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财
(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漳州 363000)
认知对德性形成影响研究文章很多,,但是从认知构成要素,认知对象、认知内容、认知方式深入研究其影响的文章很少,试从认知诸因素研究其影响,并提出改善措施以求教同仁。
认知,是指人们获得知识或应用知识的过程,或信息加工的过程,这是人的最基本的心理过程。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和语言等。德性,道德品性。指人的自然至诚之性。语出《礼记·中庸》:“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 郑玄注:“德性,谓性至诚者也。” 孔颖达疏:“‘君子尊德性’者,谓君子贤人尊敬此圣人道德之性,自然至诚也。”[1]因此认知因素对优良德性形成的影响是指知识及其获取应用过程对好的道德品性的影响。
认知要素如前面讲的包括了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和语言和信念。可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和信念。感性认识如果正确的话,容易产生正确的印象,形成正确的道德生活体验,形成道德感性认识。错误的感性认识,会对客观事物片面的认识,形成不好的道德体验,会形成不良道德印象和反感。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抓住了规律,容易形成正确的道德概念和判断与推理,形成正确道德价值评价。如如何选择生命价值和金钱价值,应该生命高于金钱。错误的理性认识会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念与道德判断和推理,形成道德选择错误。信念:认为是事实或者必将成为事实的对事物的判断、观点或看法。正确的信念是对事物正确的反映,并形成正确的道德信念,从而使自己反复做出正确行为。错误的信念是偏执,反复做出错误选择。
以前的分析对于认知单从真的角度出发,认为认知只是真的问题,但现在认为没有孤立的真的认知,真善美是结合的。广义认知包括对真善美的认识,认识真是真徦问题,它是行为的基础,影响着行为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和是否可能;善的认知是对价值的认识,是是非对错问题,直接规定行为的善恶,规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美的认知则是对美的认识,规定着美丑问题,规定着哪些是向往的。一旦把徦当着真,那么要么受到规律的制裁,要么是引上错误道路。一旦善恶颠倒就会作恶。一旦美丑颠倒认识,就会去追求丑的东西。因而真善美有利于优良德性的形成。徦、恶、丑不利于形成优良德性。
认知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从哲学上讲认知方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辩证法的思维,一个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有些家长的思维是形而上学的,即孤立、静止、片面的看问题,这种思维方式是很有害的。看社会历史问题,没有用发展眼光看待,停步于初步改革,甚至讲应该民主革命,不该社会主义革命;应该改革,但不该有错误等。看待道德原则上把集体主义和个人合理利益决然分割。看待价值观上把精神价值与物质价值,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分立,看待人生观幸福上把创造劳动与享受分立等,这种认知方式必然带来对社会历史问题是非颠倒的认识,道德原则上个人与集体、人与自然、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割裂。
从心理学层面,主要有场独立型和场依存型认知方式划分法,沉思型和冲动型划分法,辐合型和发散型,渐进型和跳跃型,简约型和复合型,整体型和分析型,言语-形象型[2]这几种方法都不是以德性培养为标准来划分的。这几种认知方式都有其片面性,用前面的哲学语言讲如果倾向明显都是片面的认识方式。我们从德性培养的角度进行心理学分析,大概可分为自我中心主义与共生主义两种认知方式,自我中心主义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基础之上,它将双向互利的主客体关系,异化成了单向求利的主客体关系,在世界观上的本我化、在主体观上的自大化、在实践观上的唯我化、在利益观上的自私化以和在方法论上采取“走我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特点和做法。”共生主义的则呈现出了这样一些维度:第一,共存意识——表达的是共生关系的本体态或结构态,第二,共和意识——表达的是共生关系的关系态,第三,共利意识——表达的是共生关系的价值态或实质态,第四,共荣意识——表达的是共生关系的目标态或功能态。共生主义是科学的,它建立在主客统一的思维方式基础之上,寻求并建构双向互利的主客体关系,从而在世界观上的系统化、在主体观上的平等化、在实践观上的共进化、在利益观上的共利化和在方法论上采取“走我的路,也让别人有路可走”的特点和做法[3]。这两种认知方式影响着一个人的德性是以个人人为中心、少数人为中心、某一集体为中心,还是以与自然和人类共存的价值观。
