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文化复兴研究

2020-01-01 07:56焦永强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农耕文化产业文明

刘 超,焦永强

(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青岛 266061)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之一。实现乡村振兴,首先要实现乡村精神的振兴,对乡村文化有一个更加符合历史与新时代定位的认识,实现乡村文化“产业兴旺”。乡村文化的产业化过程需要平衡好传统农耕文明与产业之间的发展关系,对于农耕文明的现代性认识是激活产业发展动力的创造过程,也是适应新时代要求、振兴乡村文化、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一、乡村文化复兴的因子激活

乡村文化作为乡村文化复兴战略中的重要因子,在乡村战略的实施中与国家战略的调整中,这一重要因子被不断的激活,在新时代,被赋予中国话语的乡村文化在文化自信的道路上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传统社会底蕴中的乡村文化,具有相对独立的宇宙观,它以农耕文明为物质基础,以伦理本位为社会基础,以士绅阶层为乡村文化传递与传播的中坚力量,是中国文化生长的沃土与摇篮。[1]

(一)文化自信呼唤乡村文化复兴

文化对于民族的重要性相当于芯片对于机器的重要性,只有实现本民族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才能真正进入世界中心舞台。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随后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再次强调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这是顺应全球化发展趋势与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是5000多年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文化自信的积淀和延续。毋庸置疑,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就是农耕文明发展史,在新时代重建文化自信,就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就是要实现对农耕文明生态系统的现代性认识与乡村文化复兴,这是时代的呼唤。

(二)城乡协调助力乡村文化复兴

改革开放至今,我们已经走过40余年的历程,1978年至2003年国家将市场引入国家治理结构中,2004至2016年之间,国家将社会引入国家治理结构中,2017年至今,国家将党治引入国家治理结构中①。市场、社会、党治等都是破题城乡二元结构,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主体,也进一步反映了城乡协调发展的历程,今后的乡村振兴中,党治将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为城乡协调助力。不可忽视的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1978年至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和143元到33616 元和12363元,相对差距由2.20扩大到2.72,从长远看,两者之间的差距还会保持较长时间。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国家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重视与实践探索,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三权分置”,由赤脚医生到新农合政策的普及,由村村通路、通电、通水、通网到全面脱贫攻坚战,都不同程度上改善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乡融合程度,密切了城乡两个主体、两个市场的联系。也为实现乡村文化复兴与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了物质与制度的一系列铺垫。

(三)乡村振兴需要乡村文化复兴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②同年3月份,国务院结构改革首次改组成立农业农村部。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把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乡村文化兴盛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实施乡村文化复兴战略是乡村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关键一环。

二、乡村文化复兴的进退失据

乡村文化的表现形式既有物质的载体也有非物质的抽象传承,作为发育于农耕文明的乡村文化,最大的特征在于其生态文明的决定性载体。在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受工业文明与市场经济的冲击,乡村文化生存的空间资源、人力资源、生态资源相继解构而重构困厄,乡村文化复兴陷入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一)乡村公共空间的消亡

乡村公共空间是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泛义上,乡村公共空间是存在于广大乡村,人们依赖的生产与生活场域,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交流的公共场所和制度化的组织与形式,有村舍、祭祀场所、戏台等物质载体,又有村史记录、家谱修缮、乡风民俗等精神内容。同时,物质载体是精神内容存在的前提条件。

在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村生活和建设不断受到城市文化的冲击,现代农村社会不断发生着变化,我国乡村公共空间不断式微。一方面,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农民私利性意识加强,这种心理变化加快了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的转变,私利意识使得邻里文化逐渐弱化,导致私人空间逐渐扩大,公共场所却在不断缩小,同时,替代的空间一时难以形成,导致乡村公共空间进一步减少。另一方面,在现代乡村,由于城镇化的冲击和网络的迅速发展,人们对于乡村公共活动和公共事件不再像以前那样投入,村民之间的互帮互助也逐渐缺乏发挥空间,在这种状况下,乡村公共活动逐渐减少,乡村公共生活的共同载体逐渐消失。[2]

2005年,我国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市场经济思维与工业化发展模式发展下,我国新农村建设集中在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中的“生产发展”与“村容整齐”上,各地将工作重点放在撤村并居、乡村千篇一律的统一建设的形式主义上,对原有的乡村乡貌不加甄别地开发,造成大量的乡村文化遗址的破坏,而后又陷入了大量复制“古城古迹”的盲目开发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乡村优秀习俗、乡贤文化等的挖掘与保护见效慢的内容,存在政策上不重视、经济上不投入等问题。

