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坞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而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但二者之间仍存在显著的差异。
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主体范围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关系的自然人。受遗赠人则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即并不限于自然人,可以是与遗嘱人有密切联系的人,也可以是与遗嘱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或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
2.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做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受遗赠人与遗囑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遗产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