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一法一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思考

2020-01-11 07:01周扬开麻秋霞潘伟丽胡海涛
浙江畜牧兽医 2020年5期
关键词:无害化检疫畜禽

周扬开,麻秋霞,潘伟丽,胡海涛

(缙云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浙江 缙云 321400)

近年来,缙云县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狠抓《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得“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省畜牧兽医工作先进集体、省畜牧业转型升级先进集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全县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保障了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1 主要做法

1.1健全防疫体系夯实基层基础

1.1.1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的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并在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设立县防指办,全面负责“一法一条例”的组织实施和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18个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1.1.2深化体制改革 2019年完成县级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成立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原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执法职能划归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体制改革后,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为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五云、新建、壶镇、舒洪、大洋5个区域中心所。

1.1.3加强队伍建设 实行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全县现有40名村级防疫员由属地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主要承担春秋季集中免疫和散养动物免疫工作。通过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网络教学、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加大畜牧兽医人员培训力度。2019年共举办业务培训7次,并在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考核中获通报表扬。

1.1.4夯实基础建设 投资300万元开展兽医实验室标准化改造提升,顺利通过省级兽医实验室计量认证,成功入选省第三批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同时,按照队伍正规化、形象标准化、条件现代化、制度科学化、管理痕迹化、政务透明化、手段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八化”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所站建设,五云、壶镇、新建、舒洪等4个所先后获省级规范化站所称号。

1.1.5完善长效机制 制定《缙云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缙云县村级防疫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探索出 “一灯二池三化”(“一灯”即安装紫外线消毒灯,“两池”即修建车辆消毒池、笼具消毒池,“三化”即消毒白化、免疫强化、管理优化)的动物防疫模式,并在全市推广。建立工作督查机制,组建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实行限期整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10万元,有效保障畜禽免疫工作开展和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完善。

1.2坚持预防为主提升监管水平

1.2.1扎实开展重大动物免疫 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缙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并层层落实防控责任,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集中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对全县的规模畜禽场免疫情况进行飞行抽检,开展免疫检测评估,倒逼防控责任落实。2019年,我县承担省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为省市全面推行“先打后补”工作积累经验。

1.2.2严格规范动物产地检疫 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制度执行,检疫人员按检疫规程进行检疫。通过组织开展“动物检疫规范年”等活动,规范检疫人员到岗到位时间、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和检疫业务流程操作,实现对检疫人员及检疫对象信息的精准监管。全面推行电子化检疫,借助浙江省智慧畜牧业云平台,通过标识验证、信息录入、网上报检,实现电子出证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县检疫关键信息上传率、检疫数据上传正确率、活畜标识信息上传率均达100%。

1.2.3积极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 制定《动物标识及追溯管理制度》,完善疫苗发放及领用台账,确保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推广动物标识追溯体系系统的模块应用,规模场自行佩戴耳标,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耳标佩戴及信息,实现动物及其产品全程可管、可控、可追溯。2019年,共佩戴生猪耳标7万头,佩戴率达100%,数据上传率达98%以上。

1.2.4加强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 严格落实跨省调运动物及其产品备案制度、落地报告制度,2019年全县跨省备案调入动物19批次7.2万头(羽),报验率达100%。今年,全县严格执行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车辆备案等监管措施,审核办理备案车辆19辆,在新建、舒洪建立区域洗消中心点2个。完善“统一申报、统一引种、统一隔离”机制,进一步规范种猪仔猪调运,全县累计引进种猪27头。

1.2.5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建立“点面结合”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规模养殖场建立无害化处理池自行处理,散养户集中收集到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处理,实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覆盖。2015年在五云、新建等9个畜禽重点乡镇(街道)建设区域性公共无害化处理池,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及时落实80元/头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2019年发放补助资金6.4万元。

1.3加强依法行政确保产品安全

1.3.1强化畜禽屠宰联合执法 充分发挥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职能作用,成立联合稽查大队,定期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品安全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扫雷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等监管行动,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9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66次,检查肉品摊位996场次,查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2起。

