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亮
(东营市小清河管理处,山东 东营 257000)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落实,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自2017年4月起,东营市广饶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县区实际,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河长制,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湿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细化实化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初步建立构建群防群治格局以及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广饶县境内共有重点河流9条(含胶东调水渠),其中跨地市河道7条,县级河道2条,水库4座,湿地3处。近年来,广饶县河流水质逐年好转,总体达到地表水Ⅴ类水标准。但由于县区河流较多,受自然环境、区域位置、经济总量等影响,涉水问题较为复杂,治理保护任务仍然十分严峻。全县河流污染覆盖面较大,许多沿河村庄生活污水直排河流,农田尾水污染和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影响河流水质;县城区、县经济开发区及大王镇、稻庄镇等工业聚集区未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加之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一旦遭遇较大降雨,易出现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同时排入河流,个别企业仍存在偷排或超标排放问题;部分河流上游入境水质不稳定,有时出现超标现象;执法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全县水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2017年4月起,广饶县对辖区内所有河流进行全面摸底普查。同年7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普查结果,联合印发《广饶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正式拉开河长制工作序幕。
此项工作由广饶县委、县政府牵头,县水利局主体实施,各镇、街道及市小清河管理处、县综合执法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参与,根据工作要求设置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
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担负着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起组织协调作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确保将河长确定事项真正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截至2018年底,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7名、镇级河长21名、村级河长284名、民间(义务)河长91名、河管员51名,所有河(湖)均明确了河(湖)长及其职责。
1)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职责、认真开展巡河。开展河长巡河是各级河长履职的主要方式,也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广饶县印发了《广饶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县级考核办法》等7项制度,建立河长办联合办公、河长定期巡河、督查督办三项长效机制,对县内9条河流的河长进行动态调整。各级河(湖)长按照巡河(湖)规定,对责任河(湖)开展全面巡河护河。要求县级河(湖)长每月巡河(湖)不少于1次,镇级河(湖)长每旬巡河(湖)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河(湖)不少于1次。巡查重点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河(湖)执法监管等工作,根据河流水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持研究制定每条河流的治河之策、护河之策和应急之策,全面落实河(湖)治污责任,统筹强化治污措施,继续提高河(湖)水环境质量。
2)开展专项治理,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为重点,2017—2019年持续开展了“清河行动”“水域岸线综合整治”“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等专项行动,全县共完成清违清障101处,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17处。加快推进2018年实施的大王镇金岭污水处理厂、白云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并对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构筑物进行密封加盖除臭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其中COD、氨氮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加快预备河水系治理工程、淄河治理三期工程、淄河上游河道拦蓄工程等河流综合治理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2019年底前,治理河道8.85km,增加蓄水能力550万m3,进一步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3)切实抓好“一湖一策”和岸线管理规划的编制。由县河长办牵头,相关乡镇街道、国土等部门配合,参照河道确权划界和河道岸线利用规划模式,加快推进湖泊确权划界和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4)加强基础工作,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在编制完成“一河(湖)一策”、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基础上,积极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将全县9条河流、7处湖库湿地信息全部纳入东营市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成运行,为35家重点涉水企业、7家污水处理厂、7条河流18处断面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构建河(湖)长制大数据平台,为河(湖)管护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5)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公示牌设置。由县河长办牵头,对县乡两级河长公示牌进行规范操作完善,统一制作县、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共设置县、镇两级河(湖)长公示牌162块,公示牌上河(湖)长姓名,联系电话,管理范围等内容一目了然,方便群众联系,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6)及时整理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档案资料。对河(湖)长制工作统一分类、建立标准化工作档案。凡涉及河(湖)的工程治理、环境保护、生态绿化、污染防治等项目类资料,均统一纳入河(湖)长制工作档案,并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各镇街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河长制办公室尤其重视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河流水环境质量等信息,组织群众参与河流管理保护公益活动,提高公众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意识。各级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开通广饶河长制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河流达标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河流排污企业、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大户等开展精准定位宣传,普及相关政策,争取赢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另外,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和监督。
广饶县在推动河(湖)长制的两年多时间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下一步,广饶县将继续按照上级落实河(湖)长制的统一要求,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法,学习其他地区推行河长制的先进经验。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县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的广饶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