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亨与哈贝马斯的历史动力论辨析

2020-01-11 22:05
关键词:决定论哈贝马斯生产力

吴 琳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0)

在20世纪异彩纷呈的马克思主义多样化格局中,分析学派马克思主义与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围绕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分别提出了两种具有不同理论旨趣的历史动力论。分析学派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们试图以实证主义方法将社会历史活动还原成为一种严格的、必然的生产性活动,从而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做出科学主义的解释,形成了科学主义的历史动力论。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家们则基于以人为社会历史主体的立场,运用辩证方法,通过实践哲学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进行人本主义的解释,建构了人本主义的历史动力论。柯亨(G.A.Cohen,1941-2009)与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1929-)分别是这两种历史动力论的典型代表。一方面,柯亨基于英美分析哲学传统将历史唯物论看成一个教条的、先天的演绎系统,从社会结构与社会变革的普遍法则的运用中推演历史现实,声称技术进步或者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动力,形成了以技术决定论为核心的历史动力论。另一方面,哈贝马斯基于欧陆人文哲学传统强调道德实践意识结构的变化是理解历史变革的钥匙,在唯物论层面上寻求把握社会产生与发展趋势的历史条件,在对技术理性进行诊断性分析的同时,基于交往行为建构出以社会进化论为核心的历史动力论。本文首先考察柯亨的技术决定论及其所面临的困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阐述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的内在要旨及其对柯亨技术决定论的超越,最后对他们的历史动力论进行简要的反思,揭示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相较于柯亨的技术决定论而言更加符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

一、柯亨的技术决定论及其困境

柯亨根据马克思历史唯物论的解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驱动力——采用分析的方法,从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中析取了“生产力”这一首要概念作为自己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逻辑出发点,得出“发展命题”与“首要性命题”,鲜明地表达了一种技术决定论的立场。

所谓“发展命题”,系指“生产力的发展贯穿全部历史”①。这一命题表达了生产力有其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贯穿人类整个历史发展过程。发展命题基于以下三个理由:第一,人是有理性的这样一个人性的事实;第二,人的历史境遇是一种匮乏的境遇;第三,人类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改进自身的处境。在柯亨看来,由于外部自然严酷的特点,人受理性支配竭力去攫取和使用满足自身需求的一切手段;为了获得生活资料,人必须掌握技术并借助一切手段进行劳动和无穷的斗争,一旦“当知识提供扩大生产能力的机会的时候,他们倾向于抓住它,因为不这样做是不合理性的”②。只有抓住了扩大生产力的机会,人才能不断改造恶劣的环境来达到适应自身、满足自身的需要。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提高的生产力不仅更容易满足现实存在的需要,而且还能产生新的需要,这些需要都是过去既有的生产力所不能满足的。比如,“铁路一旦被使用,要回到马拉的运输方式就很难了,这不仅因为在那个时期以后,马的数量减少,而且制造马车的行业、马夫,等等,都已消失,同时也因为很难抛弃铁路带来的高度的机动性”③。由此可见,一个社会向更为原始的、更为低下的生产力倒退或逆转往往是不可能发生的,其生产力总是会向前发展的。

所谓“首要性命题”,系指“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是由其生产力发展水平说明的”④。这一命题表达了生产力相对于生产关系而言具有优先性与重要性,它与以辛迪斯(Barry Hindess)和赫斯特(Paul Hirst)为代表的“生产关系相对于生产力的首要性命题”⑤正好相反。柯亨借助于生产力的发展倾向与历史的事实这两个论据来支持“首要性命题”。他认为,并非所有的经济基础都适合既定的生产力,只有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才能存在;一旦某种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即便它流行开来,也只是短期的适合,最终它还是会停止存在。这表明生产力能够自动地选择生产关系,它对生产关系具有优先性与主导性,最终会选择适合其自身发展需要的生产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力相对于生产关系而言是更为根本的决定性因素。

