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首十四行诗,两个不一样的黑夜
——比较《熟悉黑夜》与《我们有时度过一个亲密的夜》

2020-01-02 23:05李岩松
文化产业 2020年21期
关键词:冯至弗罗斯特黑夜

◎李岩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 北京 100029)

从古至今,黑夜一直是中西方诗人书写的对象。在我国早期诗歌中,有许多关于黑夜的描写。如《诗经》小雅篇《庭燎》中,记有“夜如何其?夜未央……夜如何其,夜未艾……夜如何其?夜乡晨”。在屈原的《楚辞》中,《山鬼》篇记有诗句“猿啾啾兮穴夜鸣”。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也有许多关于黑夜的诗句。直到近现代,黑夜更是诗歌里,不可缺少的意象、象征、隐喻。庞德、艾略特等许许多多的诗人,都书写过黑夜。美国诗人、小说家、评论家爱伦坡,在诗歌《睡美人》《海中之城》《乌鸦》里,也有大量书写黑夜的情景和感受。鲁迅在散文诗集《野草》中,一篇题为《秋夜》的文章里,也书写过独特的黑夜意象。本文中,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年)十四行诗《熟悉黑夜》,[1]与冯至(1905-1993年)十四行诗《我们有时度过一个亲密的夜》[2],都是书写黑夜,但书写方式内容各不相同。弗罗斯特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长期生活在新英格兰乡村,以抒写乡村诗歌为主。这首《熟悉黑夜》,是写城市的诗歌,以城市的黑夜为主题。冯至在北京大学德文系毕业后,赴东北哈尔滨教书,曾以在哈尔滨民国时期城市生活为题材,出版过诗集《北游及其他》。而他的这首十四行诗,是他在西南联大外语系教书时,1941年,写于抗战时期昆明的远郊。这首《我们有时度过一个亲密的夜》,以乡村为书写背景,是冯至十四行诗集二十七首中的第十八首。本文试浅析两位诗人在两首十四行诗里,对黑夜的不同书写。

一、不同的写作韵式、写作视角和写作方式

弗罗斯特的十四行诗,一般是莎士比亚十四行的结构。但是这首十四行诗,是四三二段式,abacbcdcdadaa韵式。格律音节遵循的是五步抑扬格。诗歌节奏读起来快而有力,有一种痛快地震撼感。而冯至的十四行是彼得哥拉克式意大利十四行段式,四四三三段式,abbacbbcabacdc韵式。格律音节遵循的是仿古体诗词平仄的“顿”,是改良的中国式十四行诗。使读者读起来,有舒缓的感觉,节奏略微较前一首慢些,使读者渐渐地融入诗歌中的冥思。

弗罗斯特在诗中以第一人称单数视角写作,突出写在场的人物“I(我)”。“I(我)”是个体,如“I have been one 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我已熟悉黑夜,熟悉黑夜)”,“I have walked out in rain ...I have outwalked ...I have looked down ...I have passed by (我曾冒雨出去……我到过……我见过……我曾走过……)”。使读者与诗人的内心活动更亲近,随着诗人在黑夜里孤独漫游街巷,独自沉思。冯至在诗中是用“我们”复数视角书写,“我们”是泛指。可以是两个人,也可以是三个人,也可以是多数人,是集体的。如诗中写道“我们有时度过一个亲密的夜……我们只依稀地记得在黄昏时……我们的生命像那窗外的原野……”使读者,感受到一种整体性的体验。

诗中黑夜作为一种意象,在弗罗斯特笔下,在城市现实场景中逐渐展开,是亲历的。他诗歌中的意象,与庞德诗歌中跳跃的无关联的主观意象不同。街灯、小巷、更夫、发亮的钟,这些意象,是顺着亲身场景体验而实写。它们是对场景中,彼此有关联的客体的考察。冯至诗歌中的黑夜描写,也是根据个人体验而写,但抽象的体验居多。如“一间生疏的房间,它白昼时什么样,我们都无从认识”,这个黑夜多是“织在我们心里”。诗中更多的场景,是诗人内心体验中的主观意象的虚写与推想。

