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鸿林,陈月华,费 燕*
(1.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九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东南医院药学科,福建漳州 363000;2.漳州市第三医院药剂科,福建漳州 363000)
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已致敏的人体机体后,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一种强烈的多脏器受累症候群,在临床上不可预测的、突然发生的、危及患者生命的严重过敏反应[1]。据统计,首次接受卡铂化疗的患者,前5个疗程卡铂过敏发生率<1%,第6个疗程升高至6.5%,≥7个疗程者发生率高达27%,复发患者或累计≥8个疗程的患者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可达44%[2]。本文介绍了1例卡铂注射液多疗程化疗致过敏性休克的典型病例,并结合文献内容,对卡铂注射液致敏的机制、危险因素、救治原则等进行分析总结,为临床药师参与救治卡铂注射液致过敏性休克患者提供参考。
患者,女,50岁,诊断为卵巢癌并多发转移术后(pT4N1M1,Ⅳ期),最初于2015-01-30行卡铂注射液300 mg腹腔灌注1次,化疗期间出现轻度厌食、恶心、呕吐反应,余未见特殊不适。2015-02-23至2016-09-30先后行TC方案(紫杉醇注射液240 mg,d 1静脉滴注;卡铂注射液400 mg,d 2腹腔灌注,每21 d重复一次),化疗10个周期。化疗期间出现厌食、恶心、呕吐、Ⅰ度骨髓抑制,无全身皮肤潮红、头晕、胸闷、心慌、冷汗、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患者于2016-09-26复查盆腔CT示:与2015-01-14盆腔CT片相比,盆腔偏右侧见囊实性包块,截面约8.9 cm×12.2 cm,密度不均匀,以囊性为主,考虑包块体积较前缩小约50%。2016年10月,患者在妇科行卵巢癌细胞减灭术+盆腔淋巴结切除术,手术顺利。术后肿瘤复发,患者于2017-05-28、2017-06-24、2017-07-10、2017-08-10行原方案继续化疗4周期,因患者依从性差,每次均未能按期化疗。化疗过程顺利,无恶心、呕吐、骨髓抑制、胸闷、呼吸困难等不适。2017-09-14按疗程行原方案第15周期化疗,化疗过程的重要临床信息和治疗时间轴见图1。
图1 患者在第15周期化疗期间的重要临床信息及治疗时间轴
2017-10-14,患者改行紫杉醇注射液单药方案化疗1周期(用法用量同上),2017-12-18改行TP方案(紫杉醇注射液240 mg,d 1静脉滴注;顺铂注射液30 mg,d 2-4静脉滴注,每21 d重复一次)化疗1周期,2018-01-18改行DP方案(多西他赛注射液100 mg,d 1静脉滴注;顺铂注射液30 mg,d 2-4静脉滴注,每21 d重复一次)化疗3周期,2018-06-14改行吉西他滨单药方案(吉西他滨粉针剂1.2 g,d 1静脉滴注,每21 d重复一次)化疗1周期。上述方案化疗期间患者无呼吸困难、胸闷等特殊不适,2018-06-26患者因病情进展放弃治疗。
2.1 卡铂致过敏性休克的关联性评价 本例患者于静脉滴注卡铂注射液3 min时出现呼吸困难、大汗淋漓、胸闷、血压骤降等过敏性休克症状。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采用的标准,对卡铂致过敏性休克的药品不良反应(ADRs)进行关联性评价。(1)过敏性休克症状在静脉滴注卡铂注射液3 min左右出现,存在时间相关性[2]。(2)卡铂多疗程化疗致过敏性休克已有相关报道[2]。另外,《NCCN临床实践指南:卵巢癌(包括输卵管癌和原发性腹膜癌》(2019.V2)指出铂类药物可致过敏反应,倾向于再次使用致敏药物时发生,或是在初始化疗(即6周期化疗)完成时发生。(3)该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后立即停用卡铂注射液,给予抗过敏药物治疗后好转。(4)患者入院时无过敏性休克症状,发生过敏性休克前使用9种药物,其中胸腺法新注射剂、高乌甲素帖、复方斑蝥胶囊、还原型谷胱甘肽粉针剂、埃索美拉唑肠溶胶囊、乌苯美司胶囊、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粉针剂在发生过敏性休克后仍持续治疗,一直未停用;紫杉醇注射液和地塞米松片在出现过敏性休克前1 d使用,未导致过敏性休克反应。这些药物与卡铂之间未见不良相互作用致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检索相关文献发现,除了卡铂外,其他药物尚无导致迟发型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排除上述可疑药物。(5)该患者于卡铂注射液第15周期化疗期间出现过敏性休克,目前机制不明,考虑与铂类药物高剂量使用[3]、输注速度过快[3]、IgE依赖性机制和FcεRI的过度表达[1,4]等相关。因此卡铂与过敏性休克的关联性评价为:很可能。