从“发展命题”和“首要性命题”可以看出,柯亨正确强调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发挥根本作用的观点。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并使自然适应其自身需要的一种能力,它推动生产关系的形成,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生产力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新的生产组织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新社会秩序也会发展起来,这就揭示了人类社会形态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的秘密。在其中,技术是衡量一个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试金石。马克思在自己的作品中经常赋予技术突出的意义。例如,他在《资本论》第1卷中说:“动物遗骸的结构对于认识已经绝种的动物的机体有重要的意义,劳动资料的遗骸对于判断已经消亡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⑥他在《哲学的贫困》中这样写道:“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⑦他还在《共产党宣言》中宣称:“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⑧马克思如此反复强调生产力或技术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根本作用,足以表明他把生产力或技术视为解释社会变革与历史发展的钥匙。就此而言,柯亨关于生产力的“发展命题”与“首要性命题”的确准确地把握到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

但不可忽视的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实际上要比柯亨的技术决定论思想复杂得多,也深邃得多。按照马克思对哲学使命的理解,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要改造世界。因此,作为哲学的历史唯物论肩负着理论的和实践的双重任务:它的理论任务在于它必须以融贯的形式说明过去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并为社会发展提供合理性辩护;它的实践任务在于它必须面对阶级斗争和人类解放事业的现实,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指导。如果从历史唯物论所肩负的双重使命来审视柯亨的技术决定论思想,那么,它就不得不面临着分析传统所固有的一系列难题。

第一,柯亨如果仅仅通过分析的方法推演出“发展命题”和“首要性命题”,那么,他如何解释长期以来在同一个社会内部并未出现持续不断的技术进步呢?纵观人类社会历史,严格地讲,技术或生产力的发展在从原始社会到迄今为止现存的社会形态中实际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并不总是直线般地向前发展,偶尔会有短暂的停滞或倒退然后再向前发展。在某些社会形态中,人们有时并非完全有意识地追求技术进步,反而有时为了保留和维护传统而压制技术进步。马克思在大量关于非欧洲社会的分析中,特别提到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中的农村公社。他写道:“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地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这种公社的简单的生产有机体,为揭示下面这个秘密提供了一把钥匙: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⑨从这一描述来看,马克思强调,亚洲某些社会的生产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处于静止状态,尽管政治帝国在不断变化、朝代在不断更替。这表明柯亨的“发展命题”和“首要性命题”对于欧洲国家来说是适用的,但并非对所有人类社会来说都是适用的。就此而言,“发展命题”和“首要性命题”无法完成历史唯物论所要求的理论融贯性的任务。

不仅如此,柯亨在其经典著作《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KarlMarx’sTheoryofHistory:ADefence)一书第6章中讨论“生产力的首要性”时还专门加上了一个附录,他假设有两种经济结构R与S,在R与S之间并不存在比R更高同时比S更低的一种经济结构,亦即S是比R更高一级的、唯一的经济结构。在此假设前提下,他分析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除了能够导致生产关系的发展之外,还有可能导致僵化、未遂与退化⑩。具体说来,如果经济结构R实现了生产力的最大潜能却没有走向灭亡,而是继续存在下去,那么这就是僵化;如果在经济结构R中生产力的发展足以产生出更高一级的经济结构S却实际上并不能保证S必然出现,那么这就是未遂;如果经济结构R灭亡了却没有被更高一级的经济结构S所代替,那么这就是退化。柯亨对生产关系有可能出现的僵化、未遂与退化情况的分析,意味着他的生产力的首要性假说要被各种条件下的生产关系的事实所检验。如果生产关系出现僵化、未遂与退化的情况,那么就不能保证生产力发展的条件能够从功能上得到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讲,生产关系的僵化、未遂与退化暗含着对生产力“首要性命题”的否定。柯亨的理论内部存在着矛盾。

