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军,何雪义,张 瑜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发展,如何实现政治参与的扩大化和有序性之间的平衡,是政治家需要应对的重大挑战,也是摆在政治学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连续提出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我国于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很多公民学会了通过互联网影响政府决策,政府也不断融入互联网以拉近公民和政府的关系,公民政治参与水平和政府响应水平逐步提升[1]。然而,以自媒体的流行为分水岭,网络政治参与的场域发生了新的转向,过去网络政治参与的场域是政府和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平台,现在快速向网民自我掌握的自媒体平台迁移,政府有必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响应方式,推动自媒体政治参与的有序发展。
自媒体对应的英文词义是“We Media”,与“social media”(社交媒体)一词意思相近,两者常常可以作为同义语。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副主任戴尔·佩斯金(Dale Peskin)在Shayne Bowman 和 Chris Willis的一份研究报告的引言中提出,“自媒体是一种在链接全球知识的数字技术赋能之下,开始了解普通公众如何贡献和参与自己身边之真相(即他们自己的新闻)的途径”(1)Shayne Bowman and Chris Willis. We Media: How audiences are shaping the future of news and information.2003.该报告网址:www.hypergene.net/wemedia/download/we_media.pdf该定义的原文: We commissioned We Media as a way to begin to understand how ordinary citizens, empowered by digital technologies that connect knowledge throughout the globe, are contributing to and participating in their own truths, their own kind of news(何雪义译)。。
自媒体的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巨大变革。《人人皆媒体——民创民享的草根新闻》的作者丹·吉尔默(Dan Gillmor)分析认为,“新闻界已经从20世纪的大众媒体结构向更深层次的草根和民主结构转变”(2)Dan Gillmor. We the Media:Grassroots Journalism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M]. O'Reilly Media, Inc. July 2004: First Edition. Introduction xii. 中文书名参考了夏德元的译法,略有改动。。国内不少学者探讨了“自媒体”的定义,夏德元给出的定义比较完整和到位。他认为,自媒体是“为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的传播个体提供信息生产、积累、共享、传播的独立空间,可以从事面向多数人的、内容兼具私密性和公开性、交互信息传播的传播方式的总称”。[2]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抖音、推特、脸书以及网络直播、网上论坛、网上新闻评论区等一切允许个人自主发布信息的平台,都可视之为自媒体。
政治参与是公民试图影响政治抉择和政府决策的行为活动,国内学者普遍接受阿尔蒙德、亨廷顿、维巴等人对政治参与的定义。维巴将政治参与看作“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或)他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3]290。阿尔蒙德、亨廷顿等人则将罢工、抗议、暴乱等试图影响政府的非法活动也视为政治参与[4]198。对政治系统来讲,政治参与是公民通过其政治权利,影响政治权力及其作用,来实现自身利益的重要方式,不仅影响国家治理的民主化,还影响政治文化的发展和政治稳定;对社会系统来讲,政治参与对社会公平、经济发展、社会流动和自治等都会产生重要作用[5]。
自媒体政治参与是“自媒体”和“政治参与”两个名词的组合,简单而言就是公民以自媒体为渠道,以表达政治态度、政治立场、利益诉求为主线,以影响政治抉择和政府决策为目的而进行的政治参与活动。自媒体政治参与是在信息技术进步和智能网络终端普及的条件之下,政治参与方式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且其日渐成为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
自媒体政治参与是近些年才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已经取得不少学术成果。一些国外学者研究了自媒体与政治参与的关系,Juma Kasadha研究了公民利用社交媒体参与政治对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影响[6];Johannes Knoll等研究了社交媒体促进政治参与的心理过程[7];Sereyvicheth Chunly研究了脸书上的在线政治参与的形式、决定因素和影响[8];Ohme研究了社交媒体是否能够促进竞选参与[9]。这些研究的共同点是都认同自媒体对政治参与具有正向推动作用。
