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熹与程颢的仁说

2020-01-01 21:13王亚宝
武陵学刊 2020年2期

王亚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2488)

“仁”是宋代儒学中的关键概念。程颢在《识仁篇》中拈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说法,指出“识仁”是求道问学者在道德实践工夫中的第一要务。朱子亦认为“仁之为道”是“众善之源,百行之本”,孔门之教就在于使“学者汲汲于求仁”。当代学者在研究古代思想家时,一般会偏重于探讨“仁”在其本体论中的位置及其内涵,从各自的立场出发,理解论辩中双方的思想旨趣,并作优劣比较。譬如研究朱熹者,一般会依朱子所说,认为程颢对“仁”的理解是“说的太广”。但朱熹与程颢的出发点并不是基于纯粹的理论兴趣,表面上理论的扞格不入,其实可能是道德实践工夫路径的不同,并就做工夫时所面临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救弊。正如黄宗羲所说:“朱子得力于伊川,故于明道之学,未必尽其传也。”实际上,朱熹对明道之学并无深刻体察,他对“克己复礼”的强调,是由于程门后学诸如谢上蔡、游定夫、杨龟山等人对明道之学所受有偏、持论太高所做的救弊。因此,笔者尽可能避免理论立场先行,试图厘清朱熹与程颢义理论述背后的思想语境,探究二人在具体求仁工夫上的差异,体会其背后所蕴含的思想价值。

一、“仁者浑然与物同体”

程颢在《识仁篇》中指出: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订顽》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之而乐,亦不患不能守也。[1]17

在这段话中,程颢首先点明识仁即是把自己看成与万物息息相关的一个整体,这种体认,即是对“理”的识别,这个“理”就是“天理”在工夫上的体现。人能认识此理,便不会从“自家躯壳上起意”,个体便不再是自私的“小我”,不会将仁义礼智分别看待,不会只满足自身私欲而曲学媚世,而是把德性修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每种德行都缺一不可。人能将个体安置在万物之中,“浑然与物同体”“天地为一身”,即“能近取譬”,这就是“求仁之方”。

在这里,“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不是一个空悬的境界,它强调了应事接物时存一天理于心中的必要。对天理的体认反映在求仁上面的工夫就是“浑然与物同体”,正如刘宗周所言:“程子言识仁……先与识个大头脑所在,便好容易下功夫也。”[2]541这里所说“识个大头脑”其实就是工夫,只是这个“识”的工夫与具体下手着实处的工夫是合一的。所谓“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1]17中的“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不仅仅是境界,更是一种工夫。在程颢那里,境界跟工夫是不分的,一个人“能近取譬”实际上就已经进入到万物一体的境界,就是“得仁之体”[1]17。

识仁的关键在于认同人、物为一体,“一体”所指向的是人不能自绝于天地之外,人与身边的事物共同构成了天地整体,因此外在的事物是个体生命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求仁是在与事物打交道的过程中相互发明。“博施济众”是圣人的功用,是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工夫的极至,是万物一体境界的充盈。这种“功用”不仅仅是求仁过后自然而然显现出来的境界或气象,而且更是对工夫的内在要求与检验,所谓“然所治有所不及,此病不能济众也。推此以求,修己以安百姓,则为病可知。苟以为吾治已足,则便不是圣人”。因为圣人能体认万物一体,因此,在求仁工夫上每个人都要以此来要求自己,没有止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与“博施济众”或许存在“工夫”与“效用”的区别,然其旨归是一致的,二者都是在“与万物为一体”的工夫下进行的。如果不能体认万物一体,不能识认此理,便不能真正“能近取譬”,遑论“博施济众”?不仅如此,如果不能体认此理,推己及人则沦为一种道德规劝,成为强加在个体之上的外在的道德义务。如果能体认到万物与己一体,便能打破己物的对立,认识到个体生命意义的完满离不开万物一体的存在。正如程颢指出:“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与知焉,非不仁而何?世之忍心无恩者,其自弃亦若是而已。”[1]75己物对立不是天然形成的,是人自弃的结果,所谓“人与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耶”?在程颢看来,人与物天然是构成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以一种主客二分的态度对待它们。因此,如果能识仁,“推己及人”便成为个体往复于天地万物之间不得不做的事情,这样就不会将个体与他者隔开,而是将他者视为个体构建自己生命意义的内在动力,所谓:“仁者无对,放之东海而准,放之西海而准,放之南海而准,放之北海而准。医家言四体不仁,最能体仁之名也。”[1]120一个人不能通达地认识到“仁”的浑然一体,便会犹如医家所言“麻痹不仁”,自然也做不到“能近取譬”。推己及人的动力正是有“与万物为一体”之“仁之理”。

