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 平
避讳,《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封建时代为了维护等级制度的尊严,说话写文章时遇到君主或尊亲的名字都不直接说出或写出。”简而言之,避讳就是指在讲话和作文时,对皇帝、长辈和圣人的名字不能直言、直书,而要采用其他的方法回避、讳言。
避讳产生于西周时期。那时,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内容的宗法制度、礼乐制度、分封制度正在形成,为了维护尊卑贵贱的社会等级制度,就产生了讳言君主、长辈、圣贤的名字以示敬畏和尊崇的习俗。孔子作《春秋》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公羊传·闵公元年》)。“尊者”指的是周天子和分封诸侯国的君主,“亲者”指的是自己的父亲和祖父,“贤者”指的是社会公认的德望崇高之人。一个人如果不懂得避讳,就是不讲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的无礼,就是对尊者、亲者、贤者的冒犯。
秦汉之际,国家大一统的政局已经形成,皇帝集权专制的制度得到巩固,避讳渐成一种习惯。比如,秦始皇名政,后人于是讳“政”及同音字“正”,将新年第一个月由“正月”改为“端月”,并将读音改为“征”[1]。这种习惯一直延续至今。唐宋时期,讳制更加繁多。宋人洪迈的《容斋三笔》在谈到当朝皇帝的庙讳时说:“本朝尚文之习大盛,故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遂有五十字。”这些需要避讳的字如果出现在了文章中,应试之人就可能因此而举不了士、做不了官。
元朝因系蒙古族人统治,加上皇帝之名多为蒙古语的译音,所以基本上没有避讳的要求。
明、清之际,统治者更是将避讳作为一种思想文化统治的方法进行了强化。清人周广业《经史避名汇考》“杂讳”章说:“明太祖(朱元璋)性多疑,每虑人侮己……以讳被戮者凡数十人。”清雍正、乾隆年间,避讳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并造成了大量的文字狱。比如雍正年间,某考官从《诗经》中选了“维民所止”四字作为科考的题目竟招来了杀身之祸,因为有人认为“维止”二字乃当朝皇帝雍正二字的下半部分,没有了上半部分,岂不是暗讽雍正没有头脑。
盛极必衰,避讳也一样。辛亥革命推翻了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后,延续了两千多年的避讳现象便随之终结(清末民初著名政治活动家、外交家唐绍仪为避末代皇帝溥仪的讳,曾改“仪”为“怡”。从此以后再无人避皇帝名讳了)。
改字法就是对应讳之字(甚至同音字),改写为其他的字。可细分为改人名、改地名、改官名、改书名、改物名、改年号等几种情况。
1.改人名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端言其过”“端平法度”“端直厚忠”等词句中的“端”字,本应写作“正”,但司马迁为了讳始皇的名,于是改写为“端”。
汉袭秦制,避讳更加多见。“邦君为两君之好”“何必去父母之邦”,本是儒家经典《论语》里的话,在汉石经残碑上,“邦”字却都写成了“国”。《尚书·虞书》有“万邦作乂”句,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上》引用该句时写为“万国作乂”。改“邦”为“国”的原因,也是为了避刘邦的讳[2]。西汉时,讳高祖之名的先河一开,自然也要讳其他皇帝的名了。比如为了讳武帝刘彻的名,时人便在史书中将西汉初年很有名的辩士蒯彻改写为“蒯通”。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甚至有人将避讳追溯到了古人:为避晋宣帝司马懿的讳,陈寿在《三国志》中把东汉时的并州刺史张懿改写为“张壹”;为避晋文帝司马昭的讳,有人竟把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王昭君改叫“王明君”,把汉人制作的《昭君》曲改为《明君》曲。受此影响,唐朝的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中有“千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的诗句,宋朝的王安石写了《明妃曲二首》。
唐朝时,讳皇帝的名几成惯例。如为了讳高祖李渊的名,曾有人把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写成“陶泉明”。史学家刘知己,字子玄,因为“己”字与后来的玄宗皇帝李隆基的“基”字音近,于是主动改名为“刘知玄”(到了清朝时,又因其字中的“玄”与康熙皇帝玄烨的“玄”相同,于是被改称为“刘子元”)。柳宗元《捕蛇者说》文中“以俟观人风者得焉”中的“人风”本该写作“民风”,但为了避太宗李世民的名讳,所以必须改为“人风”。宋朝时,避讳进一步扩大到了对自己父、祖的名。比如“唐宋八大家”中,苏洵的父亲、苏轼的祖父叫苏序,为避父讳,苏洵便改文章的序为“引”(今天的“引言”就是这样来的);为避祖讳,苏轼为他人作的序要写成作“叙”。