乡村公共空间的消解,使得农耕文明的发掘基础与载体遭到破坏,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成为无源之水。中国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进入了“为了席勒而忘记莎士比亚”的模式怪圈,以一种金融运作的思维惯性,只求经济产出、经济效益,却忽略了文化本质的存在,在丰富人类精神生活、倡导社会运行良序、丰富社会资本等方面的作用,用一种短视的政策性的投入来换取可预期的物质收益,对于文化自身的挖掘与创新重视不够,加速了农耕文明在失去一定生发基础之后的自我淘汰速度。实现农耕文明与现代社会对话的粘合剂并未得到更新创作,固有的啃老本的行为大行其道,文化的开发是表征复制的建筑业与走马观花式的旅游业的“完美”结合。乡村公共空间的渐趋消亡,对于乡村文化复兴无异于“釜底抽薪”,失去了发展的基础。

(二)乡村主体的减少

人在空间上的分布及其数量和质量构成状况,是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生产力在空间分布及其数量和质量构成状况的决定性因素。[3]乡村常住居民特别是青年居民作为挖掘农耕文明、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的生力军,在半工半耕③的社会结构之下,由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由乡村向城市转移,造成了乡村建设主体的缺失。

一是在数量上的减少。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全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 1.7%。其中,本地农民工11467万人,增长2.0%;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增长1.5%。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常住人口813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4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57661万人,减少1312万人。乡村人口持续向城镇转移,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乡村却因为青壮年劳动力的城镇化转移,造成了乡村社会的空心化,乡村年龄结构与性别结构失衡,“38”、“61”、“99”成为乡村的代名词。

二是乡村高素质人员的流失。从目前乡村转移人口的人员构成来说,我国城镇流动人口规模已达2.5亿,其中超过80%为农业转移人口。这部分人口受教育水平大幅提高,尤其是年轻流动人口群体,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递增,加上一些城市出台的人才引进政策,使得乡村人员总数减少,低素质人口相对增多。

乡村常住人员数量和结构的变化,使得懂农村、爱农民、爱农业的“三农”人员储备不足。其中对乡村文化有兴趣、能了解、可传承的人员极为不足。文化的传承与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乡村智囊团发挥作用,乡村智囊团包括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主组成的外援型、乡村社会建立的内生型以及内外兼备型等,目前均存在建设严重滞后的状况。即使存在智囊团,也多关注于经济方面的内容,而忽略了文化的发展。

乡村常住人员数量和结构的变化,造成乡村治理主体的失衡。乡村居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治理状况的优良决定了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高低。在乡村经济发展失衡、宗族恶势力影响、基层党治不佳的状况下,乡村治理缺乏能人治村,更多的是狠人、富人、刁人治村,不利于乡村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乡村生态环境的破坏

生态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前提,生态环境好坏决定了经济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乡村生态环境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存续关系更为紧密,直接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到乡村发展之中。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使处于价值洼地的乡村往往承担了城乡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代价。

农村生产生活污染堪忧。农村农业生产包括种植与养殖两大部分。农业种植方面,由于工业化的冲击以及市场的需求,农耕文明时代的可持续性绿色生产已经不能满足当今市场需求,大量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造成了土壤、水源的污染,同时随着农业机械设备的下乡,使用汽油等也再一次加剧了乡村土壤与大气污染。养殖方面,不论是家禽畜类养殖还是水产养殖,因为小规模的养殖不具备污染处理功能,与种植污染双重作用恶化了乡村基本生态环境。受工业文明影响,乡村大量生活用品来自于工业生产,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并不完善,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截至2015 年底,全国542080个行政村中,只有62.2 %的村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处理率达63.95%,但无害化处理率仅占15.82%,远远落后于城市。[4]加之乡村居民环保理念的普遍缺乏,生活垃圾污染成为乡村生态建设的一大杀手锏,生存环境状况堪忧。

企业污染不容乐观。乡村企业污染源有两种类型,一是乡镇企业污染,二是城市转移产业带来的污染。乡村中主要存在着数量多、分布广、耗能高等资源开发型与初级加工型为主的污染型产业,加之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高污染、高耗能等企业的“污染下乡”几乎使广大农村原有的“诗意田园”风光变得“千疮百孔”,带来的工业污染让上万农民丧失了维持生存和养育后代所需的良好环境。

乡村旅游污染加剧。农耕文明是乡村区别于城市的独有基因,乡土味是乡村旅游的魅力所在。乡村旅游近些年来成为实现农民增收、乡村致富的主要方式。其中以“农家乐”最为典型,但是囿于乡村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在增收的同时也带来了污染的加剧。“农家乐”主打的是生态牌,主要位于风景优美的地区或者是近郊,由于前期规划的短视与不合理、资源运用的过度、后期监管的缺乏等因素,造成乡村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同时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使得原有的乡村乡貌遭到过多的商业化的改造,造成千村一面,乡村城市化,失去了本该追求的文化价值。过度的旅游承载,欠缺的环保设施,让众多乡村旅游陷入了“公地悲剧”之生态困境,也使得乡村生态环境成为其负外部性的承接者。

