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世莹
【摘 要】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类的金融模式受到了直接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服務诞生并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模式。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的金融模式来说是一种创新,因此对社会效益的提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本文重点分析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实际存在的风险,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做出分析,明确面对风险时应该采取的合理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金融行业受到了深刻的影响,由此诞生了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的经济模式,这对于传统的经济模式而言,属于一种强有力的冲击【1】。在大数据、云计算等具有代表性的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借助于互联网技术进行资金融通的时候,促使着新型的金融模式不断地发展,通过将传统的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加以打破,中小企业获取了相应的融资渠道,人们的理财方式体现出选择性特征,不同层次需求者的金融需求得以满足,金融资金的配置效率得到了有效的提高和合理的运用。虽然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服务多种多样,满足了不同主体的实际需要,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直接的冲击了传统的金融业务,因此必须要重视规范举措的采取,以此保证互联网金融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目标【2】。
一、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
互联网金融属于非金融机构中运用多种技术综合实现融资和资源配置的新型模式。通过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技术的相互融合,使得新兴的领域诞生,互联网金融给客户提供了相对于便捷和方便的服务,缓解了一些金融排斥的情况,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让国家的利率市场化逐步的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得以推动。
(一)第三方支付的发展
这是最具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比于传统的金融模式来说,这种支付方式更能体现出足够的优势。这种支付手段满足了随时随地支付的需求,可以随时随地的办理实际需要的金融业务,不会受到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也不会对银行产生过多的依赖。在网络购物日渐流行的今天,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悄然兴起,支付宝以及微信就是显著的代表。因为第三方支付交易具有成本低廉且方便快捷的特点,使用范围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3】。
(二)P2P网贷的发展
这种贷款的模式重点是通过网络信贷公司搭建起的互联网平台视为重要的载体,扮演着中介的角色,确保借贷双方的资金可以实现有效的融通,双方能够在自由的竞价之后成交,网络信贷公司主要是在这个过程中赚取中介服务费。通过网络平台,借款人可以及时的提交相应的申请,贷款人则是借助于相应的平台阅读其基本的信息内容,分析出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对于借款人这个特殊的角色来说,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可以及时的寻找到相应的投资人,这样保证了自己能够在有限的时间中获取相应的资金支持。对于贷款人而言,其可以适当的选择自己较为满意的借款人及时的参与到投资中,由此确保资金的配置率稳步的增加。这种贷款模式具有门槛较低、渠道成本较低的优势之处,可以更好的配置相应的资金,帮助中小企业及时的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保证金融资金能够被合理的利用起来。
(三)众筹融资
募集资金属于一种团体融资的方式,若是新的项目正式启动之后,投资者可以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及时的在平台上收集资金,为项目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4】。某些体现出创新能力但是却不具备足够资金的个人或者是企业,可以借助于互联网众筹融资平台及时的向投资人员阐述一些自己的想法,这样获取相应的资金支持。投资人依照平台上提供的相应信息,可以及时的做出相应的判断,这就给募集资金者提供了资金支持以及宣传渠道。这种融资的方式更具开放性,给个人和企业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机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及时的缓解中小企业的筹资问题,同时还可以为他人及时的展示出相应的创意,保证营造出良好的创新环境,促使社会实现整体的进步。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问题
(一)市场风险
互联网金融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实质,其主要是金融的一种类型,在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仍然是以实现资金的融通功能为根本。因为互联网企业参与金融业务并不会受到资金的充足率以及准备金等多种活动监管体系的影响,所以就导致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大大增加【5】。在资金流入的问题上,实体金融机构和相应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借助于收益水平及上调存款利率等多种手段,使得资金回流银行的速率呈现出增加的趋势。在资金应用的方面,如果是处于购物高峰期,一旦产生“羊群效应”,互联网金融资金会及时的撤出,企业承诺的“T+0”交易会让资金流呈现出迅速绷紧的情况,这就给互联网金融造成了流动性风险。
(二)法律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进程中,受到传统金融模式的影响,证券法以及银行法等等均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这就使得法律风险出现。现阶段,P2P借贷平台的进入门槛较低,使得互联网金融违约的成本较低,很容易引发多种多样的平台倒闭事件【6】。如2013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等多个网贷平台曝光了一些“跑路”的问题,使得投资者损失惨重。根据“网贷之家”的统计分析,在2013年,由于无法完成基本的提现而出现了相关危机或倒闭的网贷公司共计70家,涉及的金额约为13亿元。此外,就是业务本身的合法性无法进行明确的分析,加之互联网金融业务本身就存在着匿名性和隐蔽性等,若是用户们设置相对于简单的用户名和密码,将无法保证资金流转的安全性,极易导致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务处于政策监管的真空地带。
(三)信用体系风险
这种风险重点是指的担保体制不够健全,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导致信用风险出现,某些P2P网贷平台在担保问题上存在着担保权利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加之相应的规范条例不合理,使得很多的信息无法辨明,针对于P2P提供的第三方托管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处理。网贷平台没有被及时的纳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之中,未能具备较为严谨的风险控制及清收机制等,以至于违约的信息难以实现合理的共享,使得很多的平台遭受到不合规信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