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尧,向玉乔
(1.长沙理工大学 建筑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6;2.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道德记忆理论是近些年才在学术界兴起的一种伦理学理论,其核心概念是“道德记忆”。 美国学者斯蒂芬·P·菲尔德曼(Steven P. Feldman)可能是最先使用“道德记忆”这一概念的西方学者。2002年,他出版专著《记忆的道德决策功能:伦理在组织文化中的作用》(Memory as a Moral Decision: The Role of Ethics in Organizational Culture)。在该书中,他首次提出“道德记忆”概念,将“记忆”界定为连接道德文化、个人和过去的纽带,并且强调记忆具有伦理功能的事实。不过,该书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探析和揭示“道德记忆”的内涵和要义,而是要充分论证记忆对道德文化的维护作用,以建构“一种能够研究个人和集体人的内在责任感与外在生活方式之间的张力被消解之事实的文化理论”[1]3。菲尔德曼认为道德传统与道德记忆、道德文化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关系。在他看来,道德传统只不过是一连串的道德记忆;道德文化只不过是由人们的道德需要构成的一个可以共享的体系,它在人们中间发挥着建立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重要作用。
在国内,云南大学哲学系的蒋颖荣教授可能是最早使用“道德记忆”概念的学者。在2013年发表的题为《民族节日与道德记忆》一文中,他论述了“民族节日”与“道德记忆”的关系,并且指出:民族节日的文化展演强化了共同体成员对民族价值观的道德记忆,民族的道德记忆不仅有利于共同体伦理关系的延续和扩展,激发共同体内部的团结与和谐等道德力量,而且是民族身份认同的伦理基础;道德记忆是民族的道德知识,在将道德知识转化为道德实践的过程中,道德濡化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2]
2014年以来,湖南师范大学向玉乔在教授《光明日报》理论版、《道德与文明》等报刊上发表了以“道德记忆”为主题的一系列论文,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人类的集体道德记忆”“人类的道德记忆”等。向玉乔教授认为,道德记忆是人类道德生活经历在其脑海中留下的印记或印象;道德记忆使人类在“过去”拥有过的道德风俗和习惯、道德原则和规范、道德思想和精神、道德实践和行为成为可以回顾的东西;道德记忆可以区分为个体道德记忆和集体道德记忆;个体道德记忆是关于个人道德生活经历的记忆,它是在记忆的个体框架内发生的记忆,而集体道德记忆是在集体层面展开的,它展现的是一个集体性道德记忆框架,可以通过家庭、种族、宗教、组织、团体、军队、 阶级、国家等“集体”形式表现出来;道德记忆是人类道德思维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能够为人类在“现在”和“未来” 追求道德和践行道德提供重要依据,能够推动人类对其“过去”承担道德责任[3]。
人类社会的“道德记忆”具有多种承载方式和载体,如传统习俗、文学作品、建筑等。建筑是其中非常独特,而且是极其重要的载体。它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例如,文学作品可以束之高阁,而建筑是一种强迫性的存在。无论你喜不喜欢,它都在那里。正因为如此,建筑对人类道德记忆的承载具有更强的直接性和直观性。历史地看,人类总是依据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开展建筑活动,并且会将自己在建筑活动中拥有的道德生活经历刻写成建筑道德记忆。另外,建筑不仅是物质的,而且是精神的。它的精神性主要表现为建筑伦理精神,其载体是建筑道德记忆。
记住过去是人类的责任[4]240。“道德记忆”是一个具有解释力的概念。笔者拟以道德记忆理论作为理论视角,对建筑的道德记忆承载功能展开深入系统的分析。这是推进建筑伦理学研究的一种新尝试。它不仅可以推动我们从更深的层次实现伦理学与建筑学的交叉融合,而且可以推动我们在更高的层面追求建筑伦理学的理论创新。