三、乡村文化复兴的本位回归

文化复兴在于有振兴空间、振兴主体以及振兴载体,这是振兴的本位。乡村公共空间的重塑、乡村主体的重聚以及生态环境的重建,是本位回归的最佳体现。

(一)重塑乡村公共空间

乡村公共空间的重塑在于乡村地理公共空间的重塑与乡村人文空间的重塑,在于人文情愫有依托,地理空间育人文,实现有温度有情怀的乡村公共空间建设,培育乡村文化发展的土壤。农耕文明的传承要由重表征发展向内涵挖掘转变,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举措,要重塑乡村公共空间,把文化的根留住。避免乡村在接受文化产业扶植发展的过程中失去文化本真的意蕴,转而继续造成文化真空和城市文明的“空中楼阁”。

规划与保护村落。城镇化进程是我国目前以及今后的一个主要发展趋势,乡村的故步自封与取而代之不利于城乡健康发展,规划应统一于城乡协调发展之中,实现各美其美。要将乡村规划建设纳入到城乡一体化规划之中、区域规划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应因地制宜,要尊重乡村地域特色,尽量避免破坏原有的空间格局和简单复制城市“现代公共空间”。针对目前乡村出现的空心村现象,在尊重乡村居民宅基地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可探索空心地带的资源整合利用,建设农家书屋、健身场等乡村公共空间场所,也可实现增绿,建设乡村公共绿地。要区别规划近郊乡村与远郊乡村,合理规划经济发达乡村与经济欠发达乡村,有序开发文化资源丰富乡村与文化资源相对欠缺乡村,优化配置乡村空间布局与乡村文化资源,形成城乡协调与乡村内部协调相统一,享受城市所带来的基础设施便利的基础上,要保留自己的历史与生态特色。

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乡村遗址。实施抢救性保护与文化价值挖掘相结合,处理好“传”与“承”的关系,保留相对完整的村落。“共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挖掘当地深厚的农耕文明底蕴。乡村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开发要与物质文化保护开发相结合,整合戏台、祠堂、文物古迹等,“场景式”的还原乡村历史、乡规民约、家风家规。从国家层面统筹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发展,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同时整合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在保护中得到更好的开发利用。

营造乡村居民精神公共空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村落形成的乡土文化、宗族文化、耕读文化,保护好历史记忆和人文精神,繁荣乡土文化。同时,合理建设一些与农户生活息息相关的休闲娱乐空间,使得农民在生产生活之余能够有空间开展娱乐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作为公共空间主体的意愿。农民是乡村公共空间的主体,只有尊重农民这一主体的空间意愿、需求,尊重农户的生产生活习惯,公共空间的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精神空间的营造要结合地域空间、文化空间元素,吸引农户广泛参与,满足不同公共空间主体的综合需求。

(二)重聚乡村主体

实现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文化复兴,要明确乡村常住居民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中的主体性地位。所谓乡村常住居民的主体性,就是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都有主导权、参与权、表达权、受益权和消费权等,主要包括经济主体性、文化主体性和政治主体性。④在实现乡村常住居民的经济主体性、文化主体性和政治主体性的过程中,要发挥好乡村常住居民中乡贤的作用,治理好村霸的恶行,协调好乡村常住居民与乡村转移人员、以基层政府为代表的政府、以智囊团为代表的社会和以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之间的关系(如图3.1)。

图3.1 乡村社会各主体关系图

提高乡村常住居民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首先要提高乡村常住居民的自为能力。一是文化自为能力。受城市文明与市场经济加之乡村渐趋衰败的影响,乡村居民对于本身文化失去自信,当前迫在眉睫的是提高乡村常住居民的文化反思和吸纳能力。要重构农耕文明生态体系,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提高乡村常住居民的文化素养。要从教育入手,特别是解决留守儿童贫困乡村地区的教育问题;通过农家书屋、文化下乡等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通过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打造互联网+乡村文化。二是经济自为能力。“产业兴旺”要有现代化的职业农民,探讨“三权分置”的政策背景下,运用市场化运作逻辑,构筑科学的培训体系,以发展文化产业为载体,实现乡村居民经济自为能力。产业的本质在于何种产品,文化产品与其生产决定了文化产业的性质。我国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在于乡村文化产品与文化产品的生产,乡村文化产业的振兴在于乡村文化产品的现代性生产。芬兰学者芮佳莉娜罗玛根据文化产业的组成要素,创立了该产业的金字塔模型⑤(如图3.2),稳固的金字塔的顶端为文化产业,底端则是经济、技术和艺术,这个三角支撑了文化产业。通过模型可以看到,文化产业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技术和艺术。我国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如此,乡村经济、乡村生产力与乡村文化是文化产业的三大决定性因素,而这三大因素的结合是置于农耕文明的背景之下的(如图3.3),进一步而言,乡村文化产业的振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于农耕文明生态的再认识。在所有的产业形态中,文化产业与农业有着高度的相似性。这种文化生产力不仅一般地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其上的文化制度系统,而且也与社会发展对文化的基本动力需求相一致。[5]

