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力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湖南湘潭 411105)
明代中期开始,社会生活中世俗化的特征愈加明显。世俗化导致了工艺雕刻的兴盛。经济大发展也导致了社会阶层的变迁,商人地位的提高,使传统的“四民”地位开始发生变化,士人的社会地位受到挑战。在文化领域,以江南为中心的文人审美趣味开始扩散,文人们也参与到工艺雕刻的消费和欣赏中,但当时文人中出现了更多的阶层,这也导致工艺雕刻出现了不同的审美追求。
在明代,雅字的使用主要用在社会领域而不是视觉领域。 雅与“古”“趣”“奇”“巧”等不同,它是一个总体划分的标准,雅不仅体现在材料、构造和装饰的形制,还在于其功能,即如何以及在何种情境中使用。晚明著名鉴赏家高濂的书斋即为“雅赏斋”。在明代鉴赏文献中“雅”与“俗”对应,经常在谈论某个不合适事物时说“不雅”,或“俗”“甚俗”。明人虽然没有具体说意见工艺雕刻或其他鉴赏物中的哪些特征是雅的,或者说哪些特征是符合雅的特征的,但从文人具体的描述词汇中,仍然可以发现“古”“趣”“奇”“巧”等词汇常常用来形容意见符合他们价值观的鉴赏物,而在明代之前,则很少有这些词汇来描述工艺雕刻等鉴赏物。“雅”最初指审美风格典雅纯正,合乎礼仪规范。在《诗经》中则是一种文体。“雅”也可用于形容人的举止,以及作音乐评论中的技巧术语,代表着合乎礼仪规范和道德要求。宋明以来,伴随着市民文化的兴起,“雅”与“俗”开始备受关注。苏轼提出“以俗为雅”,得到黄庭坚等人的认同。这种雅俗通融和雅俗共赏,并非本质的媚俗,而是于“中观”禅礼和王阳明“心学”影响下的“内雅”精神追求。即只要审美主体内在情感是雅便是真雅。但在表现方式上可以撷取一些俗的生活和语言,从而达到“雅趣”。在传统的儒家文人看来,雕刻本来是属于形而下的“器”,不像诗词书法那样属于“道”,因此是“俗”,将“俗”的东西进行改造也能成为“雅”或包含“雅”的成分。
“古”是晚明文人最常用的评鉴标准。“古”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指古物,即过去的东西,不合时俗。另一面指“古意”,虽不是古代的物,但却有古代之物的特征。“古”与当时的文学思潮有关。在整个明代文学领域里,诗坛领域里的复古思潮 ,是贯穿整个明代文学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从“茶陵派”到“前后七子”,再到明末的复社几社,都以复古相标榜,活跃于文坛一百余年。复古文学推崇秦汉和唐朝时期的文学,主张在文学创作中遵循古代的法则和格调。复古文学是明朝后期一种强大的文化思潮,对明代的文学和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明代,“古”几乎可以形容所有的事物甚至人。在当时文人审美中,“古”多指所雕刻的内容具有是古代题材,或者形制上与古代器物类似。“古”和道家的自然观念比较接近,也和文人画中的逸品观念接近。有时,“古”还可以与其他词连用。如“古朴”,则指不是通过精巧的技艺制作出的物,往往是在该材料原来的基础上稍加改造,并保留了原有的材质感。因越古制作技艺越简单,也就越质朴,时间越近则越精细。与“古朴”相对的是“今妍”。“古雅”则是另一个常用概念,因物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接近古代的规范而得体。明亡后,“古”又有新的含义,因“古”与“今”相对,“今”指新的清王朝,“古”在则有前朝的含义,体现了当时文人对前朝的追思和怀念。