人类发明建筑无疑首先是出于实用的目的。根据历史唯物论观点,人类并不是从诞生之日起就依靠建筑而生存的。在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人类“至少是部分地住在树上,只有这样才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在大猛兽中间还能生存”[5]。这种以树为生的状况延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地球上才出现人类定居的迹象和村落的某些萌芽,一些地方的人类也才“能够用方木和木板来建筑房屋”[6]208。建筑的迅猛发展应该是人类定居方式达到村落化之后的产物。村落化不仅将人类聚集在一定的空间内,而且将人类的房屋集中在一起。这一方面意味着人类的群集生活品质得到了极大提升,另一方面也一定会促进人与人之间在建造房屋方面的相互学习。当某些村落被升级为城堡的时候,人类的建筑技术更是得到显著提高,建筑的坚固性、耐用性通过城墙的建造得到更好体现。坚固、耐用的城墙不仅能够阻挡猛兽,而且能够阻挡外敌入侵。一旦人类社会发展到国家的状态,建筑就出现了质的飞跃。从西方发展史来看,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建筑都别具一格。形成于中世纪的哥特式建筑更是举世闻名,哥特式建筑于11世纪下半叶起源于法国。作为典型的欧洲建筑风格,哥特式建筑主要见于天主教堂,也影响到世俗建筑,以其高超的技术和艺术成就在建筑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哥特式建筑最明显的建筑风格就是高耸入云的尖顶和窗户上巨大斑斓的玻璃画。
总之,“欧洲中世纪的大教堂表现出人类向往高度的建筑理念”[7]12。最富盛名的哥特式建筑有俄罗斯圣母大教堂、意大利米兰大教堂、德国科隆大教堂、英国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法国巴黎圣母院等。
建筑起源于人类的实用需求,但并不能就此断言建筑的本质是实用器物(或工具)。正如人类文明的兴起源于人类为了生活生存而作出的种种斗争,但文明的本质却不能从生存需要的角度去解释。事实上,低级或原始的文明往往与人的生存生活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文明发展到高等阶段,其与生存需求的直接联系变小,其物质属性趋于减弱而精神属性愈明显。因此,讨论建筑的本质,不应忽视其物质属性,但更应该强调其精神属性。我们应将建筑视为一种艺术,再考虑其物质属性,即建筑是一种实用艺术。但区别于其他实用艺术的是:建筑艺术以空间为对象。建筑本身置于一定空间之中,且建筑内部亦是一个空间,而建筑艺术则是将时间置于空间。这里的“时间”是指建筑相关主体(例如设计者、使用者、观众等)的人生经历、文化观念等,所有这些均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形成,这种历史背景可能会跨越上千年的时间。所谓“将时间置于空间”,是指建筑所营造的空间与相关主体的背景(时间)之间产生共鸣。因此,建筑艺术的感染力在于:通过建筑空间与相关主体自身背景的共鸣,给予相关主体以丰富的感受。
所谓“相关主体自身背景”,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要素即是个人的道德记忆。在建筑的设计建造阶段,业主(或投资人)和设计者(建筑师)或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身的道德记忆赋予建筑——当然,业主与建筑师两者之间或有冲突与博弈。在建筑建造完成后,使用者、社会公众等主体基于自身的背景与建筑产生精神交流,寻求自身道德记忆与建筑之间的共鸣,由此形成建筑对使用者和公众道德记忆的承载。这一过程中,业主与设计者最初赋予建筑的道德记忆未必为公众、使用者等主体所认同或理解;或者存在另一种情形,即公众、使用者等主体最终能理解和认同,但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建筑建造完成后,业主和设计者、使用者、公众三方各自与该建筑相关的道德记忆互相碰撞、交流,乃至融合,最终形成建筑道德记忆。
