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亚,汪 漭
(1.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 2.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数以百计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中的经济条款给中国人民和社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和破坏,并推动着无力捍卫国家主权和人民安全的清王朝走向了覆灭。从社会政治效果来看,不平等条约中包括的巨额赔款、关税主权破坏和通商口岸开通等经济条款,把巨大的经济压力导向了中下层阶级,从而使得清王朝的统治危机不断加深,最终在四面楚歌中轰然倒下。对于不平等条约中这些经济条款发生作用的过程和机制问题的探讨,有助于理解清王朝灭亡的必然性,也可以更深刻地认识经济压力下导对政治稳定的破坏机制。
对于晚清不平等条约中经济条款对社会和政治的影响,学界研究已久。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重点,分析了这些经济条款给中国造成的深重灾难和生产破坏。
其一是破坏了清政府的财政收支和金融稳定,加速了清朝的灭亡。有学者认为,关税主权的丧失,造成大量的财源流失[1],影响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也有人分析认为巨额赔款严重破坏了清政府的财政收支,迫使其加大对外借款,造成了金融混乱[2]。还有分析认为大量的白银外流,致使国内流通白银的数量减少,造成银贵钱贱,通货膨胀严重,是晚清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3]。
其二是影响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有学者认为,巨额赔款使得中国政府无力对近代企业进行更大的投资,为了支付赔款,清政府加重了对工商业者加征税款,使他们无法进行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同时,赔款引起的重税使劳动人民更加贫困,购买力下降,也限制了商品市场发展[2],阻碍了晚清资本主义发展,使中国进一步落后于世界[4]。
其三是损害了中国人的身体健康。虽然有人认为,“不平等条约”规定禁止鸦片贸易,因而否定不平等条约使鸦片合法化[5]。但是有学者指出,不平等条约在行文上对鸦片走私报以“暧昧”的态度,在实际效果上,加快了鸦片贸易的进程,使鸦片以更大规模地进入中国人的生活[6]。鸦片贸易的合法化,严重毒害了中国人的身体、腐化了中国军民的战斗力,破坏了中国人的精神面貌。
由于人们对于不平等条约中经济条款的影响有不尽相同甚至相反的看法,因此,有必要辩证看待。比如有学者提出,不平等条约中的经济条款,瓦解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7],为清末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开辟了道路。这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它在历史进程中的积极作用,但是丝毫不能减少条约的罪恶性。相反,它正是“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8]的最好例证之一。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资产阶级摧毁了“一切万里长城”,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9]35。在晚清,这种摧毁力量是高效生产的廉价工业品。为了使这种摧毁力量来到中国的万里长城脚下,近代工业生产的高效杀伤的枪炮和舰船在前面开路,逼迫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不仅把廉价工业品打进了中国,而且还明目张胆地通过战争赔款来抢劫中国人民的财富和生计。这既造成了清政府的财政破产,也使中国人民背负了难以忍受的屈辱和负担。面对这样的局面,清政府无力阻挡,任由不平等条约带来的经济压力向中下阶级传导,从而使得中下层民众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中苦苦挣扎,不得不走向反抗,或者坐待清王朝的覆灭。
重新研究不平等条约中主要经济条款的社会政治影响,考察它在加深清王朝统治危机中发生作用的过程与机制,有利于人们更坚定地支持国际竞争中的国家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但是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当前学界还缺少这方面的研究和足够的重视。它们主要是围绕财税、经济发展等角度来讨论这些经济条款。或有研究赔款与清王朝灭亡之间的必然性关系,却缺乏系统性、时代性或生动性。因此,有必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以考察近代不平等条约中主要经济条款使经济压力下导的过程。
