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应对中微信群舆情引导与网络信息治理

2020-01-09 00:25郝俊霞
泰山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信息内容信群舆情

谢 军,郝俊霞

(淮南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南 232038)

“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1]在重大疫情应对的特殊时期,微信群作为群众最普遍使用的即时通讯方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拟对重大疫情应对期间微信群舆情与网络信息治理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微信群舆情网络信息治理方式,为疫情防控提供建议对策。

一、微信群舆情传播的关键环节

微信群舆情传播过程中,多人即时互动是其广受欢迎的主要特征。微信群舆情传播受制于发布主体的发布动机、信息内容的话题热度、群成员对信息传递载体的偏爱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微信群舆情传播受制于发布主体的发布动机。微信群是基于某一特殊的共性,将群成员连接在一起,成员间熟悉程度往往高于其它网络群体。不同种类的微信群成员相互之间熟悉程度虽然存在差异,但他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的人或物作为连接纽带,结成一定程度的信赖关系。发布主体通过信息的发布提高自己在微信群内的存在感,累积人气,增加认可度,形成意见领袖等发布动机。微信群发布主体获得信息,基于自身职业属性、生活认知、个人习惯,对信息筛选后选择性在适宜微信群发布,供群成员共享。信息总是通过发布主体进行发布的,往往具有贴标签的特征,群成员对不同主体发布的同一信息的信任度存有差异。发布主体的受信任程度受群成员对其认可程度,平时群内的活跃程度,信息价值受验证程度等影响。群成员基于阅读的信息内容做出自身判断,进而决定是参与跟进群讨论,还是默默地选择有价值的信息在自身参与度高的微信群转发,形成信息接受者向发布者身份转换,直接影响到微信群舆情传播。

二是微信群舆情传播受制于信息内容的话题热度。“移动网络空间中的多方话语势力以议题框架设置网络信息传播壁垒。”[2]群成员对信息发布者的语境环境、信息认知、成员相互之间熟悉程度的差异,会产生信息发布者的“良苦用心”与群成员间的“默然待之”的冲突。当微信群内话题动力不足时,群活跃程度降低,甚至会沉寂相当长的时间。“成员之间的交互方式以及所引起话题热度也都会影响着成员的活跃程度。”[3]影响微信群活跃程度的众多维度中,信息内容的话题热度最重要,某段时间的重大事件往往容易激起群成员间的话题热度,激发微信群活跃程度。信息内容的话题热度能在微信群成员间呼应,达到微信群内部分成员间相互交流的纽带作用,增加交流者之间的热度,促进微信群舆情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人际间传播、关涉疫情政策发布、防护措施、疫情信息等是引起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微信群活跃程度陡增。

三是微信群舆情传播受制于群成员对信息传递载体的偏爱。“在微信群内,成员既可以作为主体参与到信息交流过程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具有自发性和创造性,同时又可以作为客体观察自身行为及所处环境,具有反思性和社会意识性。”[4]微信群舆情总是通过语音、文字、图片、视频抖音、链接及其它类特定传递方式进行信息传递。面对众多的微信群信息,群成员选择哪些信息阅读,还受信息传递载体的影响。不同信息传递载体对微信群成员阅读习惯带来感官差异,直接影响到群成员对待信息是选择忽略还是阅读。群成员对各类信息传递载体的偏爱程度有差异,进而影响微信群舆情传播成效。

二、重大疫情应对中微信群舆情正负两种效应

(一)重大疫情应对中微信群舆情正面作用

一是及时了解疫情信息,获取正确防护措施。在重大疫情应对期间,微信群担负着群众疫情信息传递的主渠道作用。国家层面疫情防治部署,国外疫情蔓延实情,主要防控措施与手段,虽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加以公布,具有科学权威性,但是群众更习惯于浏览微信群,疫情信息通过微信群舆情传播,更容易及时传递到群众,帮助群众获取疫情正确防护措施,增强疫情防控信心。群众身边小众领域有关疫情的信息,新闻媒体难以关注通达,微信群起到信息传递作用。微信群舆情能快速转发微信群成员身边的疫情信息,容易激发微信群成员的防疫意识,起到对新闻媒体的补位成效。