建筑物在存续期间的经历也会赋予其自身承载道德记忆的功能。首先,建筑物基于其实用属性而涉及种种日常活动,如寺庙的法会、教堂的礼拜,乃至民居的日常起居等。这类活动本身遵循一定的伦理规范,蕴含特定时期的道德观念。久而久之,相关的道德价值观念便与建筑形成“绑定”,即民众目睹建筑而自然会联想起相关的道德规范,甚至建筑本身可被视为某种道德观念的化身。其次,建筑物经历过的重大历史事件亦会赋予其道德记忆。在人类的集体道德记忆中,许多历史事件往往与特定建筑相联系,甚至以之为标志。犹太人的哭墙就是典型例子。历史事件牵涉的很多道德评判、道德价值观念与建筑紧密相关,它们往往是人类道德记忆吸纳的重要内容。
建筑总是与人类的道德价值观念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因此,一部建筑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人类道德记忆史。人类总是基于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建造建筑,也总是基于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享有建筑。道德价值观念是人类建筑发展史的灵魂,建筑从来都不是单纯的物质性存在,而是承载着伦理精神的存在。它承载着人类对建筑的道德价值认识、道德价值判断和道德价值选择,并且使其自身作为人类道德记忆的重要内容而不断得到丰富。不同时代的建筑具有不同特征,这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人类在不同时代所拥有的不同道德价值观念决定的,但无论它们的差异性有多大,它们都会被人类道德记忆所吸纳。如果说建筑是历史和时代的镜子,这主要是指它总是折射出人类在一定历史时期的道德价值观念状况及其给人类留下的道德记忆状况。
建筑之中包含丰富多彩的道德记忆,或者说,人类的道德记忆世界包含一个可以被称为“建筑道德记忆”的特殊领域。首先,建筑道德记忆属于集体道德记忆。建筑承载的道德记忆最初可能来自于特定个体,诸如业主、设计者、使用者等,但通过时间的积累沉淀,最终形成一种集体道德记忆。其次,建筑道德记忆的形成,在设计建造阶段由业主与设计者主导,在建造完成后由公众与使用者主导。忽略业主与设计者、公众与使用者之间的差别(或冲突),则可以说,设计者与公众决定了建筑道德记忆的存在状况。最后,建筑道德记忆与建筑本身的实用属性有关,但也可能由特定历史语境所赋予,因此,我们对它的认识、理解和把握应该超越它的实用性维度。
建筑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象征。人类生存所依赖的村庄、城市等实际上是一个个建筑群。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人类生存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建筑中度过的。建筑是文明人类的工作之地、栖息之地和交往之地,也是人类刻写道德记忆的重要场域。
建筑是可以传承的。好的建筑不仅可以被一代人使用,而且可以传给后代。被传承的建筑既是一种物质性遗产,也是一种精神性遗产。它们中的一些作为私有财产而传承,另一些则作为公共财产而传承。作为私有财产传承的建筑通常被视为“祖业”,而作为公共财产传承的建筑则通常被称为“国家文化遗产”。无论是作为“祖业”而传承,还是作为“国家文化遗产”而传承,建筑都具有传承道德记忆的能力。
建筑不仅可以历时而存在,而且是人类道德记忆的重要载体。“人类以人性道德的理由记忆。”[7]12建筑之中往往内含人类的道德记忆,不同时代的建筑是不同的。过去时代的建筑可能随着时间的流失而毁灭,但其中一些会超越时代而传承。那些经过时间淘洗而流传的建筑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它们都不仅是有形的物质性遗产,而且是具有历史意蕴的精神性遗产。尤其重要的是,它们往往作为人类道德记忆的重要载体而存在。道德记忆是人类记住和回顾其道德生活经历的能力。人类总是带着一定的道德价值观念开展建筑活动,并且总是努力使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念与建筑一起传承,从而使建筑具有承载伦理文化传统的重要功能。中西建筑具有不同风格,但它们承载人类伦理文化传统或道德记忆的功能是一致的。
