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纬
(滇黔桂边革命老区人文精神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广西 百色 533000;百色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广西 百色 533000)
一直以来,民族地区高校普遍存在使用专业音乐院校声乐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教学的情况,随着教育的发展和生源规模的扩大,显现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1]。从目前的教学情况来看,部分综合院校音乐学专业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一定改革,为声乐教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整体效果不佳,未能充分挖掘地域和专业优势,尤其在体现专业特点的民族性和教育性方面,没有与教学目标形成高度统一,在教学模式上仍然存在传统单一的问题。为此,应通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课程体系、完善教材建设、改变师资结构、更新教学观念等手段体现地方特色和教育特点的教学内容,改变音乐学专业声乐教学的现状。
首先,人才培养目标与实际培养效果差异较大。音乐学专业人才主要培育方向是从事音乐教育或声乐教学的教师,其中以中小学教师为主,大专院校为次,而专业音乐院校主要培养的方向是专业艺术团体或剧院歌唱表演型人才,两种院校的教学目标不同,实施的培育方法和教学模式也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民族地区大部分综合院校依然使用国内音乐类或艺术类高校的教学模式,忽略了音乐学专业声乐教学的民族性和教育性。
其次,课程体系不健全,教材建设滞后。因受到专业设置的限制,课程体系的建设和教学模式呈现出不健全的弊端,不能适应当今音乐教育的发展要求。开设课程方面,民族地区综合院校多数高校都是借鉴国内专业音乐院校的课程体系,开设了声乐、器乐、舞蹈等主修专业课程和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西方音乐史等基础性理论课程,因受到条件的局限,较少有综合院校开设体现本地域特色或者本民族特色的课程和特色教材,且在民族声乐教材的建设方面相对滞后,培养的人才与同等音乐类院校人才在未来的竞争上缺乏优势。
再次,师资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欠佳。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综合院校音乐学院专业地处偏远或经济较落后地区,很少有重点音乐类院校毕业的声乐人才前往执教,师资队伍主要是本地区培养或其他非重点音乐类院校毕业的教师。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未能形成老、中、青人才队伍梯次,教师的整体专业化水平与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某些高校甚至产生了“近亲繁殖”的弊端,导致教学质量提升艰难。
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都不利于音乐学专业的声乐教学,也不利于推动民族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应该看到,声乐人才的培养具有特殊性和规律性,民族地区综合院校音乐学专业的声乐教学改革更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和积累丰富的经验,如此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培养优势,从而推动整个地区声乐教育的进步。
声乐课的培养方式特殊,需要按照个别课或小组课的模式进行教学,是一门复杂的系统性技术课程。教师对所授对象有一定的专业要求,只有学生掌握好这些基础的演唱技能,才能满足和适应基本的教学要求。基础的演唱技能包括发声技能、共鸣技能、呼吸技能、语言技能,这些重要的技能方法应作为学习声乐的重点内容进行训练。熟悉发声技能的状态是学习声乐的基础,它犹如人体发声的“乐器”,学习者需要清晰了解发声器官的构造和生理状况、熟练掌握发声的原理;共鸣技能是人体这个“乐器”产生奇妙音响最神奇的地方,是歌唱艺术中控制声音大小的重要要素,歌声的音色和丰富多彩的艺术表现力都是因良好的共鸣状态而产生,掌握好歌唱的共鸣技能对于提高歌唱的整体表现力有很大帮助;“呼吸是歌唱的基础,气息是歌声的动力”[2]57,呼吸技能是对气息控制的技能,它对歌唱的“优劣”起到主导作用,掌握好呼吸的诀窍基本上就掌握了歌唱的方法;语言技能是指在歌唱时掌握科学的咬字吐字规律的能力,歌唱艺术的发音方法和语言表达规律是语言技能中最重要的内容。它是作品表达思想情感的主要工具,也是表现声乐语言艺术“美”的一种重要形式。这些基本的演唱技能构成了歌唱的基础能力,亦是声乐教学中应着重进行训练的地方。