二是联络亲友感情,互相督促防疫。群众自主居家隔离应对疫情,最艰难的是如何打发无聊时间。家人亲友群成员具有密切的血缘亲缘关联,相互间信任度高。微信群能有效地起到交流防护心得、消除疫情恐慌、增进感情、相互督促的作用。在人意志最薄弱的时候,往往微信群内一些看似无聊的聊天信息能激发群众应对疫情的意志,缓解居家隔离苦闷。同时,疫情应对中一些政府不易关注到的疫情信息,在家人亲友等私密微信群内传播,容易将防疫死角暴露出来。微信群成员间相互商讨、探寻防护对策,能更好地编织社会防护网,降低疫情的蔓延、传播,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

三是方便疫情信息收集,助推疫情防控人员分类筛选。在重大疫情应对的特殊时期,疫情信息的收集至关重要。准确的疫情信息提供能够减少社会动员力量,让公共资源优先针对防疫重灾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等的防护治疗。新冠肺炎病毒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具有一定潜伏期,疫情信息收集不能面对面进行,使得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的筛选具有一定的难度。群众可以利用特定的微信群,按要求填报个人的位置、活动轨迹、身体状态数据,便于疫情防控部门快速进行“四类人员”的甄别,为重大疫情应对提供群众基础。

四是方便线上联系,开展线上工作、教学。在特效药还没有研发出来的实际情况下,早发现、早诊治、早隔离、早治疗就是最好的疫情防控方法。为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群众的部分工作可以移到线上开展,微信群可以承担工作联系,辅助工作开展。学校可以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微信群成为师生之间联系的最初端口,方便师生加入各类线上教学。

(二)重大疫情应对中微信群舆情负面效应

一是疫情传言鱼目混珠,微信群网传播快、社会影响大。面对疫情,整个社会对其认识是个不断深入的过程。疫情初期,人们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其做出正确的认识,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穷尽其真实的面目,群众都期待获取真实的防护和治疗信息。而微信群传递的有关疫情的信息鱼目混珠,难辨真假,人们抱着宁愿信其有的心态,出于善意将疫情信息在熟悉的微信群转发,传播快,社会影响大。

二是疫情信息微信群交叉传递被放大,爆炸式增长制造心理恐慌。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单个个人具有多维度的社会交际,形成了多个微信群并存。“微信群信息交流网络中成员之间关系本质上通过双方的一系列信息交互行为得以形成或创造。”[5]微信群成员在其它微信群获取了疫情信息,自我判断有一定价值,出于关心与善意,往往不辨识疫情信息来源的准确性,本能地转发到自己参与度高的微信群,从而使得疫情信息很快在微信群交叉传递被放大。微信群成员数量多,一些疫情信息在微信群间不断转发,使得疫情初期微信群信息爆炸式增长,容易制造群众心理恐慌。

三是借助微信群发布售卖防疫物资信息,扰乱防疫秩序。疫情防控增加对防护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需求。该类商品在疫情之前属于小众商品,社会存量小,加之疫情发生期间,相关企业停工停产、上游产业链也处于停产备料不足状态,难以瞬间满足社会海量需求。针对防疫物资的需要,国家组织相关企业紧急生产,但产量也只有优先满足疫情重灾区,其它地区难以同时兼顾,滋生部分群众抢购紧缺防疫物资现象。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疫情应对需要发布防疫物资限价措施,但在事实层面是有价无货。部分消费者基于对防疫物资急迫需求,选择高价购买。一些不法商人通过一些特殊渠道获取了这些紧缺的防疫物资,通过非正常销售渠道进行高价销售。微信群存在的信息交流便捷、通达性强、社会监管弱的特点,容易被他们利用,选择在微信群发布售卖防疫物资信息,让有需求的人加入私信购买,又为监管提出了难题。还有一些良心泯灭的不法商人,在微信群虚构售卖防疫物资信息,实施网络诈骗,让众多群众受害。在全民防疫的特殊时期,借助微信群发布售卖防疫物资信息,扰乱防疫秩序。

