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哲学的启示

2020-01-09 15:12
关键词:句法语义逻辑

王 路

(清华大学 人文学院, 北京 100084)

分析哲学是20世纪产生并形成的一种哲学形态,在很长的时间里,它是哲学的主流,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传统哲学的研究方式。“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这句风靡一时的口号,可以说集中体现了分析哲学的主要特征。所谓逻辑分析,就是用逻辑的理论和方法来进行分析。伴随着分析哲学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以来出现了一大批杰出的分析哲学家,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奎因等等,他们的名字如雷贯耳,他们的著作脍炙人口,他们的理论方法被交口称赞。随着分析哲学的推广和发展,它所讨论的问题不断深入发展,产生了著名的意义理论,并围绕意义理论产生各种真之理论;它所使用的理论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承认和接受,并且用于各种哲学问题研究,包括哲学史的研究。今天人们称分析哲学为当代形而上学,由此它同传统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一道构成了哲学的核心,成为哲学主线上最重要的理论内容。从事分析哲学研究几十年,今天我想从自身的哲学研究出发,谈一谈分析哲学给我的启示,谈一谈自己对哲学的认识。

一、逻辑与哲学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提出两个观点,一个叫“是”与“真”,它们是形而上学的基石(1)参见王路:《“是”与“真”——形而上学的基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另一个观点是,西方哲学有一个变化,即从关于“是”的研究转变为关于“真”的研究(2)王路:《从“是”到“真”:西方哲学的一个根本性变化》,《学术月刊》2008年第8期。。传统哲学的核心概念乃是“是”,而分析哲学的核心概念则是“真”。我在这些研究中指出,不应该将西方哲学中的being译为“存在”,而应该译为“是”,不应该将truth译为“真理”,而应该译为“真”。结果还不错,我的观点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无论人们是不是认识到它的意义,是不是赞同它,至少知道我关于being的讨论,比如称它为一“是”到底论,甚至批评我的观点为逻辑主义。

在这两个观点之前,我还提出一个观点,叫“必然地得出”,我称之为逻辑的观念(3)参见王路:《逻辑的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这是亚里士多德的话,我只是借用。我称它为逻辑的“内在机制”,现代逻辑所说的“推理的有效性”或“有效的推理”与它一脉相承,其核心思想即是保证从真的前提一定得到真的结论。依据这一观念我明确指出,不符合这一观念的就不是逻辑,因此归纳不是逻辑,辩证逻辑不是逻辑。我的这个观点也产生广泛的影响,当然也招致人们的批评,比如说我狭隘,是小逻辑观,而人们似乎更喜欢所谓的大逻辑观。不过,这个观点的影响似乎只局限在逻辑界,而在哲学界影响不大。

回顾这些观点可以看出一个问题,在国内学界逻辑与哲学似乎是两个领域,甚至泾渭分明。做逻辑研究的不懂哲学,而做哲学研究的对逻辑敬而远之。最近两年人们讨论学科问题,有人提出“哲学、宗教、逻辑”三个一级学科的划分。无论这种提法有没有道理,至少可以看出,这是将逻辑与哲学彻底割裂开来。对这样的研究状况我是不满意的,对这样看待逻辑与哲学的观点,我是不赞成的。

我在《走进分析哲学》(1999)一书和《逻辑的观念》(2000)一书最后一章的题目都是“逻辑与哲学”,并有同名著作《逻辑与哲学》(2007)。我的学术研究和学术经历告诉我,逻辑和哲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我始终强调逻辑对哲学的重要性,逻辑对哲学的作用,逻辑与哲学相结合的意义。我想仍然以逻辑和哲学的关系为出发点,谈一谈我对哲学研究的看法。

一个基本事实是:亚里士多德是逻辑的创始人,也是形而上学的奠基人。所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与他的哲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的逻辑的核心句式是“S是P”,他的哲学的核心概念乃是“是本身”,所以我总是说,即使字面上,他的逻辑与他的哲学就是相通的。而以他的逻辑为基础的形而上学研究就使“是”成为核心概念。