二、在时空中展开的方式和比重不同

弗罗斯特十四行诗《熟悉黑夜》中的时间,是线性的。从过去的黑夜,到现在的黑夜。“I have walked out in rain—and back in rain ...I have outwalked the furthest city light ...I have looked down the saddest city lane(我曾冒雨出去又冒雨回来……我到过街灯照不到的郊野……我见过城里最凄凉的小巷。)”他诗中的时间是物理性的时间,客观性的时间。正如诗中写道“One luminary clock against the sky, Proclaimed the time was neither wrong nor right (有只发亮的钟衬映着天幕,它宣称时间没错,但也不正确。)”时间如钟摆,从过去摆到现在,“时间没错,但也不正确。”诗人在这里明确,时间不是绝对的,具有相对性。如霍金在《时间简史》中说“在相对论中并没有唯一绝对的时间,相反,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时间测度,这依赖于他在何处并如何运动”。体现出诗人的辩证时间观。弗罗斯特诗歌中的空间,从熟悉黑夜开端,在黑夜中,空间逐渐展开。从郊野到凄凉的小巷;从更夫的身旁,到街道、房顶;从神秘的高处到发亮的钟,再到熟悉的黑夜。诗中场景,是诗人亲历的在场的物理空间。“熟悉黑夜”重复出现,这种叠加的方式,偏重强调了诗人对黑夜存在形式的对抗。黑夜贯穿整首诗,占据时空百分之百的比重。

冯至诗中的时间,是圆形的循环的时间。如柏拉图的时间论,时间是无限循环,圆形运动的,从过去、现在到未来。诗中写道“闭上眼吧!让那些亲密的夜,和生疏的地方织在我们心里:我们的生命像那窗外的原野,藏着忘却的过去、隐约的将来。”诗人在一间生疏的房里,从现在,想到过去和未来。诗歌中心理时间,占的比重最多。主观性的时间,随着诗人的沉思冥想,从一间屋子、黄昏、忘却的过去、隐约的将来,到亲密的夜,流动于汉字间。诗歌中的空间,从“有时渡过一个亲密的夜”展开。生疏的房间,依稀的黄昏,对于我们是模糊的。闭上眼,渐渐展开。诗人在这里所书写的夜的空间,是冥思的、心理的、立体的空间。生命、原野、一棵树、一闪湖光,映照出忘却的过去,隐约的将来。包括黑夜,又包括白昼。黑夜的书写,在时空中只占部分的比重。

三、不同书写的文化背景渊源

康德曾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里阐述“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经验开始”。[3]弗罗斯特的这首十四行诗,无论从“我”自己直观的视角,还是在时空中,从黑夜散步所历所思,均流露出康德先验感性论的影响。依托感觉和直觉经验所思所写。康德认为“一切事物,作为外部现象,都相互并存于空间里。”“只有在时间中现象的一切现实性才是可能的。这些现象全部都可以去掉,但时间是不能被取消的。”人们对时间与空间里现象形式等范畴的认知,建立在感觉与直观的基础上。美国超验主义倡导者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就是源于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先验”学说。著有《论自然》的美国诗人评论家爱默生和以著有《瓦尔登湖》日志闻名的梭罗,是超验主义的主要倡导者。他们反对商业社会的快餐式消费文化,反对城市工业化对人的刺激、异化。强调超验、超灵,强调自我、个人主义道德观,批判现实,强调回归自然。弗罗斯特曾说自己是爱默生的狂热崇拜者。他在1959年,获得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颁发的爱默生——梭罗奖章。在1962年,他在底特律大学发表谈话时讲到,梭罗不喜欢城市,可他不一样。他是城市和乡村的混合体,他并没有把城市和乡村对立起来[4]。写这首《熟悉的夜》,是他走过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密歇根的安娜堡、马萨诸塞州的劳伦斯、纽约、迈阿密和伦敦等诸多城市的综合生活经历,是关于所有城市的诗。他特别强调“步行”,在城市里四处漫步观察体验。在对直观的现实经验与感觉沉思后,写出这首以亲历经验,提炼而出的十四行诗。诗中写道 I have outwalked the furthest city light (我到过街灯照不到的郊野)...I have looked down the saddest city lane (我见过城里最凄凉的小巷)...I have passed by the watchman on his beat(我曾走过巡夜更夫的身旁)。其中,诗人以对黑夜的叙事,对勤劳平凡的人与事的关注,发掘质朴的日常生活细节,写成诗。最后,以“熟悉黑夜”结尾,使读者融入诗人的作品中。诗人并没有呈现出,对黑夜场景的好与恶的判断,而是客观地再现黑夜场景,明显地暗喻出对现实社会的批判。

