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泰《史记解诂·五帝本纪》校读札记

2019-12-27 03:21:54
文教资料 2019年35期
关键词:索隐金玉吴氏

王 慧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史记解诂》,近代学者吴国泰著,共四册,所据为翻刻殿本《史记》。在该书序言中,吴氏首引王念孙之言“训诂之旨存乎声音”,阐明治学中通假借的重要性。他认为诸史之中惟《史记》最古,包罗既富方宏,惟文义奥衍,字多通假。古注三家,训释固多善言,然漏意误解亦不免焉。出于“使古人立言之意终不致隐沈而不克彰,而世之学者亦得有所因循,俾不致贻扪钥扣盘之讥”的想法,吴氏乃作此书,“为之晦者显之,窒者通之,叚者正之,三家误解者纠之,书中夺讹及前人所不能解者斟补而宣明之”,增补订正了《史记》及三家注中的错讹难解之处。

《史记解诂》从训诂学的角度对《史记》全书词义进行了探讨,其中不乏一些有益的结论,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如吴国泰之女吴熏《显晦通窒正假纠偏——〈史记解诂〉述略》一文提到的“部分主观推断缺乏旁证,有些地方似乎过于讲假借而忽略了词义的引申”等问题。下面,本文仅以《史记解诂·五帝本纪》为例,对其中19处条目提出讨论。

一、校勘有缺

1.幼而徇齐。

《索隐》:“《孔子家语》及《大戴礼》并作‘叡齐’,太史公采《大戴礼》而为此纪,今彼文无作‘徇’者。《史记》旧本亦有作‘浚齐’。 盖古字假借‘徇’为‘浚’,浚,深也。 ”

国泰按:“《索隐》以‘徇’为‘浚’之借字者,是也。 惟训‘浚’为深则非。盖深沉有城府者,以言人之老恤也。人当幼时,何取于此! 盖‘浚’者,‘叡’字之借也……《赵世家》‘聪明徇智之所居也’,《赵策》‘徇’作‘叡’,更足以证浚当为叡矣。《说文》:‘叡,深明也。’引伸训明。齐训齐肃,旧解以为疾者,非也。盖聪明之人,每多轻佻,惟帝不然,独能聪明而齐肃,故曰徇齐。”

按:吴国泰认同《索隐》“以‘徇’为‘浚’之借字”的观点,进一步提出“浚”为“叡”的借字,引申训明。然而此处存在讹字,“幼而徇齐”当作“幼而侚齐”。《史记》新修订本校勘记:“张文虎《札记》卷一:‘“徇”,《群书治要》、《说文系传》引并作“侚”,与《集解》训疾义合。然如《索隐》所云,则相承作“徇”久矣。’按:张说是。敦煌本S.388号《字样》:‘徇,行示。侚,疾也。即《史记》幼而侚齐字。 ’”《说文·人部》:“侚,疾也。 ”《释文》:“徇,本又作侚。”另,吴国泰据《索隐》“徇,齐,皆德也。《书》曰‘聪明齐圣’,《左传》曰‘子虽齐圣’,谓圣德齐肃也”认为“齐训齐肃,旧解以为疾者,非也。”《诗·小雅·小宛》:“人之齐圣,饮酒温克。”王引之《经义述闻》:“齐者,知虑之敏也。”《尔雅·释诂下》:“齐,疾也。 ”故“侚、齐”意同,《集解》“徇,疾;齐,速也。言圣德幼而疾速也”的解释最为合适。

二、假借有误

1.载时以象天。

国泰按:“载者,则之借字。 《诗·墉风·载驰》笺:‘载之言则也。’则者,法也。谓法四时以象天道也。”

按:“载”非为则之借字。《史记》原文:“帝颛顼高阳者……养材以任地,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絜诚以祭祀。”据文例,“载”当为动词。《载驰》中“载”是语助词,此处当依《索隐》释为“行”,言行四时以象天。