近年来,自媒体政治参与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的一个热点,关注度不断增加。荆学民、于淑婧研究了自媒体的政治传播秩序[10];马婧研究了自媒体的政治传播特征[11];张凌研究了政府自媒体的公共信息接触对制度化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影响[12];燕道成、徐蕊研究了自媒体环境下青少年的网络政治参与[13];张爱军、秦小琪比较了微博、微信对政治参与的影响和特点[14];尚红利研究了自媒体时代的政治参与对政府治理的冲击[15];陈龙国研究了自媒体时代青年网络政治参与的特点并提出了虚拟社会治理思路[16];娄成武研究了博客表达政治见解、影响社会民主政治进程的情况[17];孟卧杰、唐鸣研究了自媒体政治参与的效度[18]。
国内外现有的研究主要是从微观层面研究自媒体与政治参与的相互关系、自媒体政治参与对民主政治的影响,综合来看至少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自媒体政治参与的正面作用研究多,负面问题分析少;二是虽然看到了自媒体政治参与的发展速度很快,但是没有充分理清其背后的成因;三是对自媒体政治参与“无序”的风险认识不足,还有很大空间从制度层面开展对策研究。
自媒体诞生之初,人们热衷的是其交际、娱乐功能,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渐渐显露政治参与功能,从带有政治含义的留言评论,到分析深刻的政论文章,它对政治抉择和政府决策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广,影响程度也越来越深。2019年初,腾讯公司发布的《2018微信年度数据报告》通过海量数据分析得出——“始终关注国家大事”是“80后”使用微信的三大特点之一,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自媒体政治参与的广泛性和普遍性。不经意间,“自媒体政治参与”已是广大网民表达政治观点、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利益诉求的常见形式。马克思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合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19]925出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动因,笔者从多个视角分析了自媒体政治参与之所以繁荣发展的成因。
政治文化研究的代表人物阿尔蒙德分析,政治文化有村民政治文化、臣民政治文化、参与者政治文化。而理想的政治文化是参与者政治取向和臣民、村民政治取向结合在一起的“公民文化”[20] 16-28,其在积极参与的过程中蕴含忠诚、理性的因素。公民文化的形成是渐进式的,需要漫长的历史周期去传播并为国民所接受。但是网络技术的进步是跨越式的,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为国民提供了自媒体这样一个无处不在的政治参与渠道。过去,政治思想家是推动政治参与的重要力量,其发展模式是“理论家提出政治参与思想——公民了解政治参与——全社会扩大政治参与”。自媒体时代到来之后,网络技术成为推动政治参与的另一重要力量,其发展模式是“网络技术发展——自媒体扩大政治参与——理论家提炼政治参与思想”。这个新的模式表明,自媒体时代的政治参与,是在很多人不具备“民主”“政治参与”等理性认知的情况下完成的,从村民政治文化或臣民政治文化跨越到参与者政治文化,不是一个自发自觉的过程,而是一个被动的技术推动过程。
自媒体的发展,还颠覆了政治学家关于政治参与群体的传统认识。例如,达尔曾经说过,在多数民族政治体系中都只有少数人显示出对政治问题的浓厚兴趣,在所有多头制(注:达尔称“多头制”大致相当于“民主制”)中,似乎都有数量可观的政治冷漠阶层[21]136;亨廷顿说穷人通常很少参与政治,因为穷人生活紧迫而且无知,缺乏有效的参与资源[22]123。然而,自媒体时代让其呈现了不一样的图景,在智能手机较为廉价的地方,贫穷已经不是阻挡政治参与的鸿沟。
传统的政治参与渠道和形式,较常用的主要有人大选举、政治协商、信访举报、听证质询、基层自治、舆论监督等,这些渠道很大程度上与“动员参与”密切相关,而自媒体时代的公民更热衷于“自动参与”。一般而言,传统政治动员参与的主动权在官方,公民参与的程度和频率受官方日程安排的制约,难以满足快节奏、大范围的民意综合需求。例如,人大代表选举五年一次,人大代表并不经常面对选民;基层协商没有固定的机制,协商的密度受基层主要领导的偏好影响;信访举报虽然随时可以运用,但是举报人常常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另外,官方的政治参与渠道经常出现“拥堵”,有的公民发现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的渠道不太畅通,而某些地方公务人员的官僚主义、高高在上的作风和形式主义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往往导致参与结果不尽如人意。因此,自媒体政治参与作为一种可以自由发声的政治参与形式,很容易获得公民的青睐。
在各类自媒体平台之上,虽然充斥着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但是也有不少信息确实反映了某些基层政府决策失误、纪律松弛、忽视民意等问题。有的问题源于客观因素,有的问题则源于主观因素,更容易引爆自媒体的关注热点。很多学者的研究表明,政府官员既是“政治人”,也是“经济人”“社会人”,他们有服务社会的利他动机,也存在利己的动机。