古希腊建筑大都由一个三角形的门楣和众多柱子构成,强调黄金分割。这不仅说明古希腊人对数学,尤其是几何学的高度重视和独特理解,而且反映他们崇尚理性、神性的建筑观念。古希腊人强调实用、推崇几何图形美、强调对称美、崇敬神灵,并且将这些观念融合在建筑之中,他们建造的建筑给人以庄严、肃穆、神圣之感。古希腊建筑结构简单,但它们折射出古希腊文明作为西方文化之根的昌隆气象,古希腊人对真善美的道德认知及其形成的道德记忆。
罗马建筑与罗马帝国时期的西方文明状况相匹配。与简单而又显得庄严、神圣的古希腊建筑不同,罗马建筑讲究大气、富丽,并且推崇大拱门、大圆顶、大拱柱,这与罗马帝国的强大和富裕有关,也与罗马人推崇征战、试图统一世界的价值观念有关。罗马建筑的大圆顶有包罗万象、统治天下之意。通过观看万神庙、罗马斗兽场、庞贝古城等古罗马建筑,我们可以想象古罗马人借助建筑所表达的建筑理念和道德价值观念。这些是古罗马人通过建筑留给我们的道德记忆。
“一些具有集体记忆的历史建筑、地方和地区能关联并凝聚整个社会、整个民族和国家共同拥有的记忆,是社会共同认为重要并且有价值的地方,是一个具有高社会价值的文化遗产……”[8]69人类遗传的建筑都是很好的历史教科书和道德记忆库。它们是历史的镜子,不仅作为历史记忆而存在,而且作为道德记忆而存在。凡是历史上遗存下来的建筑都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道德价值。正因为如此,当代人类往往普遍对古代遗存的建筑怀有浓厚的兴趣和敬意,有古代建筑的地方也往往成为古迹名胜。人类对古迹名胜的游览通常既有探古的情怀,也有向人类道德记忆学习的意涵。向自己的道德记忆学习是人类的重要本领。那些历经时间的考验而流传的建筑都能够作为道德记忆而存在,并且能够给后人起到历史和道德教育作用。
不同文明和文化中遗存下来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无不折射出先民们的道德生活经历及其留存的建筑道德记忆。我国传统乡村建筑注重反映我国农民在历史上形成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文化传统,堪称我国乡村道德记忆的“化石”。
中国乡村伦理精神通过乡村建筑形成中华民族特有的乡村道德记忆。它通过乡村每家每户的院落布局得到集中体现。乡村建筑所承载的道德记忆反映乡村道德生活的特有方式和内容,表征乡村道德生活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传统住宅的平面布局——即各种房间的位置、相互关系,受宗法社会的礼仪秩序、纲常伦理、家庭成员的‘人文序位’、尊卑名分、正偏、长幼、性别等的约束,它必须符合文化传统对上述这些关系的规定。”[9]112我国乡村建筑具有独特的伦理文化特质,也通过乡村民居留存了独特的乡村道德记忆。在我国,从传统乡村到现代乡村,从西北乡村到南方乡村,乡村民居所包含的一般性伦理特质都是相同的,乡村民居都带有乡民道德生活的历史痕迹,并且留下了相似的乡村道德记忆。对于乡村建筑来说,审美是装饰最基本的价值功能,但审美功能绝不是装饰的唯一功能。事实上,除了审美功能之外,乡村民居的装饰还体现着乡村生活内含丰富伦理文化精神和承载丰富道德记忆的事实。例如,乡村住宅大多会悬挂“勤俭持家”“洪福吉祥”“天赐百福”“安居乐业”“紫阳普照”等具有伦理意蕴的牌匾。很显然,这些牌匾的价值功能并不仅仅在于它们的审美价值,更多的是它们的伦理价值和道德记忆承载功能。它们所承载的不仅有乡民的道德生活愿景,而且有乡村共同体要求其成员传承道德记忆的期待和愿望。
“记忆需要来自集体源泉的养料持续不断地滋养,并且是由社会和道德的支柱来维持的。”[10]60乡村建筑是乡村道德生活的重要元素。它的价值功能不仅满足乡民们居住的需要及审美的需要,同时承载着乡民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愿景,还反映着乡民们在历史中形成的道德文化精神和道德记忆。乡村建筑所蕴含的道德文化特质不仅使其自身成为乡村道德记忆的载体,而且还构成了乡村道德记忆的特定内容。它不仅“记忆”了乡村道德生活的过去场景,而且还“记忆”了乡民们在过去的时空内对生活的道德企盼。我国乡村建筑用事实证明建筑具有建构人类道德记忆的能力。
