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机制扎实开展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

2020-01-09 11:34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刘明忠
河南农业 2020年1期
关键词:投入品产地经营

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刘明忠

多年来,延津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民心工程”,坚守让居民吃上放心瓜菜粮油、肉蛋奶鱼的底线,创新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建成了3万hm2绿色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国酒茅台集团0.13万hm2有机小麦原料基地,大大提升了延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7年3月,延津县被原农业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一)成立组织

延津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推进工作,落实县、乡属地管理责任。

(二)科学谋划

延津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了《延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延津县2017—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县财政对农安监管及创建工作给予了经费保障。

(三)狠抓落实

延津县先后多次召开农安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完善相关制度20多项,并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加强主体管理,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延津县把县域内136家种植合作社、40家畜禽养殖场、71家养殖合作社、4家畜禽屠宰场、6家水产养殖场、31家超市及农贸市场、60家粮食收储运企业、17家食品加工企业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了监管名录,着力强化“瓜菜粮油(肉蛋奶鱼)生产,全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全责”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告知、质量承诺、生产记录、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产品质量自检、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等一系列监管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控,使依法生产经营逐步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建章立制

延津县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流向登记制度,建立了以“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回收”为核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管理办法,并逐步强制实施。

(二)规范台账

延津县全面落实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在全县设立了4家限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实行实名购买,对进货渠道、流向、用途,建立详细台账,规范管理。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

(三)连锁营销

延津县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连锁配送网络经营,建立了“县级品牌代理,乡村网络配送”的连锁配送营销模式,连锁配送占比达到了90%。

四、健全质量监测体系,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017年9月,延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通过双认证,取得了法定资质。目前,全县能够对包括农产品质量、食品质量在内的160多项指标进行定量检测。全县12个乡镇农安监管站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对果蔬农残开展抽样快速检测;农产品生产企业、规模以上种养基地、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超市都建立了产品质量自检室,逐步构建覆盖全境的检测体系。

五、加强农产品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投入品经营行为

(一)日常监管

延津县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执法检查。为便于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商户的监管,全县建立了占地13.33多hm2的农资大市场,将城区主要农业投入品经营商户迁入市场内经营,农业、工商等部门派驻专门监管人员,对经营商户进行日常执法巡查。

(二)重点巡查

延津县由农牧、食药监、粮食、工商等部门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及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日常巡查;对种养基地重点查看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农兽药安全间隔期、质量自检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流通环节主要查看进货查验、质量抽检、流向登记、经营台账、肉品品质检测等方面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联合整治

延津县开展农资联合打假行动、“红盾护农”行动、屠宰“扫雷行动”及“瘦肉精”、生鲜乳等专项整治行动。

六、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控制

延津县是全国首家实施大宗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的县,制定的小麦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被河南省质监局采纳为省级地方标准,对“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地环境保护十分重视。延津县积极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机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土壤修复行动和化肥农药“零增长”计划,推行秸秆禁烧、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禁养区关停等措施,组织开展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持续优化农业产地环境,为“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守住一方净土。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延津县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方面,明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各环节、各部门监管职责以政府办、编办文件的形式明确界定,形成了农林牧、食药监、工商、质监、环保、公安、粮食、供销社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各环节有机衔接的监管合力,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全县342个村建立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明确了职责任务,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目前,全县纳入农安监管体系的136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中,24家“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实现包装和标志管理,3家合作社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16家合作社纳入县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管平台,36家合作社实行包装标签管理,33家合作社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管理。全县纳入追溯管理的农产品基地、合作社共118家,占比86.7%。

八、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作为国内较早认定的国家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延津县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都十分重视,先后制定实施了相应的监管制度30多项。农业部门与食药监部门加强协作,实施了监管检测合格证明互认制度,创新制度机制,形成了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无缝衔接,建立了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积极试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制度,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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