这几年在自媒体上产生广泛影响的泉港碳九泄漏事件、上海新兴公司免疫球蛋白事件、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内蒙古鸿茅药酒事件等,均暴露了个别地方政府的治理漏洞。如果这类问题的处理结果没有满足公众期望,人们就可能通过自媒体表达政治诉求,在获得广泛舆论关注之后,倒逼公共部门予以回应。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普遍规律。例如,从古希腊的城邦民主、中世纪的城市民主,到资本主义代议制民主、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总体趋势上是从少数人的民主到多数人的民主发展,这个过程与经济发展过程基本是一致的。在奴隶社会,奴隶之所以很难争取政治权利(偶尔也有斯巴达克起义这样的奴隶革命),既是由于身份地位的限制,也是因为经济条件的约束。
我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国家经济和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9年全国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重快速上升,逾三分之一的适龄人口接受了高等教育。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的提升,使得人们考虑政治问题、参与政治生活的意识和行动也活跃起来。如果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商界人士逐渐增多,说明这一类政治参与机会主要是容纳商界精英,那么自媒体则是容纳普通大众政治参与需求的“水池”,因为这是一种可获得性很高的现实选择。
从世界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实践来看,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政治制度都体现了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权利的价值取向。同时,我国深刻总结世界各国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意识到政治参与既要注重数量,也要注重质量;既要保证全体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又要保证良好的政治参与秩序。为了让自媒体政治参与兼顾“扩大”和“有序”,其前提条件是读懂、读透可能存在的“无序”风险。
第一,自媒体政治参与存在非理性行为。在过去的几千年里,人们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政治常识——政治参与是有成本的,很多时候成本还很高。在成本较高的情形下,普通民众基于“理性人”的成本计算,即使被赋予充分的政治参与权利,也不一定会去使用这项权利。这种情况下,人们非常慎重,往往会精心斟酌之后再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或利益诉求,不会滥用每一次政治参与的机会,因此也就更加理性。
到了自媒体时代,政治参与呈现开放、便捷、迅速、几乎零门坎的特征,完全颠覆了以往的常识和习惯,这自然有便于参与的一面,但同时也导致大量政治参与过于简单和随意的问题。不论专业人士在自媒体上书写和传播政治观点,还是普通民众在微信朋友圈浏览政策推送或在微信公众号留下政治评论或在微信群讨论时政热点,都是不知不觉中完成了一次政治参与。由此而来,一些非理性的政治意见表达可能泛滥,我们只要翻一翻公众号文章的留言评论,就能发现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
第二,自媒体政治参与易为投机者操纵。就像阳光普照之时也会投下阴影一样,自媒体扩大了政治参与,有助于推动信息公开、阳光行政、权力监督和官民互动,但也为某些投机分子留下了逐利的黑暗空间。自媒体的流量是可以变现的经济资源,粉丝量、转发量、点击量都能带来经济价值,出于功利目的的投机分子为获得网民的点击关注,常常极尽夸张之能事,语不惊人死不休,甚至不惜颠倒是非黑白、突破道德底线,故意制造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事件”。
18世纪的英国法学家边沁早已系统论述过“功利”是人的天性。既然自媒体流量的增加能够为利益相关者带来实惠、好处、利益,自然就会有人利用这一特点为自己谋利。大多数投机者的直接目的是谋取经济利益而非政治利益,但是间接带来了消解政府公信、破坏政治稳定的后果。有的则堂而皇之利用自媒体裹挟“民意”,违背客观事实地批评和质疑官方声音、官方决策、官方立场,甚至企图影响司法审判, 获取非法收益。例如,2019年受到舆论广泛声讨的“咪蒙”团队,就编造悲惨故事、刻意煽动泪点、贩卖社会焦虑;网络“大V”陈杰人大量搜集、歪曲、夸大有关单位和个人负面信息,以在网上曝光、负面炒作相要挟,大肆进行敲诈勒索;2020年4月,某公司在其控制的大量公众号上发布《哈萨克斯坦为何渴望回归中国》一文,结果被西方媒体渲染炒作。为此我国驻哈大使张霄接受了“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专访,还原了事件来龙去脉,并强调“自媒体文章并不代表中国官方立场”(3)参见:邓孝慈. 中国大使还原“哈萨克斯坦渴望回归中国”风波始末[EB/OL]. 环球网.2020年4月17日.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2wq3GcrUTSp3cjSeQH29cg。