艺术素养是指人对艺术的评价、感受和体验,是审美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艺术理论知识的掌握、艺术发展规律的理解等方面。作为将来从事音乐教学的教师,需要扎实掌握专业知识,基本的艺术理论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艺术理论知识是其他艺术素养的基础,是提高艺术的想象力、创造力、理解力等艺术思维力的前提,也与声乐艺术直接关联,能够为整体音乐素质起到促进作用。基本艺术理论知识包括基础乐理、识谱听音、曲式和声分析、钢琴伴奏等技能。基础乐理是学习音乐理论知识的基础,是扎实基本功的第一个步骤,包括音的特性、节奏、节拍、和声、曲式、记谱法、调式调性等内容;识谱听音技能是培养音乐素养的一门重要技能,不仅包含简单的识谱即唱,还包含对音乐的理解和表达等综合素养;曲式和声分析技能即是分析音乐作品的一种能力,是和声色彩、织体等要素表现音乐内容、塑造音乐形象的重要表现形式;钢琴即兴伴奏是从事声乐教学必备的一种技巧性较强的能力,学生的基础钢琴、和声编配、调式调性等理论知识经过系统性训练之后,才能达到熟练的程度。以上几种技能组成了艺术理论知识的主要内容,亦是艺术素养要求的具体体现。民族地区综合院校音乐学专业的声乐学习者应该掌握好这些基本的艺术素养能力,为将来提高声乐演唱技巧和教学水平做好充分准备。
声乐课程是一门复杂而专业的综合性课程,若教学能力某一方面有所欠缺,学生在教唱的实践过程中就会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所以学生必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包括演唱技能、舞台表演技能、作品分析和处理技能、声乐教学技能。演唱技能属于所有技能的核心技能,是声乐课程学习的出发点与归宿;舞台表演技能与演唱技能紧密相连,有演唱必有表演,有表演必有演唱,二者相辅相成;作品分析和处理技能是前两种技能进一步的深化和升华,是对声乐作品进行分析和处理的一种能力;声乐教学技能是各种技能综合能力的体现,代表学习者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对于这些专业技能,学生要掌握得当,并能熟悉运用。以上各种专业实践技能都是学习声乐不可或缺的一种能力,学习者必须通过各种途径默契配合教师的教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歌唱技巧,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或文艺工作者打下坚实的基础。
声乐教学大纲是声乐课程的指标,也是提前制定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前瞻性,需要声乐教研室对教学的规律有清晰的认识,通过实践总结经验。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既要体现出与全国同类高校声乐教学模式相结合的大众性原则,又要体现与本地区和本民族音乐紧密结合的原则。修订声乐教学大纲之时,应细致分析前一届或前几届学生教学当中出现的问题,并同教师、学生开展充分的学术探讨,以总结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让教学大纲的修改更加完善和合理。如何合理安排理论性教学和实践性教学课程的课时才能更有利于声乐技能的提高、如何体现民族地区高校声乐教学“一专多能”的培养目标、采用“学院派”还是“民族派”的声乐曲目进行教学、如何突出音乐学专业中中小学音乐教学的特点等,只有充分考虑清楚这些问题,才能对大纲进行修订。不断优化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从而更好地明确音乐学专业声乐教师的教学方向和学生的培养目标,为将来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结合本土民歌创新声乐教材,走一条“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特色创新之路,应作为音乐学专业办学特色的重点内容开展研究。在音乐学专业声乐教材选编方面,要重视将富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内容和富有乡土气息元素的音乐作为重点参考,根据音乐学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和特点进行开发,同时要把握住教材的新颖性和科学性。在内容设计方面,应对民族音乐资源进行有效且合理的搜集、整理和利用,如将地方优秀的民歌或改编民歌曲目融入教材之中、将民族音乐的起源和未来发展的问题、对民族音乐和民族文化之间关系的诠释等问题融入教材。同时,要注重现代音乐与民族音乐的有机结合,把握住未来音乐教育发展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学习到优秀的民族音乐作品,懂得民族音乐文化的内涵和价值所在,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责任感。