晚明赏玩的另一个审美标准和理想是“清”,即“清赏”“清玩”。“清”的审美理想源于魏晋 ,指人的精神特质的范本;到唐代时,“清”作为审美理想的文化诉求,带有着浓厚的士大夫气息,对应着独特的文化阶层——“清流”。清则净,清则高,于赏玩遂有“清玩”,元代欧阳玄《题山庄所藏·东坡画古木图》诗云:“山庄刘氏富清玩,家有苏公旧挥翰”。这样,“清”便成为明代赏玩文化的主体美学精神,也是主流美学精神。其实,“清”是绚烂富贵之极复转平淡清雅的归返型精神体现,在思想、精神上有着看似奇特实属必然的原因 。董其昌说:“故浓艳之极,必趋平淡;热闹当场,忽思清虚。”[1]在李贽、徐渭等人的影响下,晚明是一个个性开始凸显的时代,对各种新奇之事、新奇之物都保持一个较为开放的心理。这也使各种新奇的事物层出不穷。这些新奇的事物都是市民文化发展的产物,对精英文人来说,大量新奇事物的出现并且被接受,势必威胁到自身在文化上的权威性。因戏他们需要在层出不穷的新事物中保持距离,但又不能完全拒绝新事物,因此要采取策略,制定一些独特的、有利于自身阶层的标准。“清”是一种无功利的审美,作为“清玩”的东西都是“无用之物”,即没有实际功能的“长物”,这有点类似康德的审美的“无目的性”,在对“清”之物的审美中,达到合目的性。
“韵”原指声音之和,魏晋时被用于人物品藻,表现人物超然世俗之外的节操、神态和风度,为人格美的象征。之后用于文学和艺术品评,表示作品中透露出的生命韵律和节奏美。谢赫之后,“韵”作为中国艺术中最重要的标准,凡书画雕刻等,皆首求“气韵生动”。“韵”成为艺术作品内在美的象征,与外在形式相对应。明代著名绘画理论家、鉴赏家李日华认为“韵者,生动之趣,可以神游意会,陡然得之,不可以驻思而得也”[2]。认为韵是艺术作品所获得的情趣,富有生动的美感效果,能激起接受着的积极想象,有无穷的意味。与“韵”相关的有“神韵”“气韵”,多指作品造型的生动与否,以及被塑造对象的内在神韵、气质等。则为了体现雕刻中的韵致,当时很多笔筒、臂搁等都会以文人和文人喜好的梅兰竹菊等作为题材,并在旁边配诗,诗文用隶书、草书等认真的书写,落款还要加上印章。“韵”也能形容人,当时,凡是甄别古玩,谈谐诗骚的人,也被被称为“韵士”。“趣”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表示艺术作品所蕴含的天然意趣,主题的旨趣和主观情趣,以及欣赏者所追求的作品内在情感价值。宋代美学把“理”和“奇”与趣相联系,明代将“趣”作为一个独立的审美范畴,表示艺术作品的风致和风格。王世贞即提倡“真趣”和“景外之趣”,提倡重视景虚而有趣味的情感效应。袁宏道则把“趣”提高到审美创造的第一位,认为 “世人所难者唯趣”,“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他认为自然形态最接近天真、天趣。“趣”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不寻常的兴奋与审美欣赏的自由感。“趣”的另一个特点是表示异乎寻常、出其不意的美感,既与寻常不同,但又合乎规律。对于鉴赏对象来说,需要让人感受到奇特而又合乎情理才能有“趣”。明人长说“真趣”,即平淡中有出人意表的地方。在明代的鉴赏文献中,“趣”一般指没有经过过多雕饰,材料也较为普通的物,初看并不觉得有何与众不同,但细细品味后,发现其中有颇值得耐人寻味的奇特之处。
“奇”本指有别于寻常。最早将“奇”用于评论的是刘勰,他将其置于文学领域。他认为要“酌奇而不失其真”[3],即“奇”不能没有限制,不能脱离生活或情感的真实。“奇”在儒家学者眼里可能有偏离中庸的危险,所以在之后历代的诗歌中很少提倡“奇”,但在较为通俗的文学中却大量存在,从六朝的志怪小说到唐宋的传奇,再到明清小说,都不乏奇。由此可见,在较为通俗的市民文化中,“奇”是一个很重要的审美范畴。奇在本质上是“凡”的雅化。明代艺术理论对“奇”的盛行,与当时的时代风气有关。明中期以后,随着心学对理学的冲击,儒、释、道三教合流等思想意识的变化,关于当时时政的讨论受到禁锢,同时随着经济的繁荣,各种新奇事物不断涌现,世俗化的精神增强,人们在现实中充分强调自我人性、欲望,这也是当时思想解放,个人意识凸显的体现。如李日华便说:读书易眼暗,登山脚易疲。不如弄墨水,写出胸中奇。