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德永
(故宫博物院,北京 100009)
酒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仅仅是一种饮品,还是人们诸多礼仪的重要用品。在清代宫廷中,酒的使用频率非常高,用量也非常大,具有浓厚的宫廷特色。
清宫之中,酒的构成种类前后变化不大,但皇帝的喜好与具体的品种则有较大不同。
由于档案的缺失,顺治年间宫中用酒的情况不详。至康熙年间,一份皇帝出巡的档案[1]显示,当时备带的酒主要有两种:黄酒和奶子酒。其中,酒醋房备带:“玉泉黄酒六坛,汇泉黄酒二坛,木瓜酒二坛,共一千斤。白酒二大瓶子六十斤。”膳房备带“酸奶子酒四篓二百五十斤”,“酸奶子酒一篓七十斤”。此外,阿哥五人每处“酸奶子酒各一篓四十斤”。由于该档案年份不详,不能确定其出巡何处以及出巡周期,进而判断每日的用酒数量。当然,这并非宫中用酒的全部种类。康熙朝《大清会典》记载:“凡大小筵席应用甜酒、乳酒、烧酒、黄酒,俱照礼部来文,如数办送。”由此可知,清早期筵宴是各种酒混用。此中的乳酒、烧酒、黄酒较易理解,至于甜酒就是江米酒。
雍正时期,宫中用酒种类很多。除了筵宴用的烧酒、黄酒外,宫中还有多种酒。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雍正皇帝令养心殿造办处制作酒牌,多达16种,主要有“松林瓮头春酒、松林瓮中香酒、松林太平春酒、八仙太平春酒、陈皮伏酒、橙子酒、延寿酒、八珍酒、伏酒、金生露酒、银酒、木瓜酒、白荔枝酒、玉泉酒、惠泉酒、清白酒”。单从酒的名称来看,玉泉酒、汇(惠)泉酒是康熙时期宫中的常用黄酒;清白酒应与此前两种酒不同,当属烧酒;橙子酒、木瓜酒、白荔枝酒应是果酒;陈皮伏酒、延寿酒、八珍酒都应属于养生保健酒。在清代,“凡是以花果所酿者,皆可名为‘露’”[2],所以金生露酒亦属于保健酒。从制作工艺上讲,这些酒也属烧酒。至于松林瓮头春酒等则不得而知。
在这些酒中,保健酒值得注意。雍正皇帝对保健酒非常有兴趣。早在皇子时期,即在王府内配制龟龄集酒。继位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未曾想起。至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六月,雍正方又忆起此酒,即令人在宫中和雍和宫查找是否有龟龄集药方或龟龄集药。最后,雍正不但找到了药方三种,还在雍和宫找到了府内制造的龟龄酒。可惜的是,由于制作年久,只有十斤尚可饮用。对此,雍正皇帝非常高兴,令人将这些酒妥善收藏,并将雍和宫有打过龟龄集的全套家伙一份,取来使用。此后,宫中大量制作此酒。雍正皇帝不仅自己饮用,亦经常赏赐王公大臣。
乾隆时期,宫中用酒趋于稳定。乾隆登基之初,宫中用酒仍然沿用前朝旧制。至乾隆中期,玉泉酒成为宫中最为常备的用酒,频繁出现在皇帝御膳、筵宴等场合。不仅如此,乾隆皇帝还规定了筵宴用酒的数目。问题在于,早在康熙时期玉泉酒已经出现,雍正时期宫中延用,而乾隆时期的玉泉酒使用与此是否完全相同,尚待进一步考证。此外,在筵宴蒙古、回部等少数民族时,也依然会使用葡萄酒和乳酒。
乾隆皇帝也非常注重饮酒器具的制作,特别是他喜欢的玉器。早在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九月初八日,太监毛团、胡世杰、高玉传旨乾隆皇帝“要玉酒器呈览”[3]。鉴于当时宫中优质玉料供应不足,乾隆皇帝不能尽情制作。至平定回疆以后,乾隆皇帝开始大量制作玉质酒具。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十一月十一日,两淮一次送到玉群膳碗40件、玉酒膳盘46件、玉小酒盅10件。[4]不仅如此,宫中还有饮酒助兴用的酒令工具。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十二月初四日,太监胡世杰交花梨木匣一件,内有酒令一副,包括“象牙骨牌32件、木牌子大小2件、各式枚马19件、象牙骰子8个、象牙牌子12件”。
