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共同制订的《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主要内容包括保障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正常传输、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管控、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互联共享管理、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中断通知报告制度、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数据安全防护水平等等。
为推动意见落实,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将推动制定电子商务和快递数据采集、传输、使用、共享、安全风险防范等相关标准,提高电子商务和快递数据互联共享效率,保障数据安全;依法加强监管,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优化电子商务与快递业监管,客观评估数据互联共享状况,加强行业监测分析,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化解纠纷,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就数据互联共享发生纠纷,并可能引发市场风险的,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可采取约谈等方式,协调处理相关纠纷,并视情况将相关处理情况向社会公示。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6月30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总条目1108条,相比之前版本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其中包括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据悉,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土地等优惠待遇。
6月12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对《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等进行审议。会议指出,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对于维护快递市场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要督促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使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快件箱设置,加强规范管理,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提升服务质量;要衔接好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三项制度,守牢安全底线,促进快递末端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智能快件箱已成为快递业智能化链条在末端的重要实现方式,为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国家邮政局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工作,为《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出台奠定基础。
6月2 4日,《物流术语》国家标准修订启动工作会议在京召开。随着行业快
速发展,2001年4月首次发布的《物流术语》(GB/T 18354)国家标准此前曾进行过一次调整,此次为第三次修订,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研制并报批。作为标准的主要执笔人,北京物资学院副校长何明珂在会上介绍了标准的主体框架、制修订思路、工作计划等,与会专家对标准的修订给出许多建设性的建议,会上组成了起草组,明确了各组的分工、进度安排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崔忠付表示,标准在修订中要把握好物流与供应链的关系,物流与相关产业的关系,物流与行业的关系等,本次标准的修订要把握好一个基本的原则:既有术语主要还是修订完善,删除不再适用的,新增术语要建立在基础性、通用性原则上进行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