审美是人类的重要生存方式。在审美过程中,人们常常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审美是否与道德判断有关,或者说“美”是否需要符合“善”?这是美学领域长期存在争议的一大问题。在18世纪之前的欧洲,由希腊文化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传统催生出追求“ 美善 ” 的审美观,即“完美”的审美观。柏拉图的 “理念世界” 是至善的世界,也是美的世界,用一个希腊词来指称 ,叫 kaloskagathos,即“美善” 。“ 美善 ”作为审美观念,要求善以美的形式呈现,而美要有善的实质内涵,这成为古典时代欧洲文艺观的最高理想和批评的最高原则。这种观念经夏夫兹博里、莱布尼茨、沃尔夫、鲍姆嘉通等人的发展,产生了一套认识论的完美观和18 世纪的 “ 完美美学 ”,形成了莱布尼茨—沃尔夫—鲍姆嘉通的完美审美传统。
完美判断本质上是对象的客观的合目的性,即认为艺术的道德品质重于并决定了其审美价值。然而,康德认为审美愉悦应当是一种 “无利害的和自由的愉悦”,这种自由愉悦是感性的,与目的无关。康德指出:“审美判断则只把使一个客体得以给予出来的那个表象联系于主体,并且不是使人注意到对象的性状,而只是使人注意到在规定这些致力于对象的表象力时的合目的性的形式。 判断之所以被叫作审美的(感性的),正是因为它的规定根据不是概念,而是对内心诸能力的游戏中那种一致性的(内感官的 ) 情感 ,只要这种一致性能被感觉到 。”[11]64以康德为发展起点的现代美学,由古典审美观的追求“美善或完美”转向追求“自由愉悦”,最终抛弃了完美美学,成为现代审美精神的核心逻辑[12]。
康德开创的“自由审美观”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后现代主义——包括后现代主义建筑的兴起。然而建筑审美有其独特性,相较于其他艺术形式,建筑作品道德内涵可能更重要。建筑艺术不同于绘画等其他艺术形式的地方是,建筑更多地被观众人格化或进行人格投射,因而“善”的要求是很自然的。建筑审美的内在运行机制是:人们将“我”投射于以建筑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之中,从而获得种种心理体验,这是“我”与建筑进行精神交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便会赋予建筑以种种人格特征。当建筑人格为“我”所欣赏,与“我”和谐共处,则人们获得美和愉悦的心理体验;反之,若建筑人格为“我”所憎恶,与“我”这一主体之人格特征相冲突,则人们会认为建筑是丑陋的。可见,人们的建筑审美结论则取决于“我”与建筑人格之间的共鸣或冲突。进一步推论,人所赋予建筑的人格特征,则主要取决于建筑承载的道德记忆。由此可见,建筑审美无法忽视或回避建筑的道德内涵,因而建筑审美本质上是一个伦理问题。
我们认为,艺术审美存在三个维度,即丰度、强度和韧度。丰度是指多层次、丰富、无瑕疵的美感;强度是指美所引致的愉悦感的强烈程度;韧度是指美感的持久性。传世的经典作品总是同时在这三个维度达到很高的水平;不同的艺术形式对于这三个维度有所侧重。就建筑审美而言,三维的重要程度依次为:韧度、丰度、强度。建筑作品美感的强度相对不重要,丰度和韧度更重要;而在丰度和韧度之间,韧度尤其重要。这是因为建筑在建造完成后,每天都要被看到,所以它首先要耐看(韧度),其次它给予人的美感必须层次丰富(丰度);而初见时的惊艳(强度)则不那么重要。然而,在建筑审美实践中,例如建筑方案的评选中,人们对三维的重视程度排序却往往相反,即更注重强度和丰度而极度忽视韧度。这是现实中许多哗众取宠的建筑方案在评选中能胜出的根本原因。
建筑作品的审美丰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给予人的想象空间。有想象空间意味能容纳更多的人格特征,承载更丰富的道德记忆,从而不同的人们均能够在人格投射中找到与自身人格特征相符的契合点,并引发共鸣。从反面来看,那些失败的建筑作品,无一例外的都是没有想象空间。例如沈阳的方圆大厦,其外形象极了一个铜钱——或者说它就是一个铜钱。这就制约了人们的想象空间,因为观众只能联想到铜钱。另外,方圆大厦所承载的道德记忆无疑会让人联想到拜金主义,与中国儒家伦理重义轻利的传统是格格不入的。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五粮液大厦、财神大楼、盘古大观等。
缺乏想象空间的建筑必定是平庸的,而人类的天性是追求卓越的,“平庸”作为一种人格特征注定不会得到人们的欣赏。因此,缺乏审美丰度,即想象空间贫乏的建筑必定缺少审美韧度。但是,反之却不一定成立,即有想象空间的不一定耐看。一些后现代建筑造型别致,有着很强的可视感,但它们缺乏审美韧度的问题十分突出。建筑审美的韧度,即“耐看”的本质是什么?或者说,决定建筑作品审美韧度的关键因素是什么?笔者认为,建筑作品的审美韧度恰恰取决于它所承载的道德记忆:建筑的道德记忆越是丰富、越是能够为人欣赏与认同,则其审美韧度越高。鲍姆嘉通真诚地相信,真善美是同一的。我们认为,能为大众持久欣赏与认同的道德记忆必定与“真诚”与“善”相联系,因而永恒之美必定是“真”和“善”的,违背“真”和“善”的事物不可能是“美”的。建筑作品的“真”和“善”则来自于其承载的道德记忆。鉴于审美韧度的重要性,建筑审美应当恢复和回归古典的“完美审美”传统,在此基础上吸收和容纳多元的审美观。