冯至的十四行诗从内容讲融会了东西方文化[5]。他早年留学德国,用五年时间,获得德国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深受德国诗人里尔克及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存在主义来源于克尔凯郭尔、尼采、胡塞尔等,后由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萨特等人创建发展。萨特主张“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个人的自为的存在与心理体验共同扩展。冯至的这首十四行诗,可以看出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痕迹。从“我们有时度过一个亲密的夜”开端,“我们”,存在于郊外的一间小屋,闭上眼,在心里冥想。尤其“亲密”一词,呈现出诗人主观的心灵感受。此后,逐渐展开,运用“生疏、依稀地记得、朦胧、忘却、隐约”等体现自己感情、判断的抽象词汇,把心灵体验与作品融为一体。从“原野、树、湖光”;从亲历的感官感受到的形象;从现在经验的尽头,想到时空中,不同时序的过去和将来。同时,这首十四行诗,也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人与土地的农耕文明孕育的文化。早在《山海经》一书的《大荒经》《五藏山经》《海内经》里,便记载了古代人们对自然的崇拜。自然山川是历代文人崇敬的山水文化,人们由观察地理象度的山水,到内化为心灵的山水。《庄子》所记:“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即与宇宙合一也[6]。“冯至先生的十四行诗的基调恰是我国古典诗词中超越凡俗,天地人共存于宇宙中的情怀,虽非浩然荡然,却有一种隽永的气质。”此诗中把生命比喻为窗外的原野,过去、将来经历过的和未经历过的事物,在原野上,以树、一闪的湖光等自然中的山水形象,流向精神和心灵的空间。这首十四行诗,不是纯粹的山水诗,与陶渊明的归隐、王维的禅学不同,他更敏锐地关注生命体验与心灵的高度扩展。郑敏曾在文章中谈及“冯至先生在昆明时,据姚可昆先生在《我与冯至》中所记载,生活十分拮据清苦,但却写下了《十四行集》这样中国新诗里程碑的巨著,虽说全集只有十四行诗二十七首,但却融会了先生全部的人文思想,这种很有特色的人文思想,在色调上是通过痛苦看到崇高和希望。”这首诗,是十四行里的第十八首,写于战乱时期的昆明郊外小屋。诗中看不到悲观哀怨的思绪,只有对隐约的未来,有不确定性的沉思。它的结尾,给读者建构了一个婉约、克制、平和,带有微妙遐想的开放式空间。诗中的现在、过去、未来,与大自然合为一体,使读者与诗人,一起沉浸在“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唯一”的宽广的心灵境界里。

四、结语

弗罗斯特在十四行中,以“我”的视角,以“走”的在场体验,客观书写黑夜。冯至在十四行诗中,以“我们”的视角,以“冥想”的心灵体验,主观和客观并行的对黑夜书写。

弗罗斯特书写浓重物理时空的黑夜,冯至书写心灵与物理时空并具的立体的黑夜。弗罗斯特深受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影响,强调崇尚自我、回归自然、强调个人主义道德观,主张批判社会现实。冯至深受存在主义,和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物我合一”的哲学思想影响。他关注人的存在,从人性出发,探讨危机生存问题中,心灵与自然的融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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