另一个基本事实是:弗雷格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也被认为是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奠基人,弗雷格的逻辑与他的哲学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弗雷格逻辑的基本句式是一种函数结构,而其语义的核心概念则是“真”,这样,他的哲学,以及受他影响而形成的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就使“真”与“意义”直接联系起来。如此一来,“真”也就成为哲学讨论的核心概念。所以我强调,哲学的发展有一种形态的变化,这就是从关于是的研究转变为关于“真”的研究。

但是,当人们将being译为“存在”,将truth译为“真理”,哲学形态的这种变化就显示不出来了。这是因为,存在与真理没有什么关系,至少字面上没有什么关系,而“是”与“真”,却是有关系的,至少字面上是有关系的。无论表达什么样的认识,是什么总是会有真假的。所以,亚里士多德一方面说,哲学研究是本身,另一方面又说,将哲学称之为关于“真”的学问是恰当的。正因为“是”与“真”有联系,当我们看到哲学形态从以是为核心概念转变为以真为核心概念的时候,一方面我们看到这样的变化非常醒目,另一方面我们又会认识到,即便有这样的变化,当代哲学与传统哲学仍然是相通的,因为是与真乃是有联系的。换句话说,传统哲学研究凸显“是”,但是并不意味着不考虑“真”,而现代哲学凸显“真”,却不意味着丝毫也不考虑“是”。比如亚里士多德说,说是者“是”,就是真的;弗雷格说,句子的涵义是思想,句子的意谓是真值。与此相关,“是行星”中的“行星”是谓词,而“是昏星”中的“昏星”只是属于谓词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前者中的“是”不是谓词的本质部分,而后者中的“是”才是谓词的本质部分。所以,应该认识到哲学形态的这种变化,应该正确对待哲学形态的这种变化,这样才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研究西方哲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我们自己的西方哲学研究。

亚里士多德和弗雷格属于创始人之列,他们的思想无疑具有独特性。也许后人的情况更能说明问题。国内学界对海德格尔推崇备至,我们就以他为例。他的名著《是与时》一开始就将关于“是”的观念归为三类,然后对这三类观念提出批评,并试图提出自己关于是的论述。在他的讨论中,他也有专门关于“真”的论述,其中明确谈及“真”之定义,谈及“真”与“是”的关系。这说明,尽管海德格尔是现代人,但是他的思想和讨论方式是延续亚里士多德的,而不是弗雷格式的。国内学界对戴维森比较熟悉,他的“真”之理论的核心是真语句:x是真的当且仅当p。不必深入讨论,字面上即可以看出,他这是用“真”这个概念来做事情,这与弗雷格的思想方式无疑是一致的。人们说欧陆哲学与分析哲学是两种不同形态的哲学,在我看来,它们的不同,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它们秉承的思想方式不同,分析哲学秉承的是弗雷格的思想方式,而欧陆哲学秉承的是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方式。这两种不同的思想方式,归根结底,乃是两种逻辑的不同。

一句话,有什么样的逻辑,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哲学。

二、关于“真”的考虑

学界对分析哲学有一个评价,认为它难懂。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哲学中也同样存在。比如对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难懂”也是共同的评价。分析哲学被称为当代形而上学,这两部著作是形而上学的代表作,因而难懂可以被看作是关于形而上学的评价。

形而上学难懂,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在讨论问题的时候使用了逻辑的理论和方法。罗素说,逻辑是哲学的本质(4)参见罗素:《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哲学上科学方法应用的一个领域》,陈启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第二章。,这话也许有些极端,但是多少揭示出问题的实质。对于这一点,人们在分析哲学上是有共识的,但是在传统形而上学上似乎不是这样,尤其是在我国,人们认为其难懂的原因主要在于它们的语言和表达方式,以及所涉及的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等等。这样的认识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更应该看到,在传统形而上学中,同样有逻辑的理论和方法的应用,因而对逻辑的认识和把握同样会影响到对形而上学的理解。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核心句式是“S是P”,加上量词“所有”和“有的”,和否定词“不”,构成了AEIO四种命题。今天我们说,亚里士多德逻辑是形式的,但不是形式化的,这是因为其中保留了自然语言,这就是其中的“是”这个词,还有量词和否定词。这个“是”即是它的逻辑常项,也是自然语言中的系词。没有这种逻辑的时候,人们探讨事物“是什么”(ti esti),是从常识出发的。有了这种逻辑的时候,人们就从它出发,借助它的理论和方法来探讨事物“是什么”。这样,关于是什么的探讨就逐渐从常识走向科学,逻辑中的“是”这个常项与形而上学中的“是本身”这个核心概念就从字面上的相通走向深层的联系。这样,“是”这个词,即系词的特征和重要性就逐渐地、越来越凸显出来。陈嘉映有一句话说得很对:“本体论那些深不可测的问题……就从西语系词的种种意味生出来”(5)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熊伟校,陈嘉映修订,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译者后记”,第495页。。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理论,即是关于“是什么”的理论,是关于谓词、谓述的理论。