2.帝喾溉执中而徧天下。

国泰按:“漑者,槪之借字。槪者,量也。槪量犹权衡也。槪量执中者,言权衡事物能用中道,而徧及于天下也。”

按:“溉”当解为“既”,“徧”当解为“辩”,吴氏说误。 吴氏解“溉”与“徧”字同洪颐煊《读书丛录》。《读书丛录》卷十七①“漑执中”条:“颐煊案:漑古通作槪字。槪,平也。言平执中以徧及于天下。”

《集解》引徐广曰:“古‘既’字作水旁。‘徧’字一作‘尹’。”《正义》:“溉音既。言帝俈治民,若水之溉灌,平等而执中正,徧于天下也。”王叔岷曰:“张守节《论字例》云:‘既字作溉,缘古字少,通共享之。’是此既之作溉,正存《史记》之旧。而《正义》乃以‘灌溉’字释之,岂非望文生训者邪!徧借为辩,《说文》:‘辩,治也。’徐广引一本徧作尹,尹亦治也。……《大戴礼》作获,《家语》作‘育护’,获借为‘育护’字,‘育护’与治义近。”

孙诒让《大戴礼记斠补》②:“案获天下,《史记》作徧天下,义并难通。以二文参互证之,此获当为护之叚字。护犹云辨护也。……《史记·五帝纪》作徧者,徧亦辨之叚字。明二字义略同。史公多用训诂字易元文也。若作获,则与徧义不相冡矣。”李笠《史记订补》③曰:“孙说是也。《家语》云‘育护天下’,育护亦即辩护之意,但徧与护形声并不相近,无缘致误。徧葢即辨之叚音。……《大戴礼》当依《家语》作护。《史记》自作辨,与彼字异义同。”

3.便章百姓。

国泰按:“便章者,辩商之借字也。便、辩声同。章与商古读亦声通。……商,从外知内也。引伸为计度义。”

按:吴氏解“章”通“商”,意为计度,此解有误。《史记斠证》曰:“《后汉书·刘煊传》:‘职在辩章百姓’。 注引《尚书》亦作‘辩章百姓’。并引郑玄注:‘辩,别也。章,明也。’”故便章即辩章,《史记笺证》:“辨别,彰明。即安排、治理的意思。”

4.徧告以言。

国泰按:“此言非是。徧告以天子治理之言,与省方巡狩之义无涉。盖告者,考之借字。天子省方巡狩,于诸侯之贤不肖,固不得而知也。故必召见,而一一考试之,使之以言语陈奏也。故《尚书》作敷奏以言。孙星衍曰:‘言使诸侯遍以治术奏告也。’是徧告与敷奏,字虽不同,而意实相通也。不过一自天子言之,则曰徧考;一自诸侯言之,则曰敷奏耳。茍如《正义》所云,岂不与《尚书》之意刺谬乎?”

按:“徧告以言”当依《正义》解:“言遍告天子治理之言也。”吴汝纶《尚书故》④:“徧告者,徧戒之也。”似不必依《尚书》解作“敷奏以言”。此处《史记》原文为:“五岁一巡狩,群后四朝。徧告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言五年中天子要出巡一次,其余四年诸侯进京朝见天子。“徧告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不仅仅指天子省方巡狩之时。如果“徧告”解释为“徧考”,则“明试以功”的“试”就重复了,而此处明显三个短句分别侧重不同的方面。因此“徧告以言”指天子对诸侯的训导,要求他们履行好守土治民的职责。

5.流宥五刑。

国泰按:“宥者,佑字之假。佑,助也。流佑五刑者,谓放流之罚,所以助五刑之穷也。”

按:国泰说误。《集解》引马融曰:“宥,宽也。一曰幼少,二曰老耄,三曰蠢愚。”《正义》引孔安国云:“以流放之法宽五刑也。”郑玄云:“三宥,一曰弗识,二曰过失,三曰遗忘也。”《史记笺证》引崔述曰:“刑重则流远,刑轻则流近,故刑有五,流亦有五,所谓‘五刑有服,五流有宅’是也。”

6.钦哉,钦哉,惟刑之静哉!

