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全胜”思想与警务工作运用研究

2020-01-07 11:12孙良玉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全胜谋略孙子兵法

孙良玉

(河南警察学院 指挥战术系, 河南 郑州 450046)

“全胜”思想在《孙子兵法》谋略思想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核心是谋全局,懂全破,定全策。运用谋略思维方法,通过政治、经济、外交等诸多手段,以达到用最小代价换取最大利益的目的。唐太宗李世民认为“全胜”思想是《孙子兵法》的指导理念与最高追求,有着“至精至微、聪明睿智、神武不杀”[1]的境界。英国现代军事学家利德尔·哈特在其著名军事著作《战略论》中也有着“最完美的战略,也就是那种不必经过严重战斗就能达到的战略——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2]的论述,可见《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3](P37)的“全胜”思想理论对其战略思想的深远影响。合理运用“全胜”思想,对于当代警务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一、“全胜”思想

“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3](P37)百战百胜并非最大的胜利,穷兵黩武的后果,只能是损耗了自己国家实力。即使取得了战争胜利,国家实力也会削弱。因此,“不战而屈人之兵”应该作为指导战争胜利的最高目标,避免对国家和人民造成过大伤害,以最小的投入与伤害来换取最大的胜利,这就是“全胜”思想的核心。

1.“伐谋伐交”是“全胜”的途径

《孙子兵法》反对一味强攻,打消耗战。攻城克隘,血流漂杵,费时费力,增加士兵伤亡,“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3](P41),又违背“兵贵胜,不贵久”[3](P33)的指挥原则,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提倡通过指挥人员的谋略或通过外交手段来取得对抗的胜利,“上兵伐谋,其次伐交”。[3](P41)“伐谋”就是打谋略战,突出指挥人员的谋略艺术,通过对双方全局的把控,制定出合理的战略,用巧而不用力。“伐交”就是运用外交谋略来分化瓦解对手,从而使敌人陷入内部斗争或是孤立无援的境地,来以此最大限度削弱对手,破环敌方联盟。“伐谋”和“伐交”都是可以达到“全胜”的途径。

《孙子兵法》认为指挥人员应该做到“全谋”,全方位“谋天、谋地、谋人”,对已获得信息进行比对、推演、运筹,利用指挥人员的指挥智慧与艺术制定出最佳行动方案。同时,合理的谋略并非一成不变,而应该是灵活运用战略战术。由于对抗的复杂性,没有任何一个指挥人员可以用一套固定、万能的方案来解决问题。情况不断变化,指挥人员要随时根据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方案,灵活运用谋略来把握变化,如此才能把握主动权,取得战争胜利。

2.“知彼知己”是“全胜”的前提

“伐谋”的前提是要对对抗双方有充分了解,“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3](P53)一场战争是一个复合整体,指挥人员应该充分了解这个整体的各个方面,如国情社情、人文背景、作战环境、士兵装备、军心斗志等。只有充分了解战争各方面,才能制定出真正高效的作战策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孙子兵法》中“知”字出现了七十余次,主要为“先知”与“尽知”,“尽知”即“知彼知己”。双方对抗局势是不断变化的,“尽知”就要求时刻注意双方动态变化,把握局势。而“先知”则是在对信息充分了解的前提下,通过事物发展变化规律,提前做出预测与判断,这样才能把握主动权,因地制宜地做出合理安排,做到对局势尽在掌握。

3.实力过硬是“全胜”的保障

在谋略与外交过程中,必须具备可胜之战力与必胜之决心。实力过硬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保障,没有实力则不可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

不能认为“全胜”思想是完全不费一兵一卒,兵不血刃取得胜利。不管是在古今中外历史上,还是现实情况中,不费一兵一卒就能使敌人完全屈服的情况非常少见,甚至可以说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因此“全胜”必须以国富兵强为基础,国富兵强是实施伐谋伐交等谋略的先决条件,想要取得战争胜利就必须有充足的保障,必须国富兵强。“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3](P20)只有具备了强大军事、经济实力,才有可能取得战争“全胜”。

除此之外,《孙子兵法》还论述了其他取得“全胜”的条件。开篇就提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3](P2),对待战争应持审慎态度,体现安国全军之道。一个国家必须时刻作好战争准备,和平时期也要训练军队,保持战力,积极备战,才能在复杂局势中立于不败之地;战争开始前,君臣聚集一起“庙算”[3](P16),通过分析战争各个方面,来确定自己的胜算率,如果胜算较大,再开始制定战争策略;必须先具备不可以被敌方所战胜的条件,然后才能谋划战胜敌人。“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3](P58);必须要做到上下一心,君臣协同,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我方实力,即“上下同欲者胜”[3](P52)。

二、“全胜”思想运用于警务工作的可行性

当前警务工作具有复杂性、多变性的特点,任务也日益繁重。如何利用有限警力,最大化获取社会治理效益,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孙子兵法》中的“全胜”谋略思想完全可以运用到警务工作中,为警务工作服务。

1.思想体系完整

《孙子兵法》的“全胜”思想是一个逻辑严密、内容丰富、具有可行性的完整思想体系。“全胜”思想是《孙子兵法》的思想核心,如同孔子思想中的“仁”,老子思想中的“道”,是研究孙子思想的基础[4]。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完全可以使其灵活运用于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更好地为警务工作服务。