关于“浑然与物同体”之“体”,牟宗三先生认为应当作“一体”解,不做本体解[3];蒙培元先生则认为,万物一体不是从形体上说,而是从本体之“理”上说[4]。二者的解释虽然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阐释了“与物同体”的不同面向。实际上,在程颢这里,“一体”与“本体”是二而一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对仁的体认不可单纯地做一境界式的领悟,而应当作事实上的认知,所谓:“人与天地一物也,而人特自小之,何耶?”人与物的“一体”状态是仁的本来状态,不需要向外求索,刻意为之。所谓刻意为之,就是自私用智。不能体认“一体”是人自私用智的表现。张载的《订顽》篇则从另外的视角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了程颢的观点。程颢对《订顽》篇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订顽一篇,意极完备,乃仁之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订顽》篇对于“仁”的理解主要有两方面。

首先,揭示了人与万物存在的共同基石是乾坤。《订顽》篇指出:“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5]朱子曾指出:“若以乾坤而言,则万物同一父母矣。万物既同一父母,则吾体之所以为体者,岂非‘天地之塞’?吾性之所以为性者,岂非‘天地之帅’哉?古之君子,惟其见得道理真实如此,所以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推其所为,以至于能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而非意之也。”[6]1432-143阐明了人与万物有共同存在论意义上的本源。

其次,人与物都是二气五行所化生而成。人与万物的一体性通过“气”而落实了下来,人与物在构成性上获得了一致,所不同的只在于一通一塞。从所受之气看,人与万物自然是一体的。这种一体,不是在佛学真如本体上来看的,不是基于心,而是将儒家的传统伦理价值落实到气的一体性,是对现世的肯定,不需要通过对“有无”的双遣,不需要看空这个世界,就能实现对这个世界一体的把握。

如上所述,“万物为一体”的体认给“推己及人”的为仁之方奠定了基础:一方面,“推己及人”作为一种工夫在具体实践层面是可行的。因为人与物同体,个体的四端之心才能推己及人,实现其效果。另一方面,由于人与万物为一体,个体生命意义的不完满性便凸显出来。尽管在宋儒这里,人性是圆满自足的,但是扩充的必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要求人必须“推己及人”。如果有圣王之位,则须博施于众,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在不同位置上的生命意义,亦即董仲舒所言,实现人“大其贯承意之理”,“继善成性”,也就是“知仁道之在己而由之”[1]366。程颢以医学中肢体麻木无知觉做喻说明此理,指出:“医学以不识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在程颢看来,圣人之所以能至仁,便是能体认到“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1]74。

不仅如此,能识此理,实际上只须诚敬存之,方法上简单易行,学者只需守之即可。程颢指出:“诚者天之道,敬者人事之本,敬则诚。”[1]127在这里,“诚”与“敬”是互相发明的、互相涵摄的。“以诚敬存之”亦即孟子所说“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从“天之道”的角度来看,即不需要刻意追求一个敬,不应自私用智,不刻意追求“敬”所指向的“必有事焉而勿正”,只是物来而顺应,不刻意预期最终所达到的效果,不是把捉一个“心”去应对事物。所谓“诚则无不敬”,如果不诚而敬,则会导致“理之未得”;如果以真实无妄的心去看待“敬”,则仍然是物我相别,偏要额外穷索一个“理”来把捉外物,即是“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从“人事之本”的角度看,天道之“真实无妄”的诚必然落实在人事之“敬”上。“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只是敬也。敬则无间断”,“无间断”指的是不松懈,不松懈即不需要防检,所谓“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程颢又指出:“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仁也。不可曰以敬直内,以义方外。谓之敬义者,犹曰行仁义云耳,何直之有?所谓直也者,必有事而勿正心是也。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与物同矣。”[1]1174也即孟子所云:“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是基于人的自然情感,指向的是人天然与物浑然一体。“以敬直内,以义方外”就是“行仁义”,而自私用智的结果必然导致人与物的对立,无法实现人与物相互的通达。

因此,以“诚敬”守“仁之理”,实际上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一方面,一个人的诚敬工夫其实是不断加深其“识仁”的工夫,以真实无妄之心恭敬地应事接物,理解个体与他者是息息相关、浑然一体的;另一方面,识仁必然落实在诚敬中。对浑然一体的感知工夫,需要通过“诚敬”来不断落实,正如李景林所指出的:“敬以直内的内心修养,必落实为‘义以方外’的因物之宜,而达人己内外之一体相通,方可实现仁德。”[7]

那么又该如何以“诚敬”守之,才能体而乐之?程颢指出“心苟不懈”。问题在于如何使心不懈,如何做到当喜则喜,当恶则恶?