现代逻辑的核心句式是Fa。它是形式化的,正因为如此,它的句法和语义的对应就更加凸显。在应用这样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哲学研究的时候,对于自然语言的考虑也会依赖于它所提供的句法和语义。在这样的研究中,一方面,句子、专名、谓词、量词这样的句法认识呈现出来,另一方面,真、对象、概念、个体域这样的语义认识也呈现出来,并最终将“真”这个概念凸显出来。弗雷格在《思想:一种逻辑研究》一文的开篇说,正像“美”这个词为美学、“善”这个词为伦理学指引方向一样,“真”这个词为逻辑指引方向(6)弗雷格:《思想:一种逻辑研究》,《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王路译,王炳文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29页。。他所说的逻辑是与思想相关的,因而是与句子和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他关于“真”的说明,既是关于逻辑的说明,也是关于哲学的说明。特别是,他的这些话都是在哲学论文中出现的。他的论著如今是分析哲学的基本文献,他的理论方法是分析哲学的基本方法,甚至他使用的术语也是分析哲学的基本术语。由此可见,在分析哲学中,逻辑与哲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以上情况是事实,如今也是常识。我们需要做的是基于这个事实做进一步探讨。“真”乃是哲学讨论中的普通用语,但是在传统哲学和分析哲学中,关于它的讨论是有很大区别的。最简单地说,在分析哲学中,“真”乃是核心概念。比如戴维森的真之理论的核心表述:“x是真的当且仅当p”。这无疑是把“真”这一概念放在核心地位,要依据关于它的理解来说明意义。所以人们说,在分析哲学中,真与意义的结合终于凸显出来。相比之下,在传统哲学中,“真”不是核心概念。比如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理论给出十个概念,其中唯独没有“真”;比如康德的范畴表列出4组12个重要概念,其中恰恰没有“真”;又比如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基本概念“是”(Sein)、“不者”(Nichts)与“变”(Werden),其中同样没有“真”。这就给人一种印象,好像在他们的讨论中,甚至在传统哲学讨论中,“真”这个概念不是核心概念,甚至是不重要的。但是,这其实只是表面现象。如果仔细阅读传统哲学文献,尤其是这些经典文献,其实可以看到,它们都有关于真的讨论。

比如亚里士多德说,说是者是,就是真的,他关于“是”的讨论无疑是与“真”相关的(7)王路:《读不懂的西方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04-106页。。康德的范畴表固然没有“真”这一概念,但是他在补充说明中提到“真”这个概念也值得重视,特别是,在关于先验逻辑的讨论中,康德专门谈及“真”,并称相关讨论的东西为真之逻辑(8)王路:《为什么要区别真与真理——回应邓晓芒教授的批评》,《河北学刊》2018年第2期。。所以,“真”这一概念在康德哲学中同样是非常重要的。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出发概念字面上与真无关,但是他在关于变的说明中却使用了“真”这一概念,比如他说:真之所是,既不是(那)是,也不是(那)不者,而是(那)是向不者的转变(9)G.W.F.Hegel,Wissenschaft der Logik,Frankfurt am Main:Surekamp Verlag,1969,p.83.。这就说明,他不仅使用了“真”这一概念,而且后者在关于是与不者相互关系的说明中起着重要作用。这里我不想再介绍他们还说了些什么,也不想进一步说明哲学史上还有哪些类似论述。我想讨论和说明的是,为什么会有以上情况,即为什么“真”这个概念在传统哲学中非常重要却似乎显示不出来,而为什么在分析哲学中却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在我看来,关于真的讨论情况,属于事实层面,只要认真阅读西方哲学文献,一般来说是可以把握的。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就需要而且也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一下了。