第二,柯亨以实证科学的精密思维从纯粹技术的角度对生产力的发展进行定量分析而忽略了定性分析,这是片面的。柯亨指出,既然生产力是一种生产能力,那么生产力的发展标准就是以“制造一个特殊产品需要多少或可能需要花费多少劳动数量”来衡量的;它可以运用一个数学公式来表达,即生产力的增长通过“产品规模”与“生产它所需要的直接劳动的总和”之间的比值来加以定义。因此,对于柯亨来说,生产力的发展是通过数值来确定加以衡量的,这实际上将马克思历史唯物论关于为了共产主义解放事业而奋斗的历史使命狭隘地理解成了为争取更大更高劳动生产效率的战斗。柯亨的片面性在于他只从量上定义生产力,而没有从质上对之加以考察。如果人类社会只有生产力的定量积累,那么这只不过是扩大了生产发展的一种潜在性。如果要使生产发展的潜在性转变成现实性,那么对于“生产力”这一概念还应该进行定性分析。对马克思而言,社会生产力并不单纯地作为一种资本生产力,更是作为工人自己的生产力。因为人是一种“类存在”,类的自我建构一方面包含着工具行为的自然作用,另一方面包含着权力关系支配的社会交互作用,因此,解放生产力不仅是指生产力的量的积累,而且更是指生产力的质的变化,即无产阶级革命与解放作为社会革命性变化的必然结果不仅关涉改善或巩固工业无产阶级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而且关涉扩大工业无产阶级的政治权力与政治自由。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社会主义的展望不仅包括资本主义技术的定量扩张,而且包括资本主义技术的定性转变,这就需要在生产的形式与生产的社会关系上发生相应的变革。因此,在马克思的思想中,量和质的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就此而言,柯亨的技术决定论无法解释实践意义上的人类解放事业。

第三,柯亨孤立地强调技术革新因素而忽略了阶级斗争是一种独立的历史发展动力因,还忽略了马克思历史唯物论所强调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将历史唯物论的辩证眼光转变成为一种机械的学理设计。在很多地方,马克思承认阶级斗争对阶级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在很多地方,马克思还承认生产力或技术要素在社会关系中表现出一种优先性。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还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或技术要素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比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分析了在从封建主义行会手工业向资本主义制造业的转变过程中,社会生产的技术基础在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之前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制造业依然以封建主义行会手工业为基础,“就生产方式本身来说,例如,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除了同一资本同时雇佣的工人人数较多之外,和行会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技术或生产力才会发生变革呢?马克思指出,在工业资本主义技术奠定之前,无产阶级首先必须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然后在无产阶级争取革命与解放斗争的条件下,社会制度和陈规旧俗才会不断瓦解,资本主义才能释放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巨大的生产力,不断革新技术,建立庞大的生产组织,推动社会迅猛发展,展示出一个全新的历史节拍——一个加速的历史,这些资本主义的典型特征都发生在无产阶级革命之后。并且,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确立,使得无产阶级在不断反抗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中造成了生产层面与所有权关系层面的变革,推动创造出了大于以往一切时代总和的生产力。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如此描述道:“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底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由此可见,柯亨孤立地强调技术革新因素,却忽视更加广阔背景中的诸多相关要素——非技术因素的能动作用。毋宁说,马克思充分意识到了生产力更加宽泛的复杂性,自觉地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来分析社会变革与历史发展。在此,我们应当牢牢把握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品格:一方面,生产力有其自身的巨大影响力,有时候甚至会从根本上影响生产的本质与所有权关系;另一方面,生产的本质与所有权关系也会对生产力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两者之间矛盾的解决始终隐含着一种相互作用的辩证机制。就此而言,柯亨的技术决定论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它孤立地强调生产力或技术要素的首要性,忽视了马克思历史唯物论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固有的辩证品格,忽视了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其他动力因。

二、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及其对技术决定论的超越

如果说柯亨关于生产力的“发展命题”与“首要性命题”凸显的是一种技术理性的视角,那么富有挑战性的社会进化论则凸显的是一种实践理性的视角。虽然他们二人都承认人类理性是发展的前提条件,也都承认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技术合理化过程,但是哈贝马斯认识到技术理性的局限性,指出柯亨把“对进化至关重要的学习过程局部化为一种客观化的思想维度——关于技术与组织化知识的客观化思想,关于工具行为与战略行为的客观化思想,简言之,就是关于生产力的客观化思想”。一旦认识到柯亨将技术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的张力解决为社会生活的生产概念与历史变革的技术统治论概念,哈贝马斯便对技术决定论者提出了挑战,进一步从实践理性的视角强调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是一个实践合理化过程。