总之,认知对德性形成的影响很大。表现为认知的构成要素,如果正确的感性认识,有助于提升道德良好体验,产生拥有优良德性的愉悦感;反之,则对优良德性产生反感,产生痛苦感觉,破坏优良德性的形成。如果正确的理性认识,会形成正确的道德概念、判断、推理,形成正确道德评价和选择,有助于优良德性形成基础建立;反之,则有害于优良德性的形成。从认知对象与内容上看,如果能保持真善美统一,则有助于优良德性形成与维持,反之则破坏与消解。从认识方式上讲,辩证的认识方式,可以正确理解道德原则及其规范,对优良德性形成起促进作用;反之,形而上学的认识方式起破坏作用。违反辩证法的自我中心主义的认识方式则导致了世界观上的本我化、主体观上的自大化、实践观上的唯我化、利益观上的自私化以及在方法论上采取“走我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破坏优良德性形成;符合辩证依存关系的共生主义则世界观上的系统化、主体观上的平等化、实践观上的共进化、利益观上的共利化以及在方法论上采取“走我的路,也让别人有路可走”,促进优良德性形成。
根据前一部分论述认知因素对德性形成的影响,就应该提升认识,注意认识各因素的相互结合,注意认识内容真善美统一,优化认识方式来促进优良德性形成。
认识诸因素结构主要是感觉、知觉、记忆、思维、语言、信念等,大概可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信念三大类。首先要提高感受力。感性认识虽是现象的认识,但是是直接的具体的反映,会使人生动感受道德力量,一见道德情境就第一反应,直接做出行为。其次,提升理性认识。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加强判断能力,判断什么是真,什么是对的,什么是假,什么是错的;提升推理能力,哪些是可能的,哪些是不可能,哪些价值优先的,哪些价值是置后,哪些是应该的,哪些是禁止的,最后建立善与幸福相一致信念,坚信只有有道德的才会幸福,幸福只有通过善才能取得。最后各要素要相互结合才能最好体现认知对优良德性的作用。只有感性认识,不能对道德本质认识;只有理性认识缺乏对道德感知,不能快速反应和形成优良道德的愉悦感。
认识内容结构要真善美统一。以前的分析对于认知单从真的角度出发,认为认知只是真的问题,但现在认为没有孤立的真的认知中,真善美是结合的。当代世界哲学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迹象,预示着真、善、美正在现代科学发展的基础上重新走向统一。例如,21世纪以来,价值善的追求的研究一直是世界哲学的“热点”之一。这种研究体现了认识真与伦理善的合流;一方面,人们把价值、善的范畴(传统意义上的价值,本来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引入认识论,将认识同人的目的、需要、利益、效果等联系起来,另一方面,现代伦理学也注重研究道德认识论问题,并把它看成是20世纪“伦理学中的革命”[4]。审美也是和道德相关的。它使人产生有优良品性的人愉悦感,使人乐于培养优良德性。“就真善美的统一而言,‘万物一体’ 即真善美系于一体。就一个事物之真实面貌只有在‘万物一体’之中,在无穷的普遍联系之中才能认识到而言,它是真;就当前在场的事物通过想象而显现未出场的东西从而使人玩味无穷而言,它是美;就万物一体,使人有民胞物与的责任感和同类感而言,它是善。”[5]
摒弃形而上学的认识方法,培养辩证思维。《矛盾论》 中是这样概括的:“所谓形而上学的或庸俗进化论的宇宙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种宇宙观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因此,形而上学方法便是为“孤立、静止、片面地去看世界的观点”[6]。辩证法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这种是“联系的、运动的、全面的观点看世界”的辩证法思想[7]。孤立、片面、静止的观点的缺陷前面已述。而辩证的认识方式,则辩证理解集体与个人,社会与个人,人与自然,人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为己与为人的关系,正确处理认知、情感、意志、行为、信念关系,形成正确道德认知,培养良好道德情感,坚定的意志和道德信念。促进良好德性的形成。
培养共生主义认识方式,摒弃自我中心主义认识方法。自我中心主义以自我的感受价值为尺度,从大的“自我”就是片面讲人的利益。自我中心主义在哲学观上违反了辩证法,矛盾的相互依存的原则(单边或单向依附),从而在利益观上违反了互利共赢的原则(自私自利),在发展观上违反了共同进步、共生共荣的原则(一花独放、一枝独秀),进而在价值观上违反了索取与付出或获利与权义相统一的原则,最后在交往观上违反了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自高自大或单边独大)。要破解自我中心主义所导致的困境,必须确立共生主义的发展理念。共生主义是一种符合辩证认识人类社会及其存在和发展的新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它超越了认识社会系统及其运行发展的二元分立的思维方式:其一,它一改以往人们主要从局域的、眼前的角度认识世界、追求发展的看法,而主要从相互依存的整体性的角度认识世界并推进发展活动;其二,它一改以往人们把社会关系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主要看成是一种竞争或斗争的对立关系,而主要把社会关系看成相互依存、互利共荣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可见,共生主义的内涵和品质与自我中心主义的自私自利、自我独大的价值观念及其实践取向是有着本质区别的[8]。提升共生主义认识方式,避免夸大自我、自私自利,实现共存、共和、共利和共荣。
综上所述,认知对优良德性形成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充分结合认识诸要素,提高认识水平,坚定正确的信念,做到真善美统一,知情意结合,改善认知方法,摒弃自我中心,提倡共生主义,促进优良德性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