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整治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9-12-27 02:57曹玉强王红梅
农业知识 2019年23期
关键词:兽药整治专项

文/ 曹玉强 王红梅

山东省平原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六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农产品的消费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1.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题教育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系列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3个乡镇定量抽检蔬菜样品78个,由局质监信息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全县范围内抽取样品;要求各乡镇监管站检测室定性检测蔬菜样品不少于600个。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及包装、标签管理,不得将不同农药产品混合或联体包装销售,误导农民用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惩重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犯罪分子。

2.开展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配合省里开展禽蛋兽药残留监督抽查。二是加强蛋禽用兽药质量监管,开展蛋禽用善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筛查兽药非法添加成分,查封扣押不合格禽蛋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企业和假劣兽药。三是加强安全用药培训指导,开展用药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户)质量安全主体意识,督促落实蛋禽用药要求和休药期制度,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做好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的宣传和指导。

3.开展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有关部委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加大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加大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力度,因地制宜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活动,大力普及绿色防控技术和规范用药知识,让养殖户牢固树立科学用药量安全意识。

4.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整治区域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宰户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窝点。二是集中清理整治全县猪肉市场,凡经营非定点场未经检疫、检验的“白条肉”,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经营销售病死肉、病害肉、注水肉的,追究源头,依法严惩,需要移交的坚决交有关部门严格处理;加强对进入本县销售的区外屠宰企业屠宰的生猪产品的监管。

5.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肥料、种子等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山东省已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采取巡查、复查和抽查的方式,对生产主体进行动态管理,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对企业和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查处养分含量与登记产品不符、无(冒用、过期)登记证生产、违反肥料包装标示的有关规定 、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对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检查率要达到100%以上,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资质、档案和备案,严查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种子或不按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行为,全面检查种子经营门店的经营档案、台账等是否齐全和规范,全面排查辖区内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检查是否有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和已退出品种仍推广销售,应该登记而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广告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一是打造王杲铺镇、坊子乡两家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机构,整改提升机构软硬件设施、设备,强化乡镇监管机构建设,为全县其他11个乡镇的监管机构树立标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发挥基层监管人员作用。三是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四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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