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凯,何建瑞,林晓清
(中共瑞安市委党校,浙江 瑞安 32520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要求,明确描绘出现代化农村的发展前景[1]。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展“三农”工作思路,创新“三农”工作载体,积极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地方特点的“三农”科学发展之路。建设“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创新。2006年1月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战略构想,并于12月19日在温州瑞安全省现场会上指出,“三位一体”是生产、供销、信用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又是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更是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是联系工农、沟通城乡的桥梁和纽带。
“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探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期盼,是一种成本最低、功能最佳的组织创新[2]。近年来,“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正处于积极实践与探索中,学者从概念、具体内容及实践角度对这一体系建设进行了研究。在概念上,胡振华等从发端和整合两个维度分析“三位一体”农协的动力作用机制,同时依据“三位一体”农协运作实践论述两种动力驱动的不同路径选择[3];在具体内容上,胡振华等通过深入讨论“三位一体”农协中影响融资与信贷的信用担保体系,解析成功的信用担保体系模式,为“三位一体”农协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提供可行性方案[4];在实践角度上,陈国胜基于对浙江省温州市的调研情况,指出“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尊重农民意愿,破除部门利益,夯实发展基础,从而进一步提出实现“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的对策[5]。全面建设“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和内在要求,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的深化,不仅有利于推进农村发展的各项改革,更是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寻求自身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1)完善“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因地制宜推进“三位一体”模式。一是全面构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体系。截至2017年底,在市本级、11个县(市、区)及134个乡镇(涉农街道)全部组建“农合联”。市、县“农合联”与同级供销社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并设立“农合联”专职副主任。乡镇(街道)“农合联”的职能与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融合在一起,根据实际设立农信部、供销部、技术推广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站、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等,开展农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二是发展多种适合当地实际的“三位一体”模式。苍南县桥墩镇建立以基层供销社主导的“三位一体”模式,创办桥墩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体,下设一处三部(秘书处、农信部、供销部、技术推广部)。同时,基层供销社成立农产品展销展示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培训中心、资金互助会、电子商务部等组织,促进生产、销售、资金保障等资源的融合,实现合作经济组织的共赢发展。瑞安市建立专业合作社主导的“三位一体”模式,温州市瓯海区培育龙头企业主导的“三位一体”模式,文成县建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主导的“三位一体”模式。苍南县及温州市瓯海区、洞头区等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农产品批发市场、银农合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导的“三位一体”模式。
(2)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产销体系。一是提升传统流通体系,推动农产品购销业务。截至2017年底,建成瑞安农贸城、苍南浙闽副食品批发市场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个,各类经营服务综合体100家,展示(展销)中心11个;发展连锁企业39家,配送中心29个,连锁门店2 195个;乡、村经营服务网络乡镇覆盖率达100%、行政村覆盖率80%以上,供销合作社传统流通体系得到全面改造和提升。二是建设特色交易市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各县(市、区)立足本土农产品优势,以现代物流业为依托,打造特色交易市场,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温州市瓯海区丽岙投资兴建“温州花城”,总投资达5亿元,是一个以花卉产业为核心,集花卉交易、餐饮娱乐、商业休闲、观光旅游和活动展览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市场。另据实地调研,瑞安市上绿花椰菜交易市场建有先进蔬菜预冷设施,向各地客商提供物流、食宿等一条龙服务。截至2017年底,已与全国14个省(市)市场建立稳定购销关系,惠及周边66.67km2园区农户,实现年交易额4.2亿元,已形成集技术、种植、防治、销售为一体的规模化无害农产品产业,通过“抱团销售”,花菜批发价由0.25~0.75元/kg提高到1~1.5元/kg,带动4 000多农户增收。三是推行多种销售模式,丰富农产品经营方式。瑞安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社+公司+农户+市场”企业化营销模式,为企事业单位、超市提供精品蔬菜配送服务,2017年全年配送业务额1 500万元,外销业务额1 000万元。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出资成立瓯海供销超市有限公司,开办“老供销”便民超市,自建2 000m2物流配送中心,通过大力打造“百村百店百站”工程,截至2017年底,以自办和加盟方式开办“老供销”超市105家,覆盖全区80%的村,业务涵盖“商超+基础金融业务+巡诊医生+社保结算+电商+其他”,货品配送率超过80%以上。供销“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发展示范区项目已在瑞安落地,将打造农村电商产业集群,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四是打响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瑞安创建了全省首个县级区域性农产品公共品牌——“瑞安农产”,委托高校统一品牌视觉形象设计,推动合作社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质量、统一商品包装,并落实农产品质量检测追溯制度。经走访瑞安市马屿镇为农服务中心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瑞安农产”已开设7家品牌体验店吸纳24家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加盟,整合农产品近200种,统一打响品牌,拓展销售市场。“万科农业”的蔬菜已走进杭州、上海等十几个城市市场,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所属的温州万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广东润蕊贸易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协议,向香港地区供应番茄、芹菜、花椰菜等优质蔬菜,瑞安本地农产品已上香港人的餐桌。文成县二源绿色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邱老汉”品牌,入选“2016中国百强农产品好品牌”。
