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婧
2019年11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数次强调“标准”在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结合5年来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效果,我们可以看出,标准在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外贸产品质量及其国际竞争力中发挥着引领性作用。
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外部客观环境,外贸企业已经意识到,新的生存之道要从依赖于低成本转向专注于打造质优技高、符合国际标准的外贸产品,甚至通过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而创新就是通过持续的产品开发不断更新技术标准,并将其确立为未来市场标准,否则低质量和技术标准的产品很容易被市场所取代。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创新和研发力度,已经积累了大量的高质量人力资本,技术水平也得到显著提高,已经具备追赶国际最新最高标准的基础和能力。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推动全国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自1984年首次召开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以来,已经先后召开了5次,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办法和措施。这些制度和举措推动了我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这一比率在2003年底仅为44.25%,到2018年已经提高到85.47%。我国在机械、化工、轻工、电子等41个行业领域,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采标体系,尤其在高铁装备、超高压输电设备、家用电器等领域的国际标准上具有明显优势,这些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也在不断提高,占总出口的30%左右,说明我国外贸正向高质量发展。
同时,国家高度重视标准修订和推动中国标准走向国际化。近些年,我国积极主导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向国际组织提交国际标准提案数量持续增加,提交给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并立项的国际标准项目200余项,已经进入世界前5位。标准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从传统的冶金、有色、船舶、海洋、轻工、纺织、机械装备等领域,发展到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电力电子、能源、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
中央网信办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约为34.8%,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虽然我国在技术创新方面还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但是在数字技术应用创新方面,我国已经在国际范围内成为领头羊。从实践来看,我国数字经济企业积极参与建设国际跨境贸易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创新贸易领域商业标准和规则,同时通过海外并购将这些新标准和规则潜移默化地输出。例如,阿里巴巴形成的以“支付宝”为核心的移动支付体系和行业规则,已经在国际上成为一种全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支付体系,这是数字贸易的“中国标准”逐渐走向世界以及被全球市场认可的过程。
目前,我国已与33 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45份标准化合作协议,在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电动汽车、石墨烯、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制定并发布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通过发布航空航天、钢铁、工程机械、家用电器等领域410项国家标准外文版,积极推动了“标准”走出去,富有成效地促进了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互联互通。当前,已有近百项中国标准在相关国家得到推广应用或开展示范。在推进国际互认方面,启动实施了《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三年行动计划,加入了21个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签署了13份多边互认协议和110份双边合作互认协议,100%等同转化了35项国际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标准。
当前,中国的跨境电商蓬勃发展,这种创新贸易模式已经对国际贸易运作方式以及贸易链环节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在跨境电商国际环境逐步形成并不断优化的同时,针对跨境电商标准体系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特别是首批拥有跨境电商试验区的浙江省和深圳市成绩显著。浙江省率先制定实施了一批电商交易和监管标准,涉及电子商务产品分类编码与追溯、平台安全、物流仓储、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等多个电子商务经营管理领域;深圳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之一,制定了首批国内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地方标准,涉及通关检验检疫业务流程、产品质量信息监测、数据报文格式等内容。这些举措积极推动了全国跨境电商标准体系的建设,有效助力了贸易通关提速及跨境电商产业的规范发展。
外贸产品的出口“通行证”是获得国外相关认证,这也是国际贸易领域中产品质量管理的通行手段。但是,当前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的认证机构缺乏品牌和影响力,且国际间证书互认种类和数量十分有限,导致我国出口企业被迫接受外资机构认证,而出口商品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几乎被外资机构垄断。例如我国食品贸易中90%以上的出口商品需要通过各类国外认证。这些面临的国外认证壁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不同国际/区域市场的认证标准不一,相互之间也互不采信,企业被迫进行重复认证,这些认证壁垒加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负担。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明确表示,国际上现有的HACCP、ISO22000、GAP等认证不能代替,也不直接等同《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简称FSMA)、117法规、112法规(食用农产品标准)、121法规(预防蓄意掺杂法规)要求的食品安全认证等。
另一方面,国外检验检测认证费用高昂,大大挤压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当前,为取得国外各种认证而花费的成本已经成为出口企业的一项重大支出,从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调研的数据可知,这一项支出直接推高产品出口成本约1个百分点,严重挤压了行业利润。
当前,一些外贸产品的认证标准日新月异。例如在纺织品服装贸易领域,目前国际生态纺织品协会最新发布的OEK OTEX®STANDARD100产品认证,是全球最为权威的生态纺织品认证。自2012年起,国际生态纺织品协会已连续8年更新该产品认证的检测标准和限量值要求。可以说,认证标准的快速更新以及指标的日趋严格,导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持续面临新挑战。