现行教学模式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课程的培养要求,因而必须对教学方式进行合理改革,以此提升质量和效率。经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和经验积累,音乐学专业教师总结出个别课、小组课、声乐集体课、声乐表演课、声乐理论课等几种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来适应现行声乐课程的教学。个别课是指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教学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声音的特点进行个性化和有针对性的训练。通过选拔,将班级专业基础扎实和声音条件优秀的学生作为重点培养的对象。小组课教学是指教师根据班级男女生的性别差异,分成3至10 人不等的若干小组,根据男女声部的特点分开进行训练,同时可以开展男声和女声小组的排练,选择部分民族性、地域性较强的歌曲,并融入一些当地音乐元素进行舞台表演[3]。声乐集体课的人数较多,要求一位声乐教师同时面对不少于20 位学生开展教学活动。在课程内容上,应安排适合集体发声训练和男女生共性特征的练声曲和演唱曲目,也可以结合部分声乐理论课程穿插讲解。声乐表演课是集声乐表演理论和实践于一体的综合性课程,要求学生掌握表演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表演规律,了解歌剧排练的常识和基本流程。根据学科特点,声乐表演课程不属于主干课程,不宜安排过多课时,应与其他形式声乐课程结合起来开展教学。声乐理论课程是专业实践课必不可少的补充,在个别课或小组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有计划地补充几次声乐理论课程,将个别课或小组课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放到理论课堂进行集中分析和讲解。声乐理论课程还可以采用集体课的授课形式,最大范围提高学生的受益面。这5 种授课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相互结合运用,如个别课与小组课相结合、小组课与表演课相结合、集体课与理论课相结合、个别课与集体课和理论课相结合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5种授课模式各有长短,教师应扬长避短,在教学中灵活运用这些授课模式,不断发现和总结教学规律后再加以利用。教师可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合理选择教学模式,使几种授课方式相互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提升教学效率和质量,增强学生对歌唱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多元文化不断融合,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态受到冲击,少数民族音乐很难得到较好传承。在培养声乐人才方面,民族地区综合院校音乐学专业既要根据各地拥有的特色资源发挥高校在培养人才方面的优越性和引领作用,又要在传承民族音乐文化与高校音乐教育融合发展方面探索出一条适合高校音乐学专业的“民族音乐传承人”人才培养之路,将音乐学与民族音乐紧密结合,推动民族地区音乐学专业声乐人才和民族音乐文化双向良性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可以将具有民族音乐特色的地方民歌融入教学。一方面,可以跟市、县、乡村各级非物质文化传承机构进行合作教学,将实践基地设置在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民间音乐传承中心或者组织学生开展实地采风活动,体验民族音乐存在的环境,深入了解本地区的音乐文化、民俗风情等。另一方面,学校可以制定激励制度。一是设立专项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基金。利用基金平台,定期或不定期聘请民族音乐传承人和优秀民歌演唱艺人入校,进行民族音乐的教学和指导工作[4]。鼓励学生向民族音乐传承人或优秀民歌演唱艺人拜师学艺,争做民族音乐传承人,让学生深刻感受民族音乐的文化魅力。二是实施学分制和奖学金制度。参与活动可以等同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将这一实践活动纳入社会实践学分制的管理中,依据制度要求转换为实践学分。为优秀参与者设立“民族音乐传承人”奖学金,鼓励更多人参与其中,不断促进声乐教学的体制改革和创新,推动民族地区综合院校音乐学专业声乐教学的发展。
综上所述,民族地区综合院校音乐学专业的声乐教学改革主要体现在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方面的改革。需要各高校教师发挥教学创新的智慧,积极利用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地进行有利于音乐学声乐教学改革的探索和研究,不断地挖掘、利用、发展和开拓当地的音乐资源,丰富声乐课程的内涵,延伸声乐课程的空间,走出一条适合本校音乐学专业声乐教学发展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改革之路,从而更好地为本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音乐人才的培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