图3.2 文化产业的金字塔模型

图3.3 乡村文化产业与农耕文明双金字塔

其次要提高乡村常住居民的社会治理能力和协调能力。一要处理好居民与乡贤、村霸的关系。乡贤是乡村社会内部的精英,或在经济上或在文化声望上有一定的地位,乡贤在乡村社会有较高的号召力,可通过以乡贤为自治理中心,实现乡村居民的组织化,有利于解决公共事务。村霸是阻碍乡村振兴的毒瘤,应通过基层政府的力量,从乡村经济、宗族、法治等多方面入手,对村霸严厉打击,维护乡村合理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是要协调好乡村常住居民与乡村转移人员的关系。乡村转移人员对乡村普遍具有“乡愁”情怀,他们是走出乡村的精英,在文化血脉的一脉相承下,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吸引有能力有理想的乡村转移人员返乡创业,为乡村带来文化的交融、经济的复苏、社会的和谐。

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关键在人,主体在乡村常住居民,核心在于精英。政府层面要着力发展乡村智库建设。乡村智库是国家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智库的建设可以为乡村社会的发展安上“大脑”。一是要用整体性思维来建设乡村智库,实现国家智库与乡村智库的有机协调,各乡村智库的互通有无,实现增益互补。二是乡村智库的培育与引进。乡村本土的智库建设更贴合地方实际,要在乡村现有智力资源的基础上,提升智力资本。对招商引资过程中、社会组织下乡中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等引进的智力资源要合理开发利用。三是重视智库文化软实力的建设工作。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综合的振兴体系,乡村智库也经兼具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的作用,突出文化的思想引领作用,破除农耕文明文化惰性与封建的不利因素,弘扬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时代进步所需的内容,实现文化复兴,智力振兴。

(三)重建乡村环境

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最大的优势在于乡村生态,乡村文化复兴的根基也在于乡村生态。乡村文化生态系统的基础在于“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自然环境,人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了独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一方水土一方人”,交往过程中的文化、社会、政治等的形成构造了特有农耕文明生态系统。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⑥由此看来,在重建乡村环境中践行各方统筹与综合提升的乡村环境治理发展思路尤为重要。

保护乡村环境是一个综合性系统,要摒弃过去为了保护而保护的思维,要在保护中谋求发展,真正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行生态保护。在此理念指导下,“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建设破土而出。以“田园综合体”思维探索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综合目标,是实现乡村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田园综合体”的最大价值在于其生态价值,在于对农耕文明生态土壤的保护与发展。

让村民参与经营。以第一产业为基础,以第三产业为提升,实现第一第三产业协调发展。在打造田园综合体的同时,也构建社区共同体,完善基础设施与服务,为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产村相融提供更多途径,激发村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投入到建设之中。发展多元经营形式,拓宽多种增收渠道,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综合体的生产、经营中,实现产业发展、经济增收。

由于我国各乡村地区资源禀赋不同,并不是每一个地区都能够采用相同的发展方式。在乡村生态的保护上也应因地制宜,实现分类治理与合作治理相结合。首先区分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和工业生产污染等三类乡村污染源,分别运用乡村社区道德力量、市场力量与政府的监管机制,以党治带动市场与社会的力量,实现合作治理。其次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对乡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实施“厕所革命”,将乡村环卫事业纳入城市综合体系。最后强化事后监督,完善问责机制,通过环境政治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法律责任和环境道德责任,巩固乡村环境治理结果,改进乡村环境治理状况。

四、结语

随着中华民族的复兴,我们需要重构中华农耕文明与海洋文明的对话机制,实现文化自觉、确立文化自信、走向文化自强,在历史长河的维度中与全球化的定位中,实现本民族文化的复兴。中华民族文化的根在深耕了五千年的农耕文明中,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路在乡村振兴的乡村文化复兴之中,农耕文明通过“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努力,达到“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境界,最后实现“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阑珊处”的创新和超越。

注释:

①根据何艳玲2018年5月4日中国海洋大学演讲资料整理。

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是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制定的法规。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18年1月2日起实施。

③夏柱智,贺雪峰.《半工半耕与中国渐进城镇化模式》,《中国社会科学》[J].2017,(12).

④王春光.关于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问题的思考[J].社会发展研究,2018(1).

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于2017年11月20日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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