不平等条约中主要经济条款对中国社会造成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对于清王朝来说,作为一个封建国家,条约中各主要经济条款直接或间接地破坏着其统治基础,这一点在清末尤其是辛亥革命前夕得到了验证。从社会和政治后果来看,这些经济条款对清王朝统治基础的破坏主要源于经济压力向中下阶级的传导。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经济压力导向了最底层民众,极度地压缩了基本民生。二是使大量中产者和工商业者破产,造成了大量的无业游民,积累了巨大的反抗力量。
不平等条约中经济条款带来经济压力下导的主要因素,首先是赔款,其次是开放口岸和丧失关税主权。而战争赔款带来的经济压力下导效应最为直接。据不完全统计,自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在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中,一共向列强承诺赔款高达13.75亿两白银[10]。在基础教育教科书里,这种巨额赔款分散在历次不平等条约里,以抽象数字的形态出现。这种展示方式不利于普通读者理解战败、赔款对于清王朝灭亡的作用方式,也无助于人们坚定地团结一致、共克时艰、决胜国际竞争。因此,需要换一种解读办法,把赔款的天文数字落在实处,使人们看到每一个生活于该时代的个体所承受的惊人代价。因为用于赔款的财富不是凭空来的,更不是抽象的数字,而是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中抽取的,是对广大劳动者的一次持久而大量的抽血。换句话说,这些赔款最终是落在普通百姓——数以亿计的农民身上的。
据统计,晚清时期全国人口约4亿。如果每4个人里面有1个儿童、1个妇女、1个老人的话,那么青壮年劳动力只有1亿人[11]。如此算来,每个青壮年劳动力需要支付白银约13.75两。虽然是分期支付,但是把这些财富从农民身上抽取出来的过程会产生行政成本,加上转运中的消耗,尤其是主要的赔款要求都是1895到1901年之间签订的,到1911年清政府被推翻时总共才16年时间,这使得分期支付并没有减少太大的压力。要考虑到,为了战争赔款、偿还对外借款而产生的新税目给了腐败不堪的清朝中下层官员与士绅以新的搜刮名目,使得税务“雪球”在层层加码中越滚越大,导致青壮年劳动力所要支付的财富远不止区区13.75两白银这个数。还要考虑到大量的官僚、地主、贵族利用特权对税收的逃避,以及流民、土匪和无业者使税基的减少。另外,从征税过程来看,鸦片贸易和赔款加重了白银外流和银贵钱贱。在国内市场,百姓用于农产品交易的是铜钱,而官府税收却是按白银折算。因此,在晚清通货膨胀[12]的大背景下,每个劳动力的13.75两白银必然远远小于他们的实际受剥夺程度。
按照当时的粮食产量,一个青壮年劳动力年产粮2262斤粗粮(未加工的)[11],刨除干旱、蝗灾、水灾等自然减产,乐观估计一年可以稳定生产2000斤粗粮。再假设该青壮年家庭中另外三个无劳动能力或者半劳力(老人、妇女、儿童)日均吃到半饱,即每人只消耗0.6斤粗粮(做成细粮之后会再减少,而且由于肉类和菜食较少,热量需求主要由粮食提供),青壮年劳动力自己吃掉1斤。那么,这个家庭一年的基本生存需要消耗1022斤粗粮,剩余1240斤。再刨除生病吃药、买农具、家具、工具、衣物等消耗,而补上妇女纺织和出卖零工的收入,乐观估计还能剩余1000斤粮食。但是这1000斤粮食并不能积累下来,因为还要交皇粮,当时清政府税收也是1亿[13],即按照1两白银130斤(一石)粮食换算,交税过后还剩下870斤。即使这870斤粮食,仍然不能用于积累,因为还要向地主交田租。据统计,当时全国的地主田租收入约3亿至5亿两白银[14]。按照折中的4亿两算,则每个青壮年劳动力要支出4两白银。这样一来,就需要520斤粮食用于支付地租,于是一年下来,这个青壮年劳动力一年总结余粮食350斤,按平均粮价换算,约为2.7两白银。
这2.7两白银是全家在半饥饿状态下节省下来的。如果直接用于支出不平等条约中的对外赔款的话,需要5年的稳定支出才能完成。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不会有稳定的积累。因为农业生产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自然灾害(洪涝、旱、蝗、病)和频繁发生的战争会使生产停滞,于是这2.7两白银还需要再打折扣。外加清政府用于镇压各地农民起义的军费和赈灾粮款也需要从农民那里收取,更没有算上各级官吏的层层盘剥,于是这仅有的2.7两白银还得打折扣。因此,5年的全部积蓄根本不够。为了完成超负荷的税收,暴力征收便极有可能发生。高利贷、卖地甚至卖儿鬻女也就不再稀罕了。这种层层下导、由不平等条约带来的赔款最终落实到最贫苦的农民身上。原本的生存压力已经够大了,现在又进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于是民变跌起、流民四散的景象便成为常情,而清王朝整个体系在百姓心中也就成了期望推翻或者等待倒下的灾祸了。
