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莹
摘 要:对于音乐表演艺术而言,不同的音乐形态和内容都有着音乐艺术共有的艺术表现方式,但同时也都具有自身独特的魅力。正是在个性与共性并存的状态下,音乐表演艺术才成为了跨越语言和地区的交流符号,但其不同的风格魅力也让其成为了不同地区艺术展现的重要载体。文章通过分析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全面了解音乐的艺术表现力。
关键词:音乐表演;个性;共性
探索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对于了解音乐,增加多音乐艺术的认知具有重要价值。文章就对此展开探讨。
一、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的内涵
从音乐领域分析来看,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是表演者通过不同的表演形式来展现音乐的独特形态,以此来体现出音乐作品的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在此过程中,表演者通过自身的表演,对于表演内容的理解,然后加以外化表现,在音乐表演过程中加以呈现,将这种差异性进行展示,让音乐更加具有特性。而對于音乐表演艺术中的共性而言,在音乐艺术中,不管是哪种表达方式,其都无法脱离音乐的基本特点和本质,是在音乐基础特征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创作。同时,对于一个作品的表演,不管表演者有多么独特的认知,其都需要尊重原作品的内涵和情感意识,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索更为有效的表现方式。也就是说,个性化的内容需要在共性的基础上加以展示。可以说,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是始终存在的。
二、音乐表演艺术中个性与共性的联系
(一)个性与共性的关联性
音乐有其共有的审美标准,大众对于音乐表演艺术的认知也有一个共同的思考,这是音乐表演艺术的基础。但与此同时,对于作品表演,除了要尊重其共性特点外,也需要重视个性化展示,如果缺乏个性,音乐作品会变得索然无味,让观众失去兴趣。因此,表演中要在尊重共性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演绎,并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赋予作品更多的表达,但是表达的内容需要围绕共性的特质展开。也就是说,在音乐表演艺术中,个性与共性是相关联的。
(二)个性与共性的互补性
音乐作品想要得到认可,其需要尊重观众的认知,一方面需要对作品本身的内涵进行合理创作和表达,另一方面也要尊重时代特征以及观众接受能力和审美认知。也就是说,即使同一作品,其也会在不同观众中得到不同的反馈。在这种情况下,共性能够基本满足观众的需求,但是仍然需要个性化创作,让作品更为贴合受众的心理诉求,实现二者的互补统一和融会贯通,这样才能够让音乐表演艺术得到更好的认可。
三、音乐表演艺术中个性与共性的表现
(一)音乐表演艺术中个性的表现方式
音乐表演艺术中个性的表现,是在共性基础上的个性化展示,这对于表演者的要求非常高,其必须具备自身独特的个性,对于音乐作品的共性有足够的认知,然后在此基础上能够融入自己独特的想法和观点,在原有的共性特点基础上增加进一步的艺术风采,这决定了表演者需要有很强的领悟能力和创作水平,对原有音乐作品共性特征做进一步探索,实现情感的延伸和生命力的提高,进而让艺术得以更加丰富和独特的展现,让音乐作品理念得到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想要充分展现出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就需要表演者尊重其共性,然后融入自己的思想和感悟,让共性和个性加以融合。
不仅如此,音乐作品大多经过了深思熟虑以及不断创作和探索的过程,作品的内容和思想已经得到规范和完善,这决定了作品自身具有了共性特点。而表演者为了进一步提升表演艺术效果,需要做二次创作,融合自身对于音乐作品的感悟和思考,让音乐技巧和自身情感得到进一步融合和升华,实现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探索,这样能够更加丰富作品的内涵和广度,传递的信息也会更加准确和浓烈,在这种情况下,观众对于作品的感知也会更为丰富,接受度也会相应提升。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观众一方面对于音乐作品本身的共性熟知且认可,另一方面也会在个性化创作过程中融入新的认知,进而也愿意接受个性化特征。
(二)音乐表演艺术中共性的表现方式
对于音乐表演艺术中共性的表现,首先,表演者需要充分尊重观众的审美。观众收听音乐表演,首先其会对这一音乐有基本的认知,并且在这种认知下,观众觉得这一音乐表演符合自己的期待,因此愿意去接受这种表演。在这种情况下,表演者不管有怎样的想法,都需要充分尊重观众的这一基础审美,例如,一些年纪较大的观众更愿意欣赏自己年代风格的作品,如果表演者强行加入一些年轻人的表演风格甚至后现代主义、二次元等风格的内容,显然会超出观众的认知,进而不会被接受。那么,音乐的这种共性就会被表演者破坏。因此,尊重观众是表演者首先要做到的。同时,表演者的表演需要同观众达成一定程度的契合,只有观众喜欢了,音乐表演才会被认可,因此,表演者不管是在创作方面还是在表演方面,需要充分结合观众的思想和审美意识,以此来提升节目受众的认可度,而这自然也展现出了音乐表演艺术的共性。
其次,表演者要认可艺术作品的基本价值认知。一个好的音乐作品是需要反复打磨的,因此,基本上呈现给观众的音乐作品,其作品的成熟度基本已经完成,各个方面都达到了最佳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表演者自然需要尊重作品的原创思想,表演的内容也要融合作品的本意,然后才能做进一步地诠释和延伸,而不能够因为个人喜好和意愿,忽略甚至全盘否定作品的内涵,进行随意改造和曲解,这样是无法得到观众认可的。因此,在表演过程中,表演者需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艺术表现力,在尊重作品创作背景和思想的前提下,对作品的内涵做深度和广度的拓展,对作品加深理解,更为精准、丰富地表达作品的情感,在尊重作品这一共性的特点下进行表演创作,这样才能够让作品得到更大的认可。
结语: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既能够体现出音乐艺术的共通性,也可以展现不同音乐形态的表现方式和内容,这能够让受众既可以接受音乐的艺术整体风格,也可以在独特的表现方式中获得美的享受,因此需要将二者加以融合,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音乐表演艺术的价值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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