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哲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发展呈现出一个明显的时代特征,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作为一种“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力量已经现实存在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文化主体张力的释放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从哪里来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神赐给我们的吗?不是!是我们的头脑里自发涌现的吗?也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特定的具有精神家园和价值取向意义的存在方式的肯定和确证。从根本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产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生成和显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通过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等文化实践活动,遵循一定的实践逻辑,在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基础上凝结聚合而成的,有其现实的生成镜像和文化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作为一种现实的文化存在有其生成的实践逻辑和质的规定性。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的实践逻辑首先就要明晰其质的规定性。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既不是什么别的文化自信,也不是抽象的或虚幻的文化自信,而是生成和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发展实践之中的文化自信,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在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所特有的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自信。这一特有的规定性包括三个具有共在性的基本方面:
其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文化本体是特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32页。,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其特定的本源构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革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创新发展,有着不同于其他文化的质的规定性和特殊性,这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既寓于社会主义文化的普遍性之中,又表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鲜明个性,内涵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国革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独有精神品质。只有认识、认知和认同这一鲜明个性及其所内涵的独有精神品质,才能从质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才能确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存在的客观性与合理性,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发生和力量的显现提供现实基础。所以,当我们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时候,一定是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当我们肯定和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时候,一定是释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文化。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特定存在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就无法生成和显现;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这一基本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失去了精神家园的意义和价值取向的功能。
其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文化主体是特定的。毫无疑问,文化自信只能是文化主体的自信。只有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中的文化在场者和践行者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主体,才能生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主体既意指具有共同文化理想和文化认同的人民、民族和政党等包容共同质性的有机体,也涵盖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普遍性的生命个体。他们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创造者、拥有者、传播者和守护者,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主体和力量显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主体有着包括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类远大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目标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社会目标在内的共同的文化理想以及建筑在这一理想域之上的文化认同,并在文化创造中构建了充满文化自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描绘出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图景。很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是涌现和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归根结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所具有的自信。这意味着当我们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的时候,也就是我们真正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力量的时候,也就是我们牢固树立起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充分展示和积极转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实践功能的时候。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这一固有的实践者和思想者的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既无法生成也无法显现;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这一特定的精神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就将如同缺失魂魄的行尸走肉而丧失存在的意义。
其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的实践基础是特有的,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特定历史时空条件下的实践过程中生成的,有其自信的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发展实践的历史镜像和现实条件。鸦片战争以来的近代中国之所以在民族文化自信层面上降到最低点,传统文化陷入被全盘否定的凄凉境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民族文化自信的实践基础丧失殆尽,也可以说是陷入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民族文化自信被阉割的情态之中。经过百年多的抗争和苏醒,直至我们明确了“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中国”,这个新中国“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3页。,这个“新文化”亦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才使得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有了复兴的逻辑前提和实践诉求。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具有开创意义的实践及其积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准备了深厚的实践基础。也就是说,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这一特定的历史运动,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实践活动、活动过程及其结果,才能在这一实践基础上产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生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特有的文化标识和本质力量。