国泰按:“钦者,顉之借字。《说文》:‘顉,低头也。’凡人昂首则傲慢,低头则畏敬,故引伸为敬义。钦,欠皃。义别。凡钦敬字,皆当作顉。”

按:国泰说较为迂曲。《尔雅·释诂下》:“钦,敬也。”文献早有用例,如《书·尧典》⑤:“钦明文思安安。 ”孔传:“钦,敬也。 ”“帝曰:往,钦哉”孙星衍《今古文注疏》⑥引《释诂》云“钦者,敬也”。

7.于是乃权授舜。

《索隐》:“父子继立,常道也。求贤而禅,权道也。权者,反常而合道。

国泰按:“权者,卷字之借。《说文》:‘卷,一曰气势也。’引伸训势。《孟子》:‘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即谓‘嫂溺援之以手者,势也。’再引伸之,反于常而势不得不然者曰卷。权,《说文》:‘黄花木也’。义别。今则权行而无人知其本字者矣。”

按:吴氏说误,“权”无须假借为“卷”。 再者,“卷”引伸为“形势”之“势”也无文献用例。“权”当如《索隐》解作权变。《说文·木部》:“权,一曰反常。 ”《广韵·仙韵》:“权,变也。 反常合道,又宜也。”吴氏所引《孟子·离娄上》“嫂溺援之以手”句,赵岐注:“权者,反经而善也。”

8.宽而栗。

国泰按:“栗者,烈之借字。《说文》:‘烈,火猛也。 ’引伸训猛。”

按:吴氏说误。栗者,谦敬庄重的样子,不当训猛。《正字通·木部》:“栗,威严也。 ”《书·舜典》“直而温,宽而栗”孔传:“教之正直而温和,宽弘而能庄栗。”

9.谗说殄伪。

10.顾弟弗深考。

徐广曰:“弟,但也。”

国泰按:“顾者,今也。弟者,诚也。盖顾者,故字之假,其反训为今。弟,徐训为但,实假为也。古不分舌头舌上音,故三字声同,可互假也。,《说文》:‘厚也。’引伸为诚。……顾弟弗深考者,言今诚不必深斠也。”

按:吴氏说有误。《正义》:“顾,念也。弟,且也。太史公言博考古文,择其言表见之不虚,甚章着矣,思念亦且不须更深考论。”吴氏在《正义》的基础上有所发挥,但《正义》的理解已不合《史记》原意。此处“顾”为转折词。《史记斠证》曰:“‘顾弟’复语,顾亦但也。 ”“弟”如《集解》引徐广曰:“但也”。 《史记·晋世家第九》“君弟毋会,毋如晋何。”《索隐》:“弟,但也。”《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第五》“君弟重射,臣能令君胜。”《索隐》:“弟,但也。”《史记笺证》引凌稚隆曰:“弟弗深考,言人自不深考耳,若古文所传,则章章不虚。”“顾弟弗深考”,意即无人对它进行深入考究,才采取了不相信的态度,非为“今诚不必深斠”。

三、过度假借

1.诸侯咸来宾从。

国泰按:“宾者,频之借字也。《说文》:‘频,水厓。人所宾驸也。’‘宾,所敬也。’无宾从义。”

按:“宾”无须假借为“频”。频,同“濒(滨)”。驸,近也。故濒有临近、靠近之意。吴氏盖取此意以“宾”为“频”之借。“宾”本有服从义。 《尔雅·释诂上》:“宾,服也。 ”《书·旅獒》:“明王慎德,四夷咸宾。”孔传:“言明王慎德以怀远,故四夷皆宾服。”

2.絜诚以祭祀。

国泰按:“絜诚、治气,上下对文。絜当为挈之借字。《说文》:‘挈,悬持也。’引伸训持,犹言挈持诚敬以祭祀也。若依本字解为清絜,则与上句不对矣。”

