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木华
(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366000)
重症监护室患者病情严重,且多伴有疼痛,焦虑情绪严重,加之病房医疗器械噪声、光线照射、导管等因素的影响,患者多伴有睡眠障碍[1]。如未给予处理,患者病情的好转速度一般较为缓慢,且可增加坠床、导管脱落等风险[2]。有研究指出,除上述因素外,机械通气同样为导致患者睡眠质量下降的主要因素[3]。本研究选取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三明市第二医院收治的重症监护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三明市第二医院收治的重症监护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通气方法的不同分为对照组、观察组1、观察组2,每组20例。对照组中男11例,女9例,年龄(51.36±2.51)岁。观察组1中男12例,女8例,年龄(52.01±2.39)岁。观察组2中男11例,女9例,年龄(50.80±3.15)岁。3组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标准 1)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2)参与研究前无睡眠障碍;3)血流动力学稳定;4)意识无异常。
1.3 治疗方法
1.3.1 对照组 给予自主呼吸,面罩吸氧,未给予镇静。
1.3.2 观察组 观察组1给予气管插管下机械通气,未给予镇静。患者通气模式以同步间歇指令(SIMV)为主,潮气量:8 mL/kg,呼吸频率12次/min,氧浓度40%,氧流量3 L/min。观察组2给予气管插管下机械通气,同时予以镇静,患者通气模式及参数与观察组1一致,镇静所用药物以咪达唑仑、舒芬太尼为主。咪达唑仑剂量为0.1 mg/kg,微量泵入,维持剂量为0.06~0.13 mg/(kg·h)。舒芬太尼剂量为0.6 μg/(kg·h)。
1.4 观察指标 观察3组患者的镇静效果(包括HR、RR、Ramsay镇静评分3项指标)、睡眠情况(包括PSQI评分、1期睡眠、2期睡眠、睡眠障碍4项指标)、预后情况(包括疼痛评分、撤机时间、住ICU时间、住院时间4项指标)。
2.1 镇静效果比较 观察组2通气10 min后HR(86.1±1.2)次/min、RR(18.5±1.6)次/min、Ramsay(3.5±0.1)分,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观察组1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镇静效果比较
2.2 睡眠情况比较 观察组2的PSQI分值为(5.1±0.3)分、1期睡眠占0、2期睡眠占15%、睡眠障碍发生率15%,与对照组及观察组1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睡眠情况比较
2.3 预后情况比较 观察组2的VAS(2.0±0.2)分、撤机时间(3.1±0.3)d、住ICU(4.2±0.3)d、住院(6.0±0.3)d,与观察组1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2的VAS评分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预后情况比较
重症监护患者睡眠障碍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机械通气为主要因素之一。重症监护患者的辅助通气方式包括面罩吸氧、机械通气2种。给予面罩吸氧,无需插管,无创伤,患者耐受度较高,痛苦较小,且可自主呼吸[4]。因此,患者的舒适度一般较高。与面罩吸氧比较,机械通气需通过气管插管的方式实现。该通气方式可有效改善气体交换,且患者无需利用呼吸肌功能便可实现通气[5]。但机械通气存在一定的创伤。通气期间,患者会反复自睡眠中觉醒,导致睡眠障碍发生。本文研究发现,给予机械通气但未接受镇静的患者,通气10 min后HR(96.5±3.1)次/min、RR(20.3±2.3)次/min、Ramsay(1.6±0.2)分,提示患者呼吸频率及心率较高,镇静效果差。通过对患者睡眠状况的观察发现,给予机械通气但未镇静者,PSQI(21.2±2.1)分、1期睡眠占20%、2期睡眠占45%、睡眠障碍发生率65%,上述数据表明,患者睡眠质量低,多为浅睡眠,睡眠障碍发生率高。通过对预后的观察发现,本组患者VAS(5.6±0.3)分、撤机时间(6.2±0.4)d、住ICU(10.1±0.4)d、住院(12.4±0.4)d,提示患者痛苦大,预后有待改善。
综上所述,机械通气可导致重症监护患者发生睡眠障碍,于机械通气的同时,采用咪达唑仑及舒芬太尼等药物给予镇静,可有效降低呼吸频率与心率,改善睡眠质量,预防睡眠障碍,缓解疼痛,缩短撤机、住院ICU及住院时间,促进病情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