(3)多方位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一是创新发展农村资金互助会。截至2017年底,温州市农村资金互助会60家,会员4.11万户,入会金3.02亿元,吸收互助金2.53亿元;2017年发放互助金4 505笔计6.84亿元,历年累计发放互助金19 549万笔计30.5亿元。二是强化提升农信担保服务。不断完善和健全农信担保服务网络,创新担保措施,扩大担保规模和服务范围。2017年温州市9家农信担保公司共发放1 753笔计4.5亿元,累计10 873笔计38亿元,累计担保扶持1万多户次,累计担保金额38.6亿元,有力支持了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养殖农户的创业创新,助推解决农业小微贷款难题。三是促进银农合作,助推金融支农。温州市合作供销社与温州市农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截至2017年底,已获得100亿元授信,联合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对774家专业合作社进行评信和用信工作;支持农商行深耕细作,创新开展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和薄弱村优惠利率融资贷款业务;发动其他商业银行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试点推出面向“农合联”会员的“供销一卡通”“三农贷”“福农卡”等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发展。四是开展农产品保险互助。经走访瑞安市马屿镇为农服务中心了解到,温州市最早成立的瑞安市兴民保险互助社,开办农产品保险、农产品货运保险和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三大险种,已陆续为132.2hm2大棚番茄投保冻害保险,保费162元/hm2,最高赔付额1 200元。
(4)搭建多层次功能性服务平台。一是搭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截至2017年底,已建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个(其中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个),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农产品储运销售及金融、电商、废弃包装物回收等社会化服务。二是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主要服务内容是农村集体闲散资产的再交易,包括土地流转,村集体物权产权,林业资源等,主要功能是盘活村集体闲散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利用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信息,让更多农民知晓农村闲散资产,通过交易增加收入。截至2017年底,瑞安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52宗,交易金额达503.5万元,其中,农村物业42宗,交易金额455万元;土地流转10宗,48.5万元;土地流转面积约115.3km2。三是搭建现代农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为满足越来越多的农民对农业创业创新的需要,2014年瑞安率先开展筹备工作,2016年正式注册成立瑞安农业创业创新孵化园“草根工社”,围绕创业孵化平台、创业服务体系、示范基地、人才服务等积极探索,成功孵化瑞安市鸿丰农资有限公司等企业,同时也锻炼培养出雷大峰、潘孝雷、林志寅等新型农业人才。经走访瑞安市马屿镇为农服务中心了解到,“草根工社”为初创者提供工商注册、财务代理、农业科技、农业金融保险、农产品检测、电商服务、产品展示等服务,建成孵化面积4 796m2,入驻团队和涉农企业41家,签约导师21人,与浙江省农科院蔬菜所、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2017年“草根工社”成为省级“星创天地”。
(5)加强政策保障,发展党建引领作用。温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温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进一步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1〕174号)、 《关于深化“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温委办发〔2014〕23号)等文件,将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列为温州市委重点改革项目之一,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与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融合,共同推进改革。自2012年以来,温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2〕101号)、《温州市农村资金互助会管理办法(暂行)》《温州市农村信用合作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积极稳妥发展农村互助合作金融,创新发展互助组织,提升信用合作服务,为农民合作组织拓展信用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系列综合改革政策,为深化“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瑞安设立农村组织与制度改革创新(“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建设)研究基地,与专家学者建立研究交流平台,重点围绕“三位一体”农民合作体系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创新、培训、宣传等多方位合作。此外,重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瑞安马屿镇、东山街道等实施以“支部建在合作社上”为核心的农(渔)业产业链党建,通过党员示范引领,实现党建帮扶、帮带、帮富。经走访瑞安市供销合作社了解到,马屿镇率先建立镇级农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农业产业联盟党总支、合作社党支部,全面形成“农业产业联盟党总支+合作社党支部”“支部+农户”的现代农业新型党建模式;瑞安市东山街道率先开展渔业产业链党建,涵盖海洋捕捞、水产品加工、水产品销售等领域企业60多家、党员227人,打造“蓝海飘红”产业链党建示范品牌。
经过10多年的实践,温州“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成效显著,为乡村振兴发展积累了经验,但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涉农人才缺乏,“新农人”培养力度有待加大。近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对新型农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直非常重视,如瑞安“草根工社”等人才培养平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相对于温州全市农村农业发展的需求,培养力度还远远不够。总体上看,在岗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乡镇农技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多数专业合作社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会管理、懂技术、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农业人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不高,观念比较落后,合作共赢意识不强,其整体素质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2)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信用合作机制有待完善。温州虽然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亟待解决。合作社自己创办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作为一种地方信用创新,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开展信用合作的适用依据不充分,金融创新政策保障滞后,相关金融部门因行业法规限制,无法与“农合联”或合作社融为一体。另外,农村资金互助会五年发展后的风险隐患累积,存在较大的风险,亟待厘清加以解决。
