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保护传承的路径探索
——以柳州市群众艺术馆为例

2019-12-27 00:13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9年15期
关键词:大歌柳州市艺术馆

林 园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广西柳州 545000)

1 侗族大歌简介

侗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仅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也创造了瑰丽的精神文化。侗族大歌就是其中的一种。侗族人民通过参与侗族大歌展演,来习得并践行侗家风俗,同时,侗族大歌的歌词也包罗万象地再现了侗族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生活,所以,侗族大歌亦被称为是侗家的“百科全书”。[1]侗族大歌,侗族当地民众俗称“嘎唠”(cgalao),是中国侗族地区的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合声的民间合唱形式,其演唱方式主要以模拟自然界高山流水、虫鸣鸟叫等大自然的声音为主,演唱内容和表现形式与侗族人民的生活习俗、性格特质及居住环境息息相关, 是对侗族历史文化的真实记录和直观表现,表达着侗族人民热爱生活和向往未来幸福的思想感情。侗族大歌于2006年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历史悠久,宋至明代的有关书籍已有记载。宋代著名诗人陆游在其《老学庵笔记》卷四中就有:“辰、沅、靖等州蛮,仡俗……农隙时至一、二百人为曹,手相握而歌,数人吹笙在前(引)导之”的记载[2],描述了侗族人民集体唱歌的情况。明代邝露在其《赤雅》中有:“侗……善音乐,谈、弹胡琴,吹六管,长歌闭目,顿首摇足,为混沌舞。众歌以倚之性。”[3]

侗族大歌主要流行于中国侗族南部方言区,侗族民间称之为“六洞”“九洞”。贵州省主要在黎平县南部岩洞、口江、双江、永从、肇兴、水口、龙额及从江县北部的往洞、谷坪、高增、贯洞、洛香等乡镇,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在三江县梅林、富禄、洋溪乡沿溶江河一带的侗寨以及罗城的侗族村寨。

2 侗族大歌的现状

在全球化背景下,受现代化、城市化、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侗族大歌的保护正面临着危机,如侗语使用日益式微、后继无人濒临失传、生活习惯明显改变等。[4]侗族传统集聚区在湘黔桂三省区交界的山区,历史上由于远离城市,远离交通要道,受到外界的影响较少,很多古老的文化得以保存和延续,21世纪以后,中国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2016年,湘黔桂侗族聚集区已经开通高铁,厦蓉高速公路于2017年1月全线贯通,各个乡镇的交通设施也全面升级,侗族人与外界的交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外来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超过历史上任何时候,传统乡村的生活方式正在悄悄变化,侗族大歌的演唱与传统生活习俗息息相关,生活方式的变化对侗族大歌的生存环境将产生更大的影响。

湘黔桂三省区交界的山区经济条件落后,黎平县、从江县、三江县至今仍然是全国的重点贫困县。年轻人迫于生计,纷纷外出打工,离开了侗族文化繁衍之地,家乡的传统文化出现了断层,随着老歌手们相继谢世,许多技艺精湛的老艺人由于年纪较大难以继续传唱侗族大歌,年轻人学习侗族大歌的机会和时间正在不断减少,传统的侗族大歌在侗族地区大部分的年轻人已经不会唱,对大歌文化内涵的理解也十分浅显。

侗族大歌所在地的非遗保护机构由于地处贫困县,在研究人员和保护经费上极其有限,由于缺乏专业的研究和保护人员,面对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难以开展有影响力的工作,对传统文化核心价值的认识有一定的难度,发达地区非遗保护的先进理念和手段也难以在此得到推广与应用,只能勉强开展一些浅层次的传承活动,需要借助外界力量来开展非遗研究、保护、推广和宣传工作。

3 侗族大歌的保护路径

面对侗族大歌保护与传承的种种困境,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柳州市群众艺术馆)作为该项目的主要保护单位,深入研究该非遗项目的实际保护情况,充分利用政府、学校、学术团体及各种社会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保护与传承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和经验,归纳如下:

3.1 坚持非遗基础性研究工作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作为地市级非遗保护机构,在培养机构自身的专业人员基础上,积极联合本地区高等院校,形成校政合作的研究机制,坚持开展田野调查,为民间艺人建立档案,跟踪代表性传承人,收集相关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为侗族大歌研究积累基础性资料和过程性资料,与地方院校联合申报相关研究课题,调集相关资源,助力项目研究的长期开展,形成机制和特色。

