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老年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

2020-01-11 06:11:51河北经贸大学张婧毅
河北农机 2020年4期
关键词:不法维权经营者

河北经贸大学 张婧毅

1 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问题概述

1.1 老年消费者的含义

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有两种,即泛指从事一切消费活动的广义上的消费者(这里的消费包括生活消费者和生产消费者两种)和仅指从事生活方面消费的狭义上的消费者。对消费者的分类有很多种,其中按照年龄将消费者分为儿童消费者、少年消费者、青年消费者、中年消费者和老年消费者。其中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六十周岁以上的个体社会成员为老年消费者。

1.2 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因

老年消费者作为消费者中庞大的特殊群体之一,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1.2.1 我国老年消费市场基数庞大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总体生活水平的不断上升,也带动了老年人的收入不断增加。在我国,大部分老年人前半生习惯了节俭,因为贫穷的经历,养成了攒钱的习惯,潜在购买力大。并且,老年人消费需求比较广泛,比如在饮食、医疗保健、旅游、服装、娱乐等方面消费占比越来越高。

1.2.2 保护弱势群体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于老年人自身维权力偏弱,维权意识不强,属于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部分经营者缺乏诚信,在经营活动中故意设置一些消费陷阱和圈套,从中老年消费群体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导致老年人消费权益受损。中老年消费市场中,中老年权益不断受到不法经营者的侵害,中老年消费权益也成为当前消费权益保护的一个重灾区,这一点不容我们忽视。

1.3 老年消费者的消费特征

老年消费者获得商品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电视、报纸等途径。并且老年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产品辨别力差、维权能力弱的消费特征让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

2 老年消费者维权偏弱的主观原因

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既有同其他年龄段的消费者权益受损相似的原因,也有由于老年消费者自身消费特征造成的原因。结合老年消费者的消费特征,分析得出老年消费者维权偏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身心衰老

在身体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消费者身体器官逐渐衰退,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变差,思维反应能力会变得不够敏捷。在法律知识方面,由于一些老年消费者受自身时间、精力以及教育程度的限制,长时间没有接触和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强,特别是对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不熟悉,因而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从下手。

2.2 追求长寿健康的心理

老年人都很希望能够延年益寿,一些不法经营者抓住老年人愿意花钱买健康的心理,采取各种方法诱惑老年消费者。他们往往通过所谓的“义诊”“免费试用”等噱头来诱惑老年消费者。这些不法经营者往往先让老年消费者尝到一点儿甜头,然后再无中生有告诉老年消费者患有某某疑难杂症,只有用他们的保健品才能得以根治,忽悠老年人购买。再或者夸大药品的功效,“神话”保健品的功效,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3 我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除了上述老年消费者个人原因外,老年消费者维权力偏弱很大程度上也与立法不够完善、行政部门执法不严等方面息息相关。

3.1 立法未对老年消费者进行特别保护

消费者作为个体,相对于经营者来说处于弱势地位,而老年消费者又属于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即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为消费者提供保护,但由于不同的消费主体之间存在差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

3.2 行政保护体制问题

行政保护是履行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体现的是一个以行政机关为指导,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为中心,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协助,相互配合的行政构架。但在实际操作中问题很多,比如各行政管理部门分工不够明确导致无法为老年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并且一些经营者在老年消费市场中的不法销售行为,也与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关。

3.3 市场诚信缺失严重

我国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诚信观念。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消费者信息了解不通畅,设置了许多无形的消费陷阱,很容易使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迫使老年消费者被动接受这些不公正的对待。

4 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障的建议

针对老年消费者维权力偏弱的原因,要切实提高老年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就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舆论机构、经营者、老年消费者及其亲属共同行动起来,形成一种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的合力。

4.1 修改立法

针对老年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在立法中应当对其进行特殊保护。首先,建立一个比普通消费者更高的标准来保护老年消费者。并且通过立法,在我国相关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纠纷处理机构并制定正式的投诉处理程序。

4.2 强化监督与执法力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为给老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而努力。各行政部门要分工明确,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在处理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过程中不仅要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也要重视对老年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4.3 创新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

增强老年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鼓励企业为老年消费者提供优良的产品与服务,这就需要对企业进行鼓励并建立约束机制。一是要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支持企业树立品牌意识,为老年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二是要通过行业协会,例如消费者协会等,使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结语

在消费者维权整体不强的当下,对老年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进行探讨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课题。但是,老年消费者的维权偏弱既有自身的因素,也与相关立法、监管部门有关系。因而在探讨如何更有效地维护老年消费者的权益时,应从老年消费者自身、相关立法以及监管部门执法等多个方面来进行。中国作为步入老龄化社会较快的国家,老年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仍值得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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