它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是实践的而非虚幻的,是深沉持久的而非昙花一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肯定和确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实践活动之间具有逻辑上的同构性: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实践活动、过程及其结果之中,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实践活动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实践活动、过程及其结果又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所表现出的能动力量可以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实践活动更持久,直至理想目标的实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历史进程来看,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作为文化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和样态不仅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本质力量和价值诉求,而且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实践活动中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的实践链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准备了实践互动的基础,演绎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所遵循的实践逻辑。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文化创造之中。
文化创造是人类作为文化主体的首要的基本的实践活动。“通过文化创造,人类既表现了人之为人的价值,又满足了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3)李想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也就是说,人之所以为人是源于人有为人是其所是的价值属性,这一价值属性的构成或曰我们对人之为人的判断标准之一,就在于人在本质上具有不同于其他生命体的文化创造能力。这种文化创造能力既表现了人与文化共在的必然性,又内涵着通向人的世界或曰文化世界的必要性。如同柏格森在《创造进化论》中所说:“我们是自己生活的创造者,我们的生命的每一个瞬间都是一种创造。”(4)亨利·柏格森:《创造进化论》,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2页。这种创造构成人类实践活动的逻辑起点,通过这种创造,人与自然、与他人之间发生了一定的关系,实现了人与自然,与他人的沟通、互动与交换,形成了文化这一人特有的存在方式。在这一存在方式的构型中,随着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和物化的不断现实化和文化化,作为人类文化创造的直接成果的物质文化不断展示出来,它们既是构成人的世界或曰文化世界的物质要素,也是文化主体肯定和确证自身本质力量并逐渐生成文化自信的物质基础。换言之,文化主体在创造物质文化的过程中,不但把自己的本质力量物化出来以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且还在这一过程中经验了对自身本质力量的肯定和确证,这种肯定和确证既表明了文化自信作为行动意识的存在,又表明了文化自信作为行动力量的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文化自信生成于文化创造之中,文化创造的发展史亦即文化自信的生成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同样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的过程中生成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具有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本实践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在中国社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向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并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历史进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正是在这一文化实践中,中华民族释放出不屈不挠、前赴后继的文化创造力,创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了旧中国、旧时代、旧体制和旧文化向新中国、新时代、新体制和新文化的飞跃,叠加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文化基础:从“一穷二白”到国民经济体系基本健全;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到初步具有现代化基本形态的工业制造大国;从饿殍遍地民不聊生到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进而走向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任人宰割备受欺凌的东亚病夫到站起来、富起来和强起来的中华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每一个进步都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发展诉求,积累了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的诸多文化成果,也表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深沉力量。也就是说,在近代以来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史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这一基本实践活动为逻辑起点和发展介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在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实践过程中不断迸发出极具张力的文化创造,形成一个满足中国人民独立、自由、解放和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世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提供了现实的物质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越发展越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越积累越强大。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之中。
文化自觉,顾名思义就是文化主体对文化的自觉。“文化自觉”理论的提倡者费孝通先生认为:“文化自觉只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5)费孝通:《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188页。从这一描述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文化自觉既具有主体性又有其发展过程。前者是指文化自觉归根到底是一种文化主体对文化的“自知之明”,这种文化自觉在文化实践中包括文化主体对自身文化的自我认识、对他者文化的相互认识以及对人类文化的总体认识,它有助于人类文化发展的多样性存在以及文化秩序的维护。在人类认识史上,面对诸多因自觉主体和对象的复杂性而结成的文化实践之网,文化主体常常身处网络迷宫之中而“不识庐山真面目”,以至于困陷在认识与实践纠缠的“斯芬克斯之谜”中,要走出这一迷宫,文化主体不仅要实现文化自觉,而且要充满文化自信,在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统一中肯定和确证文化主体行为的价值取向。所以,“自知”既是文化主体的自觉行为也是自信行为,它意味着作为文化主体的人不仅现实存在着、创造着,更为重要的是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且努力去探求为什么存在、怎样存在以及如此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人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潜藏着自信的因子,亦即文化自觉作为一种文化实践活动本身就内含着文化主体对文化自信生成的需求并在自己的积极行为中铺垫了释放自信力量的基础。后者是指文化自觉这种“自知之明”不是一个静态的“明”,而是一个动态的“明”,呈现为一个在文化实践中对实践文化的自觉过程,这种自觉既要回答文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贯穿着文化主体对文化初心与文化理想的追求与实现;又要对文化的发展过程和方向有准确的把握,对不同阶段的文化特质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从而使文化自觉与文化实践有机结合。在这一结合中,文化自信不但得以生成而且还施展了表征文化主体本质的确证力量。