既含古人意,亦备幽绝姿。切莫计工拙。聊以自娱嬉。若欲役我者。我当面唾之[4]。伴随经济发展出现的新事物即“奇”,《金瓶梅》在当时被称为奇书,陈洪绶、吴彬的绘画中夸张的造型和组合方式都是“奇”的代表。“奇”再夸张一点就是“怪”,这是符合市民阶层审美特征的,这是当时的主流。精英文人们虽然对此抵触排斥,但不可能完全不受影响,但他们又不能趋同大众的审美,便需要在这种“凡”中塑造其精英性的一面,“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目的下被重新认可的。对精英文人来说,可以“奇”,但不能“怪”。反过来,精英文人树立的“奇”又会对市民文化审美产生影响。明清之际文人在形容工艺雕刻等鉴赏物时,常用“奇珍”等来形容,多指材质的珍贵的新奇、少见之物,也指其与众不同。
“巧”也是明代文人们常用的品评词汇。“巧”与“韵”“古”“奇”等不同,“巧”多偏重于技巧方面,指精巧细致,多指制作工艺的复杂精巧,装饰纹样华丽细腻,多和制作的工匠的相关,常出现在文人们赞赏工匠的高超技艺的文字中。而之前所分析的几个审美范畴则主要体现在被欣赏物的内在审美特征。“巧”是技艺娴熟到极致的体现。晚明文人魏学洢的《核舟记》描写了当代一位著名的核雕艺人王叔远以苏东坡游赤壁为题材所雕刻的一件作品,作者非常震惊能在这样小的桃核上雕刻,不但细致地描写了这件核雕作品的每一个细节,还惊叹道“技亦灵怪矣哉!”[5]和王叔远类似,当时的陆子冈、周筑、鲍天成等都擅长制作细巧的器物,他们的技艺被称为“绝技”。虽然“巧”多偏重技艺,但有时也指构思,需要有出人意表之处。如果“巧”完全只是技术,而没有好的构思和内涵,则变成了“细巧”甚至“淫巧”。
明清之际工艺雕刻审美世俗化只是整个社会世俗化审美风尚中的一个“缩影”,这一变化是我国古代文艺审美样式的历史性转换,从“雅”向下移位到“俗”,反映在美学领域便是极大地开阔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视野。明清之际工艺雕刻审美体现出世俗性、大众性和消费性,有明显的近代意识,成为中国当代大众美学的一个雏形,对于世俗美的价值发现和探索具有历史意义。审美的世俗化问题不仅是中国古代社会、文化领域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当代审美文化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其中的不少问题,如艺术鉴赏、影像艺术、视觉艺术、行为艺术等,都与审美世俗化有着密切的关联。明清之际审美世俗化作为社会进步和文明进程的标志,其本身极具正面意义,它释放了长期以来人们被禁锢的精神和合理的欲望。但不能忽视其庸俗、低俗、媚俗等消极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当代的审美世俗化是明清的审美世俗化的一种历史的延伸,一种内涵的拓展。对于当代审美世俗化风潮来袭的正面和负面因素,也只有在充分肯定明清之际审美世俗化进程意义的前提下,对审美世俗化的影响加以分辨和优化,才可以避免对当今审美世俗化这一命题的误读。明清之际,处于阶层顶端的精英文人们重新制定新的审美标准——“雅”,并对“雅”进行规定和限制,来巩固其文化领导者的地位。雅与“古”“清”“韵”“趣”等不同,它是一个总体划分的标准,这些美学和品鉴术语主要来自文学和书画领域,在文人们笔下反复出现。到清初,这类鉴赏行为和文字逐渐减少,除了朝代更迭的原因,主要是清初皇家对工艺雕刻的赞助达到空前的地步,清皇室和贵族们更喜好华丽、细腻、工艺繁复的雕刻品,宫廷的审美对晚明确立的以江南为中心的文人审美情趣产生影响,导致了工艺雕刻的审美偏离了晚明以来的文人趣味,更具世俗特征。明清之际工艺雕刻审美世俗化是我国古代文艺审美样式的历史性转换,有明显的近代意识,极大地开阔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