四是小众疫情信息微信群交叉传递,增加疫情防治困扰。微信群是基于众多成员联系在一起,每个成员身边容易产生一些小众疫情信息,容易被及时发布在微信群并迅速传播。地点标识不清的有关地域的小众疫情信息,容易借助疫情话题热度,经过微信群快速大范围交叉转发,被各地群众对号入座、无限放大。不同地域类似小众疫情信息容易在同一微信群叠加,夸大疫情信息。这些小众疫情信息发布者自身对信息本身的准确程度难以把握,信息真假难辨,容易误导视听,增加疫情防治困扰。

三、微信群舆情网络信息治理

(一)发布主体是微信群舆情网络信息治理的前提

在重大疫情应对中,疫情信息借助微信群舆情在全国范围内交叉传播,点击量大、甚至超过网站新闻阅读量与关注度。微信群舆情中,发布主体处于疫情信息发布的起点,其所掌握的信息在何种性质微信群发布,受其主观判断、心理状态、语境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发布主体面对突然到来的疫情信息,出于忠告、建议、打发时间、刷存在感等多种动机,将疫情信息在微信群发布。“网民既是网络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也是接受者,其网络素养的高低,影响着网络舆情的发展。”[6]微信群成员不受限制的信息发布机制,每个成员可以实现即时身份的转化,由信息的发布者与受众者之间频繁地切换,增强了微信群舆情的场境吸引力。疫情信息最终能否在众多微信群转发,受制于群成员的网络自律,理性对待。群成员对信息阅读后的认可程度,受其自身的素质、修养、认知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信息内容能否在群际间有效转发,形成由信息的接受者向信息发布主体的转变。从微信群信息传导过程来看,发布者个人发布的疫情信息,可以直接传导给所有群成员,只有群成员将阅读的信息在不同的微信群转发,才能形成微信群舆情。发布主体处于多微信群的交叉网络之间,是微信群舆情网络信息治理的前提。对于具体的微信群而言,群主对所有群成员的信息发布具有管理责任,对微信群舆情负责。群主对微信群信息内容进行管理,督促发布主体端正发布动机,引导微信群舆情导向。对于发布不适言论的发布主体,经劝告无效后,可以利用群管理的权限将其剔除出群。群成员对发布主体进行适当的监督,对一些无关的舆情信息以沉默的方式加以应对,降低发布主体信息发布的热度;对于负面舆情信息,可以通过群内留言或通过@发布主体,对其进行善意提醒,端正其发布动机。发布主体发布动机的实现,必然对疫情信息进行自我识别后做出最优选择,结合微信群的类别,加以选择性发布,使得疫情信息在微信群传播形成第一道屏障,对微信群舆情起到一定的过滤作用。

(二)真实的疫情信息是微信群舆情网络信息治理的关键

疫情信息内容本身的正确程度、对疫情防治的价值需求直接影响到微信群成员的信息接受,是微信群舆情网络信息治理的关键。一是对于全国范围疫情微信群舆情。群众针对突然到来的疫情信息,受自身鉴别能力的限制,基本上是抱着宁愿信其有的心态。为此,权威媒体机构需要派人专门收集微信群舆情广为传播的疫情谣言信息,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及时辟谣,以正视听,减少误导,让群众回归理性防疫,帮助人们了解疫情信息,辟谣各类疫情谣言,发挥战胜疫情定海神针的作用。二是对于小众地域疫情微信群舆情。各级政府、新闻媒体要求疫情期间微信群成员加强网络自律,针对疫情信息作出理性判断,无法判断的疫情信息减少在微信群间转发,减少微信群舆情信息爆炸,促进群众理性战“疫”。三是防疫物资非法营销类微信群舆情。针对利用微信群非法营销防疫物资信息,政府、司法部门投入力量进行清查,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将相关案件的处罚结果制作成抖音、图片信息,在微信群网间传播,起到警示作用,以降低对群众的二次伤害。