按:“絜”当读本字,无需假借。《大戴礼记·五帝德第六十二》⑦、《孔子家语·五帝德第二十三》⑧《长短经·君德第九》注⑨并作“洁”。此处“絜”用作动词,意为絜身。

四、补充、更正三家注

1.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

国泰按:“当以‘旁罗日月星辰’断句,‘水波土石金玉’六字连读。旁者,溥也。辰者,之省。惟水波句文不成义。徐广曰:‘波亦作沃。’《大戴记》作‘极畋土石金玉’。以此证之,疑《史记》本作‘渴沃土石金玉’,夺讹为‘水波’耳。《说文》:‘渴,尽也。’‘极,屋栋也。’以声同借为渴,故亦得训为尽也。‘沃,溉灌也。’‘畋,平田也。’二字义近,引伸之皆有治义。故《大戴记》作‘极畋’,而《史记》作‘渴沃’也。渴沃土石金玉者,言尽治天下之土石金玉也。旁罗日月星辰,为上知天文,尽治(渴沃)土石金玉为下尽地利也。而其致讹之故,则因渴之字坏,仅余水旁,因讹为水。而沃则以形近讹为波耳。”

按:此处据文例,当如吴氏所说,以“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断句。但“渴沃”讹为“水波”则存疑。

《史记》原文为“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前后均为六字一句,且每小句前两字为动词(故疑“水波”二字有讹误)。水波土石金玉,《大戴记》作“极畋土石金玉”(也能看出前两字应为动词)。吴氏以为《史记》原作“渴沃土石金玉”,渴、极以声通假,沃、畋以意相通,此说虽能通解句意,但通假用字还有待商榷。《史记斠证》以为“波当从一本作沃”,此说与吴氏同,但“水疑亟之坏字。”王叔岷曰:“沃之作波,由水字联想而误耳。亟借为穷极字。《大戴礼》作极,是也。……‘亟沃土石金玉’,犹言‘穷润土石金玉’。谓土石金玉无不受其润泽也。”

2.其服也士。

国泰按:“《说文》:‘服,用也。 ’士谓有才智者。 《白虎通·爵》篇:‘通古今,辩然不,谓之士。 ’《后汉书·仲长统传》:‘以才智用者谓之士。’此言帝所用者,皆才智之人。《索隐》所言非也。”

按:吴氏解可备为一说。《索隐》云:“衣服服士服,言其公且廉也。 ”《史记会注考证》曰:“服,行也;士,事也,言服事不懈也。”

3.岳曰:“异哉,试不可用而已。”

国泰按:“《说文》:‘异,举也。’异哉者,犹言举之哉也。盖尧不欲用鲧,而四岳强尧用之,故曰‘异哉,试不可用而已’。而《伪孔》云‘异,已也,退也。言余人尽已,唯鲧可试,无成乃退。’迂矣。”

按:国泰解可备为一说。《五帝本纪》:“四岳举鲧治鸿水,尧以为不可,岳强请试之,试之而无功,故百姓不便。”《夏本纪》:“四岳曰:‘等之未有贤于鲧者,愿帝试之。’”可见四岳极为推举鲧,故吴氏引《说文》解“异”为“举”。此外,“异”还有其他解法。《史记笺证》:“近人多以‘不同’训‘异’,意即‘我们觉得鲧不是像你说的那个样子啊’。王骏图引《集韵》释‘异哉’为感叹词,意同‘吁嗟’。”

4.舜让于德弗怿。

国泰按:“怿,《索隐》:‘古文作嗣,今文作怡,怡即怿也。谓让于德不堪,所以心意不悦怿。’按此言殊迂。今谓作嗣、作怿、作怡者,皆似字之借也。盖似从以声,嗣、怿、怡三字,并与之声通,而并假为似也。不似,犹言不肖耳。”

按:《索隐》解释稍显迂曲,吴氏解可备一说。按“怿”无需通假,《尔雅·释诂上》:“怿,服也。 ”《史记笺证》:“不怿,因感力不胜任。孙星衍曰:‘言德不足以悦服人也。’”

