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建雄 刘海燕
引航员软梯是SOLAS公约中“引航员登离船装置”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引航员软梯不符合要求或者养护不当而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所以国际海事组织、各船旗国政府以及行业组织等都对此十分重视。作为船员来说,通常并不了解这个设备的技术要求,特别是非英语国家的船员,要准确解读技术要求确非易事。为此本文将现有的技术标准梳理并分享,希望籍此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1)SOLAS第Ⅴ章23条规定:“2.3 引航员软梯应由制造商认证其符合本条或本组织接受的国际标准(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建议案,特别是ISO 799—2004《船舶与海上技术——引航员软梯》)。应按第Ⅰ/6、7 和8 条检查软梯。2.4 应使用标签或其他永久性标记清晰地标识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所有引航员软梯,从而能为检验、检查和保持记录识别每个装置。船上对于所标识的软梯投入使用和进行任何修理的日期应保留一份记录。”
(2)IMO A.1045(27)《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建议案》。
(3)ISO 799—2004 《船舶与海上技术——引航员软梯》。
1.绳索规格要求
引航员软梯(见图1)每边的扶手索应由两根裸露的绳索组成,其直径不小于18 毫米,并应连续无接头,每根扶手索的断裂强度至少为24千牛。目前厂家提交的送审图纸中一般为直径22毫米的白棕绳(见图2),检验时注意核查其规格。
图1 引航员软梯
图2 白棕绳
对于登乘梯,《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第Ⅵ章对白棕绳周长有要求,其周长应不小于65毫米。按此计算,登乘梯使用的白棕绳的直径至少为20.7毫米。目前市场上提供的白棕绳的规格有18毫米、20毫米、22毫米。厂家为便于登乘梯、引航员软梯一并生产,一般送审图纸上都为22毫米规格的,提供的绳索破断试验报告也是基于22毫米规格的,因此按检验要求出厂的引航员软梯边索规格大多为22毫米。
2.绳索取材要求
软梯的顶部到底部为整根绳索。表面无油漆、涂覆或覆盖。检验时不应有拼接情况。
3.编接要求
(1)软梯每侧的一根或两根边索的顶端应恰好终结在编接眼孔或索套中的顶端踏板之上,编接眼孔或索套要足够大,可容纳至少两道边索(见图3)。
图3 典型编接图
(2)软梯每侧的一根边索的顶端应超出顶端踏板至少3米,或用编接眼孔或卸扣的方式,在每一边索的编接眼孔或索套上连接一根辅助索。辅助索的直径应不小于边索的直径。
(3)软梯的下端不应有可用来附加梯子或脱扣索的连接件或形成活套。
(4)未终结在编接眼孔或连接件上的每一边索端均应捆扎或用其他方法处理,以防破损。
(5)每根边索应穿越每块踏板上的眼孔。若眼孔为切口形式,其切口应开在踏板的长边缘处(见图4)。每一眼孔的中心应距踏板末端至少50毫米。切口形眼孔踏板更方便于更换绳索,因此一般使用切口形眼孔踏板替换破损踏板,无论破损踏板是那种形式的。
图4 踏板
4.编结规格要求
(1)在每块踏板上下用一机械夹箍或用捆扎方法将每对边索紧固在一起,使软梯在自由悬挂时能保持每块踏板水平。机械夹箍尽管工序简单,但因工艺问题不易扎牢,目前业内一般采用捆扎方式(见图5)。
(2)踏板两扶手索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00毫米,宽度不小于115毫米,厚度不小于25毫米,且不计入任何防滑装置或开槽。
(3)从一块踏板顶面至下一块踏板顶面的间距应为330毫米±20毫米,并应等间距分布于整个梯段(见图6)。
5.踏板要求
(1)由一整块无节硬木制成或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等效材质制成(见图7、图8)。
图5 踏板末端
图6 软梯侧视图
图7 木质踏板
图8 橡胶踏板
(2)每一踏板的顶面应具有长方形表面,其宽度至少为115毫米并带有开槽、压花或网纹式防滑面。踏板的设计应使其不存水。网纹式防滑面应模压至踏板中或直接粘贴其上。不可使用防滑粘贴薄片。