哈贝马斯并没有像技术决定论者那样把技术合理化过程绝对化,他主张联系人类社会需要来审视生产力发展的技术合理化过程。由于哈贝马斯对科学技术的进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以一种异化的方式一再违背人类社会需求有着敏锐而深切的体验,因此他对技术理性保持着一种谨慎而深刻的批判态度。可以说,正是在这一点上,哈贝马斯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不仅如此,在另一方面,哈贝马斯诉诸“行动中的人的交往王国”,以基于主体间性结构的交往行为作为核心范畴重构传统历史唯物论,从而开创了自己的新方向。哈贝马斯用主体间性结构的交往行为来论断技术合理化过程,宣称“我坚持这样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把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成熟性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尺”。在他看来,科学技术异化的深层基础正是交往的异化,只有实现交往的合理化才能从根本上扬弃科学技术的异化。哈贝马斯立足于这一新立场,提出技术理性应当从属于并服从于实践理性。那么,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与其说是一个技术合理化过程,倒不如说是一个实践合理化过程,并且实践合理化过程包括技术合理化。实践合理化过程从既定的社会系统出发,如果是一个进化乐观的社会,那么每一位社会成员都会在技术理性范围内创造新知识来实现系统目标,比如,假设系统目标是改善低下的生产力,这就需要发展关于生产力的必要知识,这仅仅是技术合理化过程,然而,这种技术合理化并不是自动自发的,它还需要一个对旧体制进行反抗、拥有共同世界观的革命群体在道德实践意识的理性框架内对社会进行整合,帮助形成新的体制框架。这种新体制框架能够利用现有技术知识来消解最初的系统问题,完成新原则的体制化过程,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实践合理化过程。道德实践意识的发展逻辑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社会整合原理,因而“新的社会一体化形式的引入(例如,国家对亲族系统的取代)要求某种道德-实践类型的知识,而不是那种可以在工具行为和战略行为规则中加以施行的技术性可用知识”。由此可见,相对于柯亨的技术决定论片面地强调目的-理性合理化过程而言,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则强调基于实践理性的合理化过程,这种“进化”表现为一种方向的累积过程,这个方向是根据社会系统与个体形式的不断分化与整合为条件,表现为发展逻辑的进步,并在人类自由与自治中达到顶峰。

现在,我们需要进一步考察的是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能否避免柯亨技术决定论的理论困难与实践困扰。

