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最近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扶贫部门要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抓紧汇总统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受损情况,将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住房受损导致住房安全问题及时提交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通知要求,及时妥善安置因灾导致房屋冲毁或倒塌不能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灵活采用建设活动板房、租住借住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受灾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对因灾灭失或鉴定为C 类和D 类的住房,及时纳入地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受灾贫困农户住房安全,做好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 类重点对象住房,可由地方统筹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争取在2020 年年底前完工。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最近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 年3 月底。
《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 月31 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同时,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返贫监测对象中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户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