及至清朝,避讳更加繁多而且严苛,仅举一例即可说明问题。清初神韵说诗派的创始人王士禛,本来在康熙年间就去世了,谁知后人为避雍正(名“胤禛”)的讳,后人便将其名改写为“士正”,再后来乾隆又下令改写为“士祯”,总之不得写成王士禛的本名[3],封建帝王的霸道与专制由此可见。
附带说明:清朝几个皇帝的名,如玄烨(康熙)、胤禛(雍正)、颙琰(嘉庆)、旻宁(道光)、奕詝(咸丰)、载湉(光绪),之所以用字比较生僻,也有避免众人常用从而减少避讳这个考虑。
为了避讳,有人要改名,有人甚至要改姓。东汉时,为避明帝刘庄的讳,辞赋家庄忌便自改姓“严”;有人把已经死了的汉初名士庄光改叫“严光”(庄光字“子陵”。其在富春江上的隐居之地至今仍被人们称作“严子陵钓台”)[4]。甚至连史学家也不讲严谨为避讳而私改前人之姓。如班固将庄周(庄子)改写为“严周”,把楚庄王(“春秋五霸”之一)及更早的鲁庄公(《左传·曹刿论战》的主角)写成“楚严王”“鲁严公”,这是有史可查的。还有,北宋政治家文彦博(与王安石同代),其先人本姓敬,后晋时为避晋高祖石敬瑭的讳,曾祖父便取“敬”字的右边部分改姓为“文”。后汉时又恢复了祖姓“敬”。到了宋代,为了避太祖赵匡胤祖父赵敬的讳,其祖父于是再改姓“文”。文彦博的姓就是这样来的。这是一家历三朝而三改其姓的典型例子[5]。
避讳之风最严苛之时,哪怕与所讳之字音同、音近的字也要避忌使用,这就是“避嫌名”。如三国时吴大帝(孙权)为避太子“和”嫌名,改禾兴为“嘉兴”,宋高宗赵构嫌避与“构”同音的字达55个,康熙玄烨嫌避“弦、眩、晔”等字,雍正胤禛嫌避“真、祯、珍”等字。
2.改地名
南京,三国时叫“建业”,晋元帝司马睿为避晋愍帝司马邺的讳改名“建康”。清朝初年,为避康熙玄烨的讳,曾令各地将玄武门改叫“神武门”、玄武湖改叫“元武湖”。历史上,曾有地方为了避讳而数易其名。以现在河北省正定县为例:这一地区,汉高祖时置恒山郡,后来为避汉文帝刘恒的讳,改叫“常山”,北周时恢复原名叫“恒州”,唐穆宗李恒时再改称“镇州”,宋、明时又更名“真州”,清雍正胤禛时复改名“正定”,并沿用至今。
3.改官名
隋文帝杨坚为避父亲杨忠的讳,下令将“中书”一职改称为“内史”。唐朝时,高宗(李治)为避父亲(李世民)的讳,改“民部”为“户部”,其主官“民部尚书”也相应改称为“户部尚书”。出于自避其讳的需要,李治同时又改“治中”(州刺史的副职)一职为“司马”[6]——白居易《琵琶行》“江州司马青衫湿”中的“司马”就是这样来的。
4.改书名
唐玄宗时,司马贞和张守节两位学者为避太宗李世民的讳,在叙述《史记》的体例时,改“世家”为“系家”,称《世本》为《系本》。清代学者段玉裁在注释《说文解字》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史记》《汉书》《法言》《太元》叙,皆殿于末。”句中的“《太元》”本是指汉代辞赋家杨雄的《太玄》,改“玄”为“元”是为了避康熙(玄烨)的讳。
5.改物名
班固《汉书·张骞传》有这样一句话:“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学者晋灼对“饮器”一词解释为“虎子属也,或曰饮酒之器也”。隋唐时的颜师古不认同这一说法,他认为“饮器”并非“饮酒之器”,而是便溺之器(即今之尿壶),但为了避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的讳,便将晋灼释句中的“虎子”改写为“兽子”。出于同样的原因,编于唐代的《晋书》《隋书》《北史》中的人名、地名、官职名,也都是见“虎”就避,甚至把《诗经》中的“有力如虎”也改写成“有力如武”,把调兵遣将用的虎符改称为“兽符”。宋朝时,为避英宗赵曙的讳,朝廷下令将薯药改称“山药”,这个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6.改年号
《旧唐书·音乐志》载,唐朝时,为避中宗(李显)的讳,曾改高宗的“显庆”年号为“明庆”;为避玄宗(李隆基)的讳,曾改高宗的“永隆”年号为“永崇”。贞观、显庆年间修撰八史(《晋书》《梁书》《北齐书》等八部史书)时,为避高祖(李渊)之父李昞的讳,下令将前朝史书上用天干“丙”字纪年的都改写为“景”。宋朝时,为避仁宗赵祯的讳,还一度改唐朝的“贞观”年号为“真观”或“正观”。