第三,自媒体政治参与有时会放大对立情绪。自媒体所发布的信息、言论,其政治影响与传播范围密切相关。社会学家戴维·迈尔斯关于群体行为的研究表明,群体能引发人们的唤醒状态,而且会分散责任,一旦这两种效应结合在一起,常规的约束就会变小,因此可能产生轻微失态、过度冲动,甚至引发群体失控、社会暴力等令人震惊的后果[23]274。自媒体政治参与明显呈现这种去个体化的群体行为特征。每一个具体公民的自媒体政治参与都有特殊的出发点,但由于自媒体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传播范围非常广,某些看似孤立的、区域性的事件,在网上传播之后“唤醒”更多群体在线声援,身处事件之中的群众在网络舆论的推波助澜之下,很容易情绪失控,对政府进行语言攻击甚至采取极端行为。已经有不少群众即时拍摄、记录的音视频引发了全网关注的公共事件,造成不小的政治影响。例如,某地在解决义务教育“大班额”时,有的学生家长对当地政府将学生分流到民办学校不满。这些问题被自媒体曝光之后受到广泛关注,学生家长有了被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吸引的感觉,与政府对立的情绪迅速放大,部分学生家长在街上拉横幅、聚集、堵路,甚至冲击地方公安机关。
第四,自媒体政治参与可能助长非法政治活动。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政治稳定的基础。纵观历史、放眼全球,没有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容忍非法的政治活动。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心中的理想社会,也是“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的创造,他们爱护法律,并毫无怨言地服从法律”[24]11。一个成熟且充满生机的社会,不同的阶层、群体之间存在政治分歧是正常的,合理合法地对政府提出批评和质疑也应该予以包容,但是绝不应该违背基本政治原则和国家法律。然而,自媒体具有跨越国界、隐蔽性强、冲击力大等特性,一国政府难于管控,为敌对势力和反动政治力量提供了开展非法政治活动的可能。例如,达赖集团利用自媒体宣传“藏独”反动思想,“东伊运”在自媒体发布暴恐音视频,乱港分子在自媒体上散布“港独”言论等。
无序的政治参与并不能增进民主,有序的政治参与才有利于民主的实现。亨廷顿认为:“任何一种给定政体的稳定都依赖于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25] 60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媒体政治参与是否“有序”,关系到国家能否长治久安。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专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机制和部门,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中共各级地方党委书记担任本级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我国出台了《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和法律法规,对自媒体政治参与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但是仍然有很多内容急需补充和完善,有必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加强制度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媒体政治参与制度体系,在增强“有序性”的前提下扩大政治参与。
一是建立健全自媒体知识产权保护和引用规范制度。自媒体政治参与的无序问题,与自媒体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供给不足、自媒体信息引用缺乏规范有关。国家网信办提出的“九不准”“七条底线”以及网信部门针对自媒体平台提出的内容审核要求,主要是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框架性规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操作性规范。虽然《著作权法》第十条明确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有的自媒体人会打“擦边球”,运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权利的限制条款”来规避侵权责任,如果抄袭超过权利保护期的作品就更加无法约束。
我们看自媒体平台上的文章时,经常发现围绕某个热点事件的文章铺天盖地、大同小异,有的是写作结构和叙述手法稍加变化的“洗稿”行为,有的直接就是拼凑抄袭。
自媒体上,哪怕是带有学术特征的专业文章,也存在极为频繁的抄袭现象:看不到引用文献的出处,或将自己的话语假托名人名言等。自媒体“洗稿”、抄袭、伪托等行为,既难以保护原作者的知识产权,又难以界定“新”作者的侵权责任,不能确定文章具体内容、观点的出处,可能对政治参与产生间接恶果。例如,信息的发布者可以编造似是而非的信息,读者在受到误导之后做出错误的政治评论,或者形成脱离实际的政治态度。
因此,我国应该完善自媒体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堵住打“擦边球”侵权的可能;同时建立自媒体知识引用规范制度,即只要是引用他人的观点,就要像在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一样,明确标注信息来源或文献出处。构建这样的制度,有助于提高自媒体信息的可靠度,让虚假信息无处遁形。