出口企业须随着认证标准的升级,不断更新其生产设备、引进最新的专利技术以及开展技术人员的培训等。虽然这些举措对纺织品服装产业的整体结构升级来说有一定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增加了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按照国际认证规则,出口企业需要每年针对证书所列出口产品重新进行检测,随着认证标准的趋严以及检测项目的不断增多,一方面迫使出口企业为此付出更多的检测费用,另一方面,也相应拖长了出口企业的交货时间,导致资金流动成本增加。综合而言,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整体上升。
国际标准更新速度过快迫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更大的贸易风险在于出口产品被通报召回,而纺织服装一直是我国出口贸易产品中被通报召回的重灾区。近些年来,欧盟和美国针对我国出口纺织服装产品通报召回的案件年均百余起,其中产品有害物质超标是主要原因。在国际纺织服装产品贸易领域,“生态纺织品”的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2018年OEKO-TEX100标准甚至针对有机棉产品首次增加转基因生物测试。从国际趋势来看,欧美国家纷纷向OEKO-TEX100标准看齐,提高技术性贸易准入门槛,导致我国出口企业应对难度不断加大。
在当前国际贸易中,与技术和绿色有关的非关税壁垒正逐步取代关税壁垒,尤其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施行贸易保护主义最有效的贸易手段。无论是技术壁垒还是绿色壁垒,其根本内容是标准的设定。通过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的强制性标准,已经成为多数国家采用的一种限制进口的措施。强制性标准及认证是中国外贸产品出口面临的最大障碍。
由于市场差异,各国对于同类产品的认证标准各不相同。整体而言,欧盟、美国以及日本等发达经济体都有严格的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甚至回收利用等技术标准和认证要求,在双边贸易中不断设置技术性以及绿色贸易壁垒。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两年来我国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直接损失到达700亿美元上下。工信部和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电子产品贸易中,我国有80%以上的电子制造企业、近50%的电子出口产品曾遭遇过各种各样的技术性以及绿色贸易壁垒,平均每年遭受的损失达到数百亿美元。就产品技术而言,我国外贸产品的标准法规和技术水平普遍落后于发达国家。从长期来看,技术性和绿色贸易壁垒将成为制约我国外贸出口最主要的因素。
图/中新社
目前,在众多外贸产品领域我国对国际标准的采标率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相比较,在标准涵盖面和指标值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以我国现有生态纺织品的标准体系为例,其中GB/T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主要参照的是2008年OEKO-TEX100标准的内容,这显然已经远远落后于2018年新颁布的OEKO-TEX100标准。而我国新颁布的GB/T35611-2017《绿色产品评价纺织品》也与OEKO-TEX100国际标准存在明显差距。例如我国《绿色产品评价纺织品》中对于邻苯塑化剂、有机锡的限制种类为11种和4种,而国际生态纺织品协会OEKO-TEX100标准分别为21种和15种。可见,对于国际标准的采标要及时跟踪并升级,否则针对国际标准的采标率的提高只能是流于表面,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
提升外贸发展水平,形成外贸新的竞争优势,其核心之一是建立高水平、高要求的外贸产品质量与技术标准。未来,要继续严格地贯彻落实标准化改革,助力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
(一)跟踪国际贸易最先进的规则与标准,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采标率。国际最新贸易规则和标准代表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其权威性和先进性被世界各国广泛认可并采用。当前,标准已经成为判定国际贸易产品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更是连接贸易双方的核心要素。我国贸易产品的整体标准水平仍与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的标准存在着显著的差距。但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国际市场份额,中国制造要从量变到质变,需要从提高出口产品的标准入手,标准直接反映出质量水平,因此,外贸企业必须紧跟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并积极采用这些标准,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这既能有效破解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又能带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更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以“一带一路”为纽带,积极将中国标准推到国际市场,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全面落实《标准联通共建 “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走出去”,主动与沿线国家开展标准化战略对接并积极推进标准体系兼容,推动中国标准走向国际舞台。中国应聚焦于重点国家,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承包工程走出去,发挥其带动效应,推动高标准的产品、技术标准和认证服务走出去,以标准“软实力”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机制。
(三)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努力推进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我国政府应加强与国际标准机构紧密联系,鼓励更多的中国企业、中国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尤其在传统中医药、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等优势特色领域,积极提出国际标准提案,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在电子商务、智慧城市、信息通讯等新兴领域,提早布局,主动提出国际标准的中国方案,推动中国技术标准更多地融入国际标准体系。同时,我国政府在贸易谈判过程中,应进一步深化与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双多边合作机制,通过与贸易伙伴国建立标准化合作机制,推动国家间标准的兼容,努力实现我国同等检测和认证结果得到贸易伙伴国的认可,从而降低出口企业因标准认证体系不同带来的重复检测成本。
(四)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积极开展应对与防护。建立能够覆盖全国、实现资源共享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应对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应对工作年度报告;建立预警点,加强对国际与发达国家先进标准及法规的研究,引导出口企业加快技术升级,突破国际市场技术性贸易壁垒。建立跨部门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防护联动机制,尤其针对我国主要出口行业及重点领域的企业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快速反应机制,有效保障外贸企业合法权益。
(五)健全外贸产品追溯标准体系,推进国家间追溯标准体系互联互通。为确保外贸产品追溯标准体系的统一性,需要研制一批具有国际共性的基础标准,如追溯数据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等,实现产品追溯全过程的互联互通与通查通识。同时,利用跨境电商试验区平台,探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针对重点外贸产品和环节,根据产品形态、包装形式、生产经营模式、供应链协同、相关业务流程等特点,明确各品种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要求,设计简便适用、易于操作的追溯规程和查询方式。探索推进重要外贸产品追溯标准与国际接轨,携手打造中国与贸易伙伴国在重要外贸产品领域的追溯通用规则,逐步建立国际间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增强中国标准的国际规则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