二、定心

在《定性书》中我们似乎得到了答案。程颢指出:“天地之心,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意味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天地之间惟一大化流行。在程颢这里,天理就是人的情欲之自然流行恰到好处,也即天理的自然流行,当春而春,当冬而冬,四时循环往复,行终始之道;人的喜怒哀乐如不能自然流行,不能当喜则喜,当怒则怒,则其喜怒哀乐皆迁于物,人之喜怒哀乐迁于物,则人将失去人之为人的本性。

程颢由此引出了他对人性的独特理解:不要在善恶对立的范畴内理解人之性善,善是对天理的自然体贴;人之情应物有感而生,然人性之为人性,在于能与物和洽,而不是将“己”与“物”对立,以所谓主客二分强加主宰万物,而是对万物进行恰如其分的安置,使物能得其所当。“君子之性所以贵也”,在于对万物恰如其分的安置过程中,不断扩充个体生命的格局,突破“小我”的局限,不断体会人与万物为一体,体会人的情欲之自然流行,不将不迎,无内外之分。在这一点上,圣人能做到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

在这里,程颢所讨论的实际上是“定心”的问题。“心苟不懈”所强调的是心不分内外,不存在一个遇事之前的“先在之心”能够诚敬,遇着事便松懈了;实际上强调的是就事上下工夫,所谓心事不分,即是功夫一贯处。心如何不懈,只是物各付物,不是自己存个心去把捉物。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这里的“当”字指物之所以然和所当然,即天理。“譬如明镜,好物来时,便见是好;恶物来时,便见是恶,镜何尝有好恶也。”[1]274即以物所蕴含的“天理”来理解物,恰如王阳明所云:“吾儒有个父子,还他以仁;有个君臣,还他以义。”[8]215在人与物打交道的过程中体会天理的流行,而不是对“仁义”作字面辨析,不刻意寻求字面意义的仁义。因此,这里的“镜子”也不同于佛学中的“观照”,不是悬置事物、打破对事物的执着、看空事物的意思;相反,是将“心”“性”纳入日常生活中,以天理加持,而且这个天理不是孤悬着的,而在一事一物中。在程颢看来,如果说佛学的心性是破除对事物的执着,而以理应之则是指与物在优哉悠哉的状态下体验“理”之乐趣,由体验“理”之乐进而除去“私”与“别”,达到对事物的通达认识。由此可见,程颢的“物来而顺应”背后有理作支撑。圣人因有“天理”在心中,不将外物视为与己对立之物,因此能“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如果能体认到天理的一贯性,此天理,在天,在人,在物一也;如不能体认,则不能将人与物的对立性消除掉,“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不可得而除也”[2]550。

由此可见,程颢的“定”与释氏的“定”不同。程颢的“定”即“止”的意思,所谓“知止而后有定”,指人在社会秩序上秉承各自的职守。“实有天理,顺之以理”,正如程颢所说:“艮其止,止其所也,八元有善而举之,四凶有罪而诛之,各止其所也。释氏只曰止,安知止乎?”这里的止就是天理所当然,所谓“善则理当喜,如五服自有一个次第以彰显之。恶则理当恶,彼自绝于理,故五刑五用,何尝容心喜怒于其间哉”?性是圆满自足的,没有内外之别。个体之所以有内外之别,是因为不能识别天理,处于“己”与“物”的对立中,不能体认天理的流行。

蒙文通指出:“定性书说本体,识仁篇说工夫。”[9]此语甚当。在《定性书》中,程颢通过对“性”的内外之别的泯除,达到对天理的体认:“第能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亦可见外诱不足为恶也。”一个人能体认天理,即能体认到万物一体,在具体下手处便不见得一丝一毫之凑泊,不需强用力而行之。由此可见,程颢对仁的论述,实际上是基于其天理观的,打破了“己”与“物”的对立,从而回归到正确的求仁之路。

三、天地以生物为心

对于程颢“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朱子认为此话“说的极好,只是说的太广,学者难入”。在朱子看来,“明道说话浑沦,然太高,学者难看”,“程门高弟,如谢上蔡、游定夫、杨龟山辈,下梢皆入禅学去。必是程先生当初说得高了,他们只卓见一截,少下面著实工夫,故流弊至此”,这一批评突出地体现在吕大临、游定夫等人身上。