首先,就理论困难而言,生产关系的发展、僵化、未遂与退化情况很难在柯亨的技术决定论框架内得到合理解释,却都能够在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框架内得到合理解释。哈贝马斯阐述的实践合理化过程表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发挥推动作用的过程中,社会还需要经历一场道德实践学习的革命;只有这样,社会旧有的体制问题才有可能在既定框架内被消解,社会形态才能向更高层次递进。当既定社会形态的发展趋势产生了系统问题阻碍社会再生产的时候,当“一种社会系统的结构已无法解决更多的问题”,这种既定社会形态的稳定性就会被打破,当危机激化到超过当前立法机制负载的程度时,该社会就会处于进化的挑战压力之下,只有出现一个全新的组织原则才能解决危机。哈贝马斯对此做了非常详尽的描述:“系统问题乃是以被规范式固定在自己同一性中的社会在生产过程的失调来表达自身的。……当这类问题确实发生的时候,社会的再生产将成为疑问,除非社会接受这种进化挑战,并改变已建立的社会一体化形式,因为旧的社会一体化形式限制资源的使用和发展。马克思将这种改变描述为某种生产关系的废除。但改变是否是实际可能的,以及它如何具有逻辑发展的可能性……可以这样说:改变是一个进入某种新的学习水平的问题。对于导致危机的难题的解决要求:(1)通过使已经在世界观中发展起来的理性结构体现在新制度中的办法,去努力拓宽社会一体化的显存形式;(2)创造有利于使成功的努力稳定化的条件和背景。每一项经济进步,都能根据下一个更高阶段发展的理性结构在其中具体化的制度而被赋予特征。”哈贝马斯将每一种社会变革都理解为集体世界观中对学习资源反思运用的结果,“这就是我的猜想,社会进化的根本机制大致说来,在自发中是无法学习的”。他给出的社会进化最为明显的例子是从亲族关系向阶级社会的过渡过程。在相对简单、尚未分化的血统亲族关系的组织原理中,系统问题主要是无法管理土地稀缺和人口密度的问题,当原始社会的人们开始借助于集体主义世界观中的认知资源与传统规则相决裂的时候,就会形成新规则。新规则一方面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社会规则,另一方面外化为新的司法形式。人们借助于新的司法形式来裁定各种冲突与矛盾,于是一个奠基于国家机器之上的崭新的社会组织原理就取代了血统亲族关系的社会组织。国家的兴起同时伴随着阶级差别的兴起,阶级社会能够利用新石器时代进化中所发现的认知潜能,将生产从有限的亲缘关系中解放出来,扩大组织化能力,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集约化生产,“种植业的集约化与畜牧业的扩张都是阶级社会组织能力扩大的结果”。由此不难看出,无论生产关系是处于僵化、未遂抑或退化的状态,一旦道德实践的发展破坏了旧有技术知识体系、生产与分配以及传统的政治制度,那么就能够在新的阶级社会形态中发展出解决原始社会最初的系统问题,能动地反作用于生产力,从而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这就从实践理性的视角解释了为什么生产关系的不同状态也能够从功能上说明生产力发展的条件。显而易见,在哈贝马斯那里对生产关系的僵化、未遂与退化情况有解释的方法,然而在柯亨那里则没有。基于这个理由,可以说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比柯亨的技术决定论更加适合解释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

其次,就实践困扰而言,柯亨的技术决定论无法解释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革命的实践活动,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则在理论上保持着对解释无产阶级社会革命的开放性。众所周知,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理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尖锐化程度时,只有通过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革命才能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但是,柯亨的技术决定论承认技术进步与资本积累的发展是相容的,这就等于从理论上拒斥了无产阶级从事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革命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事实上,柯亨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理论证据与实践证据来为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辩护,不能不说这是他的技术决定论所面临的无法克服的实践困扰。然而,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能够克服柯亨技术决定论的实践困扰,是因为它对辩护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实践活动保持有足够的开放性。哈贝马斯接受了传统马克思关于经济危机的解释。他认为生产力的进步导致高度分化的劳动分工与劳动组织分化,这并不一定会触发生产关系的废除或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只有当系统内部的冲突与矛盾破坏了生活世界的象征性的再生产的时候,资本积累过程的循环才会被打破,资本主义社会才会产生经济危机和各种政治危机,从而文化再生产过程、社会融合都会受到侵蚀,导致病理学结果,资本主义系统就会丧失其合法性。这足以表明在哈贝马斯社会进化论框架中能够为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理论辩护,同时为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提供一种长远导向,能够避免柯亨技术决定论的实践困扰。基于这个理由,可以说哈贝马斯的社会进化论比柯亨的技术决定论具有更为丰富的实践品格。

综上所述,哈贝马斯社会进化论试图形成关于道德实践知识与批判逻辑的进化理论,其最终目标是完成道德实践领域的相对自治,同时又带有一定的实践意图以其重构的历史唯物论来完成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使命。

三、对柯亨与哈贝马斯的历史动力论之反思

以上分析表明,柯亨与哈贝马斯的理论进展分别来自对逻辑与历史的关切,两人立场大相径庭:柯亨的考察视角是技术理性,哈贝马斯的考察视角则是实践理性;柯亨将社会历史的发展主要理解为生产力的发展,而哈贝马斯则将其看成道德实践的形成与发展;柯亨着重分析生产力的首要性命题与发展命题,而哈贝马斯则着眼于解放的现实,两人从不同的视角分别形成了关于历史动力论的“生产范式”与“实践范式”。