乾隆以后,宫中用酒仍然以玉泉酒为主。不过,宫中的各项制度都是以皇帝为中心,若有需要,皇帝也会进行调整。宫中用酒也是如此。嘉庆、道光等皇帝在没有改变玉泉酒为中心的情形之下,又大量使用一种白酒,每年使用的数量几乎与玉泉酒相当。但咸丰以后,宫中玉泉酒的用量大增。咸丰四年(公元1854),宫中玉泉酒的用量达到了2 300余斤。[5]至光绪年间,在慈禧太后的影响下,玉泉酒的用量又达到新的高峰。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宫中“每日供应皇帝4两;慈禧太后1.25斤;内廷其余长辈妃嫔每人3两,此外慈禧太后还要添用1.25斤”[6]。
对于普通人而言,酒既可用于款待宾客,亦可用于怡情消闲。对于宫廷而言,其意义更大,用途更广。至于清代宫廷之中,玉泉酒的地位非常突出。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以前,玉泉酒每年用至一万余斤,自二十四年起至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每年约用玉泉酒七八千斤不等,至乾隆三十二年以后每年只用二千余斤,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更是减少至七八百斤。玉泉酒用量如此之多,与其广泛的用途密不可分。
首先,奉先殿致祭。奉先殿是明清皇室祭祀祖先的家庙,始建于明初。清沿明制,于清顺治十四年重建。按清制,凡遇朔望、万寿节、元旦及国家大庆等,大祭于前殿;遇列圣列后圣诞、忌辰及元宵、清明、中元、霜降、岁除等日,于后殿上香行礼;凡上徽号、册立、册封、御经筵、耕耤、谒陵、巡狩、回銮及诸庆典,均祗告于后殿。每次致祭,其用酒数量都有规定:“恭查奉先殿供奉神位十六位,每逢朔望告祭、诞辰、忌辰,每位前供献玉泉酒三爵,共四十八爵。殿内设摆酒缸十六个,每个用酒共四十五斤。”[7]乾隆皇帝以致祭用酒过多,令内务府进行核减。内务府通盘核计,“核其所用,每爵不过盛酒一两,每缸盛酒一斤,即可敷用。今所用玉泉酒过多,拟请嗣后每次减去二十六斤,准用十九斤”。[7]此后,又先后进行核减。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奉先殿每月朔望之日,共二十六次,诞辰、忌辰共二十一次,万寿、清明、先农坛告祭一次,端阳节、重阳节、霜降、冬至、岁暮、立春、元宵节、经筵、起銮、回銮告祭三次,共十四次,一年共六十一次”。[8]在这61次之中,每年十月至二月,共计26次,因天气凉爽,奉先殿所用供献玉泉酒交回,仍给各处应用,不许奏销;其余三月至九月,共计35次,因为天暖,所用玉泉酒可以奏销。每次用玉泉酒10斤10两,共用玉泉酒371斤14两。
其次,宗教供奉。清代皇室信奉藏传佛教,在宫中设置有诸多佛堂。在这些佛教场所中,中正殿和英华殿最为重要。其中,英华殿是明清两代皇太后及太妃、太嫔礼佛之地。中正殿则是为清朝宫廷藏传佛教活动的中心。英华殿每月初四日、十四日、二十六日、三十日、(小建)二十九日供献4次,一年共48次,每次供酒7碗,用酒5斤,共用玉泉酒240斤。[9]若遇闰月,添加四次。中正殿每逢念经上供每次约用玉泉酒一二斤不等,一年来约用玉泉酒十二三斤。[9]此外,皇宫之外的雍和宫念经,热河普宁寺跳布踏也要供玉泉酒。