建筑审美高度依赖人类的建筑道德记忆。换言之,建筑道德记忆是人类进行建筑审美不能不参照的重要依据。我们的建筑审美活动可以是当下的或现在的,但我们进行建筑审美的依据完全可能是过去的。先辈在过去完成的建筑审美活动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完全流失。它们中的一些内容一定会作为建筑道德记忆而留存。当它们作为建筑道德记忆得到留存的时候,它们就不仅是推动我们在当下或现在进行建筑审美的重要动因,而且是我们在当下或现在完成建筑审美的重要标准。我们之所以能够在当下或现在像我们的先辈那样进行建筑审美,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的先辈一直在如此这般地进行着建筑审美活动。先辈在过去的建筑审美过程中留下的道德记忆是我们能够在当下或现在拥有建筑审美自信的重要原因。[13]
道德记忆不仅是连接人类道德生活的过去和现在的桥梁或纽带,而且是当代人类向往、追求和践行道德的历史依据,这是道德记忆理论的核心观点。人类道德生活不可能完全以“现在”为起点。“现在”意味着“当下”或“目前”,但它是“过去”得以延伸的结果。人类在过去拥有的道德生活经历是我们现在继续过道德生活的本和源,基于它们形成的道德记忆是人类在“现在”向善、求善和行善的历史依据。人类在漫长道德生活史中留下的道德记忆为当代人类向往、追求和践行道德提供了历史合理性和合法性资源。作为人类记忆世界中的一个特殊领域,道德记忆的重要性不容低估。只要道德不死,道德记忆的存在就是必要的。如果说生活于社会和国家中的人类不能不做道德动物,我们同时也不能不做道德记忆动物。我们必须将自己的道德生活经历作为道德记忆的内容予以保留和传承,以确保自己的道德本性和道德生活能够不断得到巩固和延续。
建筑与人类生存紧密相关。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它甚至是人类生存的重要内容。我们为了生存而建造建筑,也在建筑中谋求生存,因此,建筑的存在事关我们的生存意义和价值问题。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很多人对建筑的价值维度缺乏深刻认知。作为现代性语境中的生存者,我们可以借助道德记忆理论对现代建筑展开批判性反思。
道德记忆的功能主要是记录或容纳人类的道德生活经历。由于人类道德生活经历是通过具体的道德思维、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等多种方式得到表现的,我们的道德记忆就是关于所有这些要素的记忆。当我们将这种基于道德生活经历建构的记忆视为人类记忆世界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时,我们就拥有了道德记忆。
建筑是人类刻写道德记忆的重要手段,也是承载人类道德记忆的重要方式。在建造建筑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融入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念,而且刻写自己的道德记忆。这种道德记忆就是“建筑道德记忆”。我们在建造建筑的过程中会形成自己的道德价值认识、道德价值判断和道德价值选择,并且会将它们刻写成建筑道德记忆。与其他形式的道德记忆一样,建筑道德记忆一旦形成,它就可以在人类社会传承传播。
现代建筑的最显著特征是现代性。现代性是以反传统作为其内在品格的,因此,美国学者哈维认为它“需要无情地打破任何或所有在前的历史状况”[14]19。它反对古代社会对存在世界的神圣性和人类生活的严肃性的崇拜,怀疑理想的必要性、信念的可靠性和真理的绝对性,主张用相对主义、现实主义、实利主义的眼光看待世界的存在和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因而在反传统的进程中表现出祛魅、媚俗的特征。