就“生产范式”而言,柯亨赋予技术理性以超越实践理性优先权的思考,其分析方法意味着定量表达并有着像客观规律那样精确陈述的逻辑完成系统。根据柯亨的解读,技术知识优先于道德实践知识,技术理性压倒实践理性,技术同我们的实践知识与意志建构了一种明确的、可控的关系,人类通过技术挑战自身,学会影响和控制社会命运,是社会变革的主要根源。因此,社会变革的技术愿景暗示了一种政治技术统治论,技术决定论者的政治意志被限制在因循守旧的预先决定的政策与目的之中,技术要素自发地从社会关系中表现出一种因果优先性,非辩证地、强制性地使某个哲学范畴(如“生产力”)的逻辑与历史发生分离,忽略了更加广阔的社会背景(比如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中有不同的崭新运用)。

就“实践范式”而言,哈贝马斯试图拓宽技术概念的外延,使之包括社会化,发展出一种二元论的实践范式,彰显了人类在生产过程和社会化过程中分别控制外部自然与内部自然的主体性的理论努力:一方面,实践范式体现了人类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外部自然的主体性,生产活动作为一种基本的实践活动促使人类不断积累存在于社会生产力中的技术知识,学会并获得有效征服自然、控制自然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践范式也体现了人类在社会化过程中控制内部自然的主体性,交往作为一种社会化活动使人类获得了存在于道德领域中的世界观以及批判知识中的实践知识,并通过反思努力消除交往行为中的各种统治形式。哈贝马斯寻求将生产过程与社会化过程融合到社会历史动力论中,从外部自然与内部自然两个方面阐释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所获得的解放。一方面,人通过生产技术上可利用的知识成功获得外部自然的解放;另一方面,人通过以道德实践为基础的体制摆脱统治,成功获得内在自然的解放。哈贝马斯将先天的人类“解放的旨趣”置于解放的情境中,这种成就是通过主体的实践活动得到的。于是,自治的意义从创造性的生产转变成为“实践智慧”(phronesis)。就此而言,哈贝马斯的实践范畴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范畴的古典意蕴——以道德实践为目标的古典教诲。在古代社会中,哲学家们的首要关切的是存在维度,服务于存在选择的实践理性保持着对理论理性的优先性,因而实践以培植出来的能力与美德为根本要旨,其目的是维持一套善良品行的秩序,推进一种符合理性的美好生活。但是在现代技术决定论的话语霸权下,一切实践领域都被纳入到技术领域,使实践领域的一切社会问题都转变成为片面的技术问题,放弃了所有常规的关切,忽视了技术进步更应该考虑社会生活需要与社会生活相互调节。实际上,技术知识与实践关怀必定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这是关于人类解放本质的一场对话。在这一点上,哈贝马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意向与本质。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说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上,柯亨的技术理性指向人类技术对客观世界的操纵与控制,强调的是一种单向的因果联系,那么哈贝马斯的实践理性则指向发生在社会世界的交互行为,强调的是一种双向的相互联系。在这一点上,哈贝马斯与马克思是一样的。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整体无需放弃同一性与共同体规范,是一种具体的、多样性的统一,哈贝马斯恰好表明了这样一种立场:公民的道德实践以先进的“交往行为”的形式停泊于现实社会之中,无需沉沦于对社会秩序的一种令人压抑的实证主义拜物教,在交互主体之间超越社会价值与政策,将不同的声音组织成为同一种理性的共识。因而,人与自然的关系总是通过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来进行调节的,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形成了不同的生产过程。“在道德洞察、实践知识、交往行为与行为冲突的交互调节的维度之中——学习过程在社会融合中以更加成熟的形式存在,以一种崭新的生产关系存在,反过来又使得引入新的生产力成为可能。”哈贝马斯采用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辩证关系的视角来避免沉重的同质性,在柯亨关心人类技术进步与生产力发展的地方,哈贝马斯则聚焦于交往理性的进化,关注道德-实践的学习过程,在对物化的批判中形成自己的人本主义理论,在辩证逻辑中寻找以实践观为基础的进化的基本社会理论。

注释

⑤Barry Hindess and Paul Hirst,Pre-CapitalistModesofProduction,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1975, p.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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