皇帝虽然信奉藏传佛教,但并不排斥道教。紫禁城御花园中即有道教的活动场所——钦安殿。每逢遇有重要宗教活动,这里都要供奉玉泉酒。据档案显示,御花园每月供献5次,凡遇辛卯日亦照例供献,每次只用玉泉酒6两。[7]需要注意的是,宫廷内外还有城隍庙。宫中的称之为内城隍庙,宫外的称之为永佑庙。每年秋季致祭及皇帝万寿节时,两处也要供奉玉泉酒。
遇有民间信仰的一些神祇的重要节日,宫中也要供酒。每年正月初九日玉皇上帝圣诞日,十二月二十五日玉皇上帝下降日,内务府要在大高殿各供玉泉酒5斤。后来,宫中裁减供酒数量,每次减4斤8两,只用酒8两,共减9斤。[9]此外,雷神庙供玉泉酒8两;木神庙春秋二季,每次用玉泉酒8两,共用玉泉酒1斤。[8]
再次,筵宴。在清代,清宫筵宴的名目繁多。既有联络外藩的宗藩宴,也有彰显皇室亲情的宗室宴、乾清宫家宴,还有皇帝及皇子的婚礼宴以及声势浩大的千叟宴等等,且都有严格的规定。由于参与人数众多,用酒数目甚巨。因此,筵宴用酒在宫中占比最重。
每年除夕,清帝在保和殿筵宴外藩,共设饽饽桌90张。乾隆二十四年以前,共用玉泉酒987斤。后于乾隆二十四年、三十二年两次共裁减酒787斤,每年用玉泉酒200斤。乾隆三十五年,宫中再次裁减用酒数量。内务府规定饽饽桌1张,用酒半斤。以此计算,共用玉泉酒45斤,较比原来减少155斤。
正月十五日正大光明殿筵宴,也设饽饽桌90张。乾隆初期共用玉泉酒740斤,后于二十四年、三十二年两次共计裁减640斤,仍用玉泉酒100斤。乾隆三十五年(公元1768年),宫中参照保和殿之例,“酌定饽饽桌一张用酒半斤,共用玉泉酒四十五斤,减五十五斤”。[9]
自康熙以来,康熙、乾隆、嘉庆等皇帝几乎每年都要赴热河避暑,接待少数民族王公,举行重大的筵宴活动。筵宴用酒标准与宫中相同。乾隆五十四年,热河万树园筵宴桌60张,每张用玉泉酒8两,共用玉泉酒30斤。[8]
最后,皇室成员的分例用酒。皇帝是其中的重点,这主要体现在内膳房中。乾隆中前期,内膳房用酒数量并不固定,而是根据需要领用。乾隆三十二年以前,清茶房、内外膳房每年共约用玉泉酒2 719斤。[10]乾隆三十二年,方明确规定内膳房每日备膳用玉泉酒4两,一年共用玉泉酒80斤。至乾隆三十五年,规定每日用酒2两,一年共用40余斤。当然,这并非膳房的全部用量,经常会有添加,总计一年零星添用玉泉酒约为三四十斤。
皇太后位前用酒仅次于皇帝。乾隆初年,每年除夕、元旦、正月十四日、正月十五日皇太后前宴桌随酒二瓶,每次用玉泉酒30斤。乾隆三十二年裁减20斤,每次仍用酒10斤。[9]乾隆三十五年,内务府计划裁减,但未确定最终的裁减数额。
此外,皇子等生日时,皇帝也会赏赐酒筵。乾隆五十四年,仅此一项即用玉泉酒25斤10两。
当然,这些都是乾隆朝宫中对玉泉酒的规定,但在玉泉酒之外,宫中还有其他用酒,这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白酒。由于缺乏充足的材料,尚不能确定该酒的具体名称。
宫中裁减玉泉酒后,乳酒在清代宫廷中用量最大。乳酒是用牛乳或马乳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成,酒精含量较少。清宫乳酒的储存量很大。据档案显示,御茶膳房所属干内库收储乳酒2 530斤。[11]乳酒在清宫中多用于筵宴。公主下嫁行纳彩礼时,皇太后宫中设宴30席,乳酒、黄酒共20瓶;皇帝前设宴60席,乳酒、黄酒共70瓶。[12]还有皇帝陵寝致祭,亦需备带乳酒。其中,皇帝谒盛京三陵,供用乳酒3瓶;东陵供用33瓶;西陵供用21瓶。这些乳酒每瓶重3斤,总计多达171斤。
还有必须提及的养生保健酒。前文已经言及雍正制作龟龄酒的情形,并且雍正宫廷中还有其他多种保健酒。根据宫中习俗,乾隆皇帝在传统节日亦会品尝不同的酒,春节喝屠苏酒、端午节喝雄黄酒、中秋节喝桂花酒、重阳节喝菊花酒。除此以外,乾隆皇帝也饮用一些滋补药酒,如“龟龄酒、太平春酒、状元酒等等,每次只喝一小杯”[13]。