(3)每一踏板最薄处应至少为25毫米。在确定踏板厚度方面,应不包括踏板顶面的开槽深度、由踏板一侧至另一侧的任何开孔直径及防滑处理的厚度。
(4)最下方的4级踏板可用足够强度和刚度的橡胶组成,还应具有防滑表面。
(5)为了防止软梯翻转,超过5级踏板的引航员软梯应设长度至少为1.8米的止扭踏板(见表1)并等间距分布(见图9)。最底部的止扭踏板应为从软梯底部数起第5级踏板,每一止扭踏板和下一级止扭踏板间的间距不超过9级踏板。
表1 止扭踏板的位置
图9 止扭踏板
(6)为方便将软梯操纵至要求的高度,应在软梯上每隔一定间距(如1米)做永久性标记以方便确认。业内一般采用红色、白色卡箍做标识。
从产品检验要求出发,在检验引航员软梯时除了考虑上述边索、踏板等要求外,还现场核查其绳索、踏板的强度试验报告,并对引航员软梯做整体的强度试验,试验要求见表2。
表2 软梯试验
“每副软梯需每隔约30个月,进行软梯和踏板附件强度试验”,该要求来自ISO 799 —2004《船舶与海上技术——引航员软梯》,对于ISO技术要求的效力,石油公司检查(SIRE)是采纳的,但对于主管机关和港口国监督检查以及授权组织(简称RO)来说,有可能仅仅是建议项,是否采纳由缔约国政府决定。
(1)损坏的踏板应用该软梯制造厂提供或规定类型的更换踏板更换。一副软梯更换的踏板不应超过两块。
(2)若一副软梯需要更换第三块踏板,该梯应重新装配。一副用涤纶纤维边索制作的软梯,若其整个梯段的任何部位露出了边索的内芯,表示该梯已不再经用。这样的软梯应按照其原制造厂的标准,用新边索重新装配,并用未损坏的踏板替换所有损坏的踏板。
(3)“踏板不能油漆、脏污和表面易滑”是指引航员软梯到船后,船员应小心维护,如碰到油脂等要及时清理,也不能再涂油漆。但厂家在对木料或其他材质进行加工的过程中,因为工艺需要而留下的物质则不在此例。
(4)使用要求。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有3种形式:软梯、舷梯、舷梯和软梯的组合。当登乘位置距离水面高度小于9米时,可选用上述3种登乘方式的任一种;而当此距离大于9米时,则不能单一地使用引航员软梯(可以单独使用舷梯或者两者配合使用)。
底部收尾不正确是常见缺陷,也是鉴别假冒、次品的突破口之一(见图10、图11)。
边绳绳头末端位于引航员软梯底部踏板以下,末端须有两道绑扎绳,绑扎宽度25毫米,两道绑扎绳间距60毫米,第一道绑扎绳紧邻三角支撑块,第二道绑扎绳离绳子端头至少50毫米, 并应尽可能短(见图12)。
图10 正确的收尾
图11 正确的收尾
图12 绑扎宽度
在橡胶踏板底部没有固定木楔,显然不符合要求(见图13)。
图13 缺固定楔
收放索布置在底部,不符合规定(见图14)。应根据IMO A.1045(27)之2.1.5的规定应设置在底部第一块止扭踏板上且向船尾方向。
图14 收放索连接缺陷
按照ISO799—2004配备的引航员软梯,在需要加长安放时,未连接到指定连环或没有固定到船舶顶部(见图15)。
图15 延长绳错误
引航员软梯与登乘梯易被混淆,澄清如下:
(1)引航员软梯检验依据有:《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Ⅴ章;IMO A.1045(27)《引航员登离船装置建议案》;ISO 799—2004《 船舶与海上技术——引航员软梯》。
(2)登乘梯检验依据有:《1974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Ⅲ章;《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第Ⅵ章;ISO 5489—2008《船舶与海洋技术——登乘梯》。
两者最直观的区别在于止扭踏板,引航员软梯要求设有长度至少1.8米的止扭踏板,而登乘梯没有此要求。此外,考虑引航员攀爬高度不得超过9米(超过9米须结合舷梯使用),一般引航员软梯相对来说“体量”较小(超过9米以上为引绳,当然也有厂家设置常规踏板的)。
在船上,引航员软梯通常摆在中部舷梯附近(考虑超过9米时,结合舷梯使用),而登乘梯一般布置在船的首尾救生筏或救生艇附近。
因引航员软梯缺陷引起的事故越来越多,因此应从材料、编制、试验、检验、使用和维护各方面对其加强控制,以确保万无一失。
ISO 799-1:2019已经生效,对踏板的木材和材料来源进一步作了规范化说明,目前还未被引入公约,可参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