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焕群,梁善影,赵正云,李 燕,刘丽燕
南海第六人民医院/黄岐医院妇产科,广东佛山 528248
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属于异位妊娠范畴,对患者身心健康及安全均带来严重影响。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是剖宫产远期主要并发症,发病率高,且对患者影响大,可造成子宫破裂,存在较高大出血风险。目前,临床针对此种疾病,尚无统一的诊疗方案,主要采用药物治疗及手术治疗方法。本院在用药的基础上,为患者开展负压吸宫,应用宫腔镜进行辅助检查及治疗,取得满意效果。因此,本研究选取2014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收治的60例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临床治疗方法,总结临床治疗效果,现报道如下。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9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收治的60例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选病例均满足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相关诊疗标准[1],患者本人及家属对临床诊疗方法、目的、注意事项等情况知情,签署治疗同意书。根据治疗方法进行分组,观察组30例,年龄25~40岁,平均(33.58±3.57)岁;孕次2~5次,平均3次;孕囊直径37.5~57.2 mm,平均(42.6±2.6)mm;停经时间35~70 d,平均(48.56±8.52)d。对照组30例,年龄25~40岁,平均(33.39±3.32)岁;孕次2~5次,平均3次;孕囊直径37.4~57.0 mm,平均(42.8±2.5)mm;停经时间35~69 d,平均(48.61±8.44)d。两组患者中,均有一定比例患者停经后阴道少量出血。两组临床基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内容符合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要求。
1.2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1)再次妊娠分娩距离首次剖宫产时间间隔>2年者;(2)相关检查证实,子宫下段瘢痕厚度>0.3 cm者;(3)首次剖宫产原因为胎位异常、多胎妊娠等情况者;(4)凝血功能正常者;(5)无明显治疗风险者;(6)满足再次分娩条件者;(7)能够耐受相关操作者。排除标准[2]:(1)合并精神类严重疾病者;(2)合并明显诊疗风险者;(3)合并肝、肾、心、肺功能严重损伤者;(4)合并多器官严重损伤危及生命安全者;(5)无法定监护人者;(6)合并全身严重感染者;(7)治疗依从性较差者;(8)多种原因导致中断本院治疗者。
1.3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负压吸宫的保守治疗方法,患者入院后,给予氨甲蝶呤(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692;生产单位: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肌注,每次0.4 mg/(kg·d),连续治疗5 d,同时加强补液进行解毒。在此过程中,口服米非司酮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47;生产单位: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每次75 mg,每天2次,连续用药7 d。本组患者治疗期间,对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水平进行动态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腹痛症状、阴道流血等进行充分预防,再进行负压吸宫术。若本组患者第1个疗程腹部包块未消失,且阴道流血未停止,则7 d后开展第2个疗程的治疗,在治疗1周后,再进行负压吸宫术。
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药物治疗1个疗程基础上,动态监测β-HCG,采用宫腔镜检查妊娠着床的部位,在此部位用负压吸宫,吸宫术后再用宫腔镜检查负压吸宫是否干净,若不干净,则利用宫腔镜功能,采用取物钳钳夹干净,必要时行电切术,主要参数:(1)电切功率 280 W;(2)电凝功率 90 W。手术前,对患者病情进行确定,做好辅助检查,对宫颈进行软化处理。注意手术过程中,采用B超进行全程监测。若发现患者术中出血较多,则手术结束后,采用宫腔塞纱方法行压迫止血。为患者做好常规抗感染处理,避免术后感染。
1.4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时间、出血量(采取纱布称重法计量)、β-HCG水平复常时间、月经复潮时间、包块消失时间(从治疗开始计算至查体腹部包块完全消失)、住院时间等指标。同时,对观察组与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比较,统计两组妊娠终止率及转行开腹手术状况。
2.1两组患者治疗情况比较 两组患者治疗期间无一例出现大出血,且观察组治疗时间、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出血量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β-HCG水平复常时间、月经复潮时间、包块消失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情况比较