柳州市群艺馆每年组织研究人员深入到三江县梅林乡、富禄乡等村寨调研,了解侗族大歌在文化原生地的生存状况,了解当地政府部门对非遗保护所做的工作与成效,了解代表性传承人和其它民间艺人的生活状况。定期召开代表性传承人座谈会,如2018年3月16日,柳州市群众艺术馆主办的2018年柳州市侗族大歌传承人座谈会在三江县举行,侗族大歌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的13名传承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传承人就保护经费的使用情况、实际传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今后发展计划进行了发言和讨论,通过为期两天的交流与参观,代表性传承人在非遗保护和传承方面提升了认识,增加了方法和手段,也增强了文化自信。

研究工作有利于非遗保护机构人员和传承人对项目文化价值的认识,有利于保护与传承工作在理念和方法上的提升,是非遗保护工作制度化建设的重要领域。

3.2 建设稳定的传承基地

国家级非遗项目在前几年都相继建立了各级保护平台和基地,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根据不同的项目建立了不同模式的传承基地,有些基地建立在当地非遗保护中心机构内部,有些基地建立在高校或者中小学,有些基地建立在传承人家中,有些基地建立在民间机构里,根据侗族大歌的实际情况,群艺馆分别在三江县县城三江中学、三江县梅林乡新民中寨、梅林乡分别建立了保护传承基地。

2016年,柳州市群众艺术馆开始建设侗族大歌传承基地。同时,依据传承基地的建设标准,聘请了侗族大歌市级非遗传承人杨芸香作为该校音乐教师,将有着侗族大歌教学传统的三江县中学作为侗族大歌传承基地建设对象,共投入20万元用于建设集展示、培训、演出功能于一体的侗族大歌传承基地。此外,柳州市群艺馆还依托梅林乡浓厚大歌氛围和优秀传承人资源,投入10万元在梅林乡中心小学、新民小学、梅林中学及侗族大歌传承人吴立忠家乡政府大楼共建设5所侗族大歌乡村课堂,并为其购置了电视机、音响、话筒及课桌、板凳、黑板等教学必备设施。自项目建成以来,2所传承基地充分发挥着保护工作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受到了项目传承人的肯定和上级文化部门的认可,于2016年11月被自治区文化厅列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

2018年5月,柳州市群众艺术馆深入三江县富禄乡调研,实地走访考察,根据传承基地的建设标准,再次将拥有浓厚大歌氛围与优秀传承人资源的富禄乡中心校选取为侗族大歌传承基地建设对象,目前,该基地的建设方案正在有序进行中。

3.3 群众培训品牌化

为让侗族大歌在柳州市侗族地区得到广泛有效普及和宣传,同时培养一批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骨干人才,提高参训学员对侗族大歌社会、文化、和音乐价值的认识,使他们能学、能唱、能传、能带,更好的肩负起保护传承侗族大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使命。为传承好侗族大歌这一活态的珍贵文化遗产,柳州市群众艺术馆于2016年6月推出“唱响侗族大歌 传承民族文化——侗族大歌走基层”系列公益文化活动。截至目前,“唱响侗族大歌 传承民族文化”——侗族大歌走基层系列活动共举办了10场,深受市民欢迎。由柳州市群众艺术馆主办、三江县文化馆承办的“侗族大歌免费培训班”从2016年8月开始在三江县开始举办,2016年、2017年采取预约巡演的方式,陆续走进企业、学校、社区、机关等,通过歌舞表演、知识问答、大歌教学、互动体验等方式,普及了侗族大歌知识,有效的宣传了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为侗族大歌的传承提供了新的“土壤”和“养分”。截至2018年6月已经举办了30期,该培训项目旨在自培训班开班以来,收效喜人,深受群众喜爱,不少团队还纷纷申请侗族大歌唱法的专业性、针对性培训。在培训中,学员们学习了侗族大歌经典曲目,掌握了侗族大歌的基本唱法和表达方式,并积极到村屯、文艺队中传唱。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和团队的需求,柳州市群众艺术馆还增加了针对性培训班,并让免费培训走进深山,走遍苗岭侗寨,让侗族大歌这一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后继有人、持续传承。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在最近三年里,打造了“柳州非遗学堂”品牌,以纯公益、零门槛、受众广且知识与趣味共存的特点,深入人心,不仅面向社会每周开展各类非遗传承项目的培训活动,还将侗族大歌带进首府高校,带进广西民族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让首府高校的同学们零距离地接触到侗族大歌这一天籁之音,使侗族大歌走进了真实的大学校园,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到侗族文化,并喜爱上侗族文化,大大的提升了侗族大歌在年轻人群体中的传播度和知名度。

侗族大歌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南方少数民族珍贵的优秀文化,侗族大歌的保护和传承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保护的理念和技术手段,在当地非遗保护的专业机构引领下,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吸纳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必将能够把侗族大歌不断传承,将侗族传统文化艺术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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