(3)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涉农营商环境有待改善。当前各涉农职能、涉农资金分散在温州全市各条线上相关部门,对这些职能、资金进行整合,并督促部门自觉与“农合联”形成良好互动,有赖于上级各条线上相关部门的职能转变,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必然涉及产业政策、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制度的突破,在现有体制下推进改革,仍有许多体制机制有待突破,涉农营商环境有待改善。
(4)农产品生产品牌意识不强,产供销网络尚不稳固。目前,农业生产方式滞后,仍是靠天吃饭,生产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农产品深加工不足,缺乏农产品品牌与知名商标;运用现代营销手段不够,尚未形成强大的产供销网络体系,运用企业App、小程序等电商配送线上线下整合不够。
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核心是要通过农民合作制度创新、治理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理念,以写入组织章程等方式,明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要在各级“农合联”会员大会代表、理事会成员中占大多数,打造“农有、农治、农享”的“农合联”;建立实施“议行合一”制度,出台理事会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将“农合联”考绩权交给农民,在机制上确保诉求由农民提出、决策由农民作出、成效由农民评出;整合基层供销社、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等资源,按照“三位一体,服务三农”要求打造一批区域性现代化涉农服务综合体,为农户提供零距离的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有效解决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难题。
市场供销是农民最关注的问题,也是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实依靠。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关键要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引领,遵循市场规律,利用“农合联”平台整合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供销资源,在产销对接上发力,打通供销新渠道;顺应“品牌+”“互联网+”“现代物流+”新趋势,立足本土特色农业产业优势,大力推广“特色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公共品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在供给端推动优势农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生产技术,在营销端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品牌,将产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支持鼓励专业电商、涉农金融机构、龙头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利用各自资源优势搭建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根据农业生产布局打造一批区域集散中心,特别是建设对外贸易的特色交易市场,变当地农业经纪人在外跑市场为外地经纪人驻点跑市场,进一步提速农产品流通效率。
农村实用人才是深入实践“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关键因素,是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建立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制度,大力培养更多会种地、善经营、懂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解决农村实用人才短缺的现状,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三农”工作干部的培养,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鼓励各种人才到乡村挂职、兼职、离岗创业,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村干部“三农”教育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通过提高待遇、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等措施,把农村各级各类人才稳定好、利用好。
当前现代农业逐渐朝着科技化、规模化发展,农业产业升级急需资本投入,但因为投入大、抗风险能力弱、资金回笼慢、回报率低等原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重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壮大。为此,要大力引导各级“农合联”、金融机构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深化信用合作,开展从商业银行联保联贷、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到农业保险、信用担保的多层次、多元化服务,实现金融精准有效服务。此外,在有效发挥农民合作基金、农信担保基金作用的同时,鼓励市镇“农合联”与属地农行、农商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信用战略合作,并以银农授信为契机,牵头各合作银行开展信用合作社、信用户评定。一方面鼓励、引导更多条件成熟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会)、农村保险互助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另一方面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在税费、资金、宣传等方面提供充分支持,为其稳定、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借鉴银农授信经验,在市镇“农合联”会员单位、产业联盟、示范专业合作社内部推广开展以互联互保为主要内容的内部信用合作,并加强信用评定结果应用,缓解农民融资难问题。
有机整合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村基础设施服务、农业通讯服务、农业资金服务、农业相关政策与法律知识服务、农村组织及经济管理服务等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为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提供保障。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在温州全市范围内建立以村级服务站点为基础,以点带面形成区域性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实现涉农公共服务一体化,以提供更为有利、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断优化涉农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