(三)信息传递载体是微信群舆情网络信息治理的抓手

“网络空间是一个兼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的交往领域,其治理也应秉持着开放共享的理念。”[7]微信群舆情信息内容传递是以语音、文字、图片、视频、链接等传递载体进行的,故应以具体传递载体为抓手开展网络信息治理。

一是语音类网络信息治理。语音信息往往存在于群成员之间关系紧密的微信群,由微信群几个熟识的成员围绕某个主题之间的对话,引起旁听者的共鸣,达到信息共享。该类信息往往具有一定的真实性、随意性、不便于转发的特点。语音类信息容易在特定微信群内有效传播,不易在微信群际间传播,扩散程度低。语音类网络信息治理,可采用语音智能工具,针对特定语音信息,进行重点监管。

二是文字类网络信息治理。文字信息往往是发布者通过键盘输入文字,信息内容简短而直白,不易引起误解;键盘输入慢也给发布者带来理性思考的空间,谨慎审视信息发布带来的后遗症,故该类信息可信度相对高;但是文字类信息输入繁琐,发布者易因节省文字带来理解歧义,需要有共同语境理解的群成员才能准确把握。故该类信息主要在特定群特定人之间进行传播,包括工作布置、信息传递、问题呼应等;文字信息虽易于转发,但受微信群环境差异的影响,转发率低。需要指出的是,部分文字信息一旦能突破特定微信群,则信息吸引力强,更容易在微信群际间传播。文字类网络信息治理,应采用适当监管配合重点盯防的策略,通过网上关键字的过滤方式,进行微信群舆情阻断。

三是图片类网络信息治理。图片信息设计需要专人制作,往往以幽默的方式将各类信息内容隐含在图片中吸引阅读者,便于转发,容易在微信群全网传递。受众客体通过瞬间点阅的方式获取图片信息,经过瞬间感性思考而缺乏理性判断,即决定是否加以转发。图片类信息具有传递快、信息量大、信息间接的特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也是各类谣言信息移植的主要载体。图片类网络信息治理难以通过关键词监管,需要通过制作源头治理的模式,通过对图片设计人员的监管,杜绝谣言信息移植传播。

四是抖音视频类网络信息治理。抖音视频类信息是近年来微信群转发火爆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其运用短视频的模式,结合搞笑的方式,将要表达的信息内容通过几分钟的短视频传播,微信群成员喜欢观看。微信群成员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接受了信息意思表达,给人记忆深刻的特点,信息的传播具有渗透性。抖音视频往往是由专人摄制,发布者靠此获取经济收益,带动一些人以此为职业。抖音视频发布的动机是增加点击量,扩大影响力,而忽视社会价值观教育,容易在社会传递负能量。抖音视频借助特定信息传播的受众群,隐含发布者自身的利益诉求,容易形成社会危害。抖音视频网络信息治理,要严格管控视频制作的源头,采用行业门槛准入制度,规范职业行为,降低社会危害。

五是链接类网络信息治理。链接类信息往往是以网站为载体发布信息,转发链接操作方便。不同网站受信任程度存在差异,非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难以鉴别,容易形成以假乱真的传播成效,成为各类谣言传播的渠道。该类信息由于是网站发布,所表达的信息内容迷惑性强,容易获得群众信任。微信群成员难以对信息内容真实性进行精细辨别,容易被虚假内容迷惑,在更多的微信群转发,其社会危害大。链接类网络信息治理,主要通过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站治理,杜绝虚假信息在网站发布,来达到治理成效。

六是其他类网络信息治理。视频随手拍、照片随意拍、截图、录音类等信息,往往是信息发布者在一定的话语语境体系中,特别是在群成员的聊天对话中,为证明某些信息而采取的即时性传播,具有附属于对话体系的特点,并没有刻意的信息隐瞒欺诈。当然,该类信息背景容易暴露传播者自己都没有能够警觉的信息,具有无意传播虚假信息的可能。其他类网络信息治理,需要发布者加强自律意识,谨慎发布信息,减少虚假舆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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