2.谋求长远发展

警察的职责要求其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应以“保全”为主。“全胜”思想强调在尽可能保全自身的前提下取得作战胜利,这与当今社会警察职责以及工作性质不谋而合。“全胜”思想讲求“不战而屈人之兵”,警务工作也力求防患于未然,应当是在案件发生之前就能成功预防、化解,最大程度预防人民群众受到损害。“全胜”思想反对“费留”,主张“修功”,对民生利益上讲究“修道” “讲仁”,这些都表明不能仅仅追求一时战争胜利,而应谋求长远发展。在警务工作中,也不应拘泥于某一案件进展,应该从长远发展考虑,将社会各个方面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以期获得全社会的长治久安。

3.思维方式可行

“全胜”思想主张兵不血刃解决矛盾,并非要去消灭敌人,而是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迫使对方做出改变。警务工作中,很多案件不能简单采取暴力处置,应该运用“全胜”思维方式,化敌为友,解决争端,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对待犯罪嫌疑人,不应简单采取暴力处罚手段,可以采取“给出路” “讲道理”的方法,通过沟通教育,防范化解潜在社会危害。

4.能力基础相通

“全胜”的理想手段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在警务工作中,警察也应熟悉掌握敌情、社情与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规律,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与各项相关政策,具备“不战而屈人之兵”能力。如此才能运用处置经验与心理战方法等层层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对抗心理,最终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

三、警务工作中全胜思想的具体运用

“全胜”思想与警务工作有着诸多共通之处,完全可以把《孙子兵法》的“全胜”思想灵活运用到当代警务工作中,以期达到全社会警务工作大局的“全胜”。

1.“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重视情报信息收集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科技手段发展日新月异。警务工作也不能一成不变,应该适应时代发展,主动运用科技手段来收集社会各类信息,从中甄别出有价值的情报,分类存档,以待不时之用。情报信息收集对警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警务工作成败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情报信息的多寡。一起盗窃案件,如果在事发地安装有监控,或者是有准确的在案发时间经过现场的人员清单,抑或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指纹、足迹等信息,那么案件很容易便能侦破;如果在案发现场很难提取到有效线索,那么案件侦破的可能性便微乎其微。警务危机谈判进程中,如果谈判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谈判对象和相关人员详细信息,就能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进行谈判;如果谈判人员对于谈判对象背景、动机、目的等信息一无所知,则很难有效沟通,取得对方信任,和平解决警务危机。

2.进行“庙算”,不打无准备之战

《孙子兵法》提出在进行战争之前必须要经过“庙算”,即君臣相聚于一处,通过对双方各种信息的综合评估,来预估发起一场战争的可行性,进而制定出合理的战斗策略。在警务工作中,警方也应合理地进行“庙算”。处置行动开展之前,通过合理评估双方局势,来预估出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合理地制定出各种不同的行动方案,以此取得先期处置优势;具体实施处置行动中,警方要运用风险评估的方法,正确判断双方局势,在确保自身具备警力优势的前提下开展处置行动,并灵活运用各种战略战术,争取处置行动的全胜。警务工作中,“庙算”的核心就是在开展行动之前,确保自身无论从警力优势、处置策略还是安排部署等各个方面都形成绝对的优势,为取得处置工作的“全胜”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上兵伐谋,其次伐交”,注重谋略的思维方法

警务工作中,要注重运用各种谋略方法,培养指挥人员的谋略思维与指挥艺术,做到“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3](P10)。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预判,制定合适的谋略方案,以期在警务实战处置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可以合理地利用相关人员,洞悉犯罪集团内部的利益划分。一个犯罪集团内部必然有着种种利益纠葛,警察要善于把握犯罪集团内部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扩大的同时,用政策将其分化瓦解,进而逐个击破,完成战略上的“全胜”。“伐谋”与“伐交”两种手段,相比于直接暴力拼杀,运作的时间和周期更长,这就需要决策者和指挥者具有前瞻意识和长远眼光,规划自己的战略手段和战略目标。[5]

4.“智信仁勇严”,提升民警素质

《孙子兵法》中对指挥人员提出了五个要求,即“将者,智信仁勇严也”。[3](P3)警务工作中也是如此。一名合格的指挥人员在实战中应能做到合理调度、正确决策,充分发挥警方优势,把握战局主动,为实战处置的成功奠定基础。当前,暴力犯罪的危险性仍然不容忽视,民警必须加强训练,提升自身专业素质,才能在与犯罪分子的对抗中做到克敌制胜;同时,也应加强公安民警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把潜在危险化解于无形之中。

5.“令民与上同意”[3(]P3),密切联系群众

警务工作受到警力的限制,如果一味埋头苦干,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要紧密的联系群众、发动群众,才能实现警务工作的“全胜”。人民群众中蕴含着维护社会治安的巨大潜力,民警必须学会发掘群众力量,争取群众支持,“令民与上同意”。一方面要做到从细微小事做起,民警眼中的一件小事可能是老百姓心里的大事,努力做到为老百姓办实事,维护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要打通老百姓了解警务工作的渠道,鼓励老百姓参与到警务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社会风气,为警务工作的“全胜”打下牢固的基础。

四、结语

《孙子兵法》的“全胜”思想对警务工作处置体系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完善“全胜”思想的内涵,并灵活制定运用于警务工作中的方式方法,是我们需要不断研究的一个课题。通过运用“全胜”思想,必将能够推动警务工作合理高效开展,提高警务工作实际效能,维护社会治安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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