三、句法和语义

从现代逻辑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大体上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句法,一个是语义。句法方面告诉我们的是关于句子结构的认识,语义方面告诉我们的是关于句子表达的意思的认识,其中最核心的概念即是“真”。所以应用现代逻辑的理论和方法,“真”这个概念就凸显出来。由此出发来看传统逻辑则可以看出,它也有这两个层面的说明。在句法方面,它提供了通常所说的AEIO四种命题,三段论则是基于这四种命题构造起来的推理。在语义方面,它对这样的命题的真假也有说明,比如如果A是真的,则O是假的。但是就这两个方面的说明来看,有关真假的说明还是常识性的,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性的说明,或者说,与人们通常的认识和说明差不多是一样,但是句法说明却不是这样,它是系统化的。比如它有关于不同量词的说明,有关于肯定句和否定句的说明,有关于含不同量词的肯定句和否定句的说明。这样就为人们认识句子、说明句子与认识的关系提供了帮助。比如前面提到的康德的范畴表,其中量和质的范畴显然是依据了关于句子中的量词以及肯定和否定的认识,而关系和模态的范畴无疑是依据了关于直言句与复合句以及模态句的认识。所以,传统逻辑在句法方面的认识是明确的,对人们的影响也很明显,相关认识在哲学讨论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多,这一点也是容易理解的。

句法方面的认识还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逻辑只研究形式,而不研究内容。无论这种看法是不是康德第一次提出来的,至少在他的著作中得到明确的表述,由此也产生了“形式逻辑”这个称谓。随之人们认为,既然有研究形式的逻辑,似乎也就可以或者应该有研究内容的逻辑,于是各种不同称谓的逻辑纷纷出笼。那么,这所谓的“形式”指的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形式的”只是一个说法,指的其实是句法方面的东西,或者大概也只能是句法方面的东西。换句话说,如果可以区别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那么形式只能指语言层面的东西,而内容则指语言所表达的东西。所以,无论“形式逻辑”这个名称是不是恰当,是不是有道理,我们至少可以看出,它缺少了关于语义方面的考虑。也就是说,它缺少了关于“真”的考虑。这里不必深究逻辑的传统研究到底是缺乏关于“真”的认识,还是缺乏相关认识的明确表述,至少它似乎产生了这样的结果,似乎给人们也造成了这样的认识。

还是以康德哲学为例。他将逻辑称为形式的,也称逻辑为普遍的、科学的等等,并围绕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提出了他自己的所谓先验逻辑。引人注意的是,他在讨论中借助了“真”这一概念。他从提出“什么是真?”以及真乃是知识和对象的符合这种传统认识,进而问什么是知识的真之普遍标准,到明确谈及真之逻辑,所有这些似乎都是与内容相关的,并且与形式形成区别。我们将他关于“真”的谈论可以看作是关于逻辑的形式方面的谈论的补充,也可以看作是与内容相关的谈论,甚至还可以看作属于他的先验逻辑的一部分。但是在我看来,对象是外界的东西,知识是或者至少可以是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因而是与内容相关的东西。而“真”既不是语言层面的东西,也不是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这里明确说到“真”与知识相关,实际上相当于借助语义层面的考虑来谈论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区别仅仅在于,由于传统逻辑没有明确的关于句法和语义的论述,因而在相应的哲学研究中,人们未能明确区别语言与语言所表达的东西,所以在涉及“真”的讨论中,才会出现上述不清楚的论述。但是,尽管不清楚,其中仍然包含着句法和语义之间的关系,包含着“真”与语言层面的东西的关系,包含着“真”与形式的关系。