1.3.2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按照“谁发现、谁查处”原则,加大对违规跨区域经营、调运未检疫畜禽、未按要求佩戴畜禽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力度。2018年、2019年分别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5起、33起,办案数居全市前列,被评为2018年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先进单位。在历年的全市案件评查中,我县的案件也多次入选省、市优秀案件。积极推进动物防疫条件“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全县规模猪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证率达70%,500头以上规模猪场持证率达100%。

1.3.3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兽药减量和环保型饲料推广行动,建成示范场1家。加大畜禽产品药残检测力度, 2019年共抽检牛奶、牛肉、猪肉、禽肉、禽蛋及蜂蜜等样品111份,检测生猪“瘦肉精”尿样样品2876头次,检测全部合格,共审核颁发无公害产品证书28本。

1.4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增产保供

1.4.1严密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发挥县防指联防联控的机制优势,坚持“早快严小”原则,按照“十查一落实”要求全面排查疫情,按照“五必须”“四严禁”要求督促落实养殖主体责任,在全市第一个落实禁止泔水饲喂措施。落实疫情应急处置经费200余万元,检查经营场点1.5万场次,排查养猪场4.2万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调运、销售生猪产品案件9起,销毁违法生猪产品1150 kg,未发现从高风险地区调入生猪及其产品。

1.4.2全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稳定 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认真做好猪肉应急储备管理工作,生猪储备企业100 kg以上活体猪存栏量达2000余头,冻猪肉储备100 t。多次组织人员到华统、双汇、青莲等大型肉企联系肉品供应事宜,与永康、武义、莲都等周边县市区对接生猪代宰工作,代宰生猪优先保障本县肉品供应。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专门成立畜牧产品及养殖饲料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帮助养殖户、猪肉贩运户办理运输车辆通行证,保障物资运输渠道畅通。

1.4.3加快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 出台《缙云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鼓励生猪规模养殖,促进猪肉替代品产业发展。多家规模养殖场通过基础设施提升、治污设备更新升级,实现补栏增养。加快万头猪场项目“大洋镇生态养殖商品猪循环农业基地”建设,完成项目环评、落地审批、土地平整等工作,进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推行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的“双保险”模式,散养户通过属地乡镇(街道)集中投保,目前全县生猪投保率达75%,其中规模场投保率达99%。

2 存在问题

“一法一条例”颂布实施以来,全县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少差距。

2.1养殖场户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虽然人们的动物防疫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企业法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养殖户侥幸心理、麻痹意识依然存在,不按规定免疫程序强制免疫的现象尚未杜绝。

2.2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当前,全县养殖场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先进的防疫设备未得以普遍应用,还有部分规模场未严格按规定配备病死动物防疫设施,养殖场免疫档案、投入品档案仍需进一步完善。

2.3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仍有风险 缙云地处丽水、金华、台州三市交界处,交通比较发达,人员往来频繁。同时,全县8家低小散屠宰点关闭后,新屠宰场正在建设中,猪肉供应全部需要从外县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需要跨市县调运,从而导致输入性疫病风险变大。

3 对策思考

3.1进一步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控氛围 继续抓好“一法一条例”学习,使大家真正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并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广泛地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散养户进行宣传,督促他们主动做好畜禽防疫和检疫工作。加大对规模养殖场户、畜产品加工户、经营和运输户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动物疫病防控、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免疫注射等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3.2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执法力度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充分发挥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畜禽屠宰管理联席会议组织职能,进一步联合执法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增强对畜禽饲养、运输、交易等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管能力,集中力量加大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私屠滥宰、违规调运畜禽及产品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惩处力度,加大宣传曝光,形成有效震慑,确保全县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安全。

3.3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等防控责任推进生猪增产保供 健全县、乡、村三级防控体系,深入实施“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提升生物安全设施水平。进一步完善病死无害化处置管理体系,争取年前建成4个乡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置。全力做好生猪增产保供工作,完成生猪存栏5.5万头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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