在朱子看来,吕大临“专以同体说仁”,无论是克己复礼还是天下归仁,都可以归入个人的仁术中,容易滑入“想象恍惚”中,最重要的是缺乏具体的工夫检验,无法验证,即“非有修为效验之实”。而游定夫的“视人如己,视物如人”“人与物等”等说法则易使人陷入佛家的顿悟说,以为“非必积日累月而后可至,一日反本复常则万物一体”[10],不去做日积月累的工夫实践。

那么,朱子是如何看待仁的呢?在《克斋记》中,朱子指出:

盖仁也者,天地所以生物之心,而人物所得以为心者也。惟其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是以未发之前四德具焉,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统;已发之际四端着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而恻隐之心无所不通。此仁之体用所以涵育浑全,周流贯彻,专一心之妙,而为众善之长也。[6]16

就是说仁是天地生物之心背后的“理”,这个“理”的核心含义指向“生生不息”,所谓“仁流到那田地时,义处便成义,礼、智处便成礼、智。且如万物收藏,何尝休了,都有生意在里面。如谷种、桃仁、李仁之类,种着便生,不是死物,所以名之曰仁,见得都是生意”[11]113。

朱子又通过解释复卦来阐释仁的生生不息,朱子指出“复非天地之心,复则见天地之心”,不是在“一阳未复之前,已别有一截天地之心,漠然无生物之意;直到一阳之复,见其生生不穷,然后谓之仁也,如此,则体用乖离,首尾冲决”[6]31。朱子所彰显的恰恰是“仁”无时无刻不在,“若会看者能于此观之,则所见无非天地之心”,复卦所体现的不过是万物未生之时“天地之心昭然著见”,只是更加容易被人体认而已[12]。

人心禀受于天之生物之心,便是仁,发用出来便是爱,所谓“天地有大德曰生,人受天地之气而生,故此心必仁,仁则生矣”,正如程颐所说:“心譬如谷种,生之性便是仁也。”[1]184朱子赞同程颐所言,指出:“理便是性。缘里面有这爱之理,所以发出来无不爱。程子曰:‘心如谷种,其生之性,乃仁也。’生之性,便是‘爱之理’也。”[11]91这样,朱子便将仁的含义进一步引申,由“生之性”引发到“爱之理”。朱子又指出:“‘爱之理’即是‘心之德’,不是‘心之德’了,又别有个‘爱之理’。‘偏言’、‘专言’,亦不是两个仁。”[11]464在这里,“心之德”与“爱之理”是就体用而言的,二者不存在逻辑上的先后,不是先有心之德然后再有爱之理。爱所指向的是个体的恻隐之心,这就是朱子所说的“仁者,心之德,爱之理”。

在具体的求仁工夫上,朱子认为:“‘仁’字是虚,‘心’字是实。如水之必有冷,‘冷’字是虚,‘水’字是实。心之于仁,亦犹水之冷,火之热。学者须当于此心未发时加涵养之功,则所谓恻隐、羞恶、辞逊、是非发而必中。方其未发,此心之体寂然不动,无可分别,且只凭混沌养将去。若必察其所谓四者之端,则既思便是已发。”11[120]强调在心未发时注重涵养工夫。如何涵养此心?在朱子看来,心之存而不放不可能一劳永逸,它表现为一个不断涵养体验的过程,始终保持“发而必中”的方向。朱子认为:“只存此心,便是不放;不是将已纵出了底依旧收将转来。如‘七日来复’,终不是已往之阳,重新将来复生。旧底已自过去了,这里自然生出来。”[11]1411针对修养工夫,朱子提出了克己复礼的思想。

四、“克己复礼”

朱子《克斋记》云:“……然人有是身,则有耳目鼻口四肢之欲,而或不能无害夫仁,……求仁之要,亦曰去其所以害仁者而已。……于是乎有以拔其本、塞其源,克之克之而又克之,以至于一旦豁然欲尽而理纯,则其胸中之所存者,岂不粹然天地生物之心而蔼然其若春阳之温哉。”[6]16意思是说人不能无欲,有私欲则易害仁,所以在理欲之间,不是去欲,而是要克己私,以理胜欲。