再以黑格尔为例。众所周知,黑格尔对康德有许多批评,其中包括他不满意康德对形式和内容的区分。但是在黑格尔的讨论中,我们同样看到关于“真”的论述,比如以上谈到的他借助真来说明“是”与“不”者的相互转换,还有在《精神现象学》中,他从感觉确定性出发,把它归结为仅仅说出“它是”(Es ist),并认为,这里包含着赤裸裸的“真”(Wahrheit)(10)我曾详细讨论过黑格尔的相关论述,参见王路:《一“是”到底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3-115页。。在我看来,假如可以把“是”与“不”者的提出以及“它是”的抽象看作是关于句法方面的认识和论述,那么同样可以看出,这些与真相关的说明则是语义的考虑。可以看到,在黑格尔的论述中,关于“真”的论述似乎是常识性的,尽管如此,所有这些相关说明都是围绕着“是”来进行的,这同样说明,这种“真”与“是”的联系,至少暗含着语义和句法的联系。所以,尽管不是那样明确,黑格尔关于“真”的论述实际上也包含着或者涉及与逻辑的密切联系。

综上所述,逻辑提供了关于“S是P”这样基本句式的认识,实际上提供了两个方面的认识,一个是句法方面的,一个是语义方面的。传统逻辑在句法方面有明确的说明,而在语义方面的说明,即真假的说明,与常识性的认识,即直观认识还是一样的。其实,即便关于句法方面的说明,包括对“是”、“不”、“所有”和“有”这样的逻辑常项的认识,也是与日常表达一致的。确切地说,传统逻辑所使用的语言与日常语言是一样的,但是它提供的认识却是前所未有的。因而在应用这样的逻辑进行哲学研究的时候,人们更容易围绕甚至依赖于对句法方面的认识,包括运用句法方面的理论和方法,以致将这样的研究称之为“形式的”。而与它相对应的,从表达的角度考虑,内容无疑是一个方面,因为语言不会是空洞的,总是表达内容的。“真”显然也是要考虑的,因为语言是用来表达的,而表达中最直观的认识即是真假、对错、正确与错误、合适不合适、恰当不恰当等等,而真假似乎可以是所有这些特征的集中体现,尤其是与认识相关的时候。毫无疑问,“真”乃是与内容相关的,所以,在相关讨论中,无论是从逻辑的角度还是从哲学的角度,都是要考虑“真”的。既然在这一点上逻辑提供的说明不是那样明确,相应的问题在哲学讨论中自然也会体现出来。

今天人们已经认识到,“内容”这个用语不仅在康德和黑格尔的著作中出现,并且一直沿用下来,它不仅同样出现在弗雷格的著作中,甚至还出现在他的逻辑著作中。弗雷格在《概念文字》中引入的第一个符号是“├——”,他称其中的横线为“内容线”,没有断定力,只有加上前面的小竖杠才表示有断定力。后来他从这条内容线区别出涵义和意谓,即思想和真值(11)弗雷格:《论概念和对象》,《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85页。。他的这一区别非常重要。而他之所以能够作出这样的区别,在我看来,主要是因为他所开创的现代逻辑不仅明确区别了句法和语义,而且确立了二者的对应,从而说明逻辑研究的不仅仅是形式,因为逻辑研究的东西是有语义的。而在逻辑语义学中,“真”乃是最核心的概念。这样就使“真”这个概念的地位和重要性确立下来,并使它的意义在以后的研究中越来越凸显出来。随着塔尔斯基真之理论研究的深入,逻辑语义学的成熟,以及现代逻辑越来越普遍的应用,“真”这个概念也获得人们越来越深刻的认识。波普尔甚至有些夸张地说,由于塔尔斯基的工作,我们现在敢谈“真”了。

基于对弗雷格思想的研究,近年来我构造了一个句子图式,刻画了应用逻辑的理论给我们带来的认识,可以用来帮助我们讨论哲学中的问题。比如下面这个最简单的句子图式(12)说它是最简单的,因为它只说明像“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这样的简单句子,此外还有相应于量词句、模态句、认知句等等不同的句子图式。参见王路:《语言与世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6-23页。:

(语言)句子: 谓词专名

(涵义)思想: 思想的一部分思想的一部分

(意谓)真值: 概念对象

{真、假}

这个图式有三行。一般而言,逻辑研究考虑两行,句法相当于第一行,语义相当于第三行。哲学研究一般也考虑两行,形式相当于第一行,内容相当于第二行。日常表达通常要使用语言,这相当于第一行,语言是要表达意义的,这相当于第二行。现在可以看出,通常的表达是不考虑第三行的,哲学中关于内容的讨论一般也是不考虑第三行的。第三行即是我们说的语义。它的核心概念是“真”。与“真”相对应的是句子和句子所表达的东西,比如思想。由于句子有构成部分,所以“真”和“真值”也有构成部分。这部分认识是逻辑提供的,是弗雷格做出的重要贡献。

基于句子图式和以上简要说明,现在我们再来比较一下传统哲学和分析哲学,就可以看出为什么“真”这个概念在传统哲学中不是那样凸显,而在分析哲学中成为核心概念。原因其实很简单,如上所述,传统逻辑没有成熟的语义理论,因而没有对语义值的完整刻画和说明。分析哲学则不同,它基于现代逻辑,基于关于“真”的成熟认识,因而在分析中使“真”这个概念凸显出来。这方面的论述很多,各种“真”之理论也很多,但这不是我要说明的重点。

我想说明的是,在传统哲学中,尽管“真”这个概念不是核心概念,尽管关于“真”的说明不是那样凸显,但是关于“真”的考虑却是贯彻始终的。比如上述康德和黑格尔的说明。无论是康德关于形式和内容的区别,还是黑格尔对康德这种区别的批评,与内容相关,他们都谈及“真”,都以不同方式从真这一角度谈论相关问题。这就说明,他们是有关于真的考虑的。他们都认为逻辑是研究形式的,因而他们的谈论与逻辑的关注点不同,所以像内容这样的东西应该是第二行。那么,他们所谈论的“真”,从句子图式看,应该是第二行的东西还是第三行的东西?以康德关于符合论的说明为例:“真”乃是知识和对象的符合。对象是外界的东西,知识是我们的认识,这里的主客二分是清楚的。认识是通过语言表达的,或者可以是通过语言表达的,因此知识属于第二行。如果认为康德这里说的是“真理”,后者则也属于第二行,这样“真理”就与知识重合了,如果认为康德这里说的是“真”,后者就属于第三行,这样“真”就与知识形成区别。我不想在这里讨论关于Wahrheit的翻译问题(13)我曾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参见王路:《为什么是“真”而不是“真理”》,《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王路、阴昭晖:《再论“真”与“真理”》,《求是学刊》2019年第3期。,而只想指出,康德的论述属于第三行,这说明,他区别形式和内容,说明他对逻辑的认识,他在谈论内容的时候会考虑到“真”,这说明他知道这是与形式不同的东西,也是与内容不同的东西,但它又是与内容相关的。康德的谈论方式表明,他尚缺乏逻辑中句法和语义的明确区别、对应和联系的认识。但是他无疑认识到有“真”这样的东西,而它又是与形式和内容不同的东西,是可以用来谈论内容的。黑格尔也是同样,我们看到他关于“是”与“真”的对应的论述,比如前面提到的关于感觉确定性的“它是”与赤裸裸的“真”的对应表述,也看到他关于形式和内容的区别的论述,我们还看到他借助“真”来谈论“是”与“不”者的相互转换,但是我们看不到他明确地将“真”与形式的对应说明,也看不到他关于“真”与内容的对应的说明,这说明在他那里尚无这样的认识。但是无论如何,他们关于“真”的考虑是有的,关于“真”的论述也是有的,而且从他们关于“真”的论述,我们总还是或多或少可以看出与逻辑相关的联系和考虑,这说明,他们不仅有关于“真”的考虑,而且这样的考虑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与逻辑相关的。

四、真之追求

分析哲学的成果之一是使人们认识到,“真”与意义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其实,“真”与意义的联系,早在古希腊哲学家那里就已经出现了。亚里士多德说,说是者“是”,就是真的,这实际上就是关于“真”与意义的联系的表述。字面上看,说是,似乎没有关于意义的表述,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思考,“说是”中的“是”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就会认识到,它指的是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自然涉及到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当然是有意义的。这就说明,“真”与意义的联系,其实在古希腊哲学家的论述中就是存在的,只不过表述得不是那样明确而已。前面还说过,逻辑有句法和语义两个方面,因而也就提供了关于真的认识。句法可以看作是属于语言层面的,而语言是用来表达的,因而是有含义的,既然如此,语言就不会是纯粹形式的。这说明,即使在传统逻辑中,也是有关于“真”的论述的,所以在基于传统逻辑的讨论中,人们也会有关于“真”的考虑,只不过这样的考虑不是与句法即形式对应和联系的,而是与内容对应和相联系的,这样就显得像是脱离了逻辑的考虑,形成专门一部分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问,这是为什么?