2.2 卡铂致过敏反应的分级 卡铂所致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可以分为0~5级[5]。0级,无反应;1级,轻度反应,表现为药物热,体温<38 ℃,有短暂性皮疹、皮肤潮红;2级,中度反应,表现为体温≥38 ℃,出现皮疹、皮肤潮红、心悸、风疹、手足麻木、轻度支气管痉挛等症状;3级,重度反应,表现为需胃肠外用药、伴或不伴风疹、超敏反应相关水肿、支气管痉挛、低血压;4级,危及生命的反应,表现为超敏反应;5级,表现为死亡。该患者存在超敏反应相关的呼吸困难、大汗淋漓、胸闷、血压下降症状,应考虑为3~4级过敏反应。
2.3 卡铂致过敏性休克的救治原则
2.3.1 常规救治原则 根据文献报道[2],过敏性休克的救治原则包括:立即脱离过敏原,停用过敏药物,更换输液器,随后进行抗休克及抗过敏治疗,包括立即皮下或肌内注射0.1%肾上腺素注射液0.5~1.0 ml,静脉推注地塞米松注射液5~10 mg,肌内注射抗组胺类药物如异丙嗪注射液或苯海拉明注射液,同时保证血容量,维持血压。患者应取休克体位,予高流量吸氧,保暖,密切观察并记录血压、脉搏、呼吸及尿量变化。若患者出现支气管痉挛、哮喘、喉头水肿并发症,应立即给予氨茶碱注射液解痉、平喘,环甲膜穿刺及准备气管切开。严重者出现心跳和呼吸骤停、呼吸衰竭,应立即行心肺复苏及气管插管机械通气。
2.3.2 卡铂皮试及脱敏疗法 对多次使用卡铂及过敏体质等有高危因素的患者,可以进行卡铂皮肤试验预测筛选[2],具体皮肤试验方法为:化疗前1 h,根据Calvert公式计算卡铂总剂量,溶于50 ml生理盐水中,取0.02 ml皮内注射,5、15、30 min后观察皮试结果,注射部位红斑直径≥5 mm即判定为阳性,红斑直径≥1 cm即判定为强阳性。
《NCCN临床实践指南:卵巢癌(包括输卵管癌和原发性腹膜癌》(2019.V2)指出,对于适合用卡铂化疗而既往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均需行脱敏治疗。国外卡铂脱敏治疗无统一的方案,Altwerger等[5]开展的足样本的回顾性分析显示,卡铂脱敏治疗方案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具体给药方案如下。(1)脱敏治疗前的家庭用药(2药方案),于脱敏治疗前24 h和3 h分别给予盐酸非索非那定片60 mg和120 mg口服,于脱敏治疗前12 h和3 h各给予地塞米松片20 mg口服;(2)脱敏治疗前30 min,给予地塞米松注射液20 mg,静脉注射;法莫替丁注射液20 mg,静脉注射;苯海拉明注射液50 mg,静脉注射,序贯25 mg,q4 h,静脉注射3剂;(3)脱敏治疗给药方案,利用 Calvert公式确定卡铂的总剂量,分别稀释于4袋液体中静脉滴注,第1袋取卡铂总剂量的1/1000稀释于3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中,输注时间不少于30 min;滴注顺利后,第2袋取卡铂总剂量的1/100稀释于5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中,输注时间不少于30 min;滴注顺利后,第3袋取卡铂总剂量的1/10稀释于1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中,输注时间不少于60 min;滴注顺利后,第4袋取卡铂剩余量稀释于25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中,输注时间不少于90 min。
2.3.3 铂类替代疗法 Kolomeyevskaya等[6]和Bergamini等[7]开展的小样本研究报道,对于卡铂过敏的妇科肿瘤患者,在可耐受奥沙利铂或顺铂以及未出现铂类药物严重过敏的情况下,选用奥沙利铂或顺铂作为卡铂过敏患者的替代药物,证实有效可行。
卡铂治疗有发生超敏反应的风险,且随疗程增加风险性增大。临床实践中,医师应提高对卡铂超敏反应的认知及警惕性,使用前应进行卡铂致过敏反应的高危因素评估,必要时采取皮试、脱敏、铂类替代等方法。患者输液时应加强观察,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同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相关用药教育,提高警觉性,叮嘱患者及家属如发现异常症状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以降低临床用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