5.于是舜归而言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驩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

《索隐》:“变谓变其形及衣服,同于夷狄也。徐广云作‘燮’。 燮,和也。 ”

国泰按:“所言皆非也。盖变者,屏之借字也。《礼记·礼运》:‘大夫死宗庙谓之变。’郑注‘变当为辩’。证变辩声同,得以相借。而辩屏双声,复得通假。《大戴礼·文王官人》篇:‘辩言而不顾行。’《逸周书》作‘屏言’。此其证也。是变同辩,而辩同屏。故变亦同屏也。所谓变北狄南蛮云者,盖即屏蔽北狄南蛮之意也。《左传》所谓‘投之四裔,以御魑魅’。后文所谓‘流四凶族,迁于四裔,以御魑魅’,即谓此也。”

按:吴氏批驳《索隐》解说,提出新解,值得探讨。根据《史记》后文“四罪而天下咸服”,说明《索隐》所说“变谓变其形及衣服同于夷狄”是错误的。《集解》引徐广曰“变,一作‘燮’”。燮,和也。《正义》在此基础上说“言四凶流四裔,各于四夷放共工等为中国之风俗也”。将“变”解释为同化北方的少数民族,这是一种解释。

吴氏以为,变同辩,而辩同屏,故变亦同屏。首先,变可同辩。孙堂《汉魏二十一家易注》引晁氏云:“辩,古文变字。 ”⑩其次,《大戴礼·文王官人》篇:‘辩言而不顾行。’《逸周书》作‘屏言’。意为巧言。但“辩同屏”目前只有这一孤例,尚有待新的材料佐证。吴氏可能是根据《左传·文公十八年》“投诸四裔,以御魑魅”之“抵御外族”的含义来解释“变”字。但是如《正义》所讲使其逐渐同化少数民族,也就是起到了一种抵御北方民族入侵的作用。

6.汝后稷。

俞樾曰:“《诗·思文》篇《正义》引郑注曰:‘汝居稷官,种莳五谷。’疑郑君所据本作‘汝居稷’。今作后者,后与居形似。又经传多言后稷,因而致误也。”王先谦曰:“‘汝后稷’,伪古文。今古文皆当作‘汝居稷’。”

国泰按:“作居者固是,而作后者,亦未为非也。应劭云:‘后,主也。 ’《说文》:‘后,继体君也。 ’固可引伸为主持义。 是后稷者,乃谓主持稷官,而非‘抚我则后’之后也。后、主同义,故他处又不作后而作主矣。后文‘伯益主礼’‘垂主工师’‘益主虞’‘弃主稷’则可知已。若夫作居者,则为主之借字。《说文》:‘居,蹲居也。 ’为踞之正字。 ‘凥,处也。 ’‘处,止也。 ’居官,凥官,义皆无取。故知其必为主之借字也。俞王二家,谓后稷必作居稷,盖犹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之言也。”

按:吴氏谓“后”意为“主”。《正义》:“稷,农官也。”则“稷”非人名,“后”当为动词。《书·尧典》“汝后稷播时百谷”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即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应劭注释为“主”。

注释:

①洪颐煊.读书丛录:卷十七[M].清道光二年富文斋刻本.

②孙诒让.大戴礼记斠补:卷中[M].民国三年瑞安广明印刷所石印本.

③李笠.史记订补:卷一[M].民国十三年瑞安李氏刻本.

④吴汝纶.尚书故[M].清光緖三十年王恩绂等刻桐城吴先生全书本.

⑤孔安国.尚书注疏:卷二[M].清阮刻十三经注疏本.

⑥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M].尧典第一上虞夏书一,清平津馆丛书本.

⑦戴德.大戴礼记:卷第七[M].四部丛刊景明袁氏嘉趣堂本.

⑧王肃.孔子家语:卷五[M].四部丛刊景明翻宋本.

⑨赵蕤.长短经:卷二[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⑩陈居渊.周易今古文考证 [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6: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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