这种倾向或有可取之处,但它至少带来了一个负面影响,即对建筑道德记忆的漠视。传统建筑几乎均有着雍容淡定、庄严肃穆的气质,这种气质特征来源于其承载的道德记忆。由于对建筑道德记忆的漠视,我们很难在现代建筑的身上找到这种气质特征。因而,现代建筑也难以成为人类的精神依托。现代人之所以与建筑具有日益强烈的疏离感,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现代建筑正在失去其充当人类道德记忆载体的功能。风格夸张的后现代建筑可能有着强烈的视觉冲击感,或许体现了艺术创作的自由精神,然而,相处久了后,却令人感到乏味和肤浅。
从这一角度来看,在建筑审美上,似乎有必要坚持和恢复“完美判断”的古典审美传统。事实上,如刘旭光教授所言:“对完美的追求像琥珀中的花朵一样仍然存在于当代人的艺术与审美之中…… 完美美学并不因为过时而被放弃,相反,它化身为现代人的审美中的一种倾向,它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保守主义的审美观, 一种精英主义的艺术观,一种古典主义的审美观 。”[12]而恢复“完美判断”的古典审美传统的关键在于,重视并发扬建筑的道德记忆承载功能。
现代建筑不具有古典建筑的庄严性、肃穆性和神圣性。古典建筑大都具有宫殿、庙宇的特征,注重彰显庄严、肃穆和神圣的精神气质,因而能够给人以肃然起敬的感觉。现代建筑大都是按照几何图形拼凑的结果,造型简单,形式千篇一律,总体上显得随意、简单、平凡。有些现代建筑甚至可以随意拆合,缺乏稳定性和确定性。容易建造是现代建筑的一个重要特点。这是我们在现代社会可以随时随地看到在建建筑的一个重要原因。现代建筑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实用需要而建造的。人的需要不断在变化,建筑就不断在变化。不断变化的建筑缺乏庄严性,是难以让人肃然起敬的。
现代人与建筑的关系就像人与宾馆的关系。古代和近代建筑大都是由具体的人建造的,建造的人往往是建筑的主人。现代建筑大都是商品化的产物,可以买卖。我们可以用钱购买一套房子,也可以随时将它卖掉。如果我们认为住在私人住宅很麻烦,我们完全可以长期租住宾馆房。当然,我们住宾馆的通常情况是来去自由。现代人在不同的建筑中穿梭,难以在建筑中找到稳固的精神依托感。我们可能住过很多宾馆,但我们又能真正记住多少宾馆呢?现代人与建筑的疏离感在日益强化。
现代人之所以与建筑具有日益强烈的疏离感,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现代建筑正在失去其充当人类道德记忆载体的功能。现代建筑以追求时尚性为其根本特征,很少融入传统因素。在现代社会,私宅与公寓并无本质区别。它们不仅在形式上相似,而且在内容上雷同。几何造型使现代建筑具有千篇一律的死板形式,雷同的室内装饰也使现代建筑的内容大同小异。由于在形式和内容上很接近,现代建筑是平均化的。正因为如此,一栋现代建筑其实很难与另一栋现代建筑区分开来。
现代建筑失去了承载人类道德记忆的功能。它们往往仅仅作为功能性的工作和生活场所而存在。私宅失去了充当人们精神家园的功能。越来越多的人仅仅将私宅当成睡觉的地方,而不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场所。拥有私宅的人不一定将其当成真正意义上的家,来去匆匆、无所牵挂。人们在公共建筑里上班,但彼此仅仅是因为上班的缘故而聚在一起。一栋公共建筑可能有很多人,但彼此属于不同的单位,大家完全可能是陌生人。在现代人的道德记忆世界,很难有建筑的位置。
现代建筑大都是作为商品而存在。作为商品存在的建筑是有价值的,但它们的价值主要是使用价值。现代建筑可以买卖,这从根本上增加了它们的物性,但同时也从根本上减少它们的人文性。人文性的弱化使现代建筑与人的道德情感相分离。现代人对现代建筑的道德情感是淡薄的。现代建筑使建筑本身承载人类道德记忆的功能被严重弱化,甚至对建筑的道德记忆承载功能起着严重的破坏作用。对于现代建筑,我们应该从道德记忆理论的角度展开深刻的反思和批判。
任何时代的建筑都具有人格化特征。建筑的人格化特征主要通过它内含的伦理精神得到体现。建筑的风格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但它内含的伦理精神应该保持一定的稳定性。没有伦理精神的建筑不能为人类提供精神依托。现代建筑不应该在建筑师一味追求实用价值的潮流中丧失其应有的伦理精神。当代建筑师既应该向人类的建筑道德记忆学习,也应该给子孙后代留下有价值的建筑道德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