对文化主体来说,实现文化自觉离不开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有助于文化自觉;而文化自信的生成和显现也离不开文化自觉的实践过程,文化自觉启蒙和唤醒着文化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践并在近百年的认识过程中完成了从不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普遍、从知之表象到知之本质、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及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等核心问题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逐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所追问和解答的知识谱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所以,回答上述诸问题的过程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的过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的过程,前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构筑了物质文化基础,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准备了现实世界中的具象手段,后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构筑了精神文化基础,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准备了现实世界中的理性手段。正如“事实的财富并不必然就是思想的财富”(6)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30页。,物质文化也无法取代精神文化的价值和功能。这意味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的实践逻辑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也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一样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实践环节。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文化认同之中。
文化认同既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概念,又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行为。整体性意味着文化主体在文化认同上有共同的文化理想、文化规范和文化价值观;包容性意味着文化主体在文化世界的建构中呈现出多样化的身份情态和结构化的同一组合。对文化主体来说,只有在文化创造和文化自觉的过程中上升到文化认同,才能置身于一个真正的属于文化主体自身的文化世界,或者说才能使自身所创设的文化世界成为一个有意义的、有方向感的存在。有意义说明了文化主体所释放的本质力量以文化世界的存在而得到肯定和确证,有方向感验证了文化主体的行为是有共同目的的、汇聚合力的旨归。所以文化认同既是身份认同、行为认同,也是社会认同、价值认同;认同的过程和结果既是对自身的肯定,也是对他者的认可;既可以成为维系国家、社会和民族凝聚力的黏合剂,也可以是文化主体独有的文化标识。从文化发展史看,任何文化认同都有一个认同到不认同再到认同的辩证否定的过程。当认同占据文化主流,主导文化价值观时,文化往往呈现出稳定、和谐和秩序井然;当认同受到怀疑而失去主流文化的地位时,往往是处在文化危机之中,文化面临着礼崩乐坏的动荡冲击。很显然,文化主体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认同有着逻辑的关联:一方面,文化主体寻找和实现文化认同的过程就是生成和显现文化自信的过程,当个体身份在集体意识中获得了生存的认可,有了共同的文化身份,形成了共有的精神家园,在此家园中积淀凝结的文化自信成为文化主体安身立命的深厚力量;另一方面,文化主体释放文化自信,显现出不同于他者的文化特征,有助于文化认同的深化,也有助于不同文化之间的认同。这一点在全球化时代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尤为重要。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构实践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认同是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关键环节。近代以来的中华民族倍受西方的欺凌,中国文化也在西方列强的文化霸权主义侵蚀下,陷入危机之中,这使得中国文化究竟是什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成为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思考的话题。寻找中华民族的出路与中国文化的所在成为一个同一的命题,曾经以为拥有灿烂文明和悠久历史的文化自信几乎灰飞烟灭,文化认同也在全盘西化和祖宗之法不可变的争议中陷入彷徨无主、没有方向感的漩涡里。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一个有着历史使命的实践任务,它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的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文化认同。这是一个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守正创新的必由之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认同是一个长期的确定的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认同而激发文化自信,因文化自信的生成和释放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发展,从而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认同不断提升和巩固,形成一个中华民族所包含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实践场景,从而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认识和理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逻辑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具有正相关性,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的自信,这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是生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是生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自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认同是生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准备了物质文化基础和精神文化基础,这一基础越丰富、越坚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就越深沉、越持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文化的肯定和确证也就越明晰、越充满自信。实践出真知也出自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体来说,无论是生存还是发展,无论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还是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需要坚持满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也都需要坚定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的文化自信。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既要防止盲目自大的狭隘民族主义倾向,也要防止妄自菲薄的民族虚无主义倾向。狭隘民族主义倾向常常打着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的旗号,把中国传统文化绝对化和僵死化。片面认为只要是民族的就是最好的,表现出夜郎自大和唯我独尊的文化心态,宁愿隔绝在世界文化之外而孤芳自赏,从而把文化自信变成文化自大。民族虚无主义倾向则表现出另一种极端的文化心态,它片面认为中国文化,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社会主义文化均一无是处,主张全盘西化,甚至在文化上要求换种。否认中国文化、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而在文化自信上沦为文化自卑。对此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文化认识和文化批判,在全球化已经成为人类文化发展的大趋势时代,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阵地,加强与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和互鉴,努力构建人类文化共同体。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实践过程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凝聚和塑型的过程,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生成及其力量显现的过程。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实践、实践过程及其结果,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存在,也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生成。正是在这一结构化和程序化的实践逻辑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作为一种文化主体的共有感受和共同意识具有了特定的生成张力和文化在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