二是系统地完善自媒体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报告、预判制度。公民日常通过自媒体政治参与所表达的政治态度、利益诉求,为党和政府掌握社情民意,提供了丰富和宝贵的信息资源。有效收集和处理来自自媒体的社情民意,对于避免扩大政治风险、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具有非常直接、非常重要的价值。
目前,各级党政机关对自媒体上的社情民意的收集职能,主要由网信部门负责。他们将收集到的网络舆情报送党政领导,并根据组织要求分门别类送达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这样的社情民意收集处理方式,既存在有限性,也存在滞后性。因为网信部门的人手有限,只能关注易于出现重大网络舆情的自媒体平台,或收集风险即将暴露、已经暴露的重点舆情信息。这种自媒体信息收集方式不符合“风起于青萍之末”的哲学观。
相关主管部门应该系统地完善自媒体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预判、报告制度,构建各级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各负其责的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由每个部门常态化收集与其工作职能相关的自媒体社情民意,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风险隐患就马上向上级报告,以便及时酌情处理,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前瞻性,不用等到火起之后再来“灭火”;对于发生过的相关自媒体公共事件,要认真进行案例分析,理清事件的发展过程,探索其萌芽、扩散、消解的演变规律,为今后防范和化解同类风险提供科学依据。自媒体领域的民意动态的常态化调研,可以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工作内容,在收集到重要社情民意之后,再运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官方渠道及时反馈,以提醒党政部门重视民意、改进工作、科学决策。
三是完善发展自媒体协商民主制度。为解决人民内部的政治分歧,中国共产党创造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发展了广泛多层的协商民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过协商民主的思想,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4)参见: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21日. 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9/21/c_1112564804.htm。
自媒体政治参与中的无序问题,源于人民内部矛盾,基本都可以通过协商民主的形式来解决,理应发挥协商民主优势,将自媒体政治参与从非官方的形式,转变为官方与民间相结合的形式,更好地找到最大公约数。相关部门可以在人民政协中增设网络媒体界别,或在新闻出版界别中设置自媒体行业席位,专门联系自媒体从业人员和在自媒体表达政治意见和利益诉求的公民,还可以建立常态化的热点事件协商机制。
全国各级各部门应该围绕自媒体关注的重大敏感事件,开展广泛多层的民主讨论和协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党政声音、消除群众疑虑,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可以运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形式,加强与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自媒体人的联系交流,熟悉不同“圈子”网民的认知和文化状况,做好在线沟通思想、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
四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自媒体行业自律制度。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自媒体已经有了庞大的专职或兼职从业者群体,而且越来越多的个体或团队还在涌进自媒体行业。自媒体的主体是“自”,但并不是说给自己听、写给自己读、演给自己看,而是必须面向全体网民,担当社会责任,讲究职业道德、职业操守。
自媒体行业的管理主要由网信部门负责,但是网信部门的力量有限,难以实现全面而有效地治理,对自媒体政治参与的无序问题,其有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国有必要借鉴律师、会计、保险等行业的自律模式,加强自媒体行业自律。
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探索建立了一些自媒体行业自律组织,比如2016年10月,上海自媒体联盟成立并签署《上海自媒体联盟自律公约》;2018年8月,深圳市自媒体联盟升级为自媒体协会;2018年11月,江苏省成立江苏自媒体联盟并发布“勇担自媒体新使命 共建清朗网络家园”倡议书。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还缺乏全国统一的自媒体行业自律制度,应推动建立宏观、中观、微观兼顾的自律制度体系,全面规范自媒体平台和网民个人的自律行为,倡导行业诚信与自律,由自媒体行业在网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自我审视与自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