清宫用酒主要来源有三:内府酿制、进贡、购买。内府酿制是宫中用酒最为重要的来源。清宫用酒中的玉泉酒和乳酒主要依靠自行酿制。其中,玉泉酒由内务府下属机构酒醋房制造。酒醋房成立于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初期由内管领二员管理,另有首领太监二名,太监四名承管造办酒醋酱菜等项事宜。至乾隆二十四年,由于正月二十九日山高水长筵宴哈萨克等人时,该处提供的筵宴用酒浑浊无味,乾隆皇帝令内务府查办相关人员。值此之机,内务府认为其管理存在诸多弊端,“其中殊有靡费,即茶膳房等处取用酒斤,多寡不一,亦无一定成规,细查账目,内记载多系口传,核其实在情形,亦多浮费”。[14]因此,内务府奏请参照官三仓菜库办法,将酒醋房“专设库掌二名,库守四名,责令值年内管领督率承办”。[14]酒醋房下设酒匠、酱匠各16名,醋匠、苏拉各8名,主要负责酿制玉泉酒和白酒。
乳酒的酿制则由内务府的另外一个机构负责。这个机构是庆丰司。庆丰司初名三旗牛羊群牧处,掌牛头羊畜牧事务。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并入掌仪司,二十三年另置庆丰司。内务府每年派总管大臣轮值管理。庆丰司在南苑、丰台、张家口外等处,设有牛羊圈、牧厂等,均有专人负责。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内务府规定张家口外牛群每年交纳“乳油一万一百二十二斤十二两,大乳饼四千四百十有七斤八两,蒙古乳饼一百五十八斤二两,乳酒四千九百二十七斤八两,据该总管咨文转咨膳房交纳”[15]。但在嘉庆朝的《大清会典》中则又明确规定:“每年张家口外三旗牛群额交膳房乳油一千三百九十七斤八两,乳饼六百十九斤,乳酒二千五百三十斤。”[11]由此可知,嘉庆时期张家口外交纳膳房的乳酒数目减少了将近一半。问题在于,由于不能确定其缩减的具体时间,不知始于何时?更为关键的是,对于庆丰司如何酿制乳酒,宫中档案更是没有丝毫记载。
当然,宫中也会酿制一些其他用酒。前文曾提及雍正皇帝令人酿制龟龄酒。更为人熟知的是清末慈禧酿制“莲花白”。据记载:“瀛台种荷万柄,青盘翠盖,一望无涯。孝钦后每令小阉采其蕊,加药料,制为佳酿,名莲花白。注于瓷器,上盖黄云缎袱,以赏亲信之臣。其味清醇,玉液琼浆,不能过也。”[2]
购买是宫中用酒的重要途径。在清宫所需的众多物品中,有许多都是购自民间,尤其是乾隆中期以后,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在此情况下,内务府也没有必要全部自行制造,可以直接购买。至于烧酒,当时京中酒肆颇多,主要有3种酒肆,一种为南酒店,一种为京酒店,还有一种是药酒店。[2]《旧京琐记》云:“酒行在崇文门外,向来为二十家,皆领有商帖者,凡京东、西烧锅所出之酒皆集于是……其售绍兴酒者曰‘京庄’,别有南酒铺,不在酒行之例。”[16]
就目前的史料来看,乾隆及其以前宫中也有购酒,但数量较少,主要是造办处用于制造各项物品。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五月,造办处镶嵌作为补做莲艾瓶花一对,“买西录肆两,银一钱伍分;干烧酒一斤,银四分;红胭脂一张,银一分”[17]。乾隆元年四月十五日,镶嵌作为着做象牙花一束,“买金箔重三分,银六分;双料胭脂一张,银一分三厘;西录二两,银七分五厘;干烧酒一斤,银四分”[18]。
