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琳
张培基教授曾经对颜色词的使用发表过自己的看法。他说,不可否认,颜色词在文学创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管是诗歌、小说还是散文,都免不了使用颜色词,正确地使用颜色词是为了更有效地传达文字的思想内容[1]。在《宠儿》中,莫里森运用了多种颜色象征来挖掘人物的内心世界,表达自己的“不可言说之语”。
红色在小说中反复出现,这是该作品最重要的主题颜色。红色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象征含义,是生命与死亡、存在与消失的交织[2]。
对于塞丝来说,红色代表着死亡。面对白人奴隶主的追赶,塞丝不惜亲手用锯割断了女儿的喉咙,以防止女儿重蹈自己的覆辙,遭受惨绝人寰的奴役生活。因此,宠儿的死成为塞丝内心永恒的痛苦,红色变成了她唯一能记住的颜色。“仿佛有一天她看见了红色的婴儿的血,另一天看见了粉红色的墓石的颗粒,色彩就到此为止了。”[3]塞丝忽略了红色以外的所有颜色,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杀婴事件给她带来的巨大影响和心灵创伤,这也表明她始终把自己囚禁在过去的痛苦之中。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在奴隶制的压迫下,塞丝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展现出来的近乎疯狂的母爱,这是畸形、危险却浓烈的母爱。对于塞丝来说,红色就是死亡和暴力的象征,它揭示了残酷的奴隶制对黑人妇女身体和精神上造成的伤害。
对于保罗·D而言,红色是邪恶的象征,但又代表着他向往却被摧残的男子气概。小说中共三次把保罗·D与红色联系起来。第一次是保罗·D跟随塞丝走进124号房子时,他立刻被一片颤动的红色惊吓住了,这使他想起了血的颜色,而这片红光正是死去的宠儿的鬼魂。“他径直走进一片颤动的红光,立刻被那红光当场罩住。”[4]保罗·D认为“一片红光”是一种邪恶的象征,红色也预示着他与宠儿鬼魂的对抗。当宠儿的鬼魂试图打断保罗·D对塞丝的爱抚时,保罗·D把鬼魂赶了出去。随后,当宠儿以人的形式回来时,她又迫使保罗·D离开塞丝的房子。因此,红色对保罗·D来说是无法控制的邪恶的象征。
同时,红色也象征着保罗·D的男子气概[5]。当保罗·D和塞丝谈到“甜蜜之家”里名叫“先生”的公鸡时,他反复强调这只公鸡的红色冠子。“对,它倒是挺可恨的。又好斗又凶恶,弯弯曲曲的脚尽瞎扑腾,冠子有我巴掌那么大,通红通红的。”[6]他认为“先生”比他更优越,公鸡的红色冠子是他在白人奴隶主压迫下一直渴望却从未拥有的男子气概和自由的象征。“‘先生’,它看起来那样……自由。比我强。”[7]即使是公鸡,也可以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为自己的肤色感到骄傲,但他却做不到。作为奴隶,他根本没有自由,可能随时被买卖、出租、鞭打和杀害,整天遭受着非人的待遇,把公鸡与自己作比较更是控诉了奴隶制对人精神上造成的巨大创伤。第三次是当宠儿要求保罗·D抚摸她并叫她的名字时,他说:“红心。红心。”[8]此处,他是想找寻被奴隶主毁掉的自我身份认同,也是对蓄奴制剥夺了他的自尊和身份的控诉。
红色的象征意义对于爱弥·丹芙来说,与塞丝和保罗·D不同。红色对她来讲,是希望和光明未来的象征。当塞丝在逃跑的路上精疲力尽时,爱弥·丹芙帮助了塞丝,并告诉塞丝她想去波士顿寻找红色的天鹅绒。在爱弥·丹芙心中,天鹅绒就像初生的世界,不仅是光滑的,而且干净、新鲜。她告诉塞丝说天鹅绒的时候,得说它是“胭脂”[9]。爱弥·丹芙寻找红色天鹅绒的过程就是追求自己的梦想、探寻美好生活的过程,这表明红色对她来说是开始一段新生活的希望。
红色在揭示奴隶制带给人们精神和心灵创伤时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红色频繁出现,表明塞丝时刻生活在杀婴的阴影下,红色象征着死亡和暴力;而保罗·D多次提到公鸡冠子的颜色,表明红色是他自我身份追寻的象征。另一方面,爱弥·丹芙对胭脂红天鹅绒的追求表明,红色又象征着充满希望的美好未来,但是在当时那种大社会背景下,爱弥·丹芙的愿望又可能无法实现,这又预示着愿望的消亡、理想的破灭。
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象征着生命、活力和希望。在《宠儿》中,绿色也是被反复提及的颜色。许多情节都涉及绿色,例如:“甜蜜之家”中漂亮的绿树,贝比·萨格斯带领黑人同胞们祈祷的“林间空地”,塞丝逃离“甜蜜之家”时穿过的绿色森林,以及丹芙的秘密基地“祖母绿密室”等[10]。绿色给予了他们生活的希望,象征着黑人群体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贝比·萨格斯在绿色的“林间空地”上寻找慰藉与自由。她是黑人社区的精神领袖。她的儿子用自己的劳动换来了贝比的自由,但奴隶生活剥夺了她所有的肉体,只剩下伟大的心灵。贝比·萨格斯带领黑人同胞们来到树林深处开阔的“林间空地”,在阳光中舞蹈,她鼓励并劝说黑人同胞们爱惜自己身体的每个部分。