空字法,就是将应讳之字空着不写。如对镇压过隋末农民起义军(瓦岗军)的王世充,唐人在撰写《隋书》时为避太宗(李世民)的讳,便将他写成“王 充”,“世”字空而不写。曾有浅学之人在抄写《隋书》时以为原写错误,将其连写成“王充”,犯了低级大错[7]。后人为了避免因空字而造成的误会,同时又达到避讳的目的,就把应讳之字写成“某”或“讳”,这样一标注,后人便知是避讳了。如《史记·孝文本纪》:“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句中的“某”是指汉景帝刘启。《宋史》:“永初元年八月,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句中的“讳”是指晋文帝刘义隆。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当朝皇帝汉安帝(刘祐)以及之前的光武帝(刘秀)、明帝(刘庄)、章帝(刘炟)共四代皇帝之名,都是以“上讳”二字表示,也不释其形、音、义[8](现在《说文解字》上的那些文字是后来的学者增补的)。
缺笔法,指的是不写所讳之字的最后一笔。《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载,唐高宗显庆五年(660)曾颁布诏书说,不能因为避讳而随意改字、缺笔,否则会造成史料的错讹混乱。据此可知,缺笔避讳法约起于唐初,将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字写成“卅”字便是例证[9]。南宋时,高宗绍兴八年(1138)刻印《世说新语》时也用这个方法避宋家皇帝之讳,“玄朗、弘毅、敬、匡胤、恒、桓”等字,皆缺末笔不写。清朝时,孔丘的“丘”字、雍正胤禛的“胤”字的最后一笔,都要缺笔。甚至连《康熙字典》收录的“玄”和“烨”两个字,也采取末笔不写且加注“御名”这个办法。
如上种种只为避讳需要而罔顾事实、随意改字的情况,显然是极不严肃的,曾给后人的阅读和理解造成很大的困难乃至错误。
避讳的类别主要有“国讳”和“家讳”两种。
“国讳”也叫圣讳、公讳,指的是对当朝甚至前朝皇帝的名,以及圣人孔子的名不能直书、不能直言。比如洪亮吉《治平篇》中“自此而元焉”中的“元”,就是为避当朝皇帝康熙玄烨的“玄”字改写的。
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孔子的地位不断上升,影响不断扩大。清朝时,孔子更是被帝王化、神圣化,其名“丘”字也上升为国讳必须回避。历史上,改地名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就是因此而产生的。金章宗时曾诏令:“如进士名有犯孔子讳者,避之。”清朝时,朝廷还要求“丘”姓之人必须在丘字旁边加个“耳朵”写成“邱”[10]——今天的“邱”姓就是这样来的。
“家讳”又叫私讳,指的是对自己父亲和祖父之名的回避。以司马迁为例,父亲叫司马谈,祖父叫司马僖。《史记》中,司马迁为避讳,便改“张孟谈”为“张孟同”、改“赵谈”为“赵同”、改“李谈”为“李同”、改“僖”字为“釐”字(见《魏公子列传》)。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同子参乘,袁丝变色。”何为“同子”?班固《汉书·司马迁传》作了解释:“赵谈也,与迁父同讳,故曰‘同子’。”据此,该句可译为:“(太监)赵谈陪坐在汉文帝的车上,袁丝于是勃然变色。”
有人查考过,杜甫诗中无“闲”字,韩愈文中无“益”字,欧阳修文中无“观”字,王安石著《字说》不收“盖”字,都是出于避家讳的考虑[11]。
家讳最严的时候,有人因此而辞官,有人因此而被剥夺了科考的资格。南朝刘宋时,萧长懋因祖父名承之,“承”与“丞”同音,于是不忍就任秘书丞一职。唐朝诗人李贺,因气盛言直而得罪了权贵,这些人便想方设法打压他,说他的父亲名晋,“晋”“进”同音,因此李贺应避家讳而不能参考进士。面对这种荒唐之说,韩愈气愤不已写了《讳辩》一文反唇相讥:“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可惜李贺终究不为权贵所容,还是未能参考进士,27岁就郁郁而死[12]。
避人家讳的礼俗很早就有了。《淮南子·齐俗训》说:“入其国者促其俗,入其家者避其讳。不犯禁而入,不迕逆而进。”明人叶子奇《草木子·杂制》说:“及入人家,皆先问其祖、父讳,然后接谈,冀无犯讳。”因入室不问讳而使主人尴尬的事史书上有不少的记载,最有名的是恒玄“闻‘温酒’而泪下”的故事:东晋时,桓玄(后来曾篡位当了三个月皇帝)初任太子洗马(官职名)时,朋友王忱前来祝贺,恒玄即设酒宴款待。由于王忱刚服了一种叫五石散的药,不能饮冷酒,便几次叫服侍者取温酒来。桓玄听后竟情不自禁地啜泣起来。王忱很奇怪,小心地问原因,桓玄才告诉他说:“犯我家讳,何预卿事。”——原来桓玄的父亲名“温”。
避讳是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种语言现象,其文化实质上乃是封建宗法思想、礼教观念和集权专制制度的反映,旨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尊严。
对今人而言,了解一些避讳方面的知识,除了可以为我们校勘古籍、鉴定版本提供依据和参考,还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封建专制制度和宗法礼教等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