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莹,李聪聪
(1.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2.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0)
“新媒体是在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之上延伸出来的各种媒体形式。在新媒体日益发展的今天,文化的传播路径和形式也在发生巨大变化。”[1]诚然,文化在的传播在口传身教之外需要其他媒体的辅助,从书籍、音像制品等较传统的媒体形式外,建立在数字技术与网络环境下的各式新媒体为文化的传播、交融提供了更加丰富、便捷的辅助形式。但“对于西方而言,中国是远东的一块陆地……随着中国的社会变迁,中国文化形象在西方人的视野中大起大落,或理想化或妖魔化”[2]。不仅如此,甚至是在亚洲文化圈的内部,中国的国家形象与文化的真实表象都是不完全或全然不对应事实的。
新媒体在受众无意识的情况下催化了文化间交流活动的广度、深度、频繁程度,也扩大了文化偏见、刻板印象、甚至是恶意诋毁现象的负面影响。新媒体的发展为使中华文化在传播的角度上遭遇到了一些困境,但也为其形象的转换和正向的展示提供了契机和多元的途径。如此,对于每一个对外汉语人甚至是每一个参与到中华文化的传播与接收的个体而言,如何认清如今我们遭遇了怎样的文化困境,并合理自处于这样尴尬的环境或许已成为需要加以关注的事情。
媒体的发展的新、旧媒体的融合促使中华文化的传播途径出现多元化,这使得我们的传统文化在传播介质的创新中展现了新的面貌,紧随着数字时代脉搏的跳动而焕发出更多活力,但这也使中国的传统文化遭遇被误读、扭曲、黑化,甚至是传承的困境。
在数字网络下的新媒体环境,之前的文化受众在网络和视频设备的辅助下,可以瞬间从文化的接受者变为音频、视频的制作者与发布者。如Youtube等深受欢迎的视频网站,每天都大量的拍客与看客。文化传播者和文化接受者间的界限可以轻易地被打破,我们无法监控每个文化传播行为的质量,相较传统媒体,事实与误读间的合理比例很容易被打破,在缺少考证与监管的环境下,任何人都可以随意甚至是恶意的发布、评论、转载不实的内容。这对文化本身、对于传播介质以及其他文化资源而言都是十分危险的。
就中华文化本身的特点而言,中华传统文化有独有而明显的神秘性和模糊性,很多文化内容除了需要研究学习和感受外,还需要借助体悟方式才能真正理解其精髓,这便是常言的口传心授。对应这些文化特点的文化传播形式较为单一,在传播速度较慢,传播的广度也有限。新媒体的繁荣使原本需要内化的文化因素表象化,人们习惯了新媒体带来的快速消化的感官刺激,如太极、书法等需要时间和积累的内容,被轻易地抛弃,或是在并不适合的传播途径中丢失了该文化要素的真正精髓与魅力。传统文化并非要对应传统的媒介去传播,但是要区分文化的内容,为其选择更为恰当的传播途径,或者设立一些规范,提出说明,使潜在的文化受众能有所尝试,多加理解,避免简单直接的宣传而适得其反地造成误读。
就传播的介质和传播方式而言,传统媒体不仅无法满足受众的需求,碎片化的时间在数字网络的串联下变成了有文化受众明显个人特色的链条,而传统的传播媒体也在时效性与便捷性等方面无法满足大批受众对于文化消费的需求。虽然新媒体使用的并不是替换性的发展,而是始终以一种传统媒体向新兴媒体妥协的形式不断丰富传播的途径,但不觉间,其已渗入现代人的生活。对于新媒体而言,因其明显的优势和鲜明的特性,使现代人在多种传统媒体的大融合中对新媒体表现出更多的悦纳和依赖。
就文化资源来而言的传播而言,如何快速适应时代和受众的需求“使传统文化的传播途径、传播方式、传播路径多元化,发挥传统文化的控制、整合、引领和教化功能,使传统文化能够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化解传统文化的传承困境,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此外,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合理地挖掘传统文化的资源,使各类文化资源以、积极、丰富、开放、正确的面貌,使其顺利地在海内外传承、发扬是每一个对外汉语人都需要瞩目与继续努力的事情。
新媒体覆盖了传统媒体的大部分特性,也在亿万数据端口放大下,发展出了不可替代的特征。在文化传播与如何突破中华文化在新媒体环境下遭遇的困境的视域下,掌握新媒体对于文化要素传播的特性很有必要。
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电影等传统媒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都在各自内部进行了良性的自我发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在知识文化、娱乐新闻、国际民生的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以往的对外汉语教学中,也做出了贡献。新媒体所呈现的内容和呈现内容的形式更易于被读者接受,直接或间接地扩大了文化的接触者,在效率和效果上都明显地促进了中华文化传播。新媒体在传播中华文化中的普罗性使可能接触中华文化的人次和频次大大提高,加之传播内容的容量变大,形式增多,使中华文化在新媒体环境中与传统媒体形成良好的配合。
新媒体的发展使中华文化在传播中的传播内容多元化,传播内容的受众庞大化,较之传统媒体单项的输出与受众自觉而有选择性地接受,新媒体可以搭建与文化传播的受众更近的联系。网络使得传统传播状态得以改变,加之其具有可以跨越时空的特点,传播者与接受者间的交互性提高,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地分享文化资源,并以丰富而便捷的方式参与讨论。在这样的语境下,受众的主体意识和行使主体权利的意识被激发,可以更加直接地选择感兴趣的文化内容吸收学习,甚至可以向传播者提出特定的要求甚至将中华文化的受众者身份直接转化为解读者和传播者。
相比报刊图书的编校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新媒体对于文化资源的处理周期明显要短得多,使文化产品的出产周期大为缩短,同期产生的文化产品增多。文化传播的主体、文化资源的择取者与文化资源传播方式的设计者也较以往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性。除了随时随地与各取所需等明显的优势外,自由地选择文化传播与接收的内容、方式、容量与频次也让在新问题下的文化活动更加随性、自主。自由性是新媒体对于中华文化传播领域的重要贡献,对于破除迷信、老旧和僵化的思路大有裨益,但也需要正确性和规范化指导。
诚然,新媒体环境也在中华文化传播的领域滋长了一些弊病,未经考证的内容与权威发布的内容相混杂,受众在辨别和筛选中不胜其烦。知识性错误、不规范的称呼、不合理的解释、不雅的措辞等使中华文化的韵味大打折扣,美感大受影响,其中华文化的传播在来自外内部与外界的双重争议、质疑甚至是否定中艰难前行。只有具有足够自由的文化传播环境,各方才能接触到不同传播主体的传播内容,但传播主体自由的氛围中更应发挥自查的主导性,对受众和自己的“品牌”负责。
中华文化传播的过程“本身是一种文化交流,是一个编码和解码的过程,传播出去的文化是否能够被受众顺利而准确地解读直接影响着传播的效果”[4]。传播内容的选取体现了文化传播主体的文化观,而传播途径的选择则体现着是否具有移情意识,能关注传播出去的文化是否可以被顺利地接受,关注传播的效果和文化的影响力。
在新媒体环境下,让世界拥有正确而公正的眼光,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延绵千年的中华文明,在传播途径与传播技巧上帮助中华文化顺应时代的需求,同时不失文化特性,推陈出新,使文化的传播者能够站在媒体人的角度上,使对外汉语人真正联结在一起,在中华文化传播领域共同发力,突破中华文化在传播中遭遇的窘境。