简单地说,这是因为传统逻辑在语义方面缺乏有效的说明,因而使我们关于“真”的认识还停留在常识的层面。它使人们可以认识到“真”与句子甚至与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对应,无论是把这看作“说是”,还是把这看作“内容”,结果都差不多。比如基于“S是P”,人们可以谈论真假,因而可以认为说是者是就是真的,也可以认为如果“所有S是P”是真的,那么“有S是P”就是真的,还可以认为“所有S是P”是关于形式的说明,与内容无关,而知识是与内容相关的,因而会涉及真假,比如是真的就是知识与对象的符合。但是,同样是基于“S是P”,人们可以谈论主词和对象(S),也可以谈论谓词和性质、关系、类(P)等等,这样的谈论可以与知识相联系,也可以与世界中的东西相联系,还可以与二者之间的关系相联系,但是无法与真相联系,因为逻辑没有提供相关的语义说明。

现代逻辑则完全不同,“真”乃是语义学中的核心概念,它依然是与句子对应的语义概念,但是除此之外,逻辑语义学还提供了关于句子构成部分的语义值的说明。结合前面那个最简单的句子图式,一个句子的“真”是由句子中专名所指称的对象和谓词所指称的概念决定的。用逻辑的方式表示,概念是一个从对象到真值的函数,用通俗的话说,一个句子的“真”依赖于句子中名字指称的对象存在,而且它和谓词所指称的概念要匹配。所以,今天我们不仅可以一般地谈论“真”与“意义”的关系,而且即使谈论专名和对象,谓词和概念,也可以与“真”联系起来。正像弗雷格所说,句子的涵义是思想,句子的意谓是真值;一个概念是一个其值总是一个真值的函数;在意谓层面上,所有细节都消失了(14)参见弗雷格:《论涵义和意谓》,《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第104页。。因此基于现代逻辑的理论和方法,我们可以考虑“真”,通过“真”来考虑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通过分析语言而达到关于世界的认识,所以在我们的讨论中,“真”可以成为核心概念,成为我们用来讨论意义的一个重要概念和方式。

纵观传统哲学和分析哲学可以看出,“是什么”乃是表达认识的基本方式,既是提问的方式,也是回答的方式,“真”则是与之相伴的东西。人们在追求“是什么”的过程中,总是追求“是真的”的东西,因而真成为人们追求的东西,成为考虑的东西,并且成为由此来思考所追求物的东西。人们表达一个认识,它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这是经验的东西,甚至可以是常识性的东西。但是人们表达的认识本身乃是有“真”之条件的,即它在什么条件下是真的,而这种真之条件却是先验的东西,而不是经验的东西,当然更不可能是常识性的东西。人们在经验的意义上使用真这个概念,思考并说出“是真的”这样的断定,同时人们也会在理论的意义上追求真,思考并询问,什么是真(或真是什么)?日常用法使人们以为“真”这个概念是自明的,是没有歧义的,而在理论思考时人们却发现不是这样,它不仅不是自明的,甚至会引发像说谎者悖论这样的东西。也许正因为这样,人们才更是思考和追求真,并将追求真作为一种目标。

这里我要指出的是,我们既可以说求真,也可以说追求真理。“真”与真理的区别是明显的,也是根本性的。科学家追求真理,但是不追求真,他们会问他们的研究结果是不是真的,也可能会称之为真理,但是他们不会问什么是真,更不会通过思考真来从事他们的工作。哲学家不同,我们也许会考虑我们说的是不是真的,我们甚至会说我们追求真理,但是我们更是求真,我们更是要问什么是真,并会通过思考真这个概念及其相关问题来从事我们的工作。在这一点上,作为哲学家,我们与西方人应该是没有区别的。