在朱子看来,“克己”就是“胜己之私欲,礼是天理之节文”,一个人能胜己之私欲,同时复归于礼,则“事事皆天理,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13]133。因此“克己复礼”便是将人欲去除,回归天理,去除遮蔽,回归人本有的全德善心。所谓全德善心,不是从量上说而是就质上说的,此即王阳明所谓圣人只论成色,不论斤两:“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8]63

“既无私心,而好恶又皆当于理”即是“克己复礼”。这里的“克己”不能直接等同于“复礼”,但同时又不能把克己和复礼当作两截看。“克己”最终指向的是“复礼”,“复礼”是内在于“克己”的,是“克己”的明确工夫路径。在这个意义上,“克己”作为工夫就不会在具体下手时变成无头苍蝇,而是切实可行,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一个人如果仅仅只胜己之私欲,也有可能“好恶不当于理”,因此必须复礼,这样才有下手着实处,“克己”与“复礼”才能融洽无间。“克己复礼为仁,与可以为仁矣之为,如谓之相似”,就是说仁、礼不是二物,符合天理节文的复礼则为仁,复礼便是归仁。

克己工夫于日用之间无有间隙。克己复礼关乎人的性情,能克人之私欲恢复天理,则性情之德自然完备。因为天理大化流行,无时无刻不在,所以必须在视听言动处,于日用之间无有间隙处下手做工夫,如果有一丝一毫的间断,则是“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朱子指出:“东坡说思无邪有数语极好,才有思,便有邪,无思时,又只如死灰。却要得无思时不如死灰,有思时却不邪。”[11]1453如何有思无邪?在无思时使心不像死灰一般,便是克己的工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能礼便是仁。朱子在此强调的还是一个人贵在于去人欲处体察人心。“求仁者,盖去害仁,人欲害仁”,所以礼的功用在于去人欲,非谓行礼即为仁,恰如朱子所说:“且如坐当如尸,立当如齐,此礼也。坐而倨傲,立而跛倚,此己私也。克去己私,则不倨傲不跛倚,然必使之如尸如齐,方合礼也。”[11]1452意思是一人能坐如钟、立如齐,这是礼,可是这个礼背后有天理作支撑,并不是由外在的仪式来规范一个人的言行举止,而是指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发自内心,这个内心即是天理且归于仁。

因此,朱子才将“仁”与“仁之功用”加以区分。一个人或许能实现仁之功用,但未必是仁者。管仲“虽未得为仁人,而利泽及人,则有仁之功也”[13]154,突出了“克己复礼”的向内层面,强调一个人内在的“仁”。一个人外在的事功以及所产生的“仁之功用”并不一定指向这个个体是“仁者”。可见,朱子用“克己复礼”来鉴定仁,强调只有革尽人欲,才能复尽天理。在朱子这里,仁是没有掺杂一丝一毫人之私欲的,是极其纯粹的,是完全复归于礼的。礼不仅仅是外在的约束,也变成了心之全德。“天理”“人欲”处在剑拔弩张的状态时,只有“克己复礼”才能实现天理,不至于滑入流俗,可谓“壁立万仞,只争一线”。

总之,朱子的“克己复礼”所强调的是在心上做工夫。朱子针对吕与叔“从己物对处克”做工夫,指出:“夫子说底,是说未与物对时,若与物对时方克他,却是自家己倒了几多。所谓己,只是自家心上不合理底便是,不待与物对方是。”[11]1452这里明确指出“克己”是就心上不合天理处下手做工夫,而不需等待与物接洽时,所谓“物我亦是己,私欲亦是己,吕与叔作克己铭,只说得一边”。吕与叔的《克己铭》是在程颢“识仁”的指点下所作,在朱子看来,由程颢所启之“与物同体”一说其实仍然是囿于己物的对立,而不能获得对“仁”的真正认识。所谓“体认己物同体,可以见仁之无不爱矣,而非仁之所以为体之真也”[6]3279。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视听言动干物何事”是就已发未发上说的,不是就与物接和独处时所言,也不是说视听言动与物毫无关系。

五、“格物”与“克己复礼”

事实上,视听言动必然依赖于物。因此,“克己复礼”对于修养工夫而言,不是仅仅独坐陋室而冥想所能获得的,是需要在格物中进行的,这就突破了“与物同体”所造成的弊端即“认物为己”,无“警切之功”。“格物”与“克己复礼”的互相发明也避免了以“知觉”论仁的流弊,即因“张皇迫躁”所造成的“认欲为理”[6]3279。