除了赔款把经济压力导向最底层百姓,带来的统治危机外,开放口岸和关税还使经济压力导向了中小生产者。在近代以前,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而且十分稳固。这种经济模式的表现或基础之一就是,在城乡存在大量的手工劳动者。他们通过小生产制作农业社会中粮食之外的生活必须品。由于中国人口的庞大,这种从事小规模生产的人的数量也很多。通商口岸的开通和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使清朝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或关税,来保护本国的产业。从而导致廉价的工业品大量涌入,使得中国手工品受到剧烈冲击。其结果是中国的小商品生产和经营者的破产失业,他们或者投奔外国商人或买办,成为经济入侵的帮手。或者混迹于边缘社会,成为无业游民、会党成员,甚至是农民起义的骨干。这种遍及全国的失业者游民成为了加重统治危机的重要力量。一旦有动乱或者挑动社会神经的事件爆发,他们便会迅速加入其中,成为主力军。事实上,这段历史时期确实充斥着迭起的民变[15],日复一日地冲击着清王朝的统治。
面对不平等条约中主要经济条款带来的一系列危机,晚清统治阶级做了许多努力,如由曾、李等人发起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中的改革与立宪等,试图挽救统治。这些运动和改革给封闭僵化的中国带来了大量的新知识、新文化和新观念,也给中国这个古老的农业国带来了部分现代工业和管理制度,对于近代中国的发展有着积极的进步意义。但从改革目标来看,这些行动事与愿违,不仅没有维护其统治,反而把更大的经济力传导到中下层社会,加速了其覆灭的步伐。
回看晚清自救运动和改革史,其低效而耗资巨大的各项改革措施在实施时,往往会把成倍的经济压力,导向了中下层社会阶级。洋务运动以“自强”“救富”等为口号,意图学习西方先进技术,打造近代海陆军,巩固被外洋打破的国防,加强对内武力弹压能力,以维护统治。其行动包括江南制造总局、安庆机械所、汉阳钢铁厂、天津机器局、北洋舰队、福建水师以及后期的京师大学堂、北洋新军等。这些计划如果执行得好,当然有利于维护统治,但在实际执行中却产生了很多新问题。
由于近代中国并无工业、技术和教育基础,洋务运动、筹建新军和新式学堂等行动都是白手起家,需要从国外引进。开办工厂、制造新式武器、建立海军和新式陆军,必须从国外购置成套的机器设备,并重金聘用外国人帮助管理和培训。这样一来,短期内会出现巨大的现银开支。同时它们又是赢利少或慢,对社会经济带动作用迟缓的产业。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烧钱的无底洞。而它所消耗的巨额白银,又不可能完全从既有政府开支里节省,剩下的只有两条路,一是以高息和不利的附加条款向列强借款,抵押新的税种(旧的税收为了偿还战争赔款已经被抵押)、资源或权益,从而使得长期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受压制,并加重偿还贷款的压力(财政、税收)。于是对中下层阶级新的搜刮又开始了。原本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和中小生产者又要受到更严重的剥夺。
同时,诸项应变措施必须满足官僚和士绅的利益才可能推动,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又需要给他们更多的权力。加上发展实业中带来的大规模贪腐,使百姓原本就无力承担的经济压力雪上加霜。而新的搜刮,又会带来资源进一步的集中,给地方士绅、地主和买办更多的机会。于是土地兼并比之过去又有加强,造成更多的失地农民和流动无产者。如此循环,社会的不满和动乱便有增无减。
晚清为了应付危机而采取的各项自救和革新措施,除了把经济压力继续导向中下社会阶级,造成更多的失地者和无业游民,加速统治危机外,还带来了一个更有力的敌对阶级,即资产阶级。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产阶级命运的判断,“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9]43清王朝在维护统治的种种改革中,也培养了自己的掘墓人。洋务运动等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近代工业和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从地主、官僚和士绅中分化出工业家和资本家,从农民和手工业者产生工人阶级。这两个与封建王朝格格不入的新阶级的诞生,使清王朝的覆灭比农民起义迭起时期更加迅速。
总结晚清不平等条约中主要经济条款的社会政治影响,可以总结出国际竞争中的一个规律,那就是一旦国际竞争失败,经济压力无限下导,则倾覆必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