乾隆以后,宫中购买酒的数量激增。据宫中档案显示,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官三仓采买嘉庆八年(公元1803年)正月至十月御膳房等处需用物品,包括芝麻、苏子、绿豆、黄豆、青豆等物,还有鸡蛋30万个,烧酒1 000斤。[19]至道光朝,宫中购买烧酒的数量还有增长。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年),官三仓购买御膳房等用品,其中烧酒1 500斤,鸡蛋53万个。[20]其数量几与玉泉酒的数量相当。由此,购买在宫中用酒来源中占据的分量更重。
进贡是宫中用酒的重要补充。清代,地方官员进贡的物品主要是当地的土特产品。不过,在清政府规定的贡物之中并没有美酒。这并不代表没有官员进献美酒,而是没有公开进献。据档案显示,当时不仅有官员进献,而且进献的数量还较大。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十月,苏州织造李煦进献物品。其中:“佛手计二桶,香圆计二桶,荔枝计二桶,桂圆计二桶,百合计二桶,青果计二桶,木瓜计二桶,桂花露计一桶,玫瑰露计一桶,蔷薇露计一桶,水仙计四桶,泉酒计一百坛。”[21]虽然进单中没有注明所进泉酒的重量,但是多达100坛,以每坛最少1斤,最多10斤估算,亦在100至1 000斤左右。雍正时期,江宁织造曹頫也向皇帝进献江南物品,“宁鸭四箱,鸡茸十瓶,冬笋二箱,芹菜二筐,栗子四箱,风菱四箱,榛栗二箱,荸荠二箱,查糕八盒,查饼八瓶,腐乳六坛,泉酒四十坛。”[22]这里的泉酒应是前文康熙、雍正时期的惠泉酒。此外,雍正皇帝还曾经发密令年羹尧:“在宁夏灵州出一羊羔酒,当年有人进过,今有二十年停其不进了,朕甚爱饮他,寻些来,不必多进,不足用时再发旨意,不要过百瓶,特密谕。”[23]
作为进献者,无论是李煦,还是年羹尧,其身份都比较特殊,他们都是在旗之人。李煦是康熙的亲信,自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出任苏州织造,前后凡30年。在此期间,他不仅为皇室织造缎匹,而且不断向康熙呈递密折,奏报江南地方上的情形,深得康熙皇帝信赖。曹頫是皇属包衣,是康熙宠信的曹寅继子。至于年羹尧则是胤禛的旗下家奴,是雍正初年的重臣,更为雍正皇帝所信赖。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进献具有极强的私密性。这是因为酿酒需要使用大量的粮食,在统治者看来这是对粮食的极大浪费;此外,皇帝喜欢饮酒也有损其正面的政治形象。
当然,也有例外。这就是康熙皇帝令人进献葡萄酒。康熙后期,玄烨对葡萄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认为葡萄酒对身体颇为有益。为此,康熙皇帝传谕南方督抚:“以后凡本处西洋人所进皇上上用物件,并启奏书字,即速著妥当家人,雇包程骡子,星夜送来,不可误了时刻。”[24]从中可以看到康熙皇帝盼酒之殷切。当时的广东总督、江南总督、江西巡抚等人都积极搜求,进献宫中。但亦仅限于康熙,嗣后并无此类事情的发生。
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根据定制,皇帝大婚时王公大臣要进献美酒。光绪皇后纳彩礼后,宫中在慈宁宫赐宴后母及其亲属,所需桌张、羊、酒由亲、郡王等贡进,共饽饽桌30张,羊30只,酒30瓶。慈禧太后令内务府将其中的饽饽桌10张、羊10只、酒10瓶进呈光绪皇帝,其余赏给皇后父母。[25]
综合而言,在三种途径之中,内府酿造在宫廷用酒的来源中地位最为重要,但购买和进贡则是宫廷用酒的重要补充,可以满足皇室成员的口味需要。从宫廷生活的角度而言,内府酿制更多的是满足礼制需要,而进贡和购买则是满足口腹之欲,使得宫中用酒更加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