朱子说:“惟其徒有是物,而不能察于吾之所以行乎其间者,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是以无以致其克复之功,而物之诱于外者,得以夺乎天理之本然也。”[11]287在具体下手处,只有即物穷理才能不断推致克己复礼的工夫,也就是说克己复礼要在格物致知中进行,所谓“今不即物以穷其原,而徒恶物之诱乎己,乃欲一切扞而去之,则是必闭口枵腹,然后可以得饮食之正,绝灭种类然后可以全夫妇之别也。是虽异端无君无父之教,有不能充其说者,况乎圣人大中至正之道,而得以此乱之哉”[11]287。就是说,格物一方面不能超绝外物,另一方面不可认外物为恶、为诱惑,要“即物以求原,不能恶物诱己”。在朱子这里,格物就是无对,“即物”不是与物处于主客对立之中,而是要理解事物本身所蕴含的道理。如何在与物的互动中成就自身,体认天理才是为学之径。只有在格物穷理中体认天理人欲之分,才能推进克己复礼的工夫[14]。因此,打破“己”与“物”对立的关键不仅在于穷理,更在于对“己私”的克服。

可见,朱子的格物,是切己之格,是在心上做工夫,不是向外做功夫。正如钱穆所说:“徒务于致知格物,而不知于心性根源求端绪,以为推致,唯朱子格物之教,则不得以向外讥之。”[15]

从格物致知的角度来看,克己复礼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推致往外扩充的过程,是必须“察于吾之所以行乎其间者”,在与物打交道的过程中体会天理的大化流行,而不是一个与外界事物不相关的自我禅修,人欲之私的形成是内在于物而不是独立物外的。因此,只有在不断的格物中,才能推致克复之工夫。在心上做工夫,不是闭门造车,把道德修养诉诸于一个与世隔绝的境域,而是要在具体的格物中涵养性情。

因此,从克己复礼的角度来看格物,格物就不是单向度地一味追求所谓的道德或知识,而是在即物中,打破对立、去除己私、体察天理,这就是在事上理会、时刻提撕本心;在格物中提撕克己复礼之心,不是等私意来而拒之,而是将自我全然融入天理中。因此,只有将自我的一言一行、视听言动全部纳入礼中,才能体察天理的流行,才是真正体认天地生物之心,而非执有为无、执动为静。在这个意义上,格物与克己、穷理与复礼,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克己复礼”是就心上说的,而“即物穷理”是就心做工夫时所处的境域说的。这个境域随着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不断地扩充,且在不断的扩充中克之又克。“克己复礼”与“格物致知”最终的目的都是天理流行、人欲尽去,所谓“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也”。“全体大用无不明”就是“天理流行处”,且二者统摄在天理之下,其旨趣与归途就是为了实现道。

综上所述,程颢针对“防检”“求索”等工夫问题,指出不能将礼做单纯的外在规范来理解并由此达到对仁的认识:必先“识个大头脑所在”,体认“与万物为一体”是先行于其他工夫的,“与万物为一体”又是熔铸在“推己及人”的行动里的。这是一种“以天德修天位”的方式,呈现“高明”之态。在朱子看来,仁者可以与万物同体,但是这个“同体”仍然是效验,“与万物同体”不是下手着实处,而要从视听言动等切己处做起;不是徒念“博施济众”,而是“克己复礼”。“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具有“警切”之功,是一种砥砺前行的圣徒之行,呈现“沉潜”之态。尽管二者在理论形态上或有“高明”“沉潜”之分,但在工夫救弊上,旨趣却是一致的。

程颢没有对“推己及人”所推是“己之私欲”还是合乎“当然之理”的公欲作明确区分。诚然,在程颢看来,“推己及人”所推的当然是合乎圣人之理。因为本心一旦认得此理,便是活脱脱明白彻底的道理。自然而合理即为天理,这里的自然是合乎逻辑的自然,而没有考虑其在具体的道德实践工夫意义上的可行性,这种可行性如何开显出来到了王阳明那里才得到了较为圆满的解决。朱子的“克己复礼”则是针对程颢这一含混之处以及其后学所持论太高所作的救弊。

总而言之,朱子和程颢的“仁”说,都是针对具体的工夫问题而发,虽源于不同的哲学系统,但其旨趣都是为了更好的践履笃行,因此,在具体的求仁工夫上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路径,都是为求道者所学,正如王阳明所说:“其所学者或有不同,而要皆不失为圣人之徒……使若由、赐之殊科焉,则可矣,而遂摒放废斥,若碔砆之与美玉,则岂不过甚矣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