那么我们和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呢?在我看来,我们与他们的区别主要就在关于是的研究上。从理解西方哲学的角度说,我们要思考他们所说的那个“是”(being),尽管那是他们语言中独特的东西,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传统逻辑所提供给我们的东西,是我们引进他们的著作时过去译为“存在”而现代被认识到应该译为“是”的东西,是过去没有翻译出来而现在必须要翻译出来的东西。这个问题在分析哲学中不再重要,因为随着现代逻辑的产生和发展,“是”已不再是分析哲学中的核心概念。取而代之的则是“真”这个概念。在我看来,我们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能够从真的角度,围绕着真这个概念从事分析哲学的研究。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由此出发重新认识传统哲学,从而获得对传统哲学的新的更好的认识。

有人可能会说,这样的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这不是普遍情况,起码中国哲学不是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是这样的。其实何止于此,比如道德哲学、科学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等等不也同样不是这样的吗?它们可能会认为是追求真理,却大概都不会认为真是它们的核心概念。确实是这样。这里就涉及我说的加字哲学的问题(15)王路:《论加字哲学——从金岳霖先生的一个区分谈起》,《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我曾说过,我认为哲学就是形而上学,或者说形而上学是哲学主线上的东西。以“是”(being)为线索,我们可以看出形而上学与其他加字哲学的区别。现在可以看出,那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情况。我们可以更普遍地说,以真为线索,或更一般地说以逻辑为线索,我们可以看出形而上学与其他加字哲学的区别,特殊而言,这种区别是先验研究与经验研究的区别。

形而上学的研究是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来的,或者说,是他明确建立起来的。他说它研究是本身(being as being),又说将它称之为关于“真”的学问是恰当的。我则借用他的表达方式说,形而上学是关于认识本身的研究,而认识本身肯定是与“真”相关的,因而无论是借助还是围绕“真”这个概念,都是有道理的,不仅如此,它还恰恰凸显了关于认识本身的研究的特征。应该看到,在这个问题上,哲学家们的认识和做法是不同的。亚里士多德创立了逻辑,提供了逻辑的理论和方法,也提示了形而上学研究与逻辑研究的相通之处,但是相比关于是的论述,他关于“真”的论述依然不是那样系统而明确。尽管神学家们认为上帝就是那完善的是,上帝就是那完满的真(16)例如邓·司各脱说:“你即是那真是,你即是那全是”;“你确实是那唯一的真上帝”。司各脱:《论第一原理》,王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93页。,但是这样的是与真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是与真已经是风马牛不相及。康德固然为还形而上学以科学的面目做出了努力,包括他区别出形式和内容,并借助“真”来考虑内容,但是他没有将形式与真对应起来,特别是当他提出形而上学的研究要思考像上帝存在、灵魂不死、自由意志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就为转移形而上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开启了大门。直到现代逻辑的产生以及分析哲学的产生之后,情况才有了根本的改观,形而上学才恢复了它本来的面貌。所以,分析哲学被称为当代形而上学,乃是实至名归。

我的研究表明,哲学研究中有一类东西,它是先验的,是与人们的认识本身相关的,是与经验的东西无关的。这样的研究固然可以借助经验的认识,但是更主要的还是要借助一些理论的和自然的东西来进行,比如借助逻辑和语言。我认为,这样的研究可以称之为形而上学,但它就是哲学本身。如果人们认为这样的看法过于狭隘,那么我想说,形而上学乃是哲学史主线上的东西,因而是哲学中最核心的东西。这是中国思想文化中原来没有的东西,或者说是我们原本所缺乏的东西,是一种具有科学性的东西。对于这样的东西,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当然人们也可以拿它不当回事,认为它脱离实际,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但是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在西方思想文化中,有这样一种东西,它被称之为哲学,或者它被称之为形而上学,而当它被称之为形而上学的时候,人们还说,哲学是一棵大树,而形而上学是大树的躯干;哲学是王冠,而形而上学是王冠上的钻石。

附注:本文为2019年山西大学“纪念‘太原会议’和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成立四十周年”大会发言提交的论文。本文受到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文科专项经费(编号:2019THZWYX16)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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