,因为无常是人生之常。若喜悦很快消失,年老之躯将加速衰老。这是个快乐、悲伤、恐惧同时存在,铅灰苍白而非青春灿烂的相会。如果快乐、兴奋、遐想居多,那会是玫瑰色的喜悦。只不过走过大半人生,痛苦过、历练过的人,晚年时遇到爱情不会再像青春年少那样雀跃,但汹涌而来的狂喜是有的,从铅灰苍白的颜色中迸出,颇有相见恨晚又来日不多之感。
原诗最后一行,“livid”这个词的意思非常暧昧,很难处理。它可以是青紫、铅灰苍白、赤红三种颜色。颜色不同,意思就会有异。若是青紫瘀青的颜色,是否意指两人相见好似意外的碰撞,撞得瘀青因而百味杂陈?若是赤红色,是否意指两人的相见让人害羞脸红,也让人兴奋得红光满面?不过“livid”有赤红的意思,是在20世纪才普遍流行。狄金森时代是否有赤红的意思不清楚,有待进一步研究。若是铅灰苍白,则如前几段的分析,是指老年人皮肤的颜色呈铅灰苍白,不再是年轻时的红润。也许狄金森有意让意思模糊,不过若真是采取这样的策略,又似乎太刻意了,说不定仅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