“在这个地方,是我们的肉体;哭泣、欢笑的肉体;在草地上赤脚跳舞的肉体。热爱它。强烈地热爱它。”[11]白人奴隶主经常奴役、捆绑甚至随意砍断他们的肉体,他们不把奴隶当人看,强调奴隶的动物属性。“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12]贝比·萨格斯将自己伟大的心灵带给浸礼教徒和神圣者会教友等,呼吁大家解放自我,放下过去那段痛苦的记忆,爱护自己破碎的身体和心灵,他们在被绿色包围的林间空地中寻求慰藉,渴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女主人公塞丝从“甜蜜之家”逃跑,穿过绿色的森林,这给了她逃脱残酷奴隶制的希望。这座神秘的森林给予了她无穷的力量,才能使她克服重重困难与贝比·萨格斯团聚。在塞丝的记忆中,“林间空地”一直是她的绿色圣地。当保罗·D告诉了她黑尔的遭遇后,塞丝、丹芙和宠儿一起穿过密林深处,来到小路尽头宽敞的林间空地上去祭奠黑尔。其实,祭奠和告别黑尔的同时,塞丝也在和过去那段身为奴隶的悲惨生活告别。走出森林后,她决定接受保罗·D并开始新的生活。塞丝在“林间空地”中寻找自我,绿色的森林使她有勇气告别过去,并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绿色也象征着丹芙的成长。塞丝的小女儿丹芙在母亲肚子里逃离了“甜蜜之家”。但是,因为随后发生的杀婴事件,塞丝和丹芙被黑人社区孤立了。丹芙也有点害怕自己的母亲,她整日被孤独苦苦纠缠着。尽管塞丝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丹芙,但她没有意识到丹芙已经长大,需要走出屋子与他人交流以塑造完整的人格。每当丹芙无法排解自己内心孤独的时候,丹芙就到124号房子后面的一个七英尺高的、圆而空的绿色的“密室”中去。对丹芙来说,这不仅是个游戏室、避难所,还是丹芙孤独时的慰藉和依靠。“在生机勃勃的绿墙的遮蔽和保护下,她感到成熟、清醒,而拯救就如同愿望一样唾手可得。”[13]丹芙在这一片祖母绿的光芒中放松身心,并享受着祖母绿密室给她带来的安全感。虽然丹芙从124号房子走出去,融入了黑人社区才使丹芙重新找到了自我,但祖母绿的藏身树屋是丹芙建立自我的前提,引领着丹芙走向光明的未来。
莫里森通过红色的象征意义揭露了奴隶制的罪恶,那么绿色这个意象就彰显了希望和重生的主题。黑人群体不断探索自我发展的道路,他们终会一起携手走出奴隶制的阴霾,重建自我,获得重生。
除了红色和绿色以外,小说中经常出现的是晦暗的色调和橙色的鲜明对比,象征着黑人陷在对过去记忆的不断回想与忘却中。
124号房屋的灰白色、屋内墙壁的石板色、地板的土黄色、窗帘和多次重复的楼梯的白色等都是没有生命力的颜色,让人觉得荒凉和阴暗,这象征着黑人无法释怀的、不堪言说的过去。而橙色像极了阳光的颜色,它给黑人带来希望和温暖。橙色是黑人同胞忘却过去的奴役生活、获得重生的象征。小说中第一次说到橙色是贝比·萨格斯的被子上的颜色,这是活力与温暖的象征。“在这素净的背景上,两块橙色的补丁显得野性十足——好像伤口里的勃勃生气。”[14]从以上话语中可以看出,在贝比·萨格斯的卧室里,没有什么鲜艳的色彩,家具的颜色也大多是冷色,似乎毫无生气,但被子上明显的补丁颜色使我们想起了阳光的色彩。这种颜色与这些晦暗的色调形成鲜明的对比,所以在贝比·萨格斯生命的最后几天里,她才那么迫切地渴望橙色,这也一定程度上为她带来了黑暗中的希望,但奴隶制带给他们的伤痛也不是那么容易忘却的。在白人的压迫下,黑人同胞获得的自由是不完整的。文中还提到了宠儿的鬼魂也被橙色深深吸引住了,她甚至还费力去轻抚被子上的橙色[15]。宠儿代表的是过去,是那段被奴隶主摧残的日子,但从她对被子上两个橙色补丁的态度可以看出,宠儿对这种颜色也很着迷,这象征着宠儿对生命和未来的渴望。
无论是对宠儿,还是对贝比·萨格斯、塞丝、丹芙甚至整个黑人社区的人来说,要想有光明的未来,都必须放下过去的伤痛,忘却那段屈辱的、悲惨的记忆,否则根本无未来可言。橙色象征的是创伤的恢复和希望。无论奴隶制多么可怕,每个人依然都渴望忘却过去,期待光明的未来。
《宠儿》的成功不仅是因为它反映出来的真实的社会历史,还因为莫里森高超的象征主义写作技巧。让人们从熟悉的颜色词中感受人物的心理状态,通过富有象征意义的颜色意象揭示奴隶制对黑人奴隶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扭曲的母爱以及黑人群体探索自我解放、自我重生的道路等主题。
这是美国黑人解放的历史,莫里森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对美国六千万甚至更多的黑人历史和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全方位的展示,揭露了奴隶制和种族歧视的罪恶,并积极探索黑人群体自我重生的过程。莫里森创造的一系列颜色象征,它们彼此紧密联系,为读者进一步了解作品的主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读者可以充分利用其无限的想象力来理解小说和那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