表2 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2.3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出现2例不良反应,对照组出现7例不良反应,观察组与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892,P=0.011),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2.4两组患者治疗结局比较 观察组30例患者中,成功终止妊娠28例,成功终止妊娠率为93.33%。对照组30例患者中,成功终止妊娠21例,成功终止妊娠率为70.0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581,P=0.009)。观察组1例(3.33%)转行开腹手术,对照组2例(6.67%)转行开腹手术,观察组与对照组开腹手术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是常见的异位妊娠。文献[3]报道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孕囊可向宫腔、膀胱、腹腔位置生长,且绒毛可直接植入到子宫肌层,甚至有可能穿透子宫肌层,因此,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子宫破裂风险,容易造成患者大出血,对育龄期女性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不少学者研究发现,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发病与剖宫产存在直接关联[4-5],同时也与多次人工流产造成的子宫内膜损伤具有一定联系,一旦受精卵在子宫内膜缺陷位置着床,即会出现瘢痕部位妊娠。
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患者早期就诊原因多为阴道不规则出血,因此,在为患者开展诊断及治疗时,应对患者病史进行详细了解,及时与其他类型异位妊娠及先兆流产情况进行有效区分。现阶段,临床治疗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无统一、明确且规范的诊疗方案,一般认为应在妊娠40 d后,及时行B超检查,尽早确诊病情,在适当情况下终止妊娠。文献[6]认为,采用B超诊断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灵敏度可达到86.4%,同时具有无创性,操作便捷的优点,可开展反复多次操作。临床往往结合患者阴道出血量、β-HCG、异位妊娠具体位置及病灶大小,为患者制订治疗方案。临床提倡应尽量避免盲目开展清宫术,主要目的在于尽最大努力保留患者生育功能。
临床治疗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主要采用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保守治疗主要药物包括氨甲蝶呤和米非司酮片。其中,氨甲蝶呤属于抗细胞代谢类药物,能够在胚胎滋养细胞中产生一定干扰作用,不仅会对蛋白质、DNA、RNA合成产生抑制效果,同时也会阻碍滋养细胞分裂,最终使胚胎滋养细胞凋亡,造成胚胎死亡。米非司酮片是一种常见的孕激素拮抗剂,服药后,可快速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同时与黄体酮受体融合,促使脱膜组织细胞失去血供,进而发生变性坏死,发挥终止妊娠作用。
尧淑梅[7]研究发现,术前联用米索前列醇和米非司酮,能够促进瘢痕子宫患者人工流产的顺利开展,可减少临床子宫穿孔、大出血等风险。李友云[8]、张勇[9]的研究证实,氨甲蝶呤与米非司酮作为介入治疗的辅助用药,可强化临床治疗效果。本研究在联用氨甲蝶呤和米非司酮的同时,对患者行宫腔镜手术,结果显示患者治疗时间、出血量、β-HCG水平复常时间、月经复潮时间、包块消失时间、住院时间均明显降低,效果明显优于单纯保守治疗方法。
董艳霞[10]通过比较发现,保守治疗联合宫腔镜治疗,可明显降低β-HCG水平复常、月经复潮时间及包块消失时间,与本研究结果有很大重合,充分说明联合治疗方法的临床效果。实际上,宫腔镜属于微创手术范畴,手术医师可充分借助宫腔镜的功能,及时对孕囊位置进行定位,并对周围组织及血管分布情况进行详细观察,在B超的引导下,更加有针对性地将妊娠组织清除,防止发生子宫穿孔等严重风险,这与吕梦陶[11]的报道结果基本相符。
除此之外,本研究结果还表明,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6.67%)明显低于对照组(23.33%),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宫腔镜手术治疗可降低治疗时间,缩短患者用药时间,从而降低药物不良反应。观察组成功妊娠终止率(93.33%)明显高于对照组(70.00%),说明联合治疗方案效果显著,能够发挥明显疗效,最大程度提高成功妊娠终止率,对保证患者整体治疗效果具有较大帮助。
综上所述,针对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患者,在米非司酮加氨甲蝶呤治疗的基础上,行宫腔镜辅助手术,创伤性较小,临床总体效果优于单纯保守治疗后负压吸宫术治疗,同时治疗成功率较高,能够保证临床总体治疗效果,降低患者治疗风险,患者各项指标恢复效果好,是安全有效的诊疗方案,具有临床应用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