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伟方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社区”一词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这一概念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竞争、工作日程、计划和关系。但是作为基层治安组织建设,并不是从“社区”一词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具有我国深厚的历史传统和我国特色的内容和形式,如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的活动,其道德和内涵就远胜于西方的社区控制。社区是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它既是供人们生活的场所,也是犯罪行为的主要发生地。犯罪学理论告诉我们,任何犯罪行为的发生,都不是独立于各个因素而单独存在的,都要与一定的人、时、物、事等条件相关联。一方面,社区往往是一种主流文化的传承场,彼此之间存在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成员所认同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被成员所遵循;另一方面社区有城市、村镇,并有不同的经济、文化、人口、社会环境的特点,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伴随着人们的生活、经济、家庭情况、社会公平等方面。综上所述,良好的犯罪预防应当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关联,而且就其本身而言应当是一种良性的关联,社区能不断促进家庭与社会连接,可以使得一些宏观社会无法处理的事在社区得到很好解决,社区可以说是犯罪预防的主阵地。
政府对社区安全防范问题未达到足够的重视,力度也比较薄弱,人们也尚未形成防范意识,往往将犯罪行为归咎于社会道德风俗的败坏。另外,公众普遍认为刑罚是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段,面对刑不压罪、犯罪率总体上升的趋势,自古至今人民对犯罪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增加法律条文、增加新罪名。实际上法网越严漏洞越大,人人都感觉自己在法网的包围之中,此时就会产生一种冒险意识。而社区的防范正是从犯罪预防着手,遏制犯罪未然,打消犯罪苗头,对社区整体环境有效的协调和控制,从而减少了犯罪的苗头。
同样有关部门也未有效地开展动员活动,宣传力度不够大、覆盖不到位、社区居民参与面不广、参与主体比较单一且多为老年人,群众对社区犯罪预防了解也不多。社区警务室是推行社区警务活动的落脚点,处理治安问题的知情点,但社区与社区警务室互动不多,对其中运行机制不太了解,再加上群众配合度不高等问题,工作难以推进。
目前相当一部分社区(尤其是老社区)没有建立相应的防范组织,居委会、物业、业主委员会等对社区犯罪预防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的社区无法保证门卫值班、有的勉强派上一些老弱病残人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也难以应付。例如,物业公司往往只是负责社区的卫生、维修等方面工作而不太重视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即使勉强兼顾,由于未受过专业的训练,效果颇为不佳,仅仅依靠公安机关日常访查很难有效地将犯罪预防工作整体推进。
我国学者吸收借鉴国外犯罪预防的研究成果,联系我国犯罪预防实践,对犯罪预防概念提出自己看法。从犯罪学角度看,理论界大体认为,指综合运用多种社会力量,抑制诱发犯罪的条件和原因、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因素,使犯罪预防重新犯罪减少到最低限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成立以社区民警、工作人员等为主体的犯罪预防小组,在社区中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大家提高警惕,掌握一定的应对犯罪的知识和技巧,营造一个良好的“人人皆警”的社会氛围。公安机关、社区自治组织应将社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头放在日常防范宣传教育上,要善于抓住入户调查、召开群众大会、社区巡访等机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真正树立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并且自觉自愿地投入到治安防范的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防范网络。
基层社区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提高居民文化素质,在协同公安机关开展犯罪预防工作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举办形式丰富多样的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和打造宜居的生活环境把社区居民的心凝聚起来。首先开展经常性活动,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形成社区文化维护人人有责的社区意识;其次由社会工作者引导,由个人到群体,由点及面,将其发展为社区所共有的共同文化,形成社区共识,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动员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生活,最终实现以社区内资源解决社区内问题,达到社区问题社区解决的目的,共同维护社区安全。最后,针对社区居民定期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扎实推进犯罪预防工作,有效减少各类风险隐患的发生。
在社区开展联防巡逻,可以遏制潜在犯罪人实施犯罪的机会,起到震慑作用。社区巡逻队应当加强与派出所以及社区内的群众性治保组织的联系,及时将在巡逻中发现的犯罪信息通报给有关单位,迅速行动、及时打击、堵截潜在犯罪分子。各个社区因地制宜,发动群众力量积极参与,组织退休职工、党员干部组成义务巡逻队;恢复或组建保安队,社区保安队按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了解社情民意、小区地理环境、构建布局以及住户分布情况,研究防范对策,科学制定整套巡逻方案,有效建立小区安全屏障,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区的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区民警与各个社区组织协同配合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能够覆盖整个社区的预防犯罪的组织网络。
在专门针对社区居民生活的犯罪预防措施中,最有影响力可能就是“邻里守望”。从理论上说,邻里守望旨在让居民参与到监管活动中,能够有效地监督陌生人的活动,从而使得治安警务更多地得到大众积极响应和负责的一种方式。社会居民之间的互动性和亲密性,既有助于辨认陌生人,并警觉其可疑行为,还养成守望相助的氛围,彼此照看孩子和房子,避免被不法之徒有机可乘。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犯罪预防活动,大力推行平安志愿者义务巡逻制度,打破一户为单位的“单一”守望模式,建立多元化“守望点”,健全“立体防范网络”,使“守望”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和谐平安的环境。例如,每个生活区选定一个固定“守望点”,如路口商店、饭馆等个体工商户;治安巡逻员、清洁工、志愿者等队伍作为流动“守望点”。可以通过微信群建立虚拟“守望点”,确保每个守望点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首先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作为社区民警首先要尽快完善外来人口信息系统,掌握本辖区内的人口动态,并通过调查走访、信息比对等手段甄别这些重点人员,将登记作为必备手段,使流动人群监控在自己视线范围内。
其次加强社区常驻人口管理。人口管理是一项基础性、源头性、关键性的工作,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社区警务室与社区民警应当将突击性检查视为一项日常管理规范,加强社区内重点人口排查,并尽力细化信息,加强社区人口信息分析,更好地为预防和减少犯罪服务。
再者严密控制治安高危人群。任何犯罪都存在于一定社区范围之内,加强对刑释人员、监外执行人员、闲散青少年等人群控制,通过风险级别的判定将社区人群分为高危人群和弱势群体,对人口进行分类管控。对实施抢劫、抢夺等现行犯罪行为要实施有力打击,对采取强制戒毒放回人员要依靠社会力量予以妥善安置和帮教,不断加大监测、转化盘查的工作力度。对不同危险群体实施管控,实际上也是帮助了弱势群体,对社区预防犯罪也产生了积极作用。
最后积极开展帮教活动。社区民警应在社区内视情况确定帮教对象,选聘参加帮教活动的人员,协助建立相关档案资料,制定帮教计划,对帮教对象的访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落实帮教措施;以社区管理中心为心理矫治平台,引入